论汉代儒家董仲舒的生态美学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1:01:23
作者:张武桥 更新时间:2009-3-29 16:20:00
摘 要:董仲舒是汉代极具有代表性的儒家,他的“天人感应”学说在汉代乃至以后的儒家文化发展中都具有深远的影响力,今天我们从生态美学观的角度来进行审视,董仲舒的思想理论仍然闪耀着极为重要的生态智慧之光。在大力倡导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董仲舒的思想学说在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等的和谐关系上仍然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关键词:董仲舒;生态美学观;儒家文化
中国图书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一、问题的缘起
生态美学作为当下我国学术界的美学热点话题之一,自1994年我国学者提出以来,引起了国内众多学者的积极关注并展开了激烈的论争,其实生态美学思想在我国先秦时期儒、道等诸子百家中都已呈现,而到了汉代,这种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的继承与丰富发展,不论是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还是稳定社会和谐,不论是在提高自身素养还是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等方面都得到了日益完善。
综观我国对生态美学的研究状况,对先秦诸子百家的生态美学观研究已比较丰富,而对于在中国学术史上具有奠基作用的汉代儒家文化,对之研究还存在相对匮乏,特别是从生态美学观的视角来对汉代文化进行审视还是相当薄弱,以往的研究者从生态美学观的角度来对古代文艺作品进行审视时主要集中于先秦诸子的研究,从秦汉以后的文艺作品的挖掘仍严重不足,对于在汉代具有重要代表性的儒家董仲舒其思想博大精深、义理繁多,本文主要是从其儒家文化中所蕴含的生态美学观进行梳理和勾勒,希望通过对其研究,能进一步明晰和确立生态美学的学科轮廓和地位,给当下的生态美学研究提供一些必要的参考价值。
二、董仲舒思想文化的基础
董仲舒的思想文化是沿着孔孟创立的“天人合一”思想继续向前发展,并提升到了新的一个高度,蔡镇楚先生认为,“董仲舒吸收了阴阳五行学说和汉代自然科学对人的生理、心理特点的新认识,在先秦儒学特别是《周易》美学的基础上,建构起以“天人合一”、“天人感应”为核心的美学思想体系,从此,“天人合一”的思想成为中国哲学的根本出发点,始终贯穿于中国古典美学之中,并演绎出了当今之世的“生态伦理学”。[1]
南开大学张毅先生也认为,董仲舒总结前人之说,以阴阳支配四时节气说明天道变化,又将四时的循环与五行相配,以相生言自然变迁,以相胜言历史运行,把自然、社会和人伦都纳入阴阳五行的宇宙模式中加以阐释,他以此明天人之故,通古今之变,言天地之美,从而形成一套对中国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审美观有巨大影响的“天人合一”思想。[2]
其实董仲舒的这种理论基础仍然是先秦时期的理论,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其思想内涵也会随之发生变化,特别是融合了阴阳家的思想理论。正如刘晗先生所言,“在广泛吸收前人思想成果的基础上,董子利用流行于汉代的阴阳五行思想作为建构其思想体系的理论原则,他将先秦儒家局限于修人事以应天命的道德修养置于服从君王和天的意志的前提下,将封建大一统的统治秩序强加于个人,一方面为君权的合理存在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又用儒家的文化价值理想通过天神的威望来限制君权的滥用,创造性地将中国古代天人关系理论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峰,具有重要的理论建构意义和超越时代的文化史意义。”[3]
有人认为董仲舒的思想理论带有神秘色彩,但其实这只是一种简单的否定,必须要站在当时的历史语境中运用历史主义的眼光来进行审视,从一定意义上说,一定时代的学术文化思想总是与一定时代的主流思想相吻合并为其服务,特别是在作为君主集权制度之下的时代,学术与政治的联系是必然的,对于当时社会现实,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的和谐构建,其主要目的是“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繁露·玉杯》)
张立文先生认为,“天人感应从广义是说是指人类行为与其外在环境的互动关系,就其董仲舒所指出的天人感应论具体内容而言,则主要是指人类的政治活动与具有神学意味的主宰之天的关系……董仲舒以《春秋》经传为依据提出天人感应论,但他的这种思想应该是吸收了先秦诸子中的墨家、阴阳家等的学说而附会到经学中去的,是墨家宗教神学、阴阳自然哲学和儒家社会政治伦理思想等的混合物。”[4]
三、董仲舒的生态美学观
刘晗先生认为,“‘天人感应’学说是董仲舒哲学思想的核心,它所精微论证的‘天’是为了说明和解决现实的‘人’的问题,正如董仲舒在《对策》中强调孔子所谓‘天地之性,人为贵’。因而,从根本上说,董仲舒天人学说的本义是借‘天’言‘人’,他所讲的‘天人感应’是一种被人格意志化的自然与人之间的感应关系。”[5]
董仲舒的“天人感应”学说主要集中于其主要著作《春秋繁露》中,该著作也是儒家学派的重要经典之一,今天我们从生态美学观的角度来进行审视,董仲舒的天道观、礼制观、中和思想等思想理论闪耀着极为重要的生态智慧之光,对于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对于当下生态文明、“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建构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天地为万物之本的本源意识
人生在世,自然要认识自然、社会、人生,作为经学的奠基人,董仲舒认为,在这茫茫大宇宙世界中,世界上的万事万物以及人类社会都是天创造的,而且他们的发展变化也是由天意决定的,但另一方面,董仲舒认为天并不直接向人们发号施令,但人们可以通过观察自然现象的变化来体会天意,特别是那些与众不同的现象更能窥见天意:
“凡择美之大体,各因其时之所美,而违天不远矣。是故当百物大生之时,群物皆生,而此物独死。可食者,告其味之便于人也,其不可食者,告杀秽除害之不待秋也。当物之大枯之时,群物皆死,如此物独生,其可食者,益食之,天为之利人,独代生之,其不可食,益畜之。天愍州华之间,故生宿麦,中岁而熟之。君子察物之异,以求天意,大可见矣。”(《春秋繁露·循天之道》)
同时他又认为人们可以通过对内心的自我反省来体会天意:
“道莫明省身之天。”(《春秋繁露·为人者天》)
而对于本源问题,董子认为,天地人不仅是万物的根本,而且是现实世界的构成意义的基础,即没有“天之本”,人就无从产生,就不会有一切事情的发生;没有“地之本”,人的生存就失去了资源基础,就没有物质性依托;而离开人,世界就仅为物的世界,所以天仍然是根本所在,亦是人世生活的凭依:
“何为本?曰: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天生之以孝悌,地养之以衣食,人成之以礼乐,三者相为手足,合以成体,不可一无也。”(《春秋繁露·立元神》)
“无天而生,未之有也。天者,万物之祖,万物非天不生。”(《春秋繁露·顺命》)
“天者,百神之君也,王者之所最尊也。”(《春秋繁露·效义》)
在人与自然关系上,董仲舒认为要掌握时节,善待自然,其实是对孟子的“推恩”学说作了进一步的继承与发挥,并认为要关心孤寡老人,施舍恩泽:
“木用事,则行柔惠,挺群禁。至于立春,出轻系,去稽留,除桎梏,开门阖,通障塞。存幼孤,矜寡独。无伐木。火用事,则正封疆,循田畴。至于立夏,举贤良,封有德,赏有功,出使四方。无纵火。土用事,则养长老,存幼孤,矜寡独,赐孝弟,施恩泽。”(《春秋繁露·治水五行》)
由于在当时的时代,国君的重要地位毋庸置疑,但如何能规范其行为、限制其私欲的膨胀是颇为关键的问题,董仲舒结合当时的现实情况提出了“灾异谴告”之说,认为只要国家稍有失误的苗头,上天就出现灾害来警告,如果仍不知改变就会出现怪异现象,以此来警示国君,有效地起到稳定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天地之物有不常之变者,谓之异,小者谓之灾;灾常先至而异乃随之。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威。诗云:‘畏天之威’殆此谓也。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害以谴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以此见天意之仁而不欲陷人也;谨按灾异以见天意,天意有欲也,有不欲也,所欲所不欲者,人内以自省,宜有惩于心,外以观其事,宜有验于国。”(《春秋繁露·必仁且智》)
董仲舒认为天之美,在于大自然之美,但首先要在于“仁之美”;人类能“得天地之美”,就是要顺应自然,按照四季之变和万物生长的规律,食用各种有益于人体和身心健康的东西,实现人体之美和生命之美:
“天所独代之成者,君子独代之,是冬夏之所宜也。春秋杂物其和,而冬夏代服其宜,则当得天地之美,四时和矣。凡择美之大体,各因其时之所美,而违天不远矣。是故当百物大生之时,群物皆生,而此物独死,可食者,告其味之便于人也,其不可食者,告杀秽除害之不待秋也,当物之大枯之时,群物皆死,如此物独生,其可食者,益食之,天为之利人,独代生之,其不可食,益畜之,天愍州华之间,故生宿麦,中岁而熟之,君子察物之异,以求天意,大可见矣。”(《春秋繁露·循天之道》)
之中无不体现了董仲舒对美的欣赏和追求,天地的美不仅是日月星辰之美,而且是天地养育自然万物的仁德之美,也正因为如此,董仲舒的这一以自然为美的思想深刻地影响了后代的文人和作家对自然的关注,成为后世文学作品的重要内容之一,如汉大赋那极力的铺陈、阔大的气势,对天地自然形态之美的追求与渲染无不深受其影响。
(二)对天人感应的生态伦理认识
礼在人们现实社会生活和道德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无疑是非常突出的,它不仅是个体的,更是社会的,甚至是整个人类的,是处理人际关系和谐的共同法则。只要作为个体的人生存于社会中,就必须遵守一定的社会规范与伦理道德法则。
孔子认为“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管子认为“礼者,因人之情,缘义之理,而为节文者也。故礼者,谓有理也。礼也者,明分以谕义之意也。”(《管子·心术上》)
董仲舒以阴阳对立和阳尊阴卑的思想论证了君臣、父子、夫妇等之间的等级关系来论定中国传统社会的伦理关系,以确立尊长敬上的纲常意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王权专制有积极作用。
“王者与臣无礼,貌不肃静,则木不曲直,而夏多暴风。风者,木之气也,其音角也,故应之以暴风。王者言不从,则金不从革,而秋多霹雳。……王者听不聪,则水不润下,而春夏多暴雨。”(《春秋繁露·五行五事》)
人的欲望、需求是永远无法满足的,过多的、不遵守礼的追求往往会造成人际关系的紧张。其实“节用”一直是中国古代的优良传统文化思想,这关系到一个人的生活素养、人生观,董仲舒则从阴阳五行的角度出发,认为土是国君的官职,君主特别侈奢,过度失礼,百姓背叛,国君就会没有出路,所以作为国君要注重节用,让民有食有衣,才能顺其天道:
“大为宫室,多为台榭,雕文刻镂,五色成光。赋敛无度,以夺民财;多发徭役,以夺民时;作事无极,以夺民力。百姓愁苦,叛去其国,楚灵王是也。作干溪之台,三年不成,百姓罢弊而叛,及其身弒。夫土者,君之官也,君大奢侈过度失礼,民叛矣。”(《春秋繁露·五行相胜》)
“故子夏言春秋重人,诸讥皆本此。或奢侈使人愤怨,或暴虐贼害人,终皆祸及身。故子池言鲁庄筑台,丹楹刻桷,晋厉之刑刻意者,皆不得以寿终。上奢侈,刑又急,皆不内恕,求备于人,故次以春秋缘人情,赦小过,而传明之曰:君子辞也。”(《春秋繁露·俞序》)
出于弘扬儒家任德不任刑的王道政治及其纲常伦理的需要,董仲舒着意强调阳尊阴卑、阳善阴恶,把本属于人的扬善抑恶观念归之于天,以为天也有意志,能近阳远阴,有好生之德。
“天之任阳不任阴,好德不好刑如是。故阳出而前,阴出而后,尊德而卑刑之心见矣。阳出而积于夏,任德以岁事也,阴出而积于冬,错刑于空处也,必以此察之。天无常于物,而一于时。时之所宜,而一为之。故开一塞一,起一废一,至毕时而止,终有复始于一。一者,一也。是于天凡在阴位者,皆恶乱善,不得主名,天之道也。故常一而不灭,天之道。”(《春秋繁露·王道无二》)
从中可以看出,董仲舒认为天道是人道的根据,把阴阳五行之天道解释人道成了他的一个重要哲学内容,对于确立儒家思想在汉代的一尊地位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价值。
(三)对天地之美的生态审美追求
蔡镇楚先生认为,“和谐就是美,天地的和谐、社会的和谐、人事的和谐、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始终是中国哲学社会学与美学的一个根本问题,此种学说,源于先秦诸子而成于汉人董仲舒。”[6]
董仲舒认为和谐快乐,是生命的外在平安;精神,是生命的内部充实。忿恨和担忧,忧愁和遗憾是生命的伤害;平和、愉悦是生命的保养,所以
“和者,天之正也,阴阳之平也,其气最良,物之所生也。诚择其和者,以为大得天地之奉也。天地之道,虽有不和者,必归之于和,而所为有功;虽有不中者,必止之于中,而所为不失。……是故时无不时者,天地之道也。顺天之道,节者天之制也,阳者天之宽也,阴者天之急也,中者天之用也,和者天之功也。举天地之道,而美于和,是故物生,皆贵气而迎养之。”(《春秋繁露·循天之道》)
天只有按照自己的道来运行,才能化生万物世界,只有不为外界存在所左右,才能是真正的天的本来面目,即原始的本真状态。
特别有趣的是,董仲舒的中和理论不仅是对于国家政治、道德伦理乃至修身养性,而且从阴阳中和的原则出发,把人的居住环境与中和的理念进行了有机的整合,以追求人与居住环境的和谐理想状态为目标,不要贪高求大,这不仅是对当时帝王大兴土木的劝谕、批评,同时反映了董仲舒以生态和谐为美的生态美学观。
“高台多阳,广室多阴,远天地之和也,故圣人弗为,适中而已矣。”(《春秋繁露·循天之道》)
蔡镇楚认为,董仲舒要求人必须“循天之道”,以“和”为美,即以自然生命的合乎规律性的协调和谐的发展为美,所以,董子的“天人合一”说,在美学领域中,注重人和自然的结合,实质上是一种生命哲学,强调主体与客体的和谐统一,他还特别重人,认为“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礼记·礼运》)所以,天地之美,所注重的还是人的主体性,爱护人的生命,注重人的生命的价值,实现人的生命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乃是董子所谓“天地之美”的实质之所在。[7]
生态美学的终极目标是关注人的生存问题,以如何提高人的生活质量、丰富人的精神世界为基点,而中国哲学中的“气”是既关于世界本体,又涉及人的精神境界,更与人的养身、修身之道紧密相连的哲学范畴。董仲舒把阴阳调和,四时寒暑和五行生胜都视为气。在古人的意识里,气与天地万物的生成乃至人的生命是不可分的。
“天气上,地气下,人气在其间。春生夏长,百物以兴,秋杀冬收,百物以藏。故莫精于气,莫富于地,莫神于天,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莫贵于人。人受命乎天也,故超然有以倚。物疢疾莫能为仁义,唯人独能为仁义;物疢疾莫能偶天地,唯人独能偶天地。”(《春秋繁露·人副天数》)
美于和,把天地生物时阴阳之气的交融谐和,体现了构成万物生命的气的最佳状态:
“故君子道至,气则华而上。凡气从心,心,气之君也,何为而气不随也。是以天下之道者,皆言内心其本也。故仁人之所以多寿者,外无贪而内清净,心和平而不失中正,取天地之美,以养其身,是其且多且治。鹤之所以寿者,无宛气于中,是故食冰。猿之所以寿者,好引其末,是故气四越。天气常下施于地,是故道者亦引气于足,天之气常动而不滞,是故道者亦不宛气。”(《春秋繁露·循天之道》)
在董仲舒看来,气是人体自然存在的根据,养气应该从“外无贪而内清净”做起,比如在欣赏自然山水、天地之美时,不仅陶醉于山水的自然之美,而且而且还受到山水道德之美的感染熏陶,它澄汰了内心深处的私欲杂念,具有澡雪净身之奇妙,只有这样才能使心意平和,达到神情宁静、安详的境界,也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养身之目的。
正是天王遵循的规则,如果正,则元气就和谐调顺,一片美好的太平世界,否则错乱。
“王正则元气和顺、风雨时,景星见、黄龙下。王不正则上变天,贼气并见。五帝三王之治天下,不敢有君民之心,什一而税,教以爱,使以忠,敬长老,亲亲而尊尊,不夺民时,使民不过岁三日。民家给人足。无怨望忿怒之患,强弱之难,无谗贼妒疾之人。民修德而美好,被发衔哺而游,不慕富贵,耻恶不犯,父不哭子,兄不哭弟,毒虫不螫,猛兽不搏,鸷虫不触。故天为之下甘露,朱草生,醴泉出,风雨时,嘉禾兴,凤凰麒麟游于郊。囹圄空虚,画衣裳而民不犯。四夷传译而朝,民情至朴而不文。”(《春秋繁露·王道》)
总之,董仲舒的思想学说虽然在我们今天看来有些似乎觉得荒谬可笑,但就其他所处的汉代而言却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价值,在今天大力倡导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董仲舒的思想学说在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等方面的关系仍然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正如暨南大学邓乔彬先生认为,“董仲舒尽管消减了先秦儒者的原始民主精神、人道意识,将人纳入到神学目的论,成为‘天’之神圣的证明;但转换角度看,却可以认为这无害城将人的地位提高到与宇宙天地相并,这实际上是另一种意义的挺起人本精神。”“可以认为,虽荀子已有‘人定胜天’之说,但在天人关系中,树起了人的主体精神,却是董仲舒首次将人提高到了如此的高度,在确立人本主义的同时,也对人与自然的谐和、共存,有更为合理的看法,天人感应使人们培养、产生出与大自然的生命共感,在诸如‘人副天数’认识中,看到了自然与人的一致。”[8]
周桂钿先生也认为,“董子的说法会使人相信,就是因为他确实说了一些正确的话,因此有很大的迷惑性,他经过这些论证,使天人感应论得以成立,然后再进一步推论,提出了‘灾异谴告说’,使天子的权力处于天的控制之下,这是适应了当时社会的需要,因此得以广泛传播,能够适应社会需要的、有用的,自然会产生社会效益。在历史上,并非都是正确的理论吃得香,往往是有用的理论吃香,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在汉代,董子思想不如王充思想正确,但是,在社会历史上的影响,却远远超过王充。”[9]
本文已发表于《太原师范学院》2009年第1期
[参考文献]
[1][6][7]蔡镇楚:《中国文学批评史》,中华书局,2005年,第23、74、75页。
[2] 张毅:《儒家文艺美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80页。
[3] [5] 刘晗:《董仲舒“天人感应”说的“人学”特质与历史定位》,《南都学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第8、7页。
[4] 张立文:《中国学术通史》(秦汉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10页。
[8] 邓乔彬:《董仲舒天人感应论对文学的积极影响》,《文艺理论研究》,2004年第2期,第10页。
[9] 周桂钿:《董仲舒天人感应论的真理性》,《河北学刊》,2001年第3期,第12页。
作者简介:张武桥(1979—),男,硕士,东北师范大学亚洲文明研究院2006级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文艺美学。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东北师范大学亚洲文明研究院(史苑三楼东) ;邮编:13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