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啸鸣】要怜悯和拯救贪官 - 凯迪传播研究院·思想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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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怜悯和拯救贪官
发表于:2010-11-05 13:01:07
要怜悯和拯救贪官
邹 啸 鸣
2009年底
人民论坛杂志在今年十一月份,发起了“盛世危言:未来10年10个最严峻挑战”调查。该杂志通过两个步骤来形成这个调查:1、请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列出20个排名靠前的问题,作为调查选项。2、专题调查在人民网、人民论坛网上推出。调查推出后,共有8128人参与了投票,按照票数的多少,列出了中国未来发展面临的十个最严峻的挑战。3、要求相关领域专家对该问题进行专业性解读。
其中,占受访人数的82.3%的受访者认为“腐败问题突破民众承受底线”是最严重的问题。如果我投票,我会将政治体制改革放到第一重要的位置。当然,这个调查值得信任的地方在于:它直面问题的严重性:在肯定了政府反腐败的决心的前提下,用“腐败的‘出生率’大于‘死亡率’”这个客观结果,来说明的问题的严重性。
学者王明高认为,反腐败效果不佳“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制度设计不科学;二是制度执行没有刚性;三是反腐败工作没有一部统一的纲领性法律。他不但针对性地开出了药方,而且说明了该药方的“副作用”。特别重要的是他提出了其药方中的逻辑基础:人性本恶论。
我认为,新制度经济学对人性的理解,既不是儒家的“人性本善”论,也不是所谓的“人性本恶”论,而是“人性利己”论。这就是说,人的本性不是“道德”问题,而是“算计”问题。任何人都是理性有限的经济人,无论他是消费者、是生产商还是政府官员,他们做决策的时候都是会最大化自己的利益。威廉姆森直接将人性定义为“机会主义者”。这就是说:人们在做决策时,不但会尽量利己,甚至在可能的条件下,用损人的方式利己。只有后者才是被视为“恶”。
居民也会用损人的方式利己,比如俗话说的“坑蒙拐骗偷”;企业家也会用损人的方式利己,比如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政府官员也会用损人的方式利己,比如中饱私囊,比如用公权力进行“寻租”,换取私人利益。我们所指的“腐败”,其实是针对最后这种。它与前两种不同的地方在于:它损害公民的利益时,具有规模化。它最危险的地方在于:它损伤了执政的合法性。所以各国都会将反腐放到政治高度和法律高度。
客观地讲,中国历朝历代的政府,都非常注重反腐败问题。比如朱元璋颁布《大明律》,把《受赃》专设一篇,条目详尽严谨,惩罚苛刻残酷,并且,在《大明律》之后,又相继颁布《大诰》、《大诰续篇》、《大诰三篇》等等,这一切便构成了对官吏贪污行为的超强律法罗网。律法内所规定的刑罚手段,其残酷程度骇人听闻,实施之中,不少官员被凌迟、阉割、剁手、挑筋。
封建专制政府的反腐,表面上看似乎有充足的动力,因为贪官所贪之财,正是国库;贪官所损之人,正是皇帝。但朱元璋自己就说过,早上刚砍了一批贪官的头,晚上又冒一批。其实,朱元璋之所以将反腐当做头等大事来抓,目标未必真的反腐,而是培养官僚们对皇权的畏惧和忠诚,是为他儿子接班铺路。所以,当他儿子劝告他不要“杀人太多”时,他气愤得把一枝荆棘摔在地上,让太子拣起来。荆棘多刺,太子难以下手,朱元璋把荆棘上的刺全部削光,把光秃秃的荆棘塞到太子手里,说:“我这些做法,都是在为你削除荆棘上的尖刺啊。”
官员们为什么被拖下水?前几年张宇燕用“俘虏理论”进行了解释:主要是因为他的手中握有大量公共资源,其中包括财政预算支出、诸如土地和矿产等公共财产、非中性的法律规章制度的设立等;同时,运转政府的公职人员在分配公共资源的过程中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作为一个等级结构,政府各层次的公职人员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从而使对其的有效监督变得困难。所有这些,都为官商勾结以牟取私利提供了强大的空间和激励。
文献《制度腐敗和盗窃型政府》则认为:统治者把科层官僚看成是汲取财富的通道。统治者担忧三点:首先担忧官僚们向下掠夺、向上输送财富的时候缺乏动力;其次是担忧各级官僚在向上输送财富的途中“截取”太多;最担忧的是官僚阶层造反夺权。因此,下级官员的腐败,上级可以“假装不知道”。这样的好处是:一来可以将腐败当作胡萝卜以培养下层的忠诚;二来可以鼓励被抽税者向上层举报,导致腐败的信息为上级所垄断。三来可以让上级在将“腐败”当作大棒挥舞时,力度完全由上级所掌握。
因此,贪官的尾巴被“上级”夹住了,他们在“上级”面前像哈巴狗一样毫无尊严,而对待老百姓则像疯狗一样凶残。从本质上说,他们是值得怜悯和拯救的。
“寻租理论”、“俘虏理论”和“科层掠夺理论”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将一个国家的公民看成是腐败的受害者,而不是将统治者看成是腐败的受害者。这就意味着,反腐败的主体不应该是统治者,而应该是该国的公民。整个统治系统自身都必须是公民反腐败的对象。
这就意味着:建立在这种反腐败理论基础上的反腐败制度,才是一种彻底的反腐败制度。而不是那种将“反腐败”当做“胡萝卜加大棒”的机会主义选择。
因此,用这种理论来扫描学者王明高开的反腐败药方,我们认为他开的药方存在一些不完善的方面:
1、公共财政制度。这意味着财政是为公共服务提供资金来源的,并不是为“统治者”提供财富。这就要求各级政府财政的收入和支出都必须公示,广州市政府已经在这个方面迈出了第一步。
2、应该用“官员家庭财产公示制度”替代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因为“公示”是向全体公民负责,而“申报”只是对上负责。
3、媒体对公权力运行过程的自由监督制度。这和目前的“行政公开”不同。行政公开是“我给什么媒体才能报道什么”,而“自由监督”是媒体想知道什么,官方就必须显示什么。这样,官员的自由裁量权才会受到有效限制。
4、官员获得职位的公开竞争制度;即使是党内民主,也必须是面向公民社会公开竞争职位。因为所有的公权力都必须为纳税人服务,而不能被理解为是上级“私相授予”。
5、检察院等反腐败机构应该跟行政系统脱钩。只要打官员的板子不在“上级”那里,官员就无需效忠于上级。
这样的话,当官就没什么很大意思了。所有那些指望通过当官来脱贫致富的人,都会因为处处受制度钳制而望而却步。实际上,在一个正常的社会中,最杰出的人才在从商和从事科研。只有衣食无忧而又对公共事务感兴趣、有能力的人,才会去从事行政管理。只要上级政府不能将腐败当做胡萝卜,那么腐败就不会被当做大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