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啸鸣:睢宁的“良民证”错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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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啸鸣:睢宁的“良民证”错在哪里
2010年03月31日 08:33京华时报【大中小】 【打印】共有评论13条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创造性地将个人生活的各个方面引入了大众信用征集系统,从银行欠贷到早点摆摊,从官员受贿到司机闯红灯,从欠缴水费到家庭道德等无所不包。据说该项改革是师从美国FICO信用分制度,仿佛因此该措施就与国际接轨,具备了一定的合法性。但我以为,还是必须将其错误分门别类地讲清,免得误会了美国,也免得其他地区错上加错。
美国FICO信用分制度的实施主体,是一家民营公司,而非政府机构。实际上FICO信用分制度之所以赢得市场的信任,源于它在一百多年的发展历程中所秉持的“独立、客观”原则,得到市场交易各方的信任。而这种原则的建立,是因为它从数据的采集不但独立于信用数据的供求双方,而且独立于政府的干预,排除了各方对其数据形成的主观影响。
但睢宁县的信用征集系统则反其道而行之,地方政府在其中夹杂了大量官员的主观偏好。官员们显然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这些主观偏好,恰恰侵犯了宪法所赋予公民的一系列私权。睢宁县的信用分制度虽然名称是“信用分”,其实已经和公民的信用状态无关,而更多的是为了适应地方政府采用威慑的方式管理社会的工具。
从制度背景来看,美国的个人征信制度受到包括《公平信用报告法》一系列法律的约束。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法律约束对政府机构行为同样有效。政府并不是该项游戏规则的制定者,也不是该项游戏的执行者。而睢宁县政府搞的这个信用评分,权大于法的痕迹明显。他们将自己看成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而公民则被视为该规则的约束对象。
举例而言,公民不履行赡养义务,应当受到道德谴责,但它不能也不应是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实施的“正式制度”。如果政府要对养老进行干预,最合适的方式,是将养老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到所有家庭。不顾及政府作为而单独指责居民不履行赡养义务,有失偏颇。至于把“闹访、缠访”记为居民“失信”,更是逻辑混乱的表现。
美国FICO信用分制度有效地降低了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创造了一个诚信的交易氛围。公民们知道自己的这个分数越高意味着自己偿还债务的能力和履约意愿越强,越有利于自己获得交易机会改善自己的生活。这的确令人羡慕。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美国是在解决了有效地限制公权的问题后,才会演化出有效的限制私权的制度。如果我们通过加强公权的方式来限制私权,其实是南辕北辙,既不符合有限政府的大方向,也与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愿景相违背。从这个意义上说,也许发放“良官证”比发放“良民证”更来得紧迫。
摘编自《南方日报》3月30日 文/邹啸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