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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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日期:2010-11-19 9:33:30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入全国新农保试点县为契机,充分借鉴前期试点镇(街)的成功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加快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社会目标,让全市人民共享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成果。
二、保障范围及对象
凡具有滕州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实施步骤
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具体分为前期准备、宣传发动、参保发放、档案整理、检查总结五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
(2010年11月16日—2010年11月22日)
1.全面调查摸底。各镇(街)组织村居干部进村入户,开展调查摸底和宣传工作。要以户为单位进行造册登记,摸清摸准居民户数、人数、年龄结构等基本情况,对60周岁以上居民的户籍、人口、家庭等情况进行重点登记,做到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
2.完善经办基础。做好市、镇(街)两级经办机构人员、场所、设备、经费、制度、机构的调整和配备,保证按时到位;搞好业务软件安装、调试及市、镇(街)两级网络的联网,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3、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批;拟定业务操作流程,做好参保登记表、基础养老金申请表、缴费证、领取证、宣传单等资料的印制工作。
(二)宣传发动阶段
(2010年11月23日—2010年11月30日)
1.召开启动会议。各镇(街)要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各镇(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2.开展业务培训。由市人社局组织对各镇(街)经办人员进行相关政策和业务培训,镇(街)政府(办事处)负责对村级经办人员进行相关政策和业务培训,为工作顺利开展实施奠定扎实基础。
3.广泛宣传政策。市人社局充要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各镇(街)要通过散发宣传单、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扎制宣传车等形式,镇(街)、村(居)干部入村入户,向广大城乡居民面对面的宣传政策,做到“人人知晓,户户明白”。
(三)参保发放阶段
(2010年12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1.组织参保缴费。由各镇(街)及各村(居)委会具体负责做好居民的参保登记、资格审查,并将参保人的信息资料统一到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复核汇总,输入微机。市农保处根据镇(街)上报的资料,为参保居民逐人建立个人档案和帐户。对60周岁以上居民的家庭成员,要以户为单位,进行参保登记,并动员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全部参保缴费。
2.发放养老金。做好60周岁以上符合基础养老金领取条件居民的养老金待遇发放工作。符合领取条件居民到本村(居)委会办理基础养老金领取的申报手续。各村(居)委会要对每位申报对象的基础养老金领取资格进行初审和公示,所有资料经镇(街)劳保所复核后再报市农保处最后审批。市农保处对符合领取条件的60周岁以上人员,填发领取证,领取存折。按月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四)档案整理阶段
(2011年1月1日—2011年1月31日)
各镇(街)要建立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个人缴费台帐等相关卡、册、表及档案。实行纸质、电子两套帐管理,其中纸质的册、表及档案一式三份,一份存镇(街)劳保所,一份存村居委会,一份上交市农保处。档案管理:1、各种表、册、卡及复印件要求规格为A4纸张;2、字迹书写清楚无误,要求使用碳素墨水或签字笔书写;3、以村(居)为参保单位,分组进行整理;4、所存档案按照“一人一档”的方式管理。
(五)检查总结阶段
(2011年2月1日—2011年2月7日)
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街)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总结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召开总结分析会,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完善工作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镇(街)、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一项社会普遍关注、城乡居民热切期盼的“民生工程”,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对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切实增强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组织、协调、调度工作。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领导,加大资金、人力投入,抓紧抓好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养老金发放等工作。
(三)完善制度,精心组织。各镇(街)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及时建立各项制度,实行领导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任务有人抓,各个环节有人管。要迅速组织有关工作人员,熟悉工作方案,熟悉各项制度,熟悉业务流程,把握好政策宣传、信息录入、待遇发放、人员培训等各个环节,特别是资格审查、票据管理、参保缴费等环节,要认真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严格管理,确保政策讲透、情况摸清、信息录准、培训搞实,保证此项工作稳妥扎实推进。
(四)协调配合,通力协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既分工负责,又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把这项顺民意、得民心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市人力资源和保障部门要搞好调度,加强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民政、公安、统计等部门要相互协调沟通,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畅通渠道。
(五)强化督查,确保落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导小组要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各镇(街)工作开展情况,对认识明确、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按时完成任务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效果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2010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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