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上花枝照酒卮---宋词里的梦华录(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8:00:53
却见词人在高墙————写词是种全民运动
1、一首词的三种出头方式
在宋朝,印刷出版业并不太发达。尤其北宋,还以笨重的雕版印刷为主流,毕升发明了活字印刷,运用到实际中去,是南宋末的事情了。只有官府和资金特别雄厚的少数书商,能够兴师动众地搞出版。对于普通的词作者,除非特别有钱,或者有名,想出个专集什么的,可并不容易。那么,一首词,从诞生到传播,到变成传世名作,一般只能通过这几种方法:
一、 歌伎帮忙。秦楼楚馆,花下樽前,一首词就是一首歌,被这些专业人士传唱着,她们就是最有鉴赏力的评委。而且也是最爱屋及乌的评委,比在快男现场给英俊小歌手献花的杨二车娜姆更有行动力。南宋时的词人刘过,一生布衣,靠做门客过日子。平生爱好,除了议论国是,喊收复中原的口号外,就是来往风月场所。传说,有一次,他的一个朋友,到相好的妓女那里去喝酒,把他也捎上了。喝着喝着,词人天性发作,刘过就赋小词一首,以赠女士。
词即为《长相思》:“云一涡,玉一梭, 澹澹衫儿薄薄罗, 轻颦双黛螺。 秋风多,雨相和, 帘外芭蕉三两窠, 夜长人奈何!”
女士一诵一唱,真是好词啊,再看看刘过,顿觉无比可爱,情不自禁,刘过也欣欣然接招。眉来眼去间,就苦了被突然冷落在一边的“本夫”,悲愤之下,翻脸不认友,拔刀就向刘过砍去,现场过于混乱,没砍到刘过,却误伤女士。最后大家一起去派出所。
此事见诸周密的《浩然斋雅谈》。但这阕《长相思》的作者,却莫衷一是,除了刘过外,还有后主李煜,和南宋词人孙惔。从词风揣测,我觉得是李煜的可能性比较大,之所以非要放在这里,是因为本文作者实在太八婆了。这种争风吃醋的热闹场面,就是放在今天,也是够茶余饭后嚼上好一阵舌头的。周密估计也是这样想,管他真假,姑妄言之。此事不记,愧对观众。
刘过长期流落江湖,自然也有很郁闷的时候。在宁波时,他曾写《贺新郎》,赠给一位人老珠黄的歌妓。颇有惺惺相惜之意。
《贺新郎》
“老去相如倦,向文君、说似而今,怎生消遣?衣袂京尘曾染处,空有香红尚软。料彼此魂销肠断。一枕新凉眠客舍,听梧桐疏雨秋风颤。灯晕冷,记初见。
楼低不放珠帘卷。晚妆残、翠蛾狼藉,泪痕流脸。人道愁来须带酒,无奈愁深酒浅。但托意焦琴纨扇。莫鼓琵琶江上曲,怕荻花枫叶俱凄怨。云万叠,寸心远。”
此词经老妓一唱,广为流传,“天下与禁中皆歌之”,刘过很是得意。看,词人们找心理平衡,其实也是很擅长的,他们可真是要求不高,容易养活的一族。
二、手工传抄。同窗、好友、同乡……呼朋唤友的文学爱好者们,你写一首,我吟一阕,互相唱和,结个文学社,彼此较着劲儿,面子上还要你吹我捧一番。真正的绝妙好词,就偶尔出现在这自负与吹捧的一团和气中,于是举座停下筷子和调笑,为之侧耳,击节。
泱泱中华诗歌大国,按比例,还是烂诗产量高,烂诗流传不下来,但好处是可以催生笑话。说明代万历年间,苏州盘门外有兄弟两人,一个自号兰溪,一个自号兰洲。每天以恶滥之诗相唱和,兼互相吹捧,以为天下诗人出我家。于是有人特为二位献诗一首:“盘门城外两诗伯,兰溪兰洲同一脉。胸中全无半卷书,纸上空污数行墨。浣花溪头杜少陵,浔阳江口李太白。二公阴灵犹未散,终日在天寻霹雳。有朝头上咶声能,打杀两个直娘贼。”真是爽利,作诗人真是诗歌界的鲁智深,路见不平。偶尔不幸,翻到被市面炒作得如火如荼的书,便要把此诗的尾联,当金刚经一样默诵几遍,以消戾气。
三、自力更生,写到公众场所的墙上去。操作方法类似于今天做假证。现在做假证的越来越精悍了,贴小广告被撕,粉笔字能擦掉,就用油漆刷墙上,涂马路中间,看市容能怎么着!还真没他办法,每天我下班路过的那条路上,有栋十几层的写字楼,大概第六层的外墙上,就永远摆着一行很牛的红色大字:“办证,134xxxxxxxx”,一千米外清晰可见,夕阳下还熠熠生辉。颇为神奇,完全具备了一种意料之外的诗意。
这就叫作“题壁”。一般集中在三种地方:寺院庙观,酒楼茶馆,邮亭驿站。因为这三个地方人来人往最多,人员最杂,人也是最闲或最有感触的时候。你写我也写,写满了只好有劳主人把墙壁粉刷一遍。这也是竞争很激烈的,虽然不像天涯社区翻贴沉底那么快,但在一大片墨汁中脱颖而出,是需要确定无疑才华的。还是个明朝的笑话。
苏州楞伽山,有个楞伽寺,庙里的墙壁上,就题满了诗。大概都是歪诗。终于有一天,有人看不下去了,在墙上找了个空白地方,愤然写道:“多时不见诗人面,一见诗人丈二长,不是诗人丈二长,缘何放屁在高墙。”
后面还有跟帖:“放屁在高墙,高墙应轰倒,及至那边看,那边抵住了。”
其实到了明朝,印刷业已经比较发达了,而且科举八股文取士,诗词歌赋成了末技,用《儒林外史》里的话说,看见风花雪月字样,被后生们想到诗词歌赋那条路上去,“便要坏了心术。”也有长年中不了举的,改行去做名士,西湖边上聚集了一帮风雅诗伯,每天开诗会,刻诗选,写出来的诗吧,用书中一位上进后生的观感:平日读唐诗,文理深奥,看不懂。这个时人的诗呢,他这识不了几个字的,一看也就懂了大半。顿时高兴得眉花眼笑,手舞足蹈。
所以可以理解对“放屁在高墙”的愤怒了。读书人的诗歌创作水准普遍下降,下降得不是一点点,这种情况下,题壁的风气竟然还能盛行,只能说是一种荒诞的反弹。有点类似于今天,耐心读书的人越来越少,书倒是越出版越多。纸张成了现代人最爱浪费的资源之一。虽然网络上也可以占据空间,来装载口水,但毕竟不如纸张那样直接,有良好手感。说起来,明朝真是中国历史上最接近当代的一个时代。
在特别强调一本正经的年代,讽刺和笑话就会大行其道。而在举国上下生活态度都不端正不靠谱的年代,当官的诗酒趁年华,为民的配对快活三郎和快活三娘,反而产生出真正的严肃庄美。即使是风流韵事里,都有着诗性的闪光。
所以同样是诗词题壁,在唐宋,是佳话多,而在明朝,就是笑话多——时代需要看笑话,诗歌也只能为其服务。
2、会写词的强盗
个人出版不太容易的宋代,名家和无名小卒,都有把词写到墙壁上的爱好,以求知音,以图畅快,以满足发表欲,基本上跟我们在网上发帖性质相似。互联网力量强大,有申冤的,有人肉搜索的,也有发一帖被跨省抓捕的。看起来很热闹,不过,在剽悍的程度上,现代高科技,未必就一定胜过古人的短平快。
因为《全宋词》一千三百余位被收录词人里,有一个叫宋江的,他在浔阳江边的酒楼上,喝得醉醺醺,题了这样一首词,《西江月》:
“自幼曾攻经史,长成亦有权谋。恰如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
不幸刺文双颊,那堪配在江州。他年若得报冤仇。血染浔阳江口。”
是一首无法无天的反词。命苦一定怨社会,受了冤屈,非要讨回来,所谓草莽,就是在法纪不到的地方,自己亲身上前讨公道。于是一变而为法纪之敌。历史上的宋江,和小说家言里的“及时雨”“黑三郎”,有很大区别。第一,他勇猛狂悍,每战必身先士卒;第二,性格干脆简单,气不平便反,打不过便降,你说他有多么高的政治觉悟,或有多奸滑,那是不见得。我从小受课本教育,但凡平民造反,便叫起义,但凡造反成功,用黑旋风李逵话说:“夺了那鸟皇位”的,便唤作被篡夺了革命果实。现在看,真是现代人的意识形态先行。人太难超越时代,不可能君主制的社会,平白冒出民主爱好者来。在近乎于凝滞的中国社会结构下,更不可能。所谓革命,皇帝轮流做,今年到我家而已。
这个方面,我赞同“唯精英论”——任何时代,只有极少数的人,在天赋与学识都达到了时代高度的情况下,才能够超越种种心灵与眼界的束缚,从环境中脱颖而出,见世人所未见,言世人之示言。他们看破笼罩在现世文明之上的迷雾,揭示关于自然、人类和社会文化的新法则,穿透制度与人性的黑暗,为了人的幸福,创造新的思想体系……在多少年后,他们被称作启蒙者,先驱,而在当时,他们经常会被称作妖言惑众,或魔鬼的信徒。如布鲁诺,如伏尔泰。
诸子百家之后,便再难出现能够推动社会发展的思想家,拥有文化教育资源的知识分子不能,识不得几个大字的农民,或半桶水落地秀才更不可能。当年国家领袖曾说:“知识越多越反动”,这话深刻,没知识,反动都反动不起来。有宋一代,真正能算得上走在时代前面的,不过两个人。苏轼,以其天性和天才,用人格的光辉,超越了时代的狭隘,直达灵魂的天堂;王安石,治世的奇才,大规模改造社会,其明达和勇气,我都怀疑他是穿越过去的。这有证据,连非常否定王安石变法的陆九渊都赞:“盖世之英,绝俗之操,山川炳灵,殆不世有。”
即使打出“均贫富,等贵贱”的旗号,中国的历代“起义”也就是那么回事吧,自发性是强的,自觉性是未必。就像刑事案件中,绝大部分是激情犯罪,财色酒气所致,高竿一点的,也不过小贩怒杀城管,钉子户跟拆迁队拼命,换声看客的“壮哉此人”也就罢了。
历史上的宋江与其三十六人,也就是个壮哉。然而,换得一声壮哉,已经是千万人中的稀罕物。这类人,代表了循规蹈矩小百姓内心深处的幻想:摆脱重重束缚,纵横江海,变忍气吞声为杀人放火,大块吃肉,大秤分金——热爱水浒英雄的芥川龙之介就曾说:“这是一批无赖汉的结社”,“他们之间流传着一种可以把善恶踩在脚下加以蹂躏的好汉意识。”
然而,每一位贞女,心里都藏着一个荡妇;每一个安分守己的小百姓,都在幻想着一个无赖汉。北宋年间,市井说书,就已经流行很多关于城市无赖汉的故事,聪明义气,又残暴的异类人士,表演犯罪的智勇双全。说者津津,而听者四十五度角仰望。宋江等好汉,能够在出现之后,就以传奇的形象,流传在民间,是宋代人乃至后世所有中国人心灵生活的又一重倒影。
一年多时间内,横行齐魏,攻城略地,转战千里。然后败于张叔夜之手,被困于海边,船只被烧,副手吴加亮(吴用同学,呃……)被俘,遂集体投降。朝廷收编之后,参与攻打方腊去了。历史学家对宋江人众是否打过方腊存疑,但也说明《水浒》里这个情节,还是来之有据。《水浒》作者公认为施耐庵,整个故事,却来源于民间说话者的集体创作。后四十回打方腊,文风忽然一变为深沉凄凉,充满难诉之苦与未尽之意,倒真的是文人手笔了,而且是经历过世事纷乱,亲身实践过理想又经历幻灭的文人,断非书斋中人。年少时看《水浒》,喜欢看前八十回,现在倒是有兴趣把后四十回慢慢看了,那才是人生真正完全的滋味,虽好汉豪杰而不免。孙悟空都跳不出五指山,何况在红尘中颠沛的凡人。
《全宋词》里,署名宋江的两首词,很可能就是这位作者的创作。词的水平不错,又切合人物的性格与心理。水浒成书年代,距离南宋灭亡,也不过百年,有这个词作水准很正常。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就是直接来自于宋代说书人。不管怎么样,说明两宋时的词曲创作,作者既众,身份也杂,可以安排宋江这样的江湖好汉吟词,而毫不突兀,当然是有现实基础。
《念奴娇》
“天南地北。问乾坤何处,可容狂客。借得山东烟水寨,来买凤城春色。翠袖围香,鲛绡笼玉,一笑千金值。神仙体态,薄幸如何销得。
回想芦叶滩头,蓼花汀畔,皓月空凝碧。六六雁行连八九,只待金鸡消息。义胆包天,忠肝盖地,四海无人识。闲愁万种,醉乡一夜头白。 ”
词见于跑到京城去找招安,走李师师的门路时。话说,造反是为了什么呢?起初或许只是一时意气,走到后来,势子弄大了,变成了不得不为,骑虎难下,要么,把皇帝拉下宝座,自己来坐,要么,就是等待招安,也算弄了个正经出身,不指望封妻荫子,至少也能安然躺进祖坟。
跟投降主义无关,只不过是历史环境下的必然,换了谁,也就是这么回事。读史或读小说,读到较真,其实真是没意思。什么划分路线、阵营,计算成败与得失,有价值的,能让人在灰暗的书页中,翻出一点温暖来的,还是那些和阅读者相同的,曾经热烈跳动过的心。
这阕词,其实也是报国无门,壮志难酬的传统套路,但做了江湖人后的口气,和读书人已经是很不一样了。书斋里的人,也经常会有军人癖,侠客梦,什么“十年磨一剑,今日把示君”,“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初看很激动,再读不靠谱,明显是剑侠故事听多了的幻想。
真正的江湖人是什么样的呢?就像这篇词里的宋江,从遥远的芦苇深处走来,脱下染血战袍,换上时兴衣装,进了京城繁华地,不知不觉,就觉得有点儿不自在,浑身的没着没落,疏狂中带着点尴尬。
在京城人的眼里看去,大概也是粗野乡气得很。而且进的还是繁华中的销金窟,那种奢华气派,那些风流高雅的美人,真的不是自己这种人能消受得起啊。这里,你也可以不惮恶意揣测人,说他是真艳羡,假清高,就盼着有一天自己也能名正言顺享受一把……不能否认的是,这种格格不入感是强烈的。
在不喜欢的环境里,人会借助于对熟悉亲切地方的回忆。真的是很思念烟水寨里,兄弟们的开怀大笑声,哪像到了天子脚下,人们的笑容都透着算计。这种感觉,武侠名家温瑞安的一句诗写得好:“城中友无至友,敌无死敌。”但是人们还是争先恐后地向京城里去,矛盾而蹉跎地过掉一生。
体制那么无情,那么险恶,为什么非要去掺合一脚呢?因为除了参与,你没有别的办法去实现一生的抱负——哪怕是堂堂正正,想要济世安民的抱负。你没有足够的想象力,去寻找体制外实现这一切的通道。只能去赌一把,赌注是自己那单纯的初衷。
后来许多的公案小说,用另一种方法解决了江湖人的矛盾:替清官卖命,中国人的想象力,大抵也就到此为止了。新派武侠小说里的笑傲江湖,说实在的,更接近于童话。
所以阮小五在上梁山前,拍着脖子说:“这腔热血,只要卖与识货的!”而宋江下梁山,也就为了个“金鸡消息”。所谓忠肝义胆,四海无人识,最后呢,就是“悲剧啊!”
卖文卖身卖血卖肝胆,不论读书人还是江湖人,男人还是女人,想要逃出这个圈去,可真不容易。
3、爱看美女的和尚
顾客:“这个猪头切一半给我,谢谢!”
八戒:“猪头不卖,猪鞭要不要?”
《大话西游》风靡的时候,我和我的朋友们,对里面的台词倒背如流。煸情的,恶搞的,都能找到共鸣。即使是无意义的对话,转过时间的长廊再听,也因为沾染了青春的记忆,变得有些小深沉和小哀伤了。
就这样短短两句,从青年走到中年,蓦然回首,竟然也能忆出了一点苦楚:你以为你是天才,别人看你不过是个待售猪头。好容易扭捏着摆到市场上,想卖的人家不要,不想卖的,倒还值几个钱,世象有时候就是这样滑稽,倒不如做和尚,大家西天取经去。猪八戒忘了春三十娘,孙猴子忘了紫霞和白晶晶。放下红尘的背影,换来一句:你看,他好像一条狗啊!
我要说这句话里有禅意,或许还有人信,我要说宋朝的仲殊大师,是个有道高僧,了解情况的人,肯定会呸我。
仲殊大师像才子,像文士,像浪荡儿,像风流无赖汉,就是不像和尚。从头到脚,除了那张光头,和那身僧服,半点儿超凡脱俗的意思都没有。就这么混了很多年,别的和尚好歹该宝相庄严了,就他还是很猥琐。在杭州宝月寺挂单的时候,跟当地方长官的苏东坡认识了,两个人竟然很对胃口,经常在一起喝酒聊天。每当这时候,老和尚就眉花眼笑的,谈到兴头上,鬼鬼崇崇地告诉苏长官,哪家楼里的姑娘唱歌最好听,哪家的花魁,其实有点名不符实——当然这是我的想象,可我知道,这样的想象,并不为过。仲殊大师这样的和尚,做出什么事来,都是不稀奇的。
该大师平生两大爱好,一是写词,二是吃蜂蜜。不管任何饭菜,都要拌了蜜才吃,这种饮食习惯很讨人嫌,大家都不喜欢跟他同桌吃饭,幸好遇上嗜甜的苏轼,才算碰上了知音,彼此爱重得很。
仲殊大师吃蜜是有原因的。大师俗家姓名叫张挥,原是苏州城内有名的荡子,被所有家有适龄儿童的家长作为教育子女的反面典型。此人读书聪明,年纪轻轻中了进士,真是大好前程无限,别人羡慕都来不及。正该再接再厉,谋个肥沃的差事,鸡犬升天未必,光宗耀祖是毫无疑问。
他呢,偏偏就这样了,成天呼朋唤友,寻花问柳,在外面鬼混,把老婆都抛在家里不管不顾。古人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他老婆是个有志气的女人,不甘心做命运的奴隶,终于有一天,忍无可忍,给老公的酒里下了砒霜。大概是经验不足,剂量下得不够,又被人灌了大量蜂蜜给救活了。为了保证毒不再发,从此必须每天继续吃蜜,而且不能吃肉。浪荡子一想连肉都不能吃了,人生好无趣,索性出家当了和尚。
他当和尚也没事干,每天东游西逛,喝喝酒,看看美女,兴来填几首小词,日子过得好不逍遥。老婆再也管他不到,俗世的规则,红尘中的名利,也都拿他毫无办法,真正是“随缘化,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了。
关于他的生平,除了时人笔记提及,以及一卷残缺不全《宝月集》,历史上的记载并不多。作为一个前浪荡子,后来在寺院里混日子的和尚,一本正经的史书,当然不会给留书写空间,而他自己,从中了进士却不思进取,乱七八糟度日的那时候起,大概也对青史留名、建功立业之类的宏大词汇并无共鸣。
又没兴趣研究佛理,又不爱守清规戒律。他做和尚,也是个吊儿郎当。我琢磨着,此人的心态,大抵类似唐朝的富贵人家女子,流行去当女道士,却是为了行动方便,恋爱自由。而且,最主要的一条,不事生产,就安安稳稳有饭吃。想想,就算你当官吧,还得八面玲珑地应酬,得整点政绩出来给上面看;经商吧,商人之辛苦,哎呀,更是“不当人子”。唐代重视道教,宋代则推崇佛教,出家人待遇挺好的,有庙产,有香火,还有政府的优待政策,实在是无业男女青年的好去处——只要你舍得放弃俗世那个家。
而家庭,对于仲殊大师,很明显,就是个累赘。妻子那杯愤慨的毒酒,倒帮了他一个大忙,生死场上滚过一回,爬将起来,拍拍灰土,从此天宽地阔。
“能文善诗及歌词,皆操笔立成,不点窜一字。”这个评语是苏轼下的,以苏子之才和眼界,可见是真的才华出众。《唐宋诸贤绝妙词选》中说,他的词作是“篇篇奇丽,字字清婉。”
《南歌子》:
“十里青山远,潮平路带沙。数声啼鸟怨年华。又是凄凉时候、在天涯。
白露收残暑,清风衬晚霞。绿杨堤畔闹荷花。记得年时沽酒、那人家。”
这一阕,就是风格奇丽与字句清婉的标本。生动的画面感,色彩鲜明,风物参差,视线从远到近的过来,原来是因为写词的人,正在路上。这条路,每个在夏日江南走过的人,都一定会觉得很亲切。
远处的青山,水边潮湿带沙的小路。鸟儿偶尔地叫着,声音宛转,听在人的耳里,倒像是在怨诉时光匆匆,于是又不由得起了点儿人在天涯的凄凉感。又,为什么要说又呢?在路上的时间已经不短了,朝行夜宿,磨破草鞋数双,看过风景无数,难免会有惆怅的时候。经常旅行的人都知道这一点。越美的风景,有时候是越让人无来由难过的。你发现,自然是自然,季节是季节,轮回永无休止,而你就是你,肉体凡胎,永远没有办法真正的纵身大化,真正的超脱。
是渐近黄昏的时候。暑气渐消,晚霞映着荷花,荷花又伴着绿杨,对着明媚的色彩,被晚风一吹,心情一下子又好转了。于是兴致勃勃,对着某朵盛开的荷花就搭讪了:“喂,你还记得那年我买酒喝的那一家么?”
这一问,真是问出了百般风流,只觉树石皆兄弟,花草为姐妹,麋鹿都来相亲爱,可谓神来之笔,出自于赤子之心。
这词美好得要命,只有一个小问题,关于作者的问题——你是一个和尚哎!摸摸头上的香疤,到底为什么和尚要这样嗜酒啊!犯了戒律了啊,喂!
那个吊儿郎当的行脚僧,可不会理睬人们的吐槽,江山如此多娇,他要走的路太多了,要看戒律那得功夫。
《柳梢青 吴中》
“岸草平沙。吴王故苑,柳袅烟斜。雨后寒轻,风前香软,春在梨花。
行人一棹天涯。酒醒处、残阳乱鸦。门外秋千,墙头红粉,深院谁家。”
这一回,是在河中,舟上。吴地春天的风光,适合撑一只小船慢慢地游,桨拨动浮萍,船头掠过低垂的杨柳枝。看两岸平沙草长,旧时宫苑,还有最醒目的,是忽然一树洁白胜雪的梨花。
这一篇,又当得“奇丽”二字。奇在结构,丽在文心。前面缓缓放出春之画卷,一幅幅过去,你正在赞叹作者取景之精妙,那持镜头的人才出现,原来是在船上扫视两岸。顺便说一声,当江南春天来到的时候,外地游客的您,请一定要去富春江上去坐游轮,或者新安江也好,那才能真正领略到南方的灵秀,在化工污染如此严重的今天,仍然顽强地坚持着风烟俱净,让您窥见一点古诗里的中国——要去的话趁早,看风景是一定要趁早的。
仲殊和尚就很明白这个道理,出家人有的是名正言顺在路上的时间,还有酒喝。威猛的花和尚鲁智深,在五台山为了喝点酒,闹得神憎鬼厌,灰溜溜被赶下山去,真应该向仲殊师兄取点经。
边看风景边喝酒,真是惬意,结果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一觉醒来,人还在舟中,太阳却已经靠西边了。懒洋洋地向两岸看去,忽然间精神一振,眼放精光:那是谁家的姑娘,秋千架都打到墙头上,能看见小内裤了……好吧,那时候女人是不穿内裤的,用文明的话来说,都能看到裙子底下精致的绣花鞋啦!
如果佛祖在天,面对如此门徒,会含笑不语,还是会怒不可遏,打下一个霹雳,外加一句“好贼秃”呢?好吧,我又错了,佛祖不会骂贼秃,应该骂“孽障!”
宋代的著名文人,如苏轼、王安石、黄庭坚等人,都爱研习佛理,诗词中也常有学佛谈禅的作品,而仲殊大师,作为一个正宗的和尚,却完全没有出家人的自觉性,实在是很奇怪的。更奇怪的是,他的文人朋友们,却对他赞赏有加,苏轼和他关系最好,说他是“胸中无一毫发事”,“通脱无所着”,这又真的像灵台澄澈,不需拂拭了。
在我看,他根本就是一个深深热爱这软红十丈的浪子,喜欢美酒,美景,美人,想要一生潇潇洒洒,快快活活。跟很多回头金不换的浪荡子是一样的。
这个世界上总是不缺少浪荡子:不求上进,无所事事,甚至放荡堕落的生活,自有它的魔力。“你们见我在喝最贱的烧酒,而我无非在风中行走。”再正经的人,都偶尔有紧张生活中的一个失神,渴望着兢兢业业中的一次小小放纵。所以浪荡子虽然为人们不齿,可有时候,又未必不让人暗中羡慕。
浪荡子的结局,一般不外乎两种。或是回头金不换,洗心革面,做社会中坚,家庭的顶梁柱;或者,在亲人的悲哀、世人的鄙视中沦落至死。我想仲殊大师是个很聪明的人,他从这两种结局中巧妙地钻了个空子,找了个安身立命所在。也许你可以把它称作“禅机”。但仲殊大师自己,是没兴趣跟你聊这种玄乎东西的。
他顶着和尚的脑袋,实质类似于一个资深驴友。背着行囊,打着云游的旗号,到处游山玩水,探亲访友,谈天完毕,掏出一个钵来,阿弥佗佛,蹭吃蹭喝。那年月没有数码相机,拍不下来沿途美景,他便用诗词记录之。基本情况大概就是这样。
从词集中看,他主要在吴楚一带混,在苏州、杭州住的时间最长。在镇江也呆过些日子,还溜达到过成都。都是美人如云,山水灵秀之地。他可真会找啊,每到一地,自觉自愿地承担起旅游宣传工作,写下一堆赞美本地风土人情的广告词。
他的词里,小令最佳,小令又以写旅途,写风光物事最出彩。《南徐好》系列,《望江南》之成都篇。今天读起来,有记录时代的副作用。
《望江南》
“成都好,蚕市趁遨游。夜放笙歌喧紫陌,春邀灯火上红楼。车马溢瀛洲。
人散后,茧馆喜绸缪。柳叶已饶烟黛细,桑条何似玉纤柔,立马看风流。”
他描绘的是成都蚕市景象。“蜀中有蚕市,父老相传,古蚕丛氏为蜀主之时,民无定居,跟随蚕丛迁徙,所在即招致为市,进行交易,暂时居处。每年正月至三月,成都州城和属县,循环开设蚕市十五处。”
除了祭祀以外,更实际的功用,是让四方农人们来交易农桑器具,蜀国产锦绣,而三月,正是蚕桑之时,农人们的一年之计开始了,整个蚕市上,洋溢着丰收的希望。而超级爱凑热闹的成都市民,岂会放过这个机会,张灯结彩,摆摊唱戏,酒楼拉客,青楼招手,也是忙得热火朝天。在这所有之间,有个和尚,他骑着马,悠然地望着田野,赞叹道:这柳叶儿,真像美人的眉毛,这桑条啊,真像美人儿的玉臂……
无语了,谁能把这个花和尚给拖走……仲殊大师,他对这俗世的欢乐与生机,真是爱得不得了,恨不得在里面翻跟头打滚儿。应该感谢时代给了他机会。虽然出生年月不详,但可知的是,他是卒于宋徽宗崇宁年间。一辈子走的是太平路,过的是太平日子,没来得及看见他热爱的这风流世代崩溃的样子。苏轼、黄庭坚、晃补之、王安国、贺铸、秦观、晏几道……北宋占尽风华的词人们,大都死于这个时间段。抚摸着书页上的生卒年表,更多感觉到的是庆幸,为他们死得早,死得巧。
仲殊大师的死,却是一个有点儿惊悚,有点儿怪异的事件。
那时他已经挺老了,回到了最初出家的地方,苏州承天寺。有一日,忽然跟寺中众僧道了个别,当晚就在院子里找了棵枇杷树,上吊死了。
佛门子弟,不得以任何理由自杀的。否则无法转生,无从得道。临死还要犯这最后一回戒律,而且根本不在乎自己的来生之事。就这么不瞻前,不顾后,甩手走了。洒脱得近乎于残酷。
我想,可能是,骨子里,他还是信奉中国人的“现世为大”想法,不问生死,不问鬼神,活在当下便好。活得感觉差不多了,那就不活了呗!自选个死的良辰吉日:大家好,大家早,大家再见。这也是荡子的做法。
但也只是揣想,而这样的人,做出什么事情,是常识所难以预测到的。反正他就是有他自己的理由,他的人生法则。
仲殊大师生前还曾干过一不着调的事。有个雨天,他去拜访郡里的官长,谈话之间,看到庭下有一个来打官司的女人。女人很执着,颇有秋菊打官司的坚持劲儿,就冒雨站在那里。郡守很无聊,便说,大师,这情况,您能写首词吗?
大师更无聊,脱口立就《踏莎行》一首:
“浓润侵衣,暗香飘砌。雨中花色添憔悴。凤鞋湿透立多时,不言不语厌厌地。
眉上新愁,手中文字,因何不倩鳞鸿寄?想伊只诉薄情人,官中谁管闲公事。”
写得倒是很生动,寥寥数语,女子形象尽出。可也实在是没什么意思,把民女的苦楚拿来当风景观赏,两个男人真是够欠扁的。
仲殊大师自缢之后,便有轻薄少年,将两句词改了:“枇杷树下立多时,不言不语厌厌的。”
让人哭笑不得,细一想,还有点恐怖片的效果。这个和尚,死了之后,都没办法给他装上一个正经的套子,好好地入土为安。
宋朝和尚写词的也有一些,可谁也没办法跟仲殊比,从数量到质量,更别说这戏剧性的一生。
说真的,我没法了解仲殊和尚上吊前到底怎么想的。也不着意去了解,可以确定的就是,他这一生,在俗世繁华与佛门清净中出入,名缰利锁,清规戒律,都没能束缚住他,就这样左右躲闪着,把日子过得挺快活,挺圆满。而且,这种快活和圆满,也不是我们平常人所能学的。
因为谁也不能像他那样,只为了踏山川,看美景和美女,就能果敢抛开一切:责任、情感、物欲、理想,亲人的期盼……每根鞭子都驱赶着人们的生命,在狭窄路上蹒跚前行,即使疲倦,不敢松懈。偶尔抬头,看见路边有朵小花,便已经是了不起的安慰了。虽然不甘,但人生,本来就是从一个被父母抱着的包袱,慢慢变成自己一路拾起新的包袱,背上身,不断前行的过程。
谁会抛家弃业,用全部身家所有,只为换个彻底的自由空间?至少我不敢,不完全是因为没有勇气,还是为了,在被规则所约束,被包袱所困扰的世界里,也有着珍贵的,心爱的东西,珍珠般闪亮,让我只能化身为蚌,去咬牙承受憋闷和痛苦。
仲殊大师的世界,的确是好啊好,又洒脱又风流,可是,那一杯自由的毒酒,并不是每个人都喝得起。
你我皆凡人,做不得神仙,做不了天才,和尚都做不成,就做个待售的猪头也罢——猪头也有他的高老庄,放不下的高翠兰呀!
4、追男仔的姑娘
什么事情,玩的人多了,想玩出喝彩声就不容易了。唐圭璋先生编《全宋词》,共收录词二万首,如此庞大的数字,刚写出来就消散在风中的,更不知有多少了。掌管这些新出炉词作命运的女神们,向来没什么恻隐之心。
缪斯女神在宋代化身为千万精通音律与诗歌的女子,地位卑微,迎来送往的甜蜜笑容中,自有一种傲慢。
有一位歌妓,被某政府公务员看上了,写了首小词去挑逗她。歌妓的“灰”音很快就来了,是《减字木兰花》,其中有云:“清词丽句,永叔子瞻曾独步,似恁文章,写得出来当甚强。”欧阳永叔、苏子瞻他们写的才叫绝妙好词,像你写的这东西,拿出来有个啥意思?
这小女子,一辈子未必能亲眼得见欧阳修,苏轼一面,可在艺术审美上,却半点不肯降低标准。世人都知道泡妞要投其所好,却总是忘了同时要避己之短。就算你想迎合她的爱好,也得看看是否够得上她的档次。比如说一个迷恋香奈儿和爱马仕的物质美妞,宝马以下的车子不稀得坐。你却胸有成竹地拎了双国产“金利来”的名牌皮鞋过去献媚,她可不当你精神有问题?而文艺女青年,也不是每一个都爱郭敬明和安妮宝贝的。说不定你情书里引以为荣的半明媚半忧伤体,正是她痛恨之极,看到就想高跟鞋狂踩……泡妞不成事小,从此被列入姊妹淘的黑名单,并被赠以傻叉之谥,才冤之又冤。宋朝那位公务员兄弟,犯的就是这一条错误。如果他在激情洋溢的时刻,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另辟蹊径,走其他路线,比如做小伏低,软语温存——三无青年卖油郎,不就是这样把花魁泡到手的么?至不济还能用钱砸,也好过马屁拍到马脚上,被当堂羞辱。
不过,任何行业的人,都有可能承认自己做得不够好,只有搞文学的,从来不会认为自己不行。
要是有幸看到一堆搞文学的聚会,真以为到了和谐世界,其乐融融,空气里都流淌着牛奶和蜂蜜。这时候你切不可过于陶醉,或一时走神,在别人吹捧你的时候,专心对付刚夹到嘴的红烧肉,忘了回馈相等份量的赞美之词,不,你也不能为了怕被红烧肉噎住,敷衍了事,不着调地乱夸,人家明明只写小说,你非说上次您老发的那首诗真牛!BINGO!恭喜你又成功地得罪了一个人物!
最矛盾的是,互相吹捧要极尽真诚,但谁也不会把这事儿当真,因为每个人的心里,都知道:老子文章才是天下第一!
所以,在泡妞的道路上,其他人都孺子可教,懂得床上床下一百零八技换着来,唯有搞文学的,只会一门绝活,好像段誉的“六脉神剑”,一条道走到黑,时灵时不灵。而且大部分还没有段公子的好天赋,好运气,好脾气。天不丧汝丧乎谁?
于是被泡的姑娘,也终于发飙了,像那位宋朝的歌妓一样:你写得还没我——好呐!还不如我自己——写吧!
两宋青楼中,擅写诗词的姑娘很有不少。当然数量质量没法跟真正的文人相比,却是原汁原味,写出来本真,清新而妩媚。词在宋朝,大多数时候,本来就不是什么高雅高深,阳春白雪,它就是小儿女私情的道具,为了方便叙事,男文人常模拟女子口气,那么,姑娘们自己写的情词,又是什么样子呢?
《鹧鸪天  寄李之问》
“玉惨花愁出凤城。莲花楼下柳青青。尊前一唱阳关后,别个人人第五程。
寻好梦,梦难成。况谁知我此时情。枕前泪共帘前雨,隔个窗儿滴到明。”
这是京师名妓聂胜琼,寄给情人李之问的情书。李之问也是位词人,不过作品只流传下来两句。已经无法得知到底才华几许了。但肯定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竟然招惹得阅人无数,眼高于顶的青楼行首如此痴缠。李之问是来京城公干的,官职改动,不久就要回去上任。男人来京城,不入花街柳巷走一圈,就好似去资本主义花花世界考察,不看场脱衣舞一样“OUT”。太落伍也太假正经啦!于是就结下了这么一段情。两人好得蜜里调油,可是有缘无分,他总得要走的。而且他家里早就有了老婆。估计李之问在家里地位也不是很高,做不得主,也不敢把外面的女人带回来,连说都不敢说一声。
就这样拖到了离别的那天。聂姑娘来饯行,饮于汴京城西莲花楼。这里是前往山西、陕西的官员客馆,日常送行都到此为止,此后便是挥手作别,路迢迢各自珍重了。那日,聂姑娘放下酒杯,即席自创自唱了一首小词,只流传下来末两句:“无计留君住,奈何无计随君去。”
青楼女子的诗词创作,往往会佚失。因为本职是演唱者,而不是歌词作者,所有词作,多是即兴创作,自己不会在意,没兴趣特地留存,能流传下来的,多是托在场好事者的福。聂胜琼这首词,虽然看不到全貌,仅存的两句,却是极真极痴,淳朴而热烈,很有南北朝时乐府之遗风。
一声唱罢,李之问不走了,又留下来盘桓了一个月。然而,家书也不住地飞来了,夫人在催他回去。也是,就算夫人不催,正经事也不能不干吧,拖延无用,徒添苦楚。
李之问终于狠心上路了,还在路上呢,就接到聂姑娘寄的情书。书中所附之词,便是上面的《鹧鸪天》。上阕写那日莲花楼中送行之事,这叫作唤醒记忆,重温场景,那样的不舍与缠绵啊,郎君您可还记得。下阕则说别后我的状况,想在梦中看见您都不能够,相思刻骨又不能对人说起。然后,可称为“绝唱”的两句来了:“枕前泪共帘前雨,隔个窗儿滴到明。”用情之切,用心之巧,但凡有点心肝的人,都难以抗拒。
夜雨是中国诗词中最常见的情感媒介之一,催动人们种种的思念、悲怨,摩写者众,写得多了滥了,要写出好就不容易。
李商隐的“巴山夜雨涨秋池”,是唐诗的含蓄与大气。温庭筠《更漏子》:“梧桐树,三更下雨,不道离情正苦。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是层层推进的悱恻。“多情去后香留枕,好梦回时冷透衾。闷愁山重海来深。独自寝,夜雨百年心。”是元代散曲里某青年男子热恋时的爱欲苦海。而元代另一位中年男人,写《双调•水仙子•夜雨》,却又是另一番光景。他在夜雨不眠中说道:“枕上十年事,江南二老忧,都到心头。” 这样的凄怆无奈,生活的沉重感,是现代人也容易共鸣的。尤其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生人,正是上有老下有小,蜡烛两头烧的时节,不要看这几句。
聂胜琼的夜雨,在这一堆名句里毫不逊色。这是出自于姑娘家特有的多情易感,于情事,执着且忘我,才能把人的情感和外物,相呼应得如此交融,如雨水与泥土相融的自然,无法分离。
再说李之问愁眉苦脸地到家了,把情书藏在箱子里。还是被夫人翻了出来。这位正室,是利害角色,一传呼老公就不得不回,一回家,就迅速查出猫腻。李之问无法隐瞒,只好把聂胜琼给招供出来,垂头丧气等发落。不料夫人注目纸上良久,却赞叹起来:“真是好词,语句何等清健!”
她这个评语下得知己,果然这首《鹧鸪天》,写的是艳情,用的却是健笔,无一丝绮罗香气,有的只是中正和缠绵。你能感觉到她爱得有多单纯天真,有多无悔无怨。夫人毫不迟疑,拿出自己的陪嫁,交给老公:把这姑娘接回来吧!
不久,聂姑娘到了李家,一进门,立刻抛弃所有华丽妆束,多年积攒的头面首饰也都拿出来,恭谨地侍候着李夫人,完全是婢妾对待主母的态度。于是,上下和悦。
不经内闱之乱,便坐享齐人之福,不知要有多少男人羡杀,然而李之问的好运气,是缘于他碰上了两个性格里诗意浓厚的女人。这两个女人互相之间,偏偏又由诗词产生了共通的气场。一个是天生的词人,另一个,是天生懂词的人。
她们的相遇,与晋代的一个故事有相似之处。南康公主非常善妒且凶悍,她嫁的老公,是大将军桓温,虽然权倾一时,却也是惧内的。虽惧内而花心,他平定蜀地之后,纳了成汉皇帝李势的女儿为妾。偷偷藏在外面。南康公主知道后,气势汹汹,亲自持刀,带着人就去了,踹开房门,书上是这样说的:
“见李在窗梳头,姿貌端丽,徐徐结发,敛手向主,神色闲正,辞甚凄婉。主于是掷刀前抱之,曰:‘阿子,我见汝亦怜,何况老奴!’遂善之。”
东晋是崇尚美与风仪的年代,李势的女儿,不仅容貌出众,气质和谈吐更是闲雅,刀剑加身,仍从容不迫。正是这样强大的气场,让南康公主心生惺惺相惜。这个故事里,李家女儿再出色,如果对手愚钝无知,不懂得欣赏,那也是白搭。所以,同样出色的,还有看似粗野的南康公主。是对于美好事物的倾心相惜,使她在一瞬之间,就轻易超越了世俗应有的敌意,并温存地伸出双臂,去保护这种美好存在。
事情发展到此,其实已经与那个男人无涉。聂胜琼与李夫人之间,也就是这样。在身体上,她们共同拥有一个男人。而在灵魂上,反倒是她们之间,挨得更近一些。
现代姑娘可能会愤慨:这不是小三使尽花招,登堂入室的活典型吗?以现代人的标准,对古人严格要求是很不实际的。在宋朝,妾,其实是个很卑微的位置。传统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妻是与夫并列,堂堂正正享有多种家庭权益的人,主内庭事务,如果必得出妻,一定要名正言顺。而妾,则完全只是生育机器和玩物。可以由主人与主母任意买卖、打骂,连生的儿女在家里地位,都比不过嫡子。妾之下,还有婢、姬、伎等。宋代稍有些钱和地位的人,都会蓄声伎——家养的弹唱词曲儿的女人们。她们的地位,比妾更低。
妾又很难转正为妻,而聂胜琼这类青楼人,最终能够找到个可以安身为妾的地方,已经算运气很好了。她们的人生,跟现代版小三们相比,完全是天上地下的两回事。很多时候,内心酸楚,真的只有傍身的乐器,喉中的清歌,能够聊以自慰。
杭州妓乐婉,也擅诗诗,恋爱的运气就很差。她喜欢的是一位姓施的酒监,酒监是个很小的地方官职,管理官酒买卖。也没什么钱和能力为她脱籍,带回家去。施酒监要离开杭州了,她也没什么办法。
只能写诀别词了。词牌为“卜算子”,一赠一答。赠者为施都监:
《卜算子
赠乐婉》
“相逢情便深,恨不相逢早。识尽千千万万人,终不似、伊家好。
别你登长道,转更添烦恼。楼外朱楼独倚阑,满目围芳草。”
这个男人,用情是真的,无能为力也是真的。他的相思里,有种小男生的懊恼,还有小男生对于世事的茫然无奈。只会念叨着,“我认识的无数人,来来去去,都不如你好啊。”又想着,这思念的苦楚,可怎么办才好呢?
答者为乐婉。《卜算子 答施》:
“相思似海深,旧事如天远。泪滴千千万万行,更使人愁肠断。要见无因见,了拚终难拚。若是前生未有缘,待重结,来生愿。”
她的表现,就比爱人成熟了很多。直接说出了两人的困境,点出现实和爱情的距离有多大:似海深,似天远。用语有种磅礴的气势,和他的低首徘徊,全是两种风格。铁板一块的现实面前,很多时候,人纵有再大的勇气,也是白撞。“要见无因见,了拼终难拼”,在这样断不了,又接不上的一盘死棋中,她做了决定:“若是前生未有缘,待重结,来生愿。”
你信不信来生呢?如果信,这就是一个承诺,如果不信,这就是一次了断。当生活彻底地愚弄了我们,当梦想照不进现实,你说,亲爱的,你相信来生吗?
5、被代笔的人生
如果有一点可能性,谁愿意去期待飘渺的来生?宋朝写词写得最广为人知的妓女,大概是天台的严蕊。她的出名,又拜理学大家朱熹先生所赐。
故事流传得太广了,大概就是朱熹与天台太守唐与正关系不和,为了打击对手,到处搜罗罪证,严蕊作为天台第一的名妓,也被抓起来,要求招认与太守的不正当关系。按律法,宋朝的地方官员,是不许嫖娼的。但严蕊任凭拷打,坚决不招,没有的事就是没有,我虽然是下贱女子,却也不能昧良心诬陷士大夫。云云。
后来这事闹得太沸腾了,朱熹被调走,继任的官员,才把严蕊放了出来。问她今后有啥打算,严蕊便当堂口占一词,是为著名的《卜算子》:
“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
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待到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
在场的人都大为动容,便给严蕊脱籍,任其从良去了。这是民间的说法,很有气节。
当然,若依朱熹的官方记录,又完全是另一回事了。不仅严蕊与唐与正的确有奸情,而且连那首词,也是请他人代做的。到底该相信哪个呢?我向来认为,信官方不如信民间,信报道不如信小道。不过呢,民间与小道,虽然听起来都很大快人心,符合大众意气,但也有着想象力过于旺盛的毛病。我想想“三言二拍”中关于王安石的小说,就很气不顺,哪有这样添油加醋的?再比如那位倒霉的陈世美,好端端的,被大众一传十,十传百地扣了个见利忘义,抛弃发妻的黑锅。安知朱熹就不是被冤枉了?他搞的理学,后来被历代皇帝滥用得不得民心,什么“存天理,灭人欲”,稍微有点活人气的百姓都厌烦,为了出出气,编排他也是可能的。
再则,朱熹的理学,在他还活着的时候,根本不受待见。本质上,他是个没啥势力,且“忠直端正”,近乎于迂腐的一个人,这种为了出口气就大费周章害人的事情,我也觉得他未必做得出。做也做得很差劲,最后自己被整回老家去了。
所以这件事就当存疑吧。民间故事里的民意,和一个正经学者的人品,都是不好轻易否定的。历史,本来就只行走在真实与想象边缘。单说这《卜算子》,不管谁做的,都是一阕灵秀清新的好词。也是一阕非常平民气息的词。
说平民,不仅是因为语言浅白,还因为那种谦卑中带着磊落的口气:我知道像我这种身份的人,命运是不能自己做主的,一切听凭大人先生们的发落。不过,如果可能,如果你们愿意发些许慈悲,我也有自己的小小企盼——待到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
这是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声音,弱小,恭谨,但是坚定。这样的声音,原本不必追究到底发自于谁的喉舌。
做了营妓,命运已经很悲惨。官来,她们小心侍奉,官去,还是她们小心侍奉。官人们流水价转,只有她们是铁打的玩偶。对她们,民间其实不乏同情。就连在十字坡卖人肉包子的绿林人士,都知道不要去杀害妓女:“冲州撞府,逢场作戏,陪了多少小心得来的钱物。”杀了她们,被江湖上传说不仗义。的确是,太平时节,平常百姓,自然也嫌烟花行里的人脏,可是,根本上,她们也是街坊里走出去的女儿,某户人家曾经的掌上明珠……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她们是百姓里面苦滋味尝得更多的一群人。
历史,怎么看,都是虚虚实实,半真半假,真实的,只有人心,一颗颗鲜红的,跳动着的凡人心。
从这点上说,诗词,比史书,更贴近人性,更能挑动内心那些脆弱和温柔。一世可以无史,却不能无诗。读史可以明志,可以增智,知世,而读诗,能让人保持灵魂的鲜活,不至于迅速老化,僵硬。
严蕊的《卜算子》,就算是代笔又如何,能代到如此贴切体己,正合她的身世,依样成了传世佳作。宋代,替妓女代笔写诗词,也是常有的事。有些姑娘,文化方面天赋差了点,又想要才女的名头,好抬高身价,背地里就找些好事的恩客、不得志的师爷帮忙,写点诗词备着,到交际场合拿出来当自己的。
谈不上什么弄虚作假,也是两厢情愿,博个皆大欢喜的事情。反正,中国的男文人,你就是不托着银子请他代笔,也根深蒂固地有着替女人代言的爱好。传统中女人少有话语权,既然很难发出自己的声音,也就只好随他们去了。
转眼到了南宋末年,天资低劣的宋度宗赵禥,醉生梦死,把半壁江山弄得更是残破。他死后两年,五岁的小皇帝赵显,面对压境的元军,伏首出降。后宫自太后以下,所有妃嫔,都被驱使北行,其中有一位,叫王清惠,是度宗皇帝的宠妃,封昭仪。差不多同一时间,因谈判而被扣留在元军大营的文天祥,冒险自镇江逃脱,继续进行抗元活动。
王清惠和文天祥,一个含泪往北,一个流血向南,沦失的国土上风尘仆仆,各自飘零,八杠子打不着的两个人,怎么可能有交集呢?但就是有了,缘于一阕《满江红》:
“太液芙蓉,浑不似、旧时颜色。曾记得、春风雨露,玉楼金阙。名播兰馨妃后里,晕潮莲脸君王侧。忽一声、鼙鼓揭天来,繁华歇。
龙虎散,风云灭。千古恨,凭谁说。对山河百二,泪盈襟血。客馆夜惊尘土梦,宫车晓碾关山月。问姮娥、于我肯从容,同圆缺。”
词由王清惠写北宋旧都汴梁的夷山驿站墙壁上,被抄出后,中原到处流传。有句话叫:国家不幸诗家幸,悲愤出诗人,王清惠是两者占全了。她本来只是后宫宠姬,虽有满腹文才,最多无聊时拿来解闷,宫中文字,也不好外传,如果没有南宋灭亡,一个女词人,也就这样埋没了。谁会料到,突然之间,天崩地裂。
词里的口吻,完全是本色,只有这个身份,才有这样的用语。她曾经是矜贵的,宫殿里一朵娇俏的莲花,不识也不必识民间疾苦,只需打扮整齐,甜蜜地陪在皇帝身边,就已经占尽宠爱。而今落难了,心里充满了忧惧,却并不会就此变成坚强女性,她是被风雨打残的花,落在地上,只有凄艳的一抹,并不能化身铁蝴蝶,向命运作什么抗争。
她当然也不是全无见识。山河沦陷,罪责在谁,仗着天险偏安,换来血泪结局,这些事情,她也是明白的。可是妾在深宫,又有什么办法呢?国事从来与女人无关,尤其她还只是个昭仪,恪守本分,为皇帝的欢颜而美丽着,就是她的天职。所以她在国破山河在的悲痛之后,接着就开始考虑自己的命运了:车子还在向着元大都驶去,那里等待着自己的,可想而知,是异族男人的欺凌和占有,自己可该怎么办呢?向天上的嫦娥请求,请带我去那安宁的月宫吧!
她就是她,一个小女人,在这倾覆的时代里,想尽可能体面地保全自己。国家灭亡,她没有殉国;委身事敌,却也在所不能。曾经自豪的花容月貌,成了最大的危险。无人帮忙,无处诉说,她就采取了最风靡于故国的倾诉方式:题壁。于是,她的心声,变成了所有遗民的心声。
只有我们的文天祥丞相,不是很满意。主要针对后两句,觉得作为一个先帝的妃子,在这种国破家亡关头,只想着苟安,气节大大不够。文丞相是什么人,“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铁血男儿,抵抗外侮的千古英雄,他这样说,当然有他的道理,只是,他忘了一件事:他不是她,他的剑气如虹,替代不了她的红颜仓皇。他的百炼钢,更变不成她的绕指柔。英雄自然而然会感染别人,但不能去以自己的标准要求别人。
在这一点上,文天祥犯了男人都会犯的错:发现女人沉默得不够,或说的话不讨喜,索性,自己跳出来代表她们,说出自以为是的真理。他替王清惠代做的《满江红》是这样的。
一:
“燕子楼中,又捱过、几番秋色。相思处、青春如梦,乘鸾仙阙。肌玉暗销衣带缓,泪珠斜透花钿侧。最无端、蕉影上窗纱,青灯歇。
曲池合,高台灭。人间事,何堪说。向南阳阡上,满襟清血。世态便如翻覆手,妾身元是分明月。笑乐昌、一段好风流,菱花缺。”
二:
“试问琵琶,胡沙外、怎生风色。最苦是、姚黄一朵,移根丹阙。王母欢阑瑶宴罢,仙人泪满金盘侧。听行宫、半夜雨淋铃,声声歇。
彩云散,香尘灭。铜驼恨,那堪说。想男儿慷慨,嚼穿龈血。回首昭阳辞落日,伤心铜雀迎新月。算妾身、不愿似天家,金瓯缺。”
一看就是男人模拟女人口气的作品。用典太多——掉书袋的男人永远多过女人;细节虚浮,用了一堆花哨的名词,却没有生活的真实感。什么乘鸾仙阙、肌玉暗销,都是想象宫中生活的套话,完全没有正版王昭仪那种天然富贵温柔态;最后,从整体的流畅和用语的贴切自然来看,文丞相,词艺亦不如王昭仪。
陈朝公主乐昌,亡国后入隋,一边做着杨素的小妾,一边苦苦等待与丈夫破镜重圆。文天祥扮演的王昭仪,却对这位公主表达了分明的不屑,也就是为王昭仪指明了道路:别苟且偷生了,请娘娘殉节吧!
第二首的末句,也差不多同样意思,国家虽已残破,但妾身是绝对不会的,一定要好好地保全贞节,怎么保全?潜台词不需多说。
文丞相表白的,很明显,是自己的铿锵与激昂,这没什么不对。只是,别打着别人的旗号,指使别人去寻死,就太过分了。
王清惠到达元大都,自请为女道士,主动断绝红尘念,向月亮许的愿,终是应验了。此后一直和太后等人软禁在一起,文天祥的词,她应该也曾看到,却并没有如其所愿地一头撞死。也是她有主见。比起当年燕子楼中的关盼盼姑娘,也就是文丞相第一首和词中,提到的那位,可算幸运的了。关盼盼是某老爷的爱妾,老爷死后,独居燕子楼。一个姬妾,肯守节已经很不错了。可是伟大诗人白居易先生,看得不过瘾,遂代盼盼写诗数首,希望她能够速速殉节,以彻底成全这段美谈。关盼盼很听话,就绝食死了。
(注:请容许我说句粗话先,白居易,个七十岁还玩幼女的老色鬼,去你大爷。)
真正能体贴女人心的,倒多半是地位微贱的男人。像柳永那样沦落街巷的布衣,就写出了很多青楼女子的心声,他知晓她们的难处,倾听她们的哭笑,知己程度,远超文豪苏东坡。没有高下,只提事实。而文丞相,对于王清惠的理解,也远不如一个小小的宫中琴师:汪元量。
汪元量以擅词章音律入宫,曾为王昭仪鼓琴。临安沦陷后,他一个不足轻重的小人物,没就此逃入民间,却跟着太皇太后谢道清,一起到了元大都。后来随南宋皇室,迁居于遥远荒僻的居延、天山等地。直到赵显被送到西藏当和尚去了,跟无可跟,才以道士身份南归,回到了故国。文天祥被关押在牢里的时候,他亦常去探望。而与王清惠更是熟悉,自临安的皇宫,到北地的风雪,见过她的快乐得意,也见过她的寂寥悲伤。
他的《满江红》和词是这样的:
“天上人家,醉王母、蟠桃春色。被午夜、漏声催箭,晓光侵阙。花覆千官鸾阁外,香浮九鼎龙楼侧。恨黑风吹雨湿霓裳,歌声歇。
人去后,书应绝。肠断处,心难说。更那堪杜宇,满山啼血。事去空流东汴水,愁来不见西湖月。有谁知、海上泣婵娟,菱花缺。”
词意与王清惠的原词相近,都是宫中旧人,不过身份悬殊,他回忆的,是曾见的奢华场面,那些盛大宴席,欢乐歌舞,帝王将相们的奢侈与气派……直到突然间,“黑风吹雨湿霓裳,歌声歇。”这里化用白居易《长恨歌》中的“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赏羽衣曲。”用黑风吹雨,一是为了表达含蓄,二,对于偏安侥幸的南宋小朝廷,也用不上“渔阳鼙鼓”那样凌厉之词了,只能是禁不住风吹雨打、小女人般的存在。唐好歹是极盛转入突衰,南宋的衰亡,却是大家早都心知肚明,预料到这一天。
后片写王清惠入元后的情绪。远离亲人,家书断绝,这是斩不断的乡愁。西湖月,东汴水,指两宋旧都,这是杜宇啼血的亡国恨。在这国破家亡中,还有一番愁绝处:“有谁知、海上泣婵娟,菱花缺。”
只有他,看到了她的孤独,她的哀伤,她在大浪滔天前的自持,以及这哀伤与自持中显露的美。
海上,是苏武牧羊的旧地,今日,有南国佳人来住,一样的冰雪腥膻,苦涯岁月。宁愿夜夜在寒冷与思念中垂泪,也没有向敌人乞怜邀宠,去寻更好过的日子。她坐在那里,成了一个王朝最后的剪影,凄凉,而静穆。
汪元量后来走遍天下,写了很多反映蒙元统治下现实生活的诗词,被后人称为“宋亡之诗史”。
王昭仪与汪琴师,非英雄的一生。都不够大义凛然,没有舍生取义的果敢,个性平淡如你我,在大难来时,愿意守住尊严和原则,可也希望能够活下去……活下去,这不是生而为人的权利吗?
死去的人成就忠烈,在史册里熠熠生辉。活下来的人,承受思念与痛楚,在尘世中默默走完一生。生命,就这样在几千年多少次赤地千里的战祸中,不管国家兴亡,延续下去。历史,踩着他们沉默的身躯,而得以前行。
簪花的少年郎,老了还是少年——解读宋人簪花词
1、从别扭的司马光君说起
宋仁宗宝元元年,年方二十的司马光高中进士。二十岁什么概念?在古代也不过弱冠之年,成人礼毕,眉眼尤青涩,纤薄的肩胛骨,难撑起男人的厚重。但司马光是早慧早熟的神童,七岁时就有砸缸救人的美闻举国传诵,且已熟背《左传》,人家小孩在玩泥巴,斗蟋蟀,打架打得鸡猫喊叫,只有他手不释卷,目不斜视,庄严地走过去。
看港片《新少林五祖》,小童星谢苗与李连杰搭档演洪熙官父子,虎头虎脑,搭上一股子连他老爸也难及的冷静与酷,老成持重得让人啼笑皆非。小时候的司马光,大概也就是那个德性。
司马光年少得志,便是在科举制度完善,选拔人才较为公明清正的北宋,也使多少寒窗读书人艳羡。正该春风得意,一日看尽长安花,骑马倚小桥,满楼红袖招——甚或被佻达的姐姐们直接生拉硬拽进盘丝洞,也不无可能。换了其他人,求之不得,他偏不,越发地端庄自守起来。
是日,由皇帝亲自主持,为新科进士们开设的“闻喜宴”上,内侍捧出满满金盘的鲜花,尤带御花园清晨的露珠,未来的国之栋梁们,人手一朵,恭敬地插到头上,山呼谢恩。唯有司马光端然不动。幸亏被旁人悄悄劝道:“君赐不可违。”才勉强簪上一枝。
就是这么个别扭的人。后来真的成了国之重臣,又娶了亲成了家,他还是异类。举国皆歌舞升平,百姓亦知逐着季节玩乐,更不用说士大夫的精致声色。唯他不爱奢华,衣食俭朴,不蓄声伎,连妾都不纳一个。到三十多岁还没儿子,夫人先急了,亲自挑选了美女,装扮停当,半夜里送去书房,色诱相公。司马光埋头书堆,只当看不见。美女很没面子,心想对付书呆子难道要投其所好?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来搭讪:大人,这是什么书啊?司马大人转身,拱手,肃立:《尚书》。
《尚书》是帝王书,是传统士大夫至高行为准则。其对付异性之煞风景、不解风情指数,恰如当世之一册“毛选”在手。美女无话可答,逡巡而退。
正月十五,东京城里灯市如昼,夫人闲得无聊,要求出门观灯。司马大人说家里不是有灯吗?答道兼且看人。于是生气了:难道我是鬼啊!
完全没道理的抬杠,迹同撒赖,听着不由好笑,倒不计较他的不近人情了。其实司马光跟妻子感情很好,知夫莫如妻,大概只有做妻子的,才知道老公那威严大男人形象下,时不时偷偷冒出来的小屁孩遗风。
逝后追赠温国公,谥为“文正”,果然是方正之人。司马光一生专心经史,不以词作闻名,传世仅有三首,你想不到的是,他写的是艳词,还艳得缱绻,风情万种。
《西江月》:
“宝髻松松挽就,铅华淡淡妆成。青烟翠雾罩轻盈。飞絮游丝无定。
相见争如不见,有情何似无情。笙歌散后酒初醒。深院月斜人静。“
前片写那女郎的装束,是淡淡妆,天然样,随意散淡的一个人儿,她出现时,世界都变得恍惚了,像有云追雾绕,又似春日飞絮迷蒙,似真似幻,不禁怀疑自己是撞进了一个梦里。这里面,一句不及容貌,但已尽得风流,深深打动人心。
心被打动后是什么样子?男人的答案不过数种,在司马光这里,是一声叹息。相见总惹相思,多情便多磨折,几番思量,颠颠倒倒,原来还是不见、无情的好。主意打定,就算是“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吧,为何偏偏笙歌散后,独对满院月光,又惆怅得没个安排处?
“词之为体,要渺宜修。能言诗之所不能言,而不能尽言诗之所能言者。”王国维的这段话,揭秘了词会泄露作者内心曲折细微处的特质。词不是“言志”的诗,很长时间里,它只是诗之余的游戏,题材既不广阔,内容又不庄重,结果反而写出了人心里面最微妙的波动,写出了情感中无可解释的那些纠缠。
于是艳词可写得高远而灵隽。如这阙《西江月》。上半阕,有《国风》中“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浩渺迷离,下半阕,则如《小雅》中“昔我往矣,杨柳依依”的怨徘。是承接诗三百的率真自然。可见司马光虽一生严谨,恪守圣人之训,却有真性情,绝非假道学。对这场艳遇,他深情而往回,率意而直书,全无遮挡虚饰。正是这般坦率地面对,才蓦然转醒,惊见了爱情难以承受之重。就有了谦卑,有了无奈。以管窥豹,一首风情小词里,亦可见品性,被称颂为一代名儒大贤,并非写在史书的功绩便可论定。
3、 老头子与花朵
到以风雅为要务的文人那里,自然变本加厉。《全宋词》里描写簪花的词作,写男子的是女子的四倍。值得玩味的是,爱写簪花词的人,并不是最适宜簪花的少年。
黄庭坚的《鹧鸪天》,写得豪情万丈,这一年,他已经五十岁了。
“黄菊枝头生晓寒,人生莫放酒杯干。风前横笛斜吹雨,醉里簪花倒著冠。
身健在,且加餐,舞裙歌板尽清欢。黄花白发相牵挽,付与时人冷眼看。”
说来也不算很老,今天官场上,正是年富力强,但风情一事与官衔向来没什么关系,再显赫,皱纹横生,头上白多黑少,怎么也不能与少年比姿首了。不见杨二车娜姆常年戴朵大红花出来,都被网友惊悚?她还是风韵犹存的徐娘。宋朝的老男人们,在这件事上却要不停地较劲,与时人眼光,与自己,更与光阴。
黄庭坚22岁就得中进士,他可不像司马光古板,歌楼舞榭,倚红偎翠的风流勾当,早年未曾少过。只是生逢“元佑党争”,一时多少才俊,尽被席卷,也饶不过一个其实并不乐于政治斗争的他。半百之年,还被贬官外放到蜀中黔州,那荒凉野僻的地方。表面是因为撰《神宗实录》有误,其实呢,是章敦、蔡卞等新党当权,迫不及待要清理异己及疑似异己者。
世事流转,起伏历经,风霜刀剑严相逼过,还是在醉里簪花,今天和昨日,已经完全两种心境了。
这是在秋天,菊花开遍。中国传统文化中,菊之一词,别具高洁意味,象征岁寒前的不屈,霜雪到临际的坚守。菊也是最富人情味的花,总与乡居的安祥、友邻的邀约,故园的情怀紧紧相联。提到菊,你能不端出几盘小菜,饮酒,闲话?
也是黄庭坚人生中的秋天。上片依然写景写情而起兴,写灿烂菊花黄中感受到的丝丝萧飒,油然而起人生几何之叹。于是当尽欢,当大醉。醉后怎么样?“风前横笛斜吹雨,醉里簪花倒著冠。”你有风狂雨骤,我有笛声吹彻,有头上花枝照酒卮,我还要把帽子反着戴,拍手大笑,颠狂的老头儿,将你们统统雷倒。生命的逆旅,总要在大笑和斜睨后,才有足够的勇气和真诚,去深思自勉:何惧世人冷眼,浊世中守住这颗清洁的心。这样的欢乐坦荡,生死无畏。
这样说来,词也是可以言志的。只是言志的姿态,没那么庄重,就好像放下酒杯,随手摘下一朵花,簪在头上的姿势,漫不经心。就在这样的随意中,形象已经悄然定格。人人都说,姿态很重要,在网络时代,话语滔滔不绝,将彼此的声音淹没。每个人想要让别人看见自己听见自己,就要用最新异最夸张的姿态,来博取眼球,换得出位。脱衣服落伍,那就穿最丑陋的衣服,摆最无语的姿势,打扮成人间囧物;大声喊听不见,那就说脏话,骂人吧,造谣吧,于是姿态层出不穷,而心灵的声音呢?心灵这敏感脆弱的活物,是经不起你方唱罢我登场的热闹的。它只能远离舞台,瑟缩失语。
所以古时候缓慢的生活节奏也有好处,让潦倒也可以变得从容,对着一瓶花一壶酒,发很长时间的呆,想些什么。
黄庭坚在黔州待没多久,又被赶到戎州,前后足足五年。刚刚被平反,又被人诬告,这一次来势更凶狠,索性流放到广西。一次一次,离家更远,离老越近。不断的颠沛流离中,亲友的噩耗一个接一个传来:弟叔达死,友人秦观死,苏轼死,陈师道死……命运的狞恶面目似乎一旦暴露,便再也不肯发些许善意。
但人们能见到的,仍是他的不迫,与不怨。生存是要智慧的,不是官场上投机经营的智慧,而是得失坦然,宠辱不惊,是一个人在险恶逆境中,仍将灵魂放到高处,向命运含笑的智慧。
他是真正的能够和光同尘的达人:“不以得丧休戚芥蒂其中”的君子,人们如是说。人世多沧桑,老了容颜,亲友离散,像一枝黄菊,枝头抱香,豁达中的坚守,向命运的抗争,凝成了这一尊簪花大笑的白发狂夫雕像。经住了考验,不因时间流逝而崩坏。
2、 是男人就该戴花
司马光中意的,是不插花戴朵浓妆艳抹的有氧系美人。可在宋代,簪花是流行风尚,女子自不必说,男人也不甘落后。
男人的簪花史,远可上溯到行吟于楚江边的屈原。秋兰、芳芷、杜衡……发牢骚的时候,奇花香草便糟了殃,摘下来佩在衣襟上,插到发边,风里挡不住的异香,是自我人格的理想化。但这是特例。真正把花当饰品插上头,还是在唐朝。唐明皇是梨园先祖,升平时节,携贵妃、王公众臣游宴,一时宫廷内外多文艺奇才。有次,明皇摘下一朵木槿花,放在侄儿汝阳王李琎的绢帽上,让他用羯鼓打奏《舞山香》。汝阳王李琎,明莹如玉一美少年,擅饮酒、射箭、羯鼓。一鼓罢,花竟然没有跌落,大家赞叹,这才是“头如青山峰,手如白雨点”,真的羯鼓高手。
赐花簪头,表示皇上对臣下的赞赏与恩宠,到了宋代发扬光大。《宋史》记载:“前二刻,御史台东上阁门催班,群官戴花北立,内侍进班奇牌,皇帝诣集英殿,百官谢花再拜,又再拜就坐。”《梦梁录》中也说:“须臾传旨追班,再坐后筵,赐宰臣百官及卫士殿侍等花,各依品味簪花。上易黄袍小帽儿,驾出再坐,亦簪数朵小罗帛花帽上。”国家重大喜庆场合,及皇上游幸,从君到臣都是要头簪花枝的。是礼仪,也是制度。所以司马光当年国宴上拒不戴花之胆大妄为,实在值得正史给他记上一笔。
少年人心性之拧,真是哎呀!司马光后来也变得随和,去朋友家喝酒,喝高了歪戴帽子斜插花枝,被人用牛车拉回家。
宋朝人性格里多有随和的种子,是时代性使然。两宋以文治国。开国皇帝赵匡胤出身武将门庭,政变上台,深知唐及五代以来,武人军阀割据的危害,便掉过头来对文人关爱有加。留下遗训:不得以言论之故,处死士大夫。文人生存环境宽松,种种风雅事一玩再玩到极致。上行下效,举国陶陶然。重文轻武的另一个好处是国民休养生息,经济文化能迅速发展。坏处是经年积弱,武备疏松,总被周边野心勃勃的辽夏等国欺负。开国以来之外交,屡屡靠纳岁币换取边境安宁,委实算不得光彩。
不过老百姓不管这个,商贾农工,稍有安定便悉心过小日子,于辛勤劳作里寻找安身立命。汴京城内市井人家过得尤其快活自在。花朝寒食,七夕中元,都是享受人生的好日子。“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卖四时鲜花、宫样象生花朵的提篮小贩,从来不愁生意。生命的欣悦,与季节里次第盛开的花朵,正是镜里镜外的相映。照见了生之从容安宁。
草莽英雄都不例外。《水浒传》里惯在京城打混,时尚的领军人物浪子燕青,“腰间斜插名人扇,鬓边常簪四季花。”渔家出身的短命二郎阮小五,“斜戴着一顶破头巾,鬓边插朵石榴花,披着一领旧布衫,露出胸前刺着的青郁郁的一个豹子来。”小霸王周通下山去抢亲,手下小喽罗们,头巾边也乱插着野花,有多粗野,有多妩媚。
4、我们永远是少年
黄庭坚真是个很倔很倔的人,正如他的姓字:鲁直。有点儿鲁且直的意思。当年,他是文坛早早出道的天才,可是不够啊,这个时代英才辈出,他一定要成为那个最独特的自己。
结果是,诗、文、词、书法,都自成了一家,决不倚人门户,步人后尘。人称“苏门四学士”,却以诗与苏东坡并称“苏、黄”,开江西诗派一脉。书法也瘦劲雄健,是宋四大家之一。那转折钩划间的拗与奇,看久了,不禁要会心,要莞尔。
写词是小道,无关紧要的事,他也要另找条路。好友晁补之曾评价:“不是当行家语,乃著腔子唱好诗。”原来是以诗入词,这与苏轼有点像,但又不一样,他更直接,更硬朗,剑走偏锋也且试试吧!他还干过很多次将俗语俚语入词的事,说实话吧,效果也不是非常好。有时候,看着感觉有点雷,有点好笑。不过,那有什么关系。
最欣赏他的是苏轼,大概苏黄本来平生气格、志趣上最相近。苏轼夸道:“超轶绝尘,独立万物之表,驭气骑风,以与造物者游。”
这一生,因为有了倔强之气,才有了挺拔出云之姿。看看他在贬谪期间写的另一首词:《水调歌头》: “我欲穿花寻路,直入白云深处,浩气展虹霓。”又说,“我为灵芝仙草,不为朱唇丹脸,长啸亦何为?”
坐在花丛里,把自己也坐成一株灵芝仙草。那些花儿,是造物的恩宠。爱花的人,爱她们的美与洁,天真与无垢。天赋的艳,在凡尘中招摇,与厚土亲近,向高天遥望。那是一个人的灵魂,向着生命意义追寻过程中踏上的花径。
生命的最后,黄庭坚写下绝笔词:“花向老人头上笑,羞羞,白发簪花不解愁。”真美啊,这白发花枝的相得益彰,超越了世俗之眼,绽放出生命至美,不仅是哲学意味上的,更是现实可触的,就这样一年又一年,含笑在春风里。宋词中最执著的簪花人,非他莫属。
时间到了南宋,南渡之后,词坛一片哀音。例外者寥寥,最卓尔者是辛弃疾。文武双全的将才,词坛国手,也是个至老爱簪花的人。
《临江仙 簪花屡堕戏作》
“鼓子花开春烂漫,荒园无限思量。今朝拄杖过西乡。急呼桃叶渡,为看牡丹忙。
不管昨宵风雨横,依然红紫成行。白头陪奉少年场。一枝簪不住,推道帽檐长。“
这一回,头上簪的是牡丹。牡丹与菊花,是宋人最爱簪的花。牡丹的娇美与华贵,是春天里的珍惜,是浪漫,是怀想。菊花的清朗与坚贞,是秋色中的固守,是家常,是理念。占断一春和一秋,花开花落中光阴流逝。
柱着拐杖,还要去赏春意烂漫。老人的惜春意,比少年时少了故作的忧愁,多了时间沉淀的旷达。花不管风雨苍黄,该红紫鲜妍时就尽情成行。人亦如是,头发少了短了白了,花枝上头又滑下来,老人自嘲一笑:推道帽檐长。这笑容里,有狡黠,有骄傲,坦现出白发老夫的一颗少年心。
花有开谢,朝代有盛衰。从北宋到南宋,盛世的闲雅,生民的欢乐,忽然间变为画檐蛛网,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在风雨飘摇中,有一个人,少年时转战三千里,壮岁时旌旗拥万夫,老了老了,还在大声疾呼,他是试手补天裂的勇者,要用自己的一身,去挽回那颓败的国势,追回逝去的春天。他没有做到了,又做到了。没做到,是历史发展不由个人意志的必然残缺,做到了,是他行走世间这一辈子的圆满。
这个人就是辛弃疾,心在天山,身老沧州的他。这阕流连荒园,不管昨宵风雨凄狂,也要将春色簪上发间的词,也是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强人意志写实。
很多人容颜饱满,可他已经老朽了。也有人年迈,甚至死去很久,仍拥有青春。网上流行做心理年龄测验,也不过是根据你是否还有激情,还有好奇与冲动等等,来判断是否还年轻。所谓少年心,本来和年龄就没有必然联系。
簪花的少年郎,到老了,还是少年,因为他对人生还有进取,对世界还有好奇,对美,依然怀抱赞叹与珍惜的情怀。这样的情怀与人,是唐风宋雨,汉文明发展到最灿烂最从容时,才捧得出的丰盈果实。
今天,寻找坦然戴花的男人,恐怕只能去巴黎时装周的秀场了。
但,在纷繁世事中,拥有一颗从容簪花的心,也许我可以试着去做到。让这一种姿态,穿透时间的尘埃,穿透死亡与丧失,成就我自己的永恒。
二 夕阳下饮酒,是种人生责任——宋祁与张先的诗酒流年
1、小宋我得意地笑
宋仁宗天圣二年的黄金榜,龙头之争在宋氏兄弟二人中展开。主考官先看中弟弟,想让他当状元,哥哥则是探花。但执政的太后不同意,说做弟弟的怎么好排名到哥哥前面?将哥哥点了状元,弟弟放到第十名。兄弟“双状元”的美谈就这样传开来了。
哥哥宋痒,老成持重,节俭自律,弟弟宋祁却风浪放荡,人们感叹,哥哥文采是不如小弟,可品行要好很多啊。
有事实为证:上元之夜,哥哥充耳不闻外面的狂欢笑闹,在办公室点根蜡烛看书。弟弟却华灯高悬,拥着歌妓大开筵席。第二天,哥哥命人送了封信来:“闻昨夜烧灯夜宴,穷极奢侈,不知记得某年上元同在某州州学内吃齑煮饭时否?”兄弟俩穷人家孩子,寒窗苦读,大过节的只能吃咸菜干饭。这招忆苦思甜,想给弟弟一个当头棒喝。
宋祁一笑回答:“寄语相公,不知某年吃齑饭,是为甚底?”咦,当年那么辛苦,可不就是为了今天这般快活么?这话回到大宋耳里,气个倒仰,可也没办法。小宋的奢华生活,可是被上层社会的名人们都要郑重记载的。
该人三天两头地在豪华府宅里请客,大白天的,客厅用重重帘幕围上,点上掺有名贵香料的大蜡烛,歌舞不断。宾客偶尔掀开帘子,才发现天已拂晓,一日已过。所以小宋府邸又名“不晓天”。
皇帝把小宋派到成都去编《新唐书》。这是份烦劳差事。换了大宋,不知要怎样兢兢业业。小宋才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大大地吃喝玩乐一通,渐至深夜,忽然宣布要工作了,就在寝室里,大开着房门,“垂帘燃二椽烛,媵婢夹侍,和墨伸纸,远近皆知为尚书修唐书,望之如神仙焉。”
这哪像干活,直截是做秀。小宋是做秀的行家里手。有一回下大雪,赶紧趁着雪势,唤诸姬妾环绕左右,铺纸的铺纸,磨墨的磨黑,一回墨宝写下来,自觉宋郎俊赏,天下无双。怡然地问:你等在其他人家,可见过主人我这样的风雅么?不料,一位原来在驸马家公干的歌伎,掩嘴笑起来:“我原先的主人嘛,就是抱着小火炉,看看歌舞杂戏,喝个大醉睡觉而已。”小宋一下子被打击到,懊恼地说,他也不俗气啊。就此搁笔掩卷,索酒狂饮。
可见在小宋心目里,干正事是恶俗,而玩风雅,摆范儿才叫正事。
时人纷纷的旁证也不用逐一列举,关于自家的腐败,宋祁的词里,早已不打自招了,那叫一个理直气壮,自鸣得意。《玉楼春》:
“东城渐觉风光好,縠皱波纹迎客棹。绿杨烟外晓寒轻,红杏枝头春意闹。
浮生长恨欢娱少,肯爱千金轻一笑。为君持酒劝斜阳,且向花间留晚照。”
宋词曲谱多已失传,檀板朱唇,细细唱将起来,也不知是何等光景了。初见此词,耳边倒是不禁响起李丽芬的一首老歌,《得意地笑》:
“船到桥头自然行,且挥挥袖莫回头。饮酒作乐是时候。那千金虽好,快乐难找,我潇洒走条条大道。我得意的笑,又得意的笑,笑看红尘人不老。把酒当个纯镜照。”
记得是一部香港武侠电影的主题曲。配上小虫潇洒俏皮的作曲,真是又欢乐又逍遥。但现代人的流行歌,情感终不免显得浅露,用语也直白而少回味。仿佛不如此,便不好为大众接受传唱。宋人作词一道,要的是蕴籍而隽永,把浮光掠影的生活,剪辑成画,凝聚成珠玉,再用这珠玉返照大千世界,照出里面潜藏的诗性与优美。写作者虽只是信手,学识修养到处,自成佳作。现代歌词作者,就算有心,也永远失去那个汉语环境了。
人人都道,此阕《玉楼春》,警妙就在“红杏枝头春意闹”,一个“闹”字,更是全词之眼,一字而境界全出,闹动了一整个烂漫生动的春天。其实呢,前面的铺垫也好,如果没有沉静的绿杨轻烟为底色,没有轻浅的晓寒作对比,那一树杏花,也就没有如此鲜亮灼然。没有一湖波光,波光里闲荡小舟的人儿,树啊花啊草啊,也就不会具备如此的感性与活力——是景物感染了人,而人又反过来用自己被打动了的心,赋予景物以更深切的感情色彩。
这是人与景的相遇相知,是物我的交融,读者也跟着那叶湖上小舟,轻轻荡入这春天,自在浮沉。
东城“渐觉”春光好,“渐觉”二字起领全词,此后层层递进,广角,远景,特写,镜头一路过来,色彩、浓淡、景物,安排恰到好处。细细地证明这春色已至千家万户,从冬天的寒冷里把人的心带出来,游行着,嬉戏着,闹动起来。
这是一整天的游冶。因为主角是著名放荡的小宋,要玩就玩得尽兴,哪有散散步便回家的道理?可是天色渐晚,就算朋友们都是臭味相投,不急不催,没有谁在那边厢愁眉苦脸,盘算着怎么跟夫人请假……天会催,谁说天道无情,老天其实是擅长使坏,喜欢在人们快乐时泼冷水的一种存在。
老天不用开口,只需给你看一轮暂时绚烂绝伦,转眼就惨淡不可收拾的落日,再把空气温度降低一些,让晚风中带一点寒意,让一只归鸦从树梢上喑哑地叫着飞过……就能让你的心境一落千丈,浑身的劲头就被抽空了,再迟钝的人,也难免感觉到些许凄凉。发现花无百日红,人无百日好,人生苦短,乐匆匆,似黄梁梦———这是特悲观的人士。但就算很乐观的心态,也不过是因为善于自我排解吧。
对不可直视的太阳,每天驾着马车横过人类头顶的那位神,我们的态度,实际上,也就是我们对于时间、对于生命沙漏的态度。是无奈,敬畏,是珍惜,也是永久的追寻与抗争。而落日,那西天边一只血红独眼,总如同高明的催眠者,把人们带入一枕黄梁,梦醒后的悲怆。
“从来系日乏长绳, 水去云回恨不胜。欲就麻姑买沧海, 一杯春露冷如冰。”晚唐时候,李商隐如是说。
往前走,唐之盛世,李白付之以大笑:“鲁阳何德,驻景挥戈。逆道违天,矫诬实多。吾将囊括大块,浩然与溟涬同科。”鲁阳公激战中奋然挥戈,落日为之后退三舍,但太白先生笑其违天逆道,无稽之谈。又说我将和万物归一,天地同生。
再往前,走到魏晋,就见莽莽大地上一人策车狂奔,向着落日的方向。奔到穷途,掩面恸哭。哭得余霞似血,寒鸦四起。这个人是阮籍。阮籍恨夕阳又爱夕阳。“悬车在西南,羲和将欲倾。流光耀四海,忽忽至夕冥。”“灼灼西隤日,余光照我衣。回风吹四壁,寒鸟相因依。”黄昏落日,在他的诗里,是永恒而惨痛的一个意象。
夕阳冷眼提醒人们:浮生长恨欢娱少。对此,每个时代的人们,有不同的态度,汇聚成时代的足音。到了宋祁们生活的北宋,前人刻骨的哀怆,冲突激烈的情感,都渐渐少了,连大唐诗仙那种狂放超逸的自我,也不再唱主角,取而代之的,是内敛,温厚,微笑着走到花下,品咂平生苦乐的那一身从容。
和平宁静的生活,丰富的物质与精神,时代的手,抚过人们的心,将兵气消融,锋芒息敛,代之以美玉包浆般的温润莹洁。这是中华文化步进成熟绚烂的一段好时光。文人士大夫的风雅,承接传统,渐至顶点,却并无暮气颓气。所在行来,都还是光风霁月。
就有了小宋的奇语:“为君持酒劝斜阳,且向花间留晚照。”面向遥遥落日的这酹酒一劝,几分尊敬,几分亲近,又有几分俏皮,象征着无常天道的太阳,也不得不收起威严,像一位被挽留着的客人,坐下来,再陪饮一回,叙叨一回。
这里的人与天、外物与自我,是各自独立,又相知相契,握手言欢的。残霞余晖,返照在花丛中,映在座客眼里,有了温暖的人情况味。
原来,人在苍天面前,也可以用这一种家常的姿态,邀它同饮同醉,不一定非是横眉抗争,或是俯首长叹,忧从中来。
2、快活三郎和快活三娘
《浪淘沙近》:
“少年不管。 流光如箭。因循不觉韶光换。至如今,始惜月满、花满、酒满。
扁舟欲解垂杨岸。尚同欢宴。日斜歌阕将分散。倚兰桡,望水远、天远、人远。”
再看宋祁的这一阕小令,可以看作对《玉楼春》的注脚,将当日那执杯一劝里暗藏的心意,一一道来。
“青春少年是样样红。”现代也这样唱。人人都有过好时光,人人都不想虚度,可不经意中又把它抛闪了,直到青春不再,才知道世事盈亏相继,好须珍惜。在小宋的眼里,最使时光空掷的是什么呢?
是因循。因循守旧,只知道踩着前人步伐,人云亦云,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在糊里糊涂中,老大蹉跎,终无所成。所以小宋认为,不管你想做什么,就应该做到好,认真地对待每分每秒,去浸淫,去领悟,让每一滴生命的美酒都沁入心脾,那么,虽然时间不可留住,人生却可以变得充盈,即使只是一次踏青流连,一次普通欢宴。于是,表相的沉溺,恰恰成了对自我的促进,具备审美情趣的进取,并不至落入玩物丧志的窠臼。
如果仅凭宋祁那奢华名声、鼓吹行乐的小词,很容易把他打入尸位素餐的糊涂官僚之列。实际情况呢?小宋才学为世所重,名相晏殊为了惜才,连家都搬到宋府边上。又被皇帝亲点去修史,在大儒巨贤辈出的北宋,没点真材实学,料也不可能啊!
《宋史》载,小宋修唐书十余年,平时出入,稿纸总是随带身边。这种情况应该是常态。掷卷索酒而狂饮,大概是下意识地放松,春之朝,冬之雪,但有良辰美景,跳起来一把攫住,如果日日都一样,就没什么好值得说的了。
被言官弹劾“在蜀奢侈过度”,离开了成都。去世之时,成都人哭于其祠,还是十分怀念和抱不平。安逸的成都人,也喜欢有个安逸的官长吧。
历任各处地方官,治理得都不错,称得上“治事明峻”。上书论事,都能切中时弊,怪不得大家觉得他有宰相之才。可惜碰上铁面无情时任谏官的黑包拯,以生活作风问题一再地给拦下。好容易老包调岗,管不着了,却天限已到。去世前自我总结:“学不名家,文章仅及中人。”嘱咐众儿孙别理世俗,把老爸低调薄葬就好啦,坟上么,种五棵柏树——见到这遗嘱,才发现,一直小瞧了小宋,这个家伙,其实把穷通看透了的老奸巨滑。
除了奢侈外无大过,但当宰相,要为天下之表率,小宋的形象,的确不太成体统,光夫就娶了好十几位。有次在外面喝酒,起风了,叫家里送衣服,各房夫人一起送来。十多件啊,呆了半晌,只好一件都不穿,冻得清涕长流地回家了。真不知道平常在家里,怎么应付这十多位夫人的?如少娶几个,会活到不止六十四岁吧?咳咳。
同样生活奢华,民众把后来的高俅等人呼为国之四贼,但不讨厌小宋。小宋又不害民取财。他是好人,出去私访,走田里和老农搭讪,一语不合,被骂得狼狈不堪,却不生气,回来还恭敬地把人家的话记下来:
“我的收成,是我辛勤劳作的应得,关上天什么事!我耕作、收获,获得报酬,官府不能占用我的时间,也不能强征我的余利。我现在的快乐,也是我应该享受的,又关皇帝什么事!”
老农的这段话,也是宋代平民百姓的常有想法。辛苦地劳作过,对国家的义务也尽了,我当然有理由快快活活,享受我自己的生活。
宋代的人,大家喜欢的正是“快活”二字,常常挂在嘴边,就像香港人喜欢说“要紧是开心”。虽不如小宋他们文人会变着花样表达。可普罗大众,有自己的直接干脆。酒楼干脆叫“快活林”,街面上卖着名叫“快活三郎”、“快活三娘”的泥偶,连男女之事,到酣处嘴里叫着的也是快活。适用范围之广,有似于现代人说“爽”,但又稍文雅点。
最能表达快活的,当然是能叫愁人宽怀,喜者狂欢的酒了。对于宋人,酒已经是日常生活必需品之一。因为农业规模发展,粮食产量丰富,有足够的粮食用来酿酒,宋代酿酒业空前发达。
原则上,造酒卖酒归官方经营,属于政府垄断行业,是国库重要收入来源之一。市面上供应的多是官酒,还让妓女们当炉卖酒。妓女也是官妓,兼职做促销小姐。
美女与美酒的盛大同台,还要看清明前,酒库正式开沽的日子。当天,不论官妓,还是私娼,全体盛装打扮,争鲜斗艳,参加开沽仪式。完了后,鼓乐喧天,各行各业的演出班子,文娱团体,都卖弄浑身解数,绕城游行。最吸引眼球的还是压阵的烟花。沿途中,无数年少男子,颠颠地跟在美人身后,送酒送吃,大众的眼皮下面调情邀欢。大众也毫不在意,因为今天是这样一个好日子,连全城的酒肆都可以免费品尝新酿,谁还管那些个风流账,又不是没年轻过。
场景难免让人想起古希腊酒神祭,却很不一样。属于中国人的酒神,充满了劳作与丰收的喜悦,平和自足,并无迷醉的癫狂。宋代人的喝酒,是草草杯盘,是坐话桑麻,是郎有情妾有意,是文人雅士、红衫翠袖在花前月下的浅酌低唱,也是凭栏独倚时的驱闷消愁……尽数指向这烟火人间的实处,不具备形而上的意义,但不论什么境地,酒都会相依相伴,给你饱满的精神支撑。
酒,实实在在地浸透在所有人的生活空间里。穷乡僻壤都有村酿与野蔬,可让人醉饱而归,何况城市。据记载,东京城里,只造酒兼卖酒的大型酒店,就有七十二家。其他所谓脚店的小酒店,几步便撞上一家。都配有各种下酒菜,贵贱任选,实在不行,打点酒,拎回家,路边随便买点吃食——这是一般平民的方法。高档消费的地方就不一样了,门庭华丽,院落开阔,花草假山布置出情调,还有风情的陪酒小姐,真是宾至如归的享受。
还可以叫外卖。说一声,到时间,就有人连酒带菜带主食小点,整整齐齐送来,用得还是全套银制酒壶食具,放在你那粗陋房间里,好不耀眼——街坊邻居的,人家信得过你。
有了遍布乡间与市井的酒香,有了这些坦坦然然追求“快活”的普通民众,宋词里的酒味才能如此优雅堪回味,也才有了如小宋这帮人儿的写作与传唱空间。
3、老色狼也有悲伤
说宋祁,就得说张先。二人关系很好,其第一次会面,是这样的:宋祁跑到张先的家里,让门人通报:“尚书欲见‘云破月来花弄影’郎中!”张先就从屏风后高兴地跳出来:“莫非是‘红杏枝头春意闹’尚书?”相视大笑。
这一笑真是古意盎然,又不尽跳脱不羁。公务员与绝妙好词的叠加,就好像有人把官服当常服穿,襟上还佩着花,淋了酒渍,在风中扬袖跳起舞来。让你意外地发现,官员也不都是那么面目无趣的。所以当官的如果会写诗,至少会读诗,这个世界可能会变得好一点——我说的是真正的诗,不是“做鬼也幸福”那种。
张先的外号比宋祁还多。
有“张三影“: “帘压卷花影”、“云破月来花弄影”、“ 堕飞絮无影”,并脍炙人口。
有“张三中”:“心中事、眼中泪、意中人。”语出《行香子》。写一绝妙歌妓的相思。
又有“嫁春风郎中:“沉恨细思,不如桃杏,犹解嫁东风。”出自《一丛花》。欧阳修尤爱,只恨未识其人。张先来京城,上门谒见,欧阳倒屣迎之:“此乃‘桃杏嫁东风’郎中。”
等等。此人写词,绮艳灵巧,巧如天功,恰似春日里无数杨花濛濛扑面,又像月下满地花影横斜,词里词外,虚虚实实里的艳色,叫人徒生踟躇。他的妙处,既不似秦少游凄厉,亦不似黄庭坚倔直;没有柳永佻达中的惆怅,亦无苏轼豪迈里的隐忧。至于南宋诸子的块磊与幽咽,更是远远的风马牛不相及。
词中的个人心性,张先与宋祁近,又与晏殊近,与欧阳修亦略近。太平朝的太平臣子,齐家与修身功夫,做到了足,圆而不滑,融而不散。便是风流韵事,也成不了白壁之瑕,反化了锦上添花。不是巧合,这是一代文人的时运,他们赶在了最好时光。
张先一直活了八十九岁。八十岁时娶十八岁小妾:“我年八十卿十八,卿是红颜我白发。”苏东坡一口接上:“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相视笑得猥琐,可见男人这东西,不分老少。到了八十五,又娶一小妾,时年东坡先生四十岁。男人三十奔腾,四十微软,五十而知天命,四十岁的东坡,嘴巴再坏,也不禁真心叹服:“锦里先生自笑狂,莫欺九尺鬓眉苍。诗人老去莺莺在,公子归来燕燕忙。”
张先真是老色狼。色狼不算什么,色狼一辈子才是好汉。古人说房中术可以养生,说不定真有些道理。
张先的词集,翻开来,百分之八十在眠花宿柳,从年轻时候噌噌地爬尼姑庵的墙,到八十多岁“懒同蝴蝶为春忙”,不是不想忙,是有点力不从心——论起泡妞功夫,宋代词人中,可真找不到能比他更牛的了。他倒是不太好酒,现代科学认为,美酒虽好,多了伤身。所以智者小酌而已。张先的喝酒,就只是为了一种气氛,要的是那个情调。
《天仙子》:
“水调数声持酒听。午醉醒来愁未醒。送春春去几时回。临晚镜。伤流景。往事后期空记省。
沙上并禽池上暝。云破月来花弄影。重重帘幕密遮灯,风不定。人初静。明日落红应满径。”
因为要听歌,才喝酒呢。微醺中,听着歌女细细的声音,散漫地唱着,歌是流行的歌,嗓子也是把好嗓子,就是不知不觉,满眼春空,反而觉得寂寥了。事关流年,于是宰了我也要昼寝。
为什么,会有这种伤感的调调呢?无他,该人生病了。小病怡情,但也不好到处乱跑了,所以有宴请而不去。一梦而醒,天色已黄昏,夜色将上未上,缓缓而坚定地袭来,那些被隐入黑暗的……
白与昼倒转,催生恍惚。人在暮色中容易软弱,在独处的时候会胡思乱想。此情此境此心,会随年纪增长而越来越多。没有办法。不论哪个时代,当一个人年岁渐长,日光与阴影此消彼长,眼里所见景物的黯淡,就像生活的日渐逼仄,种种愁虑都上心头,中年后的心境,和中年前的,真是完完全全不一样了。
张先这时候已经不年轻了。美人怕老,人们不知道,色狼更怕老。揽镜自照,每一道皱纹,每一茎白发,都预示着将要来临的情场失败。因为鸨儿爱钞,姐儿爱俏。因为牡丹应簪少年头,才够俊俏风流,叫美人拟将身嫁与,一生休。换了老头儿,你倒试试?虽然余勇可嘉,就算人家不笑话,到底难免有点心虚——“白发簪花我自羞”啊!
清河县的史上最牛马泊六王婆,教导西门庆如何追求潘金莲,总结过五字真言:“潘驴邓小闲”。排在第一位的,便是貌如潘安。北宋年间,流传于无数男青年之中的泡妞秘笈——《调光经》,专门研究面向女青年的搭讪学、调情学,劈头第一句就是:“雅容买俏,鲜服夸耀。”看,长得不帅,不会打扮,咱还是回家洗洗睡吧。
古代的中国人,直至元明以前,对于男人的青春,那种热爱与珍惜,虽说赶不上古希腊的美少年崇拜,也是很有执念的。在男女方面,并不像现代人这样,心虚而自大地鼓吹男人越老越吃香。
我觉得是这样,古人科技不昌明,意识形态又落后,所以不喊“人定胜天”的豪言壮语,对自然规律,有着更多的敬畏心。普遍缺少敬畏心的社会,终是可怕的。从这一点来说,宗教,迷信也好,终是有它存在的意义。
张先年轻时就很帅,变成中年大叔后,也还很有魅力,想想也是,有钱有名有才,响当当的成功人士,每年大头照都要被《名流》之类杂志登封面那种。但,他就一点都不沾沾自喜,他知道,大叔就是大叔,再有钱有名,还是个卖相不好看,臭豆腐再好吃,还得捏着鼻子。女孩子对你甜言蜜语,看中的只是你成功人士的那层名利光环,而作为一个男人的原始性吸引力,你,已经不多了。
张先在一首《少年游》中写道:“探花人向花前老,花上旧时春。行歌声外,靓妆丛里,须贵少年身。”
真正花丛中倜傥过的探花郎,因为曾经得到太多,所以对每一点失去都触目惊心,好像绝代佳人,对额头眼角的每一丝若隐若现的细纹,都明察秋毫。少年身已经没有了,留下来的是什么?
“临晚镜。伤流景。往事后期空记省。”这就是张先之所以为张先,而非随处可见的油头大叔。他首先是一个诗人。诗人在红尘中永远有一颗惊悸的心,热闹中永远怀一丝悲凉,饭局麻坛不能扑灭。
当然你也可以称之为矫情。所谓情调、文艺、感伤……在我们所面对的烟火人生面前,都是显得矫情的,装十三的。但缺少了这些矫情,生活又过于坚硬,像蒸过了火的米饭,咽下去,从喉咙不舒服到胃里。
说到底,人是被流年挟持着走的。年轻的时候,以为来日方长,怎么会知道。曾经的人与事,就像年少时读过的词句,到底,它们,会在人生里留下什么痕迹,只有待时间来一一解读。忽然有一刻,如这半明半昧的暮色里,泪下不能,忧从中来。
这就是人生而为人的宿命,生老病死,诸相无常,有生皆苦。这就是藏在人心里最深处的不安和疑惑。年轻时谈过多少恋爱,睡过多少人,根本就是可笑的事情。张先知道这个,醇酒妇人,娇妻美妾,无数场笙歌,又如何。只要一场小病,静下来的一个夜,就不得不面对内心的一个空。
这首酒后无所事事,无病呻吟的小词,其实就是张先作为一个世间平凡男子的“十分钟年华老去”,是时间,无差别地袭击了他,根本不在乎他有多少词藻之才,风流之质,官声之威。
张先非圣非佛,他也超脱不了,否则,就不会老到发苍苍齿摇摇,还要娶十八岁的新娘。借青春的胴体,来逃离老迈衰朽的悲哀。这种事情,古今中外难免。只要脚下有地位,手里有资源……只看你敢不敢,肯不肯。张先亦不能免俗。
只可惜,一树梨花压海棠,海棠不乐,梨花亦未必不心存戚戚:怀里的青春再丰盛,不是自己的。“洛丽塔”的悲剧,那泥足深陷,兵临绝境的,并不是天真邪气的少女洛丽塔,恰恰是诱拐了她的老色狼,那两鬓白发生的颓唐汉。再往前走一步,他就是川端康成《睡美人》里,用钱买来熟睡少女身体的老人,一番有心无力的垂涎与抚摸,多么丑态,多么罪孽深重。可是这丑与罪里,有着一种美,这美,是人向无常做困兽犹斗的绝望之美。
一杯苦酒的人生。酒所以好,是因为它喝下去苦,积累到一定程度时,苦就变成了飘飘然,变成了此中有真义,欲辨已忘言。所以,人类发现了酒,不是为了口腹,而是为了“心”。
4、生活是一杯苦酒
即使是在看上去最平和安宁的人生里,生活依然是一杯苦酒。比如说,我们的太平宰相晏殊大人,他那著名的一首太平调。
《浣溪纱》:
“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夕阳西下几时回?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小园香径独徘徊。”
这小词写的是闲愁。一个人没什么事情,写写词,喝喝酒,在自家的园子里逛逛,看见花落,燕来,发几句感叹。有点像吃饱了撑的。
但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愁。宋人写词,爱道“闲愁”,且斩钉截铁地说:“闲愁最苦”。
因为忧来无端,忧愁这种东西,当你真正品尝到它,就会知道,它是没有办法详细向人去说的。年岁越长,历事越多,越是如此。已经没有兴致,更没有办法像年轻人那样,嚷嚷着我好痛苦我好痛苦,去狂奔怒号着发泄。生活不是琼瑶剧,大叔不能学马景涛。现在的我们,总是只能小小地喝一口酒,环顾左右,欲说还休,最终付之与一句:天凉好个秋。
辛弃疾把这种状况,已经总结得很到位了。但他终究还是直直白白干干脆脆地说了出来。晏殊就不会。
晏殊擅小令,词集名为《珠玉词》。恰是闲雅莹润,可握可掬,如珠如玉。珠玉之气,好在晶莹和温润,你不会被它的光芒灼目,更不会为它的璀璨而敬畏,它的美一点不强势,如果比为人,就是低调含蓄。相处起来很容易,很亲切,即使相对无言都没关系,不知不觉中,你会被对方的气场浸染,如坐春风。
所以晏殊的这首小词,根本不必解,亦无解。你什么时候读读它都可以,拿来给家里的小孩当儿歌念也好,有口无心,记不住都无所谓。只等时间自己流过去,有一天,你会记起它。可是想来想去,也没什么好说的,只是把它的句子,默默地在心里,再过一遍——这时候,你已经知道了,欢娱和孤独,本质上并没有太多区别。
或者,可以看看晏殊的另一首关于酒与筵席的词,在这里,他吐露得更多一点。
《浣溪沙》:
“一向年光有限身,等闲离别易销魂。酒筵歌席莫辞频。
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
年光有限,离别常事,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或者也可以这样说,我们为人的一生,就是在不停地告别中。挽留岁月挽留你,像苦苦抓紧指间的沙,终于要一一流失。
比如爱情,一切离别中最黯然销魂的那一样。这首词,可以把它当成情词,一首一个人的情歌。
为情所困的人,总不免觉得自己的爱情最纠结,旁人都不懂他的无奈和痛楚。可是爱啊,我们都知道,那本来就是需要多幸运,才能于千千万万人中,于时间的长河里,不早不晚地碰上一个最适合的他,并且一帆风顺地携手到老。大多数人,都是在追寻与失落中,学会成本计算,资源重组,把不可能圆满的人生,尽量画得圆一点,哪怕歪歪扭扭,画得比上刑场前的阿Q还差劲。
我们都是平常人,面对艰难的爱情,不能像古之勇者那样,“虽千万人而吾往矣”,至少,我们懂得放弃,和珍惜。我们要对自己负责任,对父母,对子女,对生命中其他牵绊的人负责。
因为自私,全都想要,所以放不开那一点爱,因为懦弱,不敢去要,所以得不到那一点爱。这是人性普遍的弱点,无可厚非对吧,可是,你要把这样的纠结,当自己成了不得的情种,恨不得人人都要理解你的痛苦,就有点无稽了。
有时候,看似薄情,特别能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却有着骨子里的温柔敦厚。晏殊不是什么多情种,亡妻之外,一辈子爱过的女人也少。这篇大概也是想到亡妻才写的,却句句都在开解自己,好奇怪吗?
去者已去,正因为旧梦美好,旧梦不可追,才要好好地珍惜现在,让丧失的痛楚不再重演。因为失去过,所以不想再失去。就像荣格心理学派所说:人的价值只建立于现在的每时每刻——如果,我对现在选择的爱人都不好不忠,又有什么资格去怀念从前?我只是个走不出过去,又走不进将来的失败者,拥有的哪里是爱情?不过是回忆。
“且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这里引用的是崔莺莺被抛弃后接到张生来信时说的话。张生是多情男子惯有的思路,对于旧爱,当然不肯覆水再收,可又舍不得不去招惹一下,以助怀旧之唏嘘。莺莺的反应,就清洁之极,温厚之极——如果你还有一点尊重我们曾经的爱,那么,请你专心地,温柔地,去对待现在你身边的人。
张生不能理解,于是,他说她是妖孽。如果崔莺莺碰上的是晏殊,应该另一种结局,至少,晏殊会懂得她。他们在感情的取舍上是同一类人:痴情,却自持,从来不首尾两端。因此不管结局是否完满,至少很干净。而干净,是健康的必要因素。
张爱玲也是这一类人。去美国以后,胡兰成写信来歪缠,她也是不理。只在给朋友的信中提到时,说“忍不住要出恶声。”有爱情至上思维者,便要据此说她是旧情难忘,否则怎么会生气?我倒觉得,这只是因为,她是一贯的,看透了这种雾数,厌烦这样的不干不净不清不楚。
人生里的其他种种选择,也不过是这样: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珍惜眼前就好。只有懂得珍惜的人,才会明白责任对于生活的重要性。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连曹操这样横绝一时的枭雄,也要对酒当歌。解忧之后如何?继续向这不断面临着丧失的人生里,挺戈而前。
人类发现了酒,不是为了口腹,而是为了“心”。它喝下去苦,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变成了甘美,变成了“此中有真义,欲辨已忘言。”
懂得了这一切的人,才会“且向花间留晚照”,才会“不如怜取眼前人”。是啊,我们知道,太阳落下去,还会升起。在夕阳下饮酒,饮下去的并不是颓唐,而是对自己人生,对亲人爱侣的一种责任。
词和江湖,都不能给生活以浪漫——江湖派词人的真实生活
1、流落江湖成白首
“阻风中酒,流落江湖成白首。历尽艰关,赢得虚名满世间。”戴复古在《减字木兰花》里的几句叹,正好是他们这些江湖词人一生的概括。
布衣,潦倒,才华横溢,长年在路上。周旋于达官贵人的筵席,赢得一声声喝彩,回到住处,家徒四壁,清锅冷灶,妻儿都苦着一张脸,抱怨没有隔夜粮。有些人死在路上,有些人的葬礼,只能靠生前的好友凑钱完成。
一般的,他们的身份是门客,以诗文寻找着一个孟尝君。混得好一点,会在成为持笔文书的幕僚。他们的江湖,没有传奇,没有剑客,没有血染浔阳江口的豪杰,名义上对应于峨冠博带满座的“庙堂”,其实只是庙堂的外围和附庸。为他们一生,就在这附庸的面具下,努力唱出自己的声音。除了这在酒席上被击节传唱的诗歌,他们一无所有。
江湖是在仕与隐之外,文人所有的第三条路。这条路有点不尴不尬。虽然可以标榜:“身在江湖,心存魏阙”,表达一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决心,到底,心里面还是意难平。
有时候,会嚷着明天就归隐山林,有时候,也发牢骚指斥时弊,誓不与肉食者为伍。实际上,口号喊得响,是因为两者都做不到。
他们是中国的第一批职业诗人。当写诗写成职业,就像一切你赖以谋生的活计,免不了要去揣摸受众的喜好,歌功颂德祝寿祝娶小老婆的东西,总是要多写一点,还要写得不落俗套。艺术与谋生的矛盾就来了。
既然是职业,就要有竞争,就要学会职场上该有的人际手段。交游拜谒的,都是有文化的达官贵人,没文化的,也不懂得欣赏你对不对。这就要求,在交往中,虽然衣食要仰仗对方,但绝对不能把姿态放得太低,低声下气,逢迎拍马,人家瞧不起,觉得你不值钱。又不能太把自己当回事,显个性,要面子,人家会说你臭文人假清高不识抬举。
这就很考验一个人心灵的柔韧度了,好在路总是靠人走的,被许多人踏出来的路,总归有点风光可以安慰疲劳吧。比如说,碰到真正爱才的,老婆都可以到手。
戴复古就遇上过一回。那时他大概是成名初期,年纪不大,走上江湖路时间不久,不过也经过了好多磨折了。先是带着诗卷入京,不料京城中像他这样的人太多,挤挤挨挨等着被赏识,恰像西湖里成群结队的红鲤;又改道跑去前线投军,想在部队里找个幕僚当当,也算是书生的曲线救国。还是未果。
正在这心事一半儿灰,前景一半儿黯淡的时候,游历到江西武宁,遇到了一位富家翁,相中了他,要招他当上门女婿。老人家想得很好,这书生才华又高,气质不俗,除了有点儿名士习气,有点儿穷。家里也不愁吃穿,只想女儿有个知书达礼的好相公。多帮衬一点,将来该会有出息,好比捡了个潜力股;穷人家出身的孩子,想必比骄纵的公子哥儿更会疼老婆,看那小子读书甚多,总该懂得知恩图报……
戴复古对这飞来的好事,也就一口答应了。皆大欢喜成了亲,谁也不会想到,他早已在老家娶妻生子。答应婚事的时候,他心里是否有过为难与挣扎,很难说。可以肯定的是,对于戴复古,这实在是他入世以来,天上掉下来的一块大馅饼。
他出生在乡下一个穷书生家。老爸是那种坚持站在主流之外的人:“以诗自适,不肯作举子业,终穷而不悔。”临死时,想的不是妻孤子幼,以后怎么生活,却只怕没人继承他写诗的衣钵。
可以告慰泉下的是,儿子很争气,简直肖之又肖,把老爸的榜样发扬光大,刚刚成年,就卷起包袱,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去了。游历,拜师,死求活求地拜在陆游门下,自己的确有天赋,年纪轻轻就名声传扬。于是更不把科举一事放在眼里了。但路上走得久了,也会觉得艰辛。人总是要吃饭要养家的,选择别人不走的路是一回事,希望能在这条上走得舒服稳当,甚至比另一条路上的人们更出色,也是人之常情——如果能继承丈人家业,过有钱又有闲,不虞将来,尽情风雅的日子,为什么不呢?不走主流的路,并不意味着,就不会面临其他的诱惑。也许就是这样一念间,他忘了家乡的妻与子。
事情的发展让人大跌眼镜。三年之后,戴复古不干了,说,我在老家有老婆,对不起,我必须走了。
丈人家待他挺好的,新妻子温柔贤淑,又通文学,很有共同语言。一切都很美好,他却受不了。是良心责备,还是思乡情切?又或者,嫌现在的生活还不够如意?不得而知。这个时候,突然绽放出光彩的,是那被欺骗又被抛弃的女人,他才三年的新娘。她哭过,求过,忽然冷静下来,温婉得好像什么事情都未发生过。她安抚暴怒的老父,替这个很快就不再是自己丈夫的男人打点行装,手裁的四季衣服细细包好,塞上银两细软。然后,在花园里摆下酒席,为他饯行。赋词作别。
《祝英近》:
“惜多才,怜薄命,无计可留汝。揉碎花笺,忍写断肠句。道旁杨柳依依,千丝万缕,抵不住、一分愁绪。
如何诉。便教缘尽今生,此身已轻许。捉月盟言,不是梦中语。后回君若重来,不相忘处,把杯酒、浇奴坟土。”
她也是多才的,才多的女人,性情多半刚烈。要走的男人,任使尽千般计也挽留不住。不肯放手,也只能放手。但是,“不相忘处,把杯酒、浇奴坟土。”你要走了,就等着给我收尸吧。绝望中,藏着最后的期翼,拿生命作赌注,这是女人一生中唯一也是最后的豪赌。
名分忽然落空,非妻非妾,站在这尴尬的位置上。她甚至无法做到“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要说这话,也该是那位前妻吧。
戴复古放下酒杯,挥挥衣袖,还是走了,也带走了她生存的理由。于是,她举身赴清池。
从前看到这里,我都忍不住从牙缝里冒冷气,为她不值,对他不屑。我以为戴复古是这样一类男人:有些才华,自视甚高,很愿意为前途放低身段,可又没有一狠到底的决心,不能忍受出卖自己必然的代价,也就无能去博取更高利益。左右算计,透着股小家子气,脏了身子,不得功成名就,只剩下个怀才不遇的外壳,骗不长眼的小女子怜惜。
现在年纪长了一点,回过头来,省视自己的年轻时代,才发现,那时候很多次抉择,都是莫名其妙,毫无站得住脚的理由。东撞西撞,争抢过放弃过后悔过,只是因为大部分时候,根本不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住过很多地方,换过十几个工作,好端端的忽然辞职,对下一步毫无打算。只有心里那股子“要走啊要远方啊要变动啊”的冲动,那像是青春的并发症,怀着茫然的激情,对世界抱有盲目的向往,从此处到彼处,不停地奔赴,又不停地离开。迷恋的只是一种“在路上”的感觉,一个“去往彼方”的动作。
江湖流落,听起来有多潦倒就有多浪漫。一些年轻人就是这样被所谓的江湖,被那风尘中的诗意吸引,被自己心灵深处动荡不安的渴望驱使,行走在了飘泊的路上——我到现在还有这样的一点后遗症,想到从此以后,再也不能想去某个地方就拔脚而行,再也不能没无牵无挂,没负担没心肝地过日子,就觉人生实在局促,来不及地苍老。
所以,现在我有点儿理解戴复古了。他大概也是那种人,听从心灵的呼唤,多过于头脑里的理性。而心灵,本身就是一锅煮得过沸的粥,热气腾腾,糊里糊涂。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
他总是跟着感觉在走,而不进行人生规划,成本核算,当时留下来,很可能并没有多少正常人的算计,只是因为那老先生对我很好,那姑娘笑起来真美,我走了这么久也的确好累啊,之类。而想要离开,也并不曾清点得失,打理后路,就单纯的是感觉不对了,不是自己想象中的生活了。这样的人,处理事情很不现实,但绝起情来,比老于世故的人更无回转余地。因为你没法跟他摆条件讲道理,权衡利益的事,他拎不清,也懒得拎清。
干了这么一回混事后,戴复古根本没有留在老家多久,他又四方云游去了。
戴复古的家乡浙江台州,历代以来文风炽盛,重儒学。家家以科举为荣,仅南宋年间,同乡的年轻人,考中进士的就有五百多人,甚至有所谓“进士村”的产生。偏偏,就出了他和他老爸这两个异类。吾乡自古不产诗人。戴复古说,所以他要成为有史以来家乡第一个以诗闻名全国的人。
这个理想,也没什么不对吧,甚至很是浪漫。只是,越浪漫的理想,在现实的领域里实践时,要让人付出的代价就越大。走着走着,就会发现只剩下荆棘。而在与荆棘满路的较量中,连自己都忘了当初坚持的到底是什么。只剩下惯性迈步。
《减字木兰花》的后半阕是这样写的:“浩然归去,忆著石屏茅屋趣。想见山村,树有交柯犊有孙。”
想要放弃一切外面的虚名,外面的艰辛和难堪,回到家乡去,回家啊回家,朴素温暖的家。这咏叹的调子,在戴复古的一生中,周期性地奏响,循环往复。他这个人其实也不是很适合清客职业,“负奇尚气,慷慨不羁”是朋友们对他的赞美,换一个职场角度,这可不是什么好评价,意味着该人不识进退,太个性,太自由散漫。总之不会是那种情商高的,会讨上司欢心的品种。那么,布衣奔波江湖四十余年的日子,当然不好过。最难熬的时候,家乡的田园,就成了最后的避难所。
田园也真倒霉,永远都在被人们怀念,歌颂,又不断地被一代代的人抛在身后。离开村庄的人将长久飘泊,还有更多的人死在路上。但是,你知道,人们有充足的理由这样。
第一个十年,回家后发现结发之妻已病逝,都未能亲自送葬。两个儿子由亲戚抚养。忍不住哭:“求名求利两茫茫,千里归来赋悼亡。”你以为他知道悔改了,才不,过不了多久,就又跑了,一跑二十年。还说自己是只鸟,只习惯五湖四海。
湖海的日子哪有那么好过的。戴复古诗比词更擅长,诗以言志,词是闲情,诗里放入的感情更深刻。
他说:“湖海三年客,妻孥四壁居。饥寒应不免,疾病又何如。日夜思归切,平生作计疏。愁来仍酒醒,不忍读家书。”又说:“三年寄百书,几书到我屋。昨夜梦中归,及见老妻哭”。句句都是辛酸血泪。读起来,简直以为是有人拿刀动枪地逼着,不许他回家。
其实还是放不下嘛。这时节,他已经渡过了事业的艰难期,正在渐入佳境。诗名远播,高官时贤,人人争与结交。诗友们同气相投,俨然成派,就是后来文学史上所说的“江湖诗派”。
有当代女作家形容流行的“剩女”,是“越嫁不掉,就越嫁不掉。”天下没有真嫁不出去的女人,只有在单身与出嫁二者之间,左右为难,即不想嫁得鸡肋,又不能单得快乐的女人。在戴复古这样的江湖词人,存在同样的问题:“越回不去,就越回不去。”没有真回不去家园的书生,有的只是尘世中矛盾的心。
七十多岁的时候,戴复古第三次流窜了出去,游山玩水,呼月唤友,日以诗文唱和,忙得不亦乐乎。儿子怕他在路上出事,好说歹说接回了家。当年拜在陆游门下的毛头小子,成了赫赫然的海内名家,也有后生万里来拜了。“分无功业书青史,或有诗名身后存。”回首人生,他这样估量着,遗憾和自豪参半吧。
2、 人间别久不成悲
姜夔也曾有过飞来的艳福。湖州名士萧德藻,又号千岩老人,爱其才华,将侄女嫁给了他。后来,退隐石湖的范成大,又赠其歌伎小红。“自作新词韵最娇,小红低唱我吹箫;曲终过尽松陵路,回首烟波十四桥。”写的便是这件事。畅快得意,溢于言表。
仅此一回。直到贫困潦倒地客死扬州,都再没有过快乐的时候,亦未再提起小红这个名字。我猜小红已经离开了他的生活,很简单,他养不起。而且,当时的得意,多半是因为刚刚受到的赏识与知遇,自度曲《暗香》、《疏影》二章,一出手,遍是满堂喝彩,人皆叹慕,小红的出现,不过是锦上添花。他对她,有多少深厚感情,真的说不上。他似乎对自己的妻子,也无多少挂念,甚至从未在笔下写到过她。
翻开他布衣浪迹江湖的一生,字里行间,永远站在那儿,似远还近的,是很早很早以前,在合肥遇到过的女人。所有的爱与思念,都早早支出,再无他人补白余地。
《淡黄柳》:
“空城晓角,吹入垂杨陌。马上单衣寒恻恻。看尽鹅黄嫩绿,都是江南旧相识。正岑寂,明朝又寒食。强摧酒、小桥宅。怕梨花落尽成秋色。燕燕飞来,问春何在,唯有池塘自碧。”
词前小序道:“客居合肥南城赤阑桥之西,巷陌凄凉,与江左异。唯柳色夹道,依依可怜。因度此阕,以纾客怀。”
那时他翩翩年少,骑着马走在垂柳翻飞的路上,怀里揣一壶酒,有点兴奋,又有点惆怅地去找他的情人。春天的柳树,舞腰细软,风姿楚楚,看上去多么可怜可爱,每一丝风中的摆动,都让他想起那女孩子的脸。于是,这淮南道上僻静的小城,在他眼里,就有了奇异的光辉,光一直藏在心里,伴他四处漂泊,直到老死。
这是姜夔第一次到合肥,二十三岁。他的情人,是住在赤阑桥畔善弹筝琶的一对青楼姐妹,到底是姐姐还是妹妹,不太清楚。后来为谋生,他不得不离开合肥,周游于淮扬一带。期间虽时有来往,但终难厮守,十多年后,情人亦离开合肥,音讯全无。他则终身足迹再未涉合肥。
这段感情,一生中从未忘记。他记着那些柳树,在词中反复地写,他还记得每次分别时,院里都会开放的梅花,梅花下她的笑。总共三次,每次,都是春天来,冬天走,在柳与梅的交替之间,就是他们最好的时光。
短暂的相聚,用一生来怀念。一个浪漫的故事,不是吗?可现代人又这样唱了: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换了你,是愿意和爱人在柴米油盐中相伴相依,间或还争争吵吵地一起变老,还是天各一方,把刻骨相思升华成传世的绝妙诗文,死后,由一代代痴男怨女重复吟唱?
如果你是女人,会为了一个男人苦苦等到三十多岁,却什么也没有等到?如果你是男人,你受得了在你最爱的女人面前,这般狼狈无力?
所以,最真最美的句子,往往是贝壳里由砂子孕育出的珍珠,越痛苦,越晶莹。
关于这段感情,不能不提到这首词,简直是一首最后的挽歌,《鹧鸪天》:
“肥水东流无尽期,当初不合种相思。梦中未比丹青见,暗里忽惊山鸟啼。春未绿,鬓先丝,人间别久不成悲。 谁教岁岁红莲夜,两处沉吟各自知。”
这是1197年元夕之夜,又十多年过去了,这些年沉沉吟吟,念念不忘,又能怎么样?连路过的时候,都只能遥遥张望,却再也不敢踏入那曾经欢笑满满的城中一步。
这段感情的死穴,唯两个字:贫贱。
说起来他也是官宦子弟,可惜父亲早亡,家道中落,屡屡应试不第。那时候的文人也不像现在,进可入作协,退可下海经商,就算卖烧饼,只要放得下面子,能挣到钱,也没人笑话。从前,文人的文就是主业,做不了官,也就只能一条道摸黑着走下去。
诗词音乐上的才华,为他赢得名气,也遇上不少惜才的人,权高位重者有之,他与他们交游,其实也倚仗他们接济度日。这身份,半算江湖游士,半算豪门清客,实在算不得怎么有光彩。
他也不是迂腐的道学,只是,要替她赎身,他没这个经济能力。他又已有妻,妻家对他是有知遇之恩的,就算把情人娶进门,肯定是委屈她做小。生计又那么艰辛……当男人真正爱一个女人,是舍不得她和自己一起吃苦的。他爱她,在他眼里,她就是如此娇弱可怜,简直拿根扫帚都会伤筋动骨。
王国维先生曾说姜夔是“狷者”。 这样一个心性高傲的人,偏偏靠游走于权贵名人门下讨生活,那些赔笑,清客们必须会的临场逢迎,不定期吃到的白眼……于敏感的心灵,就是一把一把短匕,寸寸险地戳着,痛得狠了,还是要谈笑风生。可又能怎么样呢?这就是生活。风花雪月背后,一摸一激灵的粗糙冷硬。
《金瓶梅》里,有职业清客常时节,在西门庆那里讨得一点银两,回来便到长年嫌怨他的老婆面前摆架子,把妇人惹哭了,自己也惭愧起来,两人哭一回,又欢喜地拿着银子去置冬装。这一节,写尽小人物的无奈。看得我忍不住也要哭。
好在姜夔并没有沦落成这样的不堪。实际上,世人都赞他风采出众,性格温厚,唯独有个奇怪癖好,爱大冬天独自往山里跑,在寒风怒涛中乱走。没听说姜夔是内功深厚的武林高手,当时又已不流行服五石散――流行他也吃不起,怎么会这样不怕冷?
他是心里面太热。物极必反,热狠了就变成了孤寒。从心理学讲,就是一种情绪宣泄。清代的词评家周济也曾说过,姜夔和辛弃疾是同一类人,都怀有满腔热诚。但辛弃疾是什么人?少小从军,文武双全,好歹又做过朝廷大员,境遇不同,性格走向当然也不同。
被迫也好,主动也好,姜夔做了“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的选择。至少,避免了让这情落进现实的泥沼里,在贫贱夫妻百事哀中被慢慢磨灭。
合肥那姑娘,又是怎么考虑的呢?从实际角度,姜夔当然不是从良的好选择,人老珠黄,她远嫁他乡,勉强给自己找了个收梢。而他,耗了这么多年,竟无力娶心爱的人,甚至不能给她什么实质好处,对于一个男人的自尊,如果说不是种强烈刺激――我不相信。他为她写的情词中,除了相思,一句怨怅话也没有,表面上是她离他而去,其实,他才是怀着内疚的一方。
姜夔真是落魄的,但我反而对他有些亲切感,年轻越大越是如此。从他身上,我看到了属于普通人共有的隐忍人生——被现实磨着,逝去的理想、妥协的爱情,还有心底里深藏着的一点热量。
姜夔生活中还有个被埋没的女人,他的夫人。姜夔长期生活于湖州,那才是他的家,可以进门换衣洗脚,掸落满身尘埃的地方。她呢,是他举案齐眉的妻,身世清白,家教良好,吃苦受累,并无怨言。只是,她是否知道,她的丈夫,这一生心都停留在遥远的地方?她书香门第,应该能识字,丈夫写的词,那为另一个女人纠结的深情与思念,她当然读得懂。甚至不需要文字,女人在读男人的眼神时,天生就敏感。
他又对得起她吗?但婚姻与爱情,在中国人的传统里,本来就是不一样的。婚姻是写实,爱情是理想。写实总难免千疮百孔,理想又经不起推敲。
在宋朝的时候,湖州是和合肥面貌不同的城市。湖州丰饶,热闹,盛产鱼米、丝绸、笔墨与骚人墨客,文化气息浓厚。连小吃都那样精致:九香馄饨,脆蜜鸭舌,玲珑水晶包,碧梗腊鸡粽……而合肥:大麻饼、白切、烘糕!听着品味上就矮了一截。姜夔写来写去,却总是舍湖州而取合肥,拐弯抹角,最终还是疾奔而去。
金庸《白马啸西风》中,李文秀说:“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不喜欢。”在某类人身上,就有这种接近于宿命的执拗。
又岂止是在感情上。明明爱他怜他才的人那么多,托关系弄个一官半职,实在是有机会的。甚至,有朋友愿意出钱为他买官,被他婉拒。他的自尊和傲气,直直接接地表现在这里,宁肯寄人篱下,用诗词换一时衣食,宁可屡试不第,郁闷得再在寒风中走上几遭,就是不走那“不堂堂正正“的仕途。
还是狷之一字害人。《人间词话》中说:“苏辛,词中之狂。白石犹不失为狷。若梦窗、梅溪、玉固、草窗、西麓辈,面目不同,同归于乡愿而已。”何者为狷?孔子定义:“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 。”
而周济则在《宋四家词选》中评道:“白石脱胎稼轩,变雄健为清刚,变驰骤为疏宕。盖二公皆极热中,故气味吻合。辛宽姜窄,宽故容藏,窄故斗硬。”
这是隐藏在“清空”词风之下,姜夔的性格,也即悲剧所在。他和辛弃疾实在骨子里是相似的,有着那么多的热情,那么多的坚持。只是,时运不同,个人阅历与身份又大不同。辛弃疾可以进取为狂者,在所必为。姜夔,却为环境与自身气质所限,想积极进取,也找不到个借力点。既然干不得什么,那么,只能坚守着:什么不能干。
“少小知名翰墨场,十年心事只凄凉。旧时曾作梅花赋,研墨于今亦自香。” 又自承:“少日奔走,凡世之所谓名公巨儒,皆尝受其知矣。”字里行间颇有些自得。他是有自信的。只是他错估了运气,低算了这人世间的错综复杂。
他一直在努力。上书论雅乐,进《大乐议》、《琴瑟考古图》,不了了知,最后好不容易以一篇《宋圣铙歌十二章》获得朝廷的“免解“恩旨,直赴礼部参加会试,又未被录用。个中曲折,不得而知。但我想这也是预料中的结局。
一个人的天赋、性格,决定了人的大半命运。姜夔有点像李白,天生是诗人,也只能做诗人。但谁乐意呢?诗文终是雕虫小技。兼济天下,至少一官半职,告慰先祖,才是士人们的理想所在。
文学这东西,吊诡只在于,长期以来,它和政治人才选拔纠缠不清,给许多才华横溢的人造成了误会,消耗了生命。也让许多人呆在并不适宜的位置,胡乱经营着国计民生。
太平盛世,还不失为锦上添花,一旦乱世,就显出文学的无用了。李白在天宝年间,还能够混上文学侍臣,安史之乱起,立刻狼奔豕突,还卷进莫名其妙的政治斗争中,差点送命。在所有画像中,都满脸忧愤像只天命苦瓜的杜甫,又有谁记得,年少时,天下浩荡太平的时候,他也曾纵饮高歌,飞扬跋扈?
他们的诗歌光华夺目,他们的人生,不可逼近细瞧,看了,就有如许的尴尬、狼狈,甚至猥琐可怜。
体制开的玩笑,要无数人用一生来辗转。“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这是柳永的自嘲。和后辈姜夔相比,他的运气要好些。生活在歌舞升平的北宋,有着人民安居乐业的底气在,有水井处皆唱柳词,他的根扎在寻常巷陌,歌馆舞楼的流行文化里,自然培养出种世俗化的落拓不羁。虽然也没有功名,也牢骚不平,却并不显得太过于苍凉。
柳永的故事,适宜于舞台上大喜大悲,载歌载舞地搬演。而姜夔,他的故事,只能在夜深人静时,不向任何人说起地低徊。到天亮时,叹一口气,庆幸作为没什么才华的普通人,也就免了那么多不甘。
读姜夔的词,往往被他冷色调的用词所惊到。词集中触目所及,“冷”、“寒”二字用得极频,诸多场景都只可遥望,不可沉溺逗留。比如“淮南皓月冷千山,冥冥归去无人管”,比如,“数峰清苦,商略黄昏雨。”人与境在一起,不见相融,倒越发显得两者都更孤独得无药可救了。
再比如,那首把小红赢回家的得意之作,《暗香》:
“旧时月色。 算几番照我,梅边吹笛。唤起玉人,不管清寒与攀摘。何逊而今渐老,都忘却、春风词笔。但怪得、竹外疏花,香冷入瑶席。
江国。 正寂寂。 叹寄与路遥,夜雪初积。翠尊易泣。红萼无言耿相忆。长记曾携手处,千树压、西湖寒碧。又片片、吹尽也,几时见得。”
哎,又是思念那个人的句子。赢得了小红又如何?怕是给他整个世界,他仍然不会快乐。这一次,在这个清雅而又宾主欢愉的雪夜里,他念念不忘的,仍只是当年的雪,当年的梅花与人。这可怎么了得呢?
他写情,是与众不同的,简直是独此一家,笔触清刚,精雕细琢,一句句道来,竟毫无柔媚脂粉气,如琉璃世界里一树梅花,情色俱在,却风度泠泠,近它不得。你只能看他独站在风涛刺骨中,若无其事,且行且吟,仿佛甚是享受。
王国维嫌姜的词“隔”,我想,的确是这样的。他的隔,还隔在性情上。静安先生也热情,却过于外泄,推崇后主以血书就的词句,偏好赤子之心。白石却理性,压抑,作词时敲敲打打,捧出来的东西,自行先就旁观玩味了许久,情感收收放放,吞吞吐吐,出来时已经冷却定型。他的体验,就是他的体验,情感也是他一个人的,容不得读者去举一反三。
所以,永远不能轻松自然,也不能畅快淋漓,然而一刀一刀,一寸一寸地戳在心上,只有自己知道。“寒水自碧,暮色渐起,戍角悲吟”,清角自去吹寒,我却镇定含笑。
那笑,落在读懂的人眼里,是如此的痛彻心扉。
3、 恨满长安千古道
诗人都是有怀旧癖的人。姜白石是,后生的吴文英也是。在越来越寂寞的江湖里,怀念可能是唯一的温暖,即使痛苦,但“无论多么深的痛苦里,总有那么一丝甜蜜。”这也是诗歌在人心里的源头。
不知道吴文英一辈子有过多少情人,对于飘泊着的人,用些过路的爱情作为慰藉,再自然不过了。对象也大都是飘萍样的女人,彼此的关系是温暖的,却也不牢固。我的意思是,如果他们和她们,风流成性,朝三暮四,那也无可厚非。但吴文英的恋爱史,似乎并不太丰富多彩,至少从词集里看去,很简单,也很倒霉。
年少时喜欢过的女孩,掉进水里淹死了。成年后受到的打击更大:在苏州娶一妾,丢下他走掉;杭州的爱人,早早地病死……请个算命先生来看看吧,莫非命带凶星,专门克妇?总之都是些伤心的历史,被他絮絮叨叨,无主题变奏地,散漫地说,想起来就说一下,变成了习惯,到了最后,你也不知道他真是情种,情种中的祥林嫂,还只是谨遵传统骚人的爱好:用男女之情来表白人生,香草美人,别有用心。
不论怎样,其实都好。所谓解读,总是建立在个人视角上。随便研究者们如何诠释,我更愿意把情诗就当情诗来看。最喜欢吴文英的,倒并非句子有多哀艳,怨怅又多么精致,却是些不经意间闪回的片段,心中柔和一触,一下子就贴近了,确切地知道,这一刻,他是真诚的。
无处乎这些:那年她穿的裙子色泽真好,那个春天她手上的香气,她喝酒的样子,她在灯下侧身,她看见花开时有点惆怅,等等等等,怀念某个人,就是这样子的,无数的碎片,堆积成似真还幻的身影,好像触手可及又不能伸出手去,一碰就碎了。
人生真是没意思,十分钟,就永失我爱,年华老去,死了,不再了。才会这样热爱回忆,在怀念中,把时间收束成可以握在掌心的珍珠,长夜将尽,一粒粒细数,照亮了终归要朽于尘土的眼。
吴文英的词,就有这样满捧珠光,密密莹莹的感觉。是思绪的绵延与文体的精绝,共同构织出的华美。
《莺啼序》
残寒正欺病酒,掩沈香绣户。燕来晚、飞入西城,似说春事迟暮。 画船载、清明过却,晴烟冉冉吴宫树。念羁情、游荡随风,化为轻絮。
十载西湖,傍柳系马,趁娇尘软雾。溯红渐招入仙溪,锦儿偷寄幽素。 倚银屏、春宽梦窄,断红湿歌纨金缕。暝堤空,轻把斜阳,总还鸥鹭。
幽兰渐老,杜若还生,水乡尚寄旅。 别后访六桥无信,事往花委,瘗玉埋香,几番风雨? 长波妒盼,遥山羞黛,渔灯分影春江宿,记当时短楫桃根渡。 青楼仿佛,临分败壁题诗,泪墨惨澹尘土。
危亭望极,草色天涯,叹鬓侵半苎。 暗点检离痕欢唾,尚染鲛绡, 破鸾慵舞。殷勤待写,书中长恨, 蓝霞辽海沈过雁,漫相思弹入哀筝柱。伤心千里江南,怨曲重招,断魂在否?
长篇大论,就算作为长调,也未免离谱了点。吴文英的自度曲,制出来就是为了炫才吧!因为太难驾驭了,词贵含蓄蕴藉,铺陈排比则损韵味,容易变得拖沓,或离题万里。类似于写长篇小说,创作变成了力气活,写的人看的人都费功力。有声可倚的时候还好,宋以后的人按谱填词,揪住韵脚,摁着平仄,一个萝卜一个坑,填到《莺啼序》,上气不接下气。
但吴文英要在乎长短,也不是那个布衣干谒权贵的家伙了。他的人生,总有种低调的恃才。一辈子奔走潦倒,离传统意义的成功相去甚远,却又能安之若素的人,往往暗藏着这样隐秘不宣的骄傲。因为他们知道,在另外的层面上,自己获得生命的馈赠远远多过他人。比如,这一阕风华无限,只属于我的词。
不,制作这样的长调,又可能是因为,非如此不足以写尽平生恨事?这样想也是有道理的吧!过往的岁月中,他用长短各异的各种词牌,说了很多很多,但总是觉得,还不够,远远不够……
回忆越牵越长,扯到缠夹,用蝇头小楷也要写满满一纸了。
他在杭州住了十年,再来,物是人非事事休,只有燕子还在,虽然今年飞来得晚,好歹还是赶在春将暮时来了。自己呢,正害着酒病,也懒得出门。宋词里说到病酒不起,其实多是借口——你以为他们真是头痛,呕吐,怕冷怕得不想起床?情商不要太低啊。
吴文英不想出门,是因为他用不着,十载西湖,这城里哪处风景是他未见,哪条街巷是他未曾走到?闭着眼睛,也知道那艘艘画船,是怎样地满载春色来,又送春色于流水。
旧地重游,怕的是触景生情。更可怕的是,你换了住处,关上了门,闭上了眼睛,往事仍然纷至沓来。在第一段舒缓的序曲过后,接下来繁管急弦,跃入正题,一个个画面,连贯成一段完整的爱情电影,在脑中自动播放。
其实也没什么新鲜情节。书生河畔系马,侍儿偷递素柬,然后两情相悦,双宿双飞。只是好景不长,他为生活,必须要离开。回来后,她已经去世。站在湖畔,他再想起她的眉眼,共同游历的过往。分手时写在墙上的诗,墨迹犹存,却已经模糊在尘土里。
曾经的故地,今又重游,曾经追思的痛苦,在回忆中再次占领人的心,时空交错,似真似幻,所思茫茫,只觉平生恨事,写无处写,寄无处寄,就算能写就这一首长词,又怎么能招回她早已远逝的魂灵?
这阕《莺啼序》最突出的特点,是委婉细致中,不同时空的自然切换。宋词人中,没有谁能像吴文英这样思维跳跃,写词写得不顾他人感受,只沉浸在自己意识的闪回里。他甚至很少像常规那样,在词意的承接处使用领字或虚字,以作为叙述或情感的转换。他就是硬生生的,直接跳入下一个场景。一个个画面,穿插,切换,有时候还倒回来。够意识流,够先锋。
所以吴文英的词,如果耐心与细心不足,会觉得晦涩难耐,也就错过了他每个片段里的深情幽恨。但他就是冥顽不改,仿佛出于下笔的自信。张炎不喜欢梦窗词,嫌“质实”,运转不灵。但况周頣就喜欢,说是“重、拙、大”。《惠风词话》中说:“重者,沈著之谓,在气格,不在字句,于梦窗词庶几见之。”
准确地说,吴文英的好处,在于“潜气内转。”所以他的质实,是有力量,寄意深厚的“实”。
他眼前有景,笔下有景,都敌不过心里的景。杰出的诗人,都来源于天性。他天生就是应该往这条路上走的,只是走得跟其他人很不同。对于外物,那些生命中的刹那时光,瞬间闪现过的风景,人事,声音、气味、光影……他有着普鲁斯特式的敏感,一朵花开是一道无声惊雷,指尖一触,便有闪电,在平凡的生活中烙下灼痕。当天气适宜的时候,所有潜在意识深处的伤痕,便被词语一一还原,所谓七宝楼台,原来是镇着怨灵的塔,封藏烈火的业境,自己,困守其中。
是的,伤痕,生离死别是伤,其实,欢爱也是伤,美也是伤,最欢愉的时光,都带着丝丝痛楚,有着宿命的丧失感。这就是词中他所说的——“春宽梦窄”,有多美就有多梦幻,有多梦幻就有多短暂。有花堪折只需折,在爱人的歌声里,动用眼耳口舌身意,将一切收束入怀。不祥之音,贯穿始终。
并非吴文英运气有多坏,一恋爱就是悲剧,而是对于吴文英这种人,悲伤与生俱来。对生命有多热爱,对你有多眷恋,这痛楚,就潜伏得有多深。当有一天,它们终于从幽深的心灵深处,暴发在日光下。于是,那些柔软锦丽的句子,就像当年的自己,亲手扔出的一块块石头,穿越时空,砸到自己的脚。
还有何轻逸可言?你被往事击中,拖受伤的腿走路。你像一颗钉子,被岁月牢牢钉在地面上,再也飞不起来,而你,也从来没梦想过要飞翔。剩下什么呢,且来填词。
如果没有专注于写词,吴文英只是历史中不留名姓的一粒尘。《宋史》无传,生平无书面记录。可供揣测者,只是时人书简中片言只语,词里透露的蛛丝马迹,后来的研究者做谜题,足足可以做一生。
文人气脉,到南宋末已不堪。词与词人都是暴风雨前的蝴蝶。况无官无职一介布衣,谁会在纸上能他留一笔?生不逢时。
现在所能知道的:浙江宁波人,本姓翁,过继给吴氏。一生未第,游幕为生。就是当门客或曰幕僚。曾在浙东安抚使吴潜及嗣荣王赵与芮门下,亦与权奸贾似道交往过,这一点,常被看成他人生里的一抹黑。吴潜对吴文英很赏识,虽身份悬殊,却相交甚厚。吴潜后来被贾似道陷害,毒死在贬所。当然与吴文英没关系,却也再次提醒粉丝们:所谓江湖词人,靠着奔走权贵门前,周旋应酬,用才华换一碗饭吃的真实生活状态,常得仰人鼻息,哪有浪漫可言。
除了谋生、写词,他有过更远大的抱负吗?传统中国知识分子,都有根深蒂固的“天下”情结,爱好宏大叙事。“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虽则能做到的人很少吧,但有此一语,亦可安抚平生块磊。比如同是布衣游谒的刘过,气势就雄壮得很。
吴文英依附过的人,都是政坛风云人物,一度接近权力的中心。奇怪的是,他与政治绝缘似的,既无作为,当然人家也不需要一词人来作为;又无向往,偶尔说几句忧国忧民,像场面话。
一般来说,文人兼男人么,就算不认为地球离了自己不转,终归坚信:有了自己,地球会转得更圆满。吴文英的另一独特处,就是,他并不相信,有朝一日,自己兼济天下的本事,能超过做词人的水准。
他入世的欲望,并不太强烈,一半源于专注词艺,另一半,大概就来源于清醒且无奈的自我定位。这样的人,在人际中,应该是受欢迎的,他不会那么棱角分明,不恃才使性,给人交往中的压力。他温和有分寸,可以想见,也不会跟人有太多肉帛相见的交流。随着年岁渐长,他和自己的回忆,对话得更多。
可也并非就是说他脱离现实社会。吴文英也关注现实,留心政治,只是,他更从心里觉得,书生无用。
《齐天乐.与冯深居登禹陵》
三千年事残鸦外,无言倦凭秋树。逝水移川,高陵变谷,那识当时神禹。幽云怪雨。翠萍湿空梁,夜深飞去。雁起青天,数行书似旧藏处。
寂寥西窗久坐,故人悭会遇,同翦灯语。积藓残碑,零圭断璧,重拂人间尘土。霜红罢舞。漫山色青青,雾朝烟暮。岸锁春船,画旗喧赛鼓。
这已经是他的词作中,具备强烈现实意义的一首了。却写得委婉深藏。表面上,写的是他跟朋友游山的事。人家游山,总要一路行来一路说:岩是如何翠,涧是如何深,树木怎样,鸟儿怎样,到了吴文英这里,直截了当,一开篇,就已经游完了,累得够惨,靠在树边休息了——真是个怪人。
笔下的景物也怪,是非人间的空灵与凄冷。有历史,有神话,有现实,还有想象,忽而白天,忽而夜晚,明明是秋色,转头又写到了春天。别人写词讲究实中有虚,到他这里,成了虚中带实,奇变迭生,看上去完全不合情理。后来很多人填词学习吴梦窗,就只学到了这个“不合情理”,以为东拉西扯,七拼八揍,逻辑混乱,再加上语言花哨,便也算写出一首好词来了。画虎不成反类犬,说的就是这种事情。
吴梦窗的“乱”,是典型的意识流写法,看似呓语,其实有思想的脉络,有情感的流向作为支撑。这里,他说游山,其实呢,意根本不在此,在于借古讽今,所以才一来就倦了,这是身体的倦,更是精神的悲凉。他问大禹当年治水,疏江河,平高山的魄力和功绩,今天还有几人记得?是叹息人世沧桑,怎样的巨变,终究会被淡忘,可是,真的该忘吗?矛头隐然指向了“靖康耻,犹未雪”,这被南宋君臣深埋在心底的伤口。
于是,下面神叨叨的一串,就可以理解了。风雨之夜,禹庙的梁木,犹会飞去与龙争斗;朗朗秋日,大雁在天空中排成字,书写夏禹藏书中的句子。这既是大禹英灵尚在,守护人间的传说,更是与现实鲜明的对比,是对这衰颓国运还有转机的最后期望。并不太确定,但如果,大家至少像禹庙的梁木那样,有点志气,也未必是不可能吧!
下片是相同的结构,和朋友晚上对坐,西窗剪烛,多年知交,有些话就不用忌讳了,肯定谈起了很多末世的隐忧,甚至对于庙堂之上的叹息。却不明讲,而付之以微婉的讽咏。其实还是诗三百的传承。
当你知道残碑是什么,零圭又是什么,就会明白,吴文英这里的恨事是什么。纪录大禹功绩的石碑已断,象征国家统一的玉圭已碎,只要是还有点心肝的人,当然要徘徊不能自已。常说“春女思,秋士悲”,秋士之悲,也就是吴文英作为一个士人,永远无法摆脱的家国之念。这样的铺垫之后,再转而写肃杀秋风,红叶凋零,即是写实,更是内在情感对于身外事物的浸染。
那为什么从秋又跳到春呢?废话,因为这是大禹庙,因为他相信英灵尚在,还因为他,和所有普通的平民布衣一样,和大家一样,不管现实多么无奈,总不肯放弃心底的最后一丝企翼:春天总会来的吧,事情总会好起来的吧?于是,这个既受制于理性的悲观,又有点儿感性天真的词人,精神一振,满脑子想象着春日的画旗赛鼓了。
吴文英的另一位粉丝,杨铁夫说“梦窗诸词,无不脉络贯通,前后照应,法密而律精。”就是这个杨铁夫,非常八卦地考证吴文英的情史,简直到了娱乐小报的地步,从字缝里都能抠出奸情来。但也亏了他这逐字逐句的功夫,吴文英的词,想读出好,的确要费些精力的。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对于读者,似乎已经成了苛刻的要求。
“运意深远,用笔幽邃,炼字炼句,迥不犹人。”《宋七家词选》中如是说。不肯用帮助起承转合的虚词,少情绪倾诉,所以,每字每句就得无比精准,推敲至极,才能够把这一阕词骨肉停匀地撑起来。吴文英的密丽句子后面,藏着的,原来是一枝重拙之笔。重为气格力量,拙,为情感意境。“能令无数丽字,一一生动飞舞,如万花为春。”仿效的人,就往往只能像一幅拙劣的刺绣了。
因此,况周颐才说:“非绝顶聪明,勿学梦窗。”技巧可以学,绝顶聪明,只是天赋。天性里对于语言的敏锐,还有,最最无法移植,无法学到的,吴文英那独特强烈的痛感。
《绕佛阁(黄钟商与沈野逸东皋天街卢楼追凉小饮)》
夜空似水,横汉静立,银浪声杳。瑶镜奁小。素娥乍起、楼心弄孤照。絮云未巧。梧韵露井,偏借秋早。晴暗多少。怕教彻胆,蟾光见怀抱。
浪迹尚为客,恨满长安千古道。还记暗萤、穿帘街语悄。叹步影归来,人鬓花老。紫箫天渺。又露饮风前,凉堕轻帽。酒杯空、数星横晓。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月夜长街的寂寥空灵,有着一种奇妙的,接近于现代都市人的孤独感。仿佛刚从酒吧里胡闹出来,街上人烟稀少,凌晨的风一吹,突然寂寞更深了,什么热闹啊朋友啊都是扯淡。敌不过初恋时两人一起喝的那碗汤。
这在宋词里是比较少见的,更少见的是——他在躲着月光走呐,怕被清光照见了心中的暗角。
你几乎能亲眼看见那个人,在深深的夜里,带着点酒意,一步步走过街。其实心里是清醒的,清醒得能数生平每一件惆怅。然后怀着点自虐的快感。这个人的一生里,阴影重重,他才不对谁说。
宋朝的月亮,总是同一个,月光下的词人,各有怀抱。吴文英,月光下他这一生的脆弱和隐忍,你能发现。他不敢“孤光自照,肝胆皆冰雪。”也不会“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他太内向,太敏感,太习惯于接受现实,而现实,是多灰暗的存在,都吞进心里了,把自己的人生也染成灰色。
很多事情,在还没有发生之前,就已经预知了,痛过了,接受了。他在甜蜜到来前就感知到了失却的痛,而在痛苦的追忆里,又一遍遍提取曾有过的甜蜜。
糟糕的恋爱史,从来没有抱怨过,不管是对夺走所爱的老天,弃己而去的爱人。只是独自回忆着,叹息着,好像离去的人,还活在自己的血液里一样。他一定坚信,只有自己死了,她们,才会真正地离开。
他还知道,所有的丧失,只怨自己,这样的身份,颠沛的生活,没能力,没条件。选择了什么样的生活,就该接受什么样的宿命——“浪迹尚为客,恨满长安千古道。”十二个字,就是他这一生的缘起。这首词,也简直是一生的总结。
长安,所有年轻人为了梦想而汇聚的那个地方,让人甘在繁华与诡谲中耗尽一生,一事无成也不肯返回家乡的那个地方。在汉是洛阳,在唐是长安,在宋是东京,是临安。在今天,是北漂族们爱恨交缠的北京。未必就为争名逐利,都城它本身具备对个体灵魂的魔力:更包容的意识,更广阔的空间,更多的同类,更多实现个人价值的机会……人们宁肯老死长安无人问,亦不回家乡含饴弄孙。
有恨,最初的最初,是因为爱,心里曾有梦想。江湖词人,长安道上的浪迹者,无外乎此。
这首词就有了普遍的意义,即使把它放到北宋,也可以昂然立于词林。观照人生,词境闳阔,况周颐所指吴文英词作的“大”,正是表现在这里。
他的词境是承接北宋的,不同者,心性。吴文英的审美趣味更复杂,更矛盾,对于生命的体验亦无北宋期间的明朗。他是暧昧不清,模棱两可的。光明和阴影,过去和现在,希望和丧失,在他这里交错综杂,彼此寄生着,共同筑起一座七宝楼台。碎拆下来,不成片段——你本来就不应该去拆它。
江湖,一边连接着山林,一边通往庙堂。那些选择行走其间的人,以为获得了双向的自由,但最终会发现,江湖成了唯一的归宿,与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