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拥有骂人的权利?---彭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2 14:44:49
任何一个民众都是有权利骂人的:骂物价上涨;骂政府官员渎职腐败;骂生存环境恶劣;也骂损害自己利益的机构和自然人。
中国人是羞于骂人的,这是基于宪法项下的言论权利不够充分,发表言论不够自由的结果,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爱面子。
台湾是承袭中国传统礼仪最好的地方,但他们在竞选时骂人,国会议员在立法院骂人等等,这是因为台湾有言论自由的政治与法律环境。因而,骂人本是一种自然现象和自然规律。
那么,谁拥有骂人的权利呢?显然,与任何事件中不同的主体会拥有不同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一样,要想得到并能够实施骂人的权利,那他必须先完成其义务。
任何级别的政府都是没有骂人的权利的,因而,官员和代表国家利益而工作的人员,就根本不拥有骂人的权利,因为他们拥有足够膨胀了的权利,却离履行其义务相差甚远。或者说,这种人民赋予的代表国家的权利在我们国家还尚没有边界,因而,其义务也就没有了边界。而当遭到,大群体民众也罢,小群体民众也罢的谩骂时,就只有理由用以反思和反省:被骂的原由和证据了。
当一个个体要骂人的话,那就首先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并掌握好了对方该骂的证据,这时,这个个体就拥有了骂人的权利,因为,在这种情形下,这个个体的骂人行为无非是摆理过程中的情感表达方式而已,骂人本身就构成了说理、摆理和评理过程中的一个手段,而不是什么“侵权”行为。
可以说,这种情形下,骂人的人在言论比较自由的环境中,是拥有这个权利的,相反,被骂的人倒该反问自己:“为什么被骂?”而不是将全部精力放在指责骂人侵权了。
有些政府部门和官员被骂,那是因为骂他们的人已经被折磨的得支撑不住了,因而必须有情感上的发泄,否则,就成为了精神剥削和折磨的牺牲品了。
有些小小的公务员,似乎将折腾企业当作了乐趣,对于本来没有什么实体价值的行政审批,连文件中漏掉一个字母或表格中少了一项,也成为不审批的理由,并且拒绝一次一个理由,而一次改正的周期时间就需要3个多月,挑你3个毛病,就差不多一年没有了。而这些小官员们还对此津津乐道。他们可能从没想到过,即使这些百姓表面上容忍下来,那背后也是骂他们用以最苛刻的语言,而这些忍耐,更何况只是暂时的。
我们的政府和官员们应该沉思被骂的理论根据,并争取不被骂而成为一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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