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多样的苗族民间禁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09:10:29
“禁忌”,查《辞海》所得:“指禁止同‘神圣’的东西或‘不洁’的人们、事物等接近,否则,会招致超自然力量的惩罚。在许多原始民族中都有类似观念。”生活在黄平县境内的苗族,由于历史原因,直到今天,仍有很大一部份人迷信鬼神,相信自己周围存在着超自然力量,而这些超自然力量,有些是不能接近的。不能接近的而又去接近,就会遭受报复和惩罚。因此,为使在生活中能平安度日、生下的婴幼儿能健康成长、婚后能人丁兴旺和百年偕老、死后能顺利投胎**等,人们便在人生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和生产生活活动中兴起了许多禁忌。现就调查所得,将其主要记述如下:
(一)、人生禁忌
人的一生,确切地说,应从怀孕之时起直到生命结束为止。为使一生能顺利降生,健康成长,生活幸福美满,和死后能投胎**成为达官贵人,人们在生命的每个环节都有许多禁忌:
(1)、孕期禁忌
妇女怀孕后忌去看别人酿酒、做豆腐、染衣线和牵纱、织布。原因:身上的孩魂不懂事,去看别人酿酒和做豆腐,怕他去胡闹,别人酿的酒不好,做的豆腐不成;去看别人染衣染线,怕他去捣乱,弄脏身上和手脸,将来生下来时身上留有胎记;去看别人牵纱织布,怕他去乱抓乱扯,别人牵的纱理还乱,织布时时断线。
妇女怀孕期间忌用布包头。据说,如是这样做,将来生孩子时胎儿常常被胎盘缠裹不易生。
妇女怀孕后,忌胎魂被别人用巫术抢走,因此要在床脚放一口铁锅。如果某个时候突然听到铁锅有响动,就说明有人运用巫术来抢胎魂了,才碰着铁锅响,于是就立即去找只鸭来请巫师进行破肚取肠(苗语叫“Pat Ghad”),把胎魂抢回来。否则,孕妇就有流产或死胎的危险。
姑娘出嫁后忌回娘家生小孩;如在娘家生小孩,对娘家将十分不吉利。如遇十分特殊情况而非回娘家生小孩不可时,娘家则在自家房屋附近搭个小茅蓬,让她独自一人住满月,再来杀鸡“挂红”以驱灾逐邪!
(2)、分娩禁忌
为使降生到人间的婴儿能健康成长,所以在分娩前后也有许多禁忌,如:
孕妇生小孩时忌先见血后破“羊水”:如先见血,说明婴儿的魂魄已先离母体而去了。为使婴儿魂魄附体,婴儿落地后接生婆就马上找根线来给他穿耳,把魂魄拴住,然后再来收拾。这样,婴儿就能健康成长了。
婴儿落地时忌脸朝地或撒尿。如有这种现象发生,说明这婴儿一开始就看不起父母,不易长大。遇到前种现象,接生婆马上去撮升米来,上面放一元二角钱,拿到婴儿身边,说:“我是用钱米把你买来的,你不能乱跑,要留在父母身边长命百岁!”遇到后种现象,除钱米之外,接生婆还加放一把秤,并把婴儿放在秤盘上试称一下,说:“我是按斤两用钱米把你买来的,你来就跟父母长住,寿长象米粒那样多才行!”说完再去收拾婴儿。
忌将胞衣(胎盘)乱扔。婴儿的胞衣脱离母体之后,不能拿到野外乱丢:男婴,要埋在堂屋的中柱脚边;女婴,要埋在橱间的中柱脚旁。埋时,不可太深,不可太浅,脐带嘴口要朝上。埋得太深,将来孩子长大后就沉默寡言,做事尽用心思;埋得太浅,则心直口快缺少心计,且易激动、爱哭。
婴儿生下三日之内忌有外人进家。原因是怕外人将**带进来施害于婴儿和产妇。所以,婴儿一落地就得到大门口去插个草标,提示外人到此止步,不要进家。
产妇分娩未满月被认为“不干净”,忌去井边挑水,忌去串门,忌跨火坑,忌用脚踩三脚(实际是对火的崇拜)。
(3)、婴幼儿禁忌
小孩生下来后,男孩二十九天,女孩二十八天,要由母亲背去外家请外公外婆取个好名,途中忌生人问话;如遇,则不能答言。进婆家后,在带去的鸡或鸭未杀之前,亦忌去邻居家串门,或跟外人说话。原因是怕还不识人的孩魂乱跟生人走。为了避邪,还用锅烟给婴儿打花脸,或在脚板心涂桐油锅烟,或在帽子上别一颗针,或在衣服上捆上一二个辣椒,这样,鬼邪遇见就不敢拢边为害了。
小孩开始懂事呀呀学语以后,什么都好奇,指这指那,说长问短,这时要忌用手指月亮。据说,如用手指月亮,月亮婆婆生气要割耳朵,这样,小孩的耳朵就要生浓疮,长溃不愈。
小孩开始换乳牙后,换落的乳牙忌乱扔(只能丢在屋顶上),否则,将来生出的恒牙就不整齐,东倒西歪。
(4)、婚姻禁忌
人到了青壮年时期,身强力壮,生病少,因而禁忌也相对的少。这时期, 要是姑娘出嫁时,在去新郎家和回门途中,走路忌滑脚或跌倒,穿衣忌衣带松脱。如发生这种情况,则怕附于新娘身上的孩魂也跟着跌倒或松脱而丢失,将来不育,或光生女不生男。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婚后三四年不孕,或连生数胎全是女孩,就得准备鸭、蛋、酒和糯米饭等祭品,请巫师去曾滑脚或跌倒过的地方修桥补路,苗语叫“Buf Gid”,把丢落在荒野的孩魂招唤回来,这样就能生育,或男女都生了。
还有,姑娘在出嫁的十三天当中,忌遇寨上发生死人。如遇上,则认为不吉利。解法:姑娘回门那天,在娘家大门槛上搭一幅一丈二尺长的白布为“桥”,一头进堂屋,一头伸出屋外,直至路中央。送亲人和客人到此,必须踩在“白桥”去接喝牛角酒才准进屋。据说这样做,那些尾追来看热闹的鬼邪到此,见到“白桥”就不敢从上面走,只能从“桥”下过,进入阴间,而送亲人和其他客人从“桥”上进屋就大吉大利,万事如意!
(5)、丧葬禁忌
在信仰万物有灵的苗民看来,人死后的灵魂并没有因肉体的消失而消失,且还有三个灵魂:一个守坟和游荡于荒野;一个回家在香案上跟列祖列宗住在一起;一个上天,将来可以投胎**。为了让死者的灵魂各得其所,于是产生了许多丧葬禁忌。
父母死后的一百二十天之内(现有的改为四十九天),居丧的儿女忌吃鲫鱼、泥鳅、黄鳝等小杂鱼和虾、蟹;忌理发、洗衣、走亲访友。据说,这些小杂鱼和虾蟹成不了龙,吃这些,有损于已逝父母的身价,他们在阴间也变不成龙,其灵魂投胎**也成不了富贵之人。居丧期间理发、洗衣和走亲访友,则表示对父母悲哀不够,是不孝行为。
随葬品忌铜铁和沾浸过桐油。据说,随葬品有铜铁易遭雷击,沾过桐油,死者就永远也无法变成龙来保佑活在人间的子孙后代了。
刀枪死和难产死的“不干净”死者,忌葬挨近正常死亡的老祖宗,违者,将有耻于老祖宗,而在阴间的老祖宗也不要他合群同居。
在外死亡的人忌抬钻家,只能停尸于屋外。
停放尸体忌猫从上面跳过。
哭丧时忌泪水落在死者穿的衣物上。认为:如活人的眼泪随葬入土,活人的灵魂也被带到阴间,十分不利。
(二)、生产生活禁忌
人们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不免也经常遇到一些天灾人祸,为了能顺利生产,平安生活,因而禁忌也不少,如:
正月初一早上禁遇见妇女。原因认为遇见妇女是件不吉利的事(实是歧视妇女),因而正月初一妇女不能早起。忌扫地和把水泼出门外。正月初二或初四是挑“新水”,挑“新水”时亦忌遇妇女。
正月十五以前,凡未举行过“开活”仪式(苗语叫“Qid Gheb”)的忌下田劳动。“开活”仪式要选用丑日,丑是属牛,牛是农民的好帮手,所以要选这一天。
在田间劳动忌遇见坡垮崖塌和老蛇交尾,如遇,则得及时请巫师来祭祀鬼神祈福禳灾。
平时,家中忌发生母鸡啄蛋喝、母猪吃幼崽(或猪睡食槽)、夜半黄牛叫、戌亥雄鸡啼、狗爬屋顶、野猫绕宅嚎、染缸水起泡、酿酒坛生花等怪异现象,如发生,则认为是属“法”(音译)类恶鬼在作祟了,必须请巫师来驱赶,否则,会大难临头!
出远门或上山狩猎忌遇蛇拦道(或前方有黄鼠狼跑过),如遇,则立即返回,否则,将有不幸的事发生。
忌用脚踏饭,或将饭菜倒掺粪便;违者,将遭雷击。这是爱惜粮食的迷信化。
同辈或长辈男人忌吃沾过同辈或下辈女人奶水的食物,否则,亦遭雷击。
黄平县加巴一带潘姓的媳妇忌吃狗肉。传说,过去有一小孩刚生下来母亲就死去了,全靠吃狗奶长大。一天,当他爬去吃狗奶时,在旁的几个年轻媳妇见了不但不同情,反而还耻笑,奶奶见了诅咒说:“他这样可怜,你们不但不同情,反而还笑他,真没良心,比狗都不如!从今以后,凡嫁到潘家来的媳妇都不准吃狗肉,谁不依违犯了,没有好下场!”从那以后,潘家的媳妇再也不敢吃狗肉了。
黄平苗陇一带姓龙的不准吃白鳝,说白鳝是龙的一种,是他们的老祖宗,凡遇到有人卖白鳝,要千方百计把它买回来,活的就放生,死的就妥善处理。这是被苗族同化的汉族的一种禁忌,与图腾崇拜有关。
(三)、语言禁忌
语言是一种社会交际工具,人们时刻都用它来交流思想,传递信息,表达感情,以达到相互了解之目的。在某种环境下,为了不刺伤对方的思想感情,说话也产生一些禁忌,如:
长寿的人活到一百岁了,忌说“一百岁”,只能“说某某老人九九啦!”因为人的生命极限是一百岁,而达到百岁就要归天了,所以忌说“某某老人已是一百岁啦。”
在一般情况下,人死不能直接说“死”,只能婉转地分别说:是少年以前死的就说“那小孩丢去了”;是中青年人死的就说“过去了(意即这一生他走过了)”;是高寿老人死就说“考官考皇帝去了”。直说“死”要刺伤家属感情和对家属不尊重,所以忌说“死”字。
与客人饮酒,问对方:“你碗里的酒喝完了没有?”不能说“完”字,只能说“干了没有”。因为主人家的酒是喝不完的,如是“干了”就再添些来。
对于婴幼儿的称赞,不能直说:“这孩子多漂亮”、“这孩子多胖多乖”等,只能反说:“这孩子多丑多难看呀!”因为**是耳聪目瞎,如是直说,周围的**听到孩子长得乖,长得漂亮,就会把孩魂抢走,小孩要生病,甚至死亡。
禁忌是一种特殊而又复杂的民俗事象,它是如何产生的;社会功能如何,它与原始宗教信仰和图腾崇拜的关系怎么样,等等,笔者没有能力对这些方面进行研究和探讨。而在这里记述的仅是为民俗研究的学者们提供一份研究资料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