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燃气难道非得涨价不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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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燃气难道非得涨价不成吗

2010年11月13日08:34新京报社论我要评论(846) 字号:T|T

■社论

周五上午9点,北京相关部门就民用管道燃气的价格调整问题举行了听证会,遗憾的是仅有两名听证代表反对涨价。

天然气无论怎么涨,都不是什么好主意。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是缺乏涨价的合理理由。

如果涨价是为了弥补民用管道煤气供应公司的亏损,那么首先应该向市民公告公司的财务信息,以证明亏损的发生和说明亏损发生的详细原因。其次应该向市民报告公司即将采取的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的方案。第三,作为公共事业部门,其在本质上就是非营利性质的,否则就不需要对这些行业进行国营了。对于公共事业部门,若发生亏损,应该在部门内部挖潜、降低运营成本的基础上依靠财政渠道来解决对市民生活用气的补贴问题。

如果涨价是为了运用经济手段来提高对民用管道燃气的节约,现在尚无证据显示,在市民的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着由于燃气价格便宜而导致的浪费现象。

如果涨价是因为政府财政无力在生活用燃气上对市民进行补贴,就请市财政部门首先向广大市民说明其财政的收支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再和市民商议通过何种方式为燃气项目上的补贴筹集资金,而不是本能地采取涨价的办法。我们的城市,其税收增长远远超过GDP的增长速度,还有大量的国有企业通过行政垄断获取了大量的利润,我们通过拍卖土地的使用权每年还能够获得千亿级的收入,为什么还要盯住市民日益干瘪的钱包呢?

如果涨价是未来所谓的“理顺价格”,那么民用管道燃气的价格到底是哪里“不顺”呢?无非就是说燃气的“批发价”高于“零售价”。思考这个问题的方向有两个,提高零售价和降低批发价,遗憾的是我们的城市管理者总是习惯性地向“薄弱环节”的方向去思考,就是提高民用燃气的零售价。市民比起中国石油这样的强势集团来说总是好说话的,好做工作的。理顺价格,城市的管理者应该代表市民去和燃气的开采和运输公司谈判。

公共交通和民用燃气同属公共事业部门,城市的管理当局为什么不能按照相同的逻辑去行事呢?为什么我们能够对公共交通部门进行补贴,使广大市民能够乘坐两毛钱的公交车,让老人们免费乘车,就不能让市民继续按照原来的价格去生火做饭呢?当然,如果能够像公交车的价格那样大幅降价,市民必定会更加欢喜。

即使要调整价格,现在也是一个最坏的时机。众所周知,我们现在正面临着严重的通货膨胀或通货膨胀压力,市民的生活成本在急剧上升,食品类价格快速上涨,市民的生活压力空前得大。而生活燃气又是一个生活必需品。我们可以不看电影,不打的,但我们不可以一日无餐。身为一个国有企业,在这样的一个特殊时期去考虑调整生活燃气这样一个涉及千家万户日常生活的必需品的价格,岂能是一个明智的决定?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敏感时期去调整燃气这个真正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的价格,岂能不严重恶化市民对通货膨胀的预期?岂能不加剧市民的恐慌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