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彻底改革中国社会的等级制度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18:57:20
无数历史事实表明,几乎所有社会问题、矛盾、冲突的根源都与等级制度密切相关。对于今天的中国社会来说,同样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公开的或者隐蔽的、法律规定的或者不成文的(潜规则)的等级制度,诸如官民等级、公务员等级、城乡等级、民族等级、中外等级,其中的核心是公务员等级制度亦即通常所说的官本位。
公务员等级涉及到四个方面:其一是公务员与百姓之间的等级,亦即官民等级;其二是公务员彼此之间的等级,亦即上下级等级;三是人大、政协、党派、妇联、工会的成员也完全参照公务员的等级化;四是公务员等级的官本位扩展,例如国有企业负责人、事业单位负责人、寺庙的司局级和尚、尼姑,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所谓“官员让下属打伞”现象,体现的正是上下级的等级制度和官民之间的等级制度。所谓“退休双轨制”(公务员退休待遇的退休金、医疗、住房等高出普通工人数倍乃至数十倍),体现的正是官员对民众的高高在上的社会等级。
与此同时,法律在公务员等级面前也大打折扣。例如,公务员强奸幼女被法院轻易的认定为“不知情”,而农民上树看邻女洗澡则被法院认定为“强奸”;公务员贪污数十万、数百万很少被立案,贪污数千万、数十亿也仅判十数年或死缓,而且在狱中仍然可以享受每天上百元的伙食标准待遇;对比之下,普通百姓偷个几千几万就会判刑数十年甚至死刑。进一步说,所谓“体制内、体制外”的种种涉及到国民待遇差异的法规政令,实质上是高社会等级的人在制定并且实施有利于自己的法律法规,其典型的例子之一就是公务员制定的给自己不断加薪的法规。
众所周知,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具有的弊端和危害性,皇帝、官吏、百姓使用的器具、服装、住宅等,均有严格的等级制度,越级使用就会带来杀身之祸。毋庸讳言,类似的等级制度在今天的中国社会仍然顽固的存在着,而无论是何种社会等级制度,都在损害人格尊严和人格平等,都会诱使或迫使下等人去拍马、去表现出奴性,上等人则可以为所欲为的搞腐败、独断专行,使得下级监督上级、群众监督官员成为空谈。公务员等级、官民等级的实质是处处把公务员与民众隔离开来,官与民只能在刻意安排好的场合接触,官员听不到实话,也不想听到实话,也看不见真实的民情、民意。
事实上,公务员等级越多,越森严,社会等级也越多越难以逾越,也就越不公正、越不民主,造成的社会资源浪费越严重。因此,等级制度是腐败根源、腐败催化剂、腐败保护伞。人为制造三六九等,制造社会不和谐,特别是基层公务员的等级制度更是容易滋生恶霸。
例如,公务员的等级越多,公务车的等级也越多,公务车的价格就会从5万元一辆到10万元、15万元、20万元一辆,直到50万元、100万元一辆。这种公务车的价格等级,主要体现的是公务员的等级,而不是从公务需要出发。
同理,公务员的等级越多,公务住房等级也就越多,从三居室到四居室、五居室、六居室、豪华别墅,从一套住宅到两套、三套甚至四套、五套住宅。这种住房等级,不是按公务员家庭人口的实际需要,仅仅是为了体现公务员等级地位而占有和使用大量社会资源。类似的公务员等级待遇还有很多,诸如什么等级的公务员可以坐火车的软卧、飞机的头等舱、住五星级宾馆、吃一千元还是一万元一桌的公餐,几乎渗透到公务员的一举一动,许多政府的秘书长、官员的秘书,他们的主要职责就是“按公务员等级下菜碟”。事实上,公务员等级制度已经成为中国政府行政成本居高不下、位列世界前茅的根本原因,也是造成中国老百姓的国民负担成倍增加的主要原因。
有鉴于此,中国社会改革的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就是改革公务员等级制度:
一、公务员职务高低不等于地位高低和人格高低,公务员的差异仅仅是职务的差异,以及工资的差异。
二、大幅度减少公务员等级的级差数量。
三、所有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基本相同,公务员与市民职工待遇基本相同。
四、取消任何形式的公务员超国民待遇。首先取消退休待遇双轨制。
五、取消公务员离休待遇,公务员离职即为民,其待遇与老百姓基本相同。事实上,只有当公务员也要回归普通百姓身份时,公务员才会在任职期间关心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如果公务员一辈子当官、离职后仍然享受超国民待遇,那么公务员在制定政策、法规、政令时,就不会真正关心老百姓的权益。
综上所述,改革中国社会等级制度的目标是促进和实现社会的公正、公平,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社会和谐。与此同时,改革公务员等级制度也是对公务员的爱护与尊重,有助于重建其正常的人格平等。
所有文章只代表作者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