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台湾货币概述?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4:53:55

明清时期台湾货币概述 二

(2009-02-05 06:25:03)转载 标签:

鼓铸

银元

银钱

闽浙总督

刘永福

台湾

杂谈

分类: 钱币论文

 

二、清代台湾货币

 

(一)清代台湾制钱

1、“康熙通宝”“台”字钱。台湾回归之后,为稳定社会,回收旧钱,康熙二十七年奉诏“开福建台湾铸局,钱幕铸满汉文‘台’字。三十一年停台湾府铸局。”[7]另据清唐与崑《制钱通考》也说:“康熙二十七年,福抚张仲举以台湾所用明桂王伪号钱文甚多,若一时骤行全禁,贫民无以为资,疏请开炉鼓铸,收买伪钱销毁改铸。经部议准行,令设炉开铸,背铸‘台’字”。《清圣祖实录》卷140也有类似文字:“康熙二十八年(1689)四月二十六日,命台湾府开炉鼓铸。”仅时间稍有出入。但“康熙通宝”台字钱比内地同种制钱略小,重量亦轻,每贯计重不足6斤,所以不能通行于内地,而仅局限于岛内流通。在台贸易的大陆商人,必须将这种台字钱降低兑换银两携回内地。随着台字钱铸造量不断增多,钱价日益贬值,以至白银一两可兑换台字钱三、四千文,驻台班兵领取兵饷,按定例是银七钱三,兵民均深感不便,市井贸易也因此屡生事端。其间台湾镇总兵殷化行多次奏请朝廷颁令停铸,而户部则坚持鼓铸。直到康熙三十年(1691),殷氏离台调赴襄阳镇总兵之前入朝觐见,备陈台钱之弊,方才引起朝廷重视,遂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停铸。

2、“雍正通宝”“台”字钱。雍正十一年(1733)之后台湾重开钱局鼓铸雍正通宝台字钱。直径2.7厘米,重一钱二分。由于铸造量较少,因而存世珍品不多。

3、“乾隆通宝”“福”字钱。乾隆初年,台湾出现通货紧缺、钱价日升的现象。以前通用的台字小钱,每三文仅值内地制钱二文,而番银一两,此前可兑小钱1500文,而今只换800余文,“兵民交困”。乾隆四年(1739)九月五日闽渐总督郝玉麟、福建布政使王士任因而紧急上报朝廷:“据台湾镇总兵章隆、知府刘良壁等飞羽呈报,该地民间使用小钱,从前番银一两,换钱一千五六百文,后渐减至一千有零。本年六月间,每两仅换小钱八百一十二文,兵民力不能支。因与钱铺较论钱价,欲令稍减;开铺之人竟至闭歇,该镇府等婉为劝谕,并禁兵民不许强行勒换,始复开张,并称目前得内地运钱—万串,便可接济。臣等查内地钱价现在昂贵,势不能运往接济,而台地钱价,其贵大异寻常,况兵丁远戍,所支粮饷银,以之换钱为日用薪水,操演办公,较前更觉拮据。”郝玉麟等人认为只有下列办法方能解燃眉之急:“唯有福州省城从前买黄铜器皿共九万八干余斤,除已卖外,尚存生熟铜八万一千余斤,若用鼓铸钱文,照定例每文重一钱二分,配以白黑铅斤,约可铸钱万有余串,足以运济台地。”[8]乾隆皇帝批:“如所请速行,该部知道。”一万余串“乾隆通宝”“福”字钱很快铸成并运往台湾,稳定了台湾经济,也安抚了台湾军心民心。

为了进一步缓和并化解台湾的货币危机,乾隆五年(1740)福建新任巡抚王土任奏请采买滇铜20万斤,“照鼓铸青钱之例,添办白铅、黑铅、点锡,合为四十万斤,在省开铸,阴画满文‘宝福’二字,先后计铸四万八千余贯,以时运至台湾.流衍市上。而海舶自天津、宁波运入者,岁率敷十万贯,每银一圆易钱二千。物价亦平,米一斗二百,肉一斤四十。生计充裕,兵革不生,闽粤之氓先后而至,拓地远及两鄙”。[9]由于台湾人民的辛勤劳动,加上福建的大力支援,台湾经济出现了快速增长的趋势,这也是清代台湾经济发展的最好时期。

4.“咸丰通宝”“台”字钱。咸丰年间台湾爆发林恭领导的农民起义,为筹错军饷,台湾地方当局在嘉义销毁旧炮,铸造“咸丰通宝”台字钱,有当十、当二十、当五十、当百数种[10]。连雅堂先生认为有当千者。日本人平田廉郎著《台湾古钱之研究》,认为大陆所铸咸丰大钱凡当五十者皆曰“重宝”,当百者皆曰“元宝”,唯独台湾所铸咸丰钱,不论当五十或当百,皆称“通宝”。除上述官铸制钱之外,清代台湾流通的私钱数量亦不少,日本人北山氏估计各占半数。清代民间不仅还在行用明朝制钱,甚至还有明以前的,而安南景兴、景盛、光中等劣质铜钱也充斥于市。其恶劣之程度,可由当时民间所称沙壳、风皮、鱼眼、灰板、浮水等略见一斑.据称甚至以钱浮水,再于钱上放米二粒,犹不下沉。[11]

 

()清代台湾银元

1、台湾民间继续沿用西班牙银元,官方亦以此作为结算方式之一。康熙年间浙江人郁永河赴台湾调查硫磺资源,回闽后著《裨海纪游》,记述此时台湾“市中用财,独尚番钱。番钱者红毛人所铸银币也。圆长不一式,上印番花,实即九三色。台人非此不用;有以库帑予之,每蹙额不顾,以非所习见耳。”《赤嵌笔谈》也记康熙末年(1721)台湾使用银币的情

况:“交易最尚番钱,红毛所铸银币也。长科无式,上印番字,银色低潮,以内地兼金与之,反多滞难用。”此处“红毛”即泛指西班牙人或荷兰人。即使西班牙银元成色不好,但在台湾信用度颇高,无论是汉人还是少敷民族先住民,都“非此不用”。乾隆《台湾府志》“食货”曾说到乾隆年间在台流通的“番货”种类:“剑银,以银铸成,重九钱,来自西洋;圆钱,一名花栏钱,重七饯二分,小者二当一,并有四当一者;方钱,重与圆钱同,俗呼番饼;中钱,重三钱三分;茭亦银钱,有重一钱八分,亦有重九分及四分五厘,以上皆来自咬溜吧,吕宋”。嘉庆、道光年间台湾兵备道姚莹上督抚《筹议商运台谷》文中也说:“台属贸易俱用番饼,官民收用纹银,皆仰给台饷,给兵之后,散布民间,舍此则海外纹银断绝矣”。嘉庆二十三年(1818)八月闽浙总督董教增奏台湾府屯地屯租清厘折中统计屯租、屯丁番银合计1680圆,还给佃首辛劳番作450圆,并有5971圆番银“收贮厅县以备兴修水利、红白赏赐”[12]。同本奏折中还有“征收已垦田园租银”,“每年实共征番银”38185圆,“屯饷番银”33240圆,“尚存番银”1757圆。道光元年(1821)闽浙总督孙尔准奏折中反映“原参短交库款番银一万零六百二十二圆零,折银八千一百七十两零”。[13]孙尔准奏折中还提及“通台道、府、县各官分年均捐番银二万元”。[14]道光六年,为镇压台湾张丙起义,闽浙总督动员台湾官民商绅捐番银15万元。[15]道光三十年(1850)台湾兵备道徐宗干上书闽浙总督《请筹议积储》,文称:“往年春夏外来洋元敷十万,今则来者寥寥,已数月无厦口商船矣”[16]。上引资料充分说明,乾、嘉、道时期是台湾官方、民间使用番银最盛的时期,也是台湾对外贸易最繁荣的时候。

2、道光、咸丰年间台湾铸造寿星银饼、如意银饼、剑秤银饼。连横认为,咸丰三年(1853),台湾岛内有林恭之变,围攻郡治(今台南),“藩饷不至,而府库存元宝敷十万两,滞重不易行。乃为权宜之策,召匠鼓铸,为银三种:曰寿星,曰花蓝,曰剑秤,各就其形以名,重六钱八分,银面有文如其重,又有府库二字,所以别洋银也。是为台湾自铸之银。”[17]这里必须特别指出的是,关于寿星银饼(即俗称老公仔银)的始铸年代,连横记载当误,并非咸丰三年,而是道光十八年(1838),该银饼正面图案为柱杖寿星立像,两侧缘分别篆书“足纹银饼”、“道光年铸”,其下署楷书“库平柒贰”;背面以双耳三足鼎为主图案,并署对读满文“台湾府造”;梵文“万”字纹边。我国早期银币中,一般认为最早的是1793年专为西藏铸造的“乾隆宝藏”,台湾寿星银饼可排名第二。

3、光绪十四年(1888)清朝廷开铸“光绪元宝”,重七钱二分,亦在台湾流通。因其背有龙纹,故称“龙洋”或“龙银”。然而直至光绪、宣统二朝,在台湾流通最广的还是墨西哥银元,重七钱二分。此种银元逐渐将上述“六八银元”排挤出流通领域,这是因为“六八银元”的含银量为6.664钱,而墨西哥银元则6.494钱,前者较后者计重17厘,根据劣币驱逐良币的基本原则,民间多收藏“六八银元”或熔化为银器,加上原来铸造数量就不多,所以很快退出流通。

4、光绪十六年(1890),台湾地方政府向德国购入铸币机器,在台北设置官银局,以台湾候补知府督办。先铸银辅币,以龙纹为饰,重七分二厘.每年铸造数十万枚,在台湾南北各路通用。

此外在台湾流通的还有香港银元等等,此不赘述。

 

(三)清代台湾纸币

 

1、同治元年(1862)台湾地方政府钞票。同治元年(1862)台湾彰化戴潮春领导起义,北路骚动。兵备道洪毓琛驻郡治台中筹防,由于大陆兵饷迟迟未至,班兵激愤,洪氏只得向德记洋行借款白银15万两,约以台湾关税抵押。然而所筹军费犹嫌不足,只得发行台湾府地方钞票,也是台湾岛上最早的纸币。

2、刘铭传以“定捐借两法”[18]发行银钱票。光绪十年(1884),边疆危机再起。法国为占领越南北部,打开中国西南门户而挑起中法战争,中国战败。法国舰队进入台湾海峡,

企图占领福州、基隆。法军压境,然而福建协济的军饷未能及时入台。随着战争的扩大,法军封锁海上,以断绝大陆的接济。为解决岛内军饷及战争经费,台湾防务大臣刘铭传拟“定捐借两法”,饬台湾兵备道刘璈筹办。具体办法就是以200万两白银作为定数,全台各县分摊,凡家资万两者,以五厘计,应捐五百两。由地方官先付给印票,待中央政府拨款抵台后即由官府实收,并对捐银者从优奖叙。随后又规定家资万两者,应借款给政府,亦按一分计,应借一千两,同样由官府给予印单,并定以一年偿还。逾期官府未还.则按月加息五厘。其家资不及一万两者,暂免捐借。捐借之单为三连票,编列号数,由台湾道盖印,再转发府县加印,以一联给与银户,一联存县,一联送府,台报备查。又因台湾盛产大米,且因战事囤积日多,官方也批准捐借银户以八成缴银,二成缴米;缴米之法,以上白米为标准,糙米照加一成,按当时市场米价折银,具票缴纳。实际上是台湾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公债。面额分一圆、五圆两种。

台湾道刘璈以捐借的200万两白银为准备金,在岛内发行钞票。他委托当地殷实富商印制三联票式,自行编号,先盖商绅图章,再送各县官府加印。左右票根,一存县府备案,—存本银号备查,以便核对,防止伪作,而中票用以流通。该钱票面额统一为五百文。

台湾道、府还规定了银钱票的使用规则:(1)银钱票可以充当各县征解正供、盐课、税厘缴纳,在民间一律通行,不得拒收;(2)银钱票可以充当抵押贷款,如某户捐借者,到期限仍未能缴纳白银,则允许其以田产、房产、地契向银号抵押借贷,可以按照契面借与五成白银,月息六厘,多至—分二厘,三年取赎;(3)凡银号家资10万两白银以上者,准发行钞票5万,资产越雄厚允许发行更多的钞票。如家资不及10万两,或官府未批准者,不得擅发钞票;(4)银号票锚如逢紧促短缺,准许向道、府、县三库暂借接济。初借归清,方许续借,出入均行息五厘;(5)民间流通的银票,则按各省行规,禀县示遵。由于刘铭传、刘璈在台湾推行银钱票,解决了台湾兵饷与战争经费的燃眉之急。

3、刘永福发行台南官银票。光绪二十年(1894)六月,日本海军突然袭击中国北洋舰队,并向在朝鲜的中国军队发动进攻,甲午战争爆发。次年中国战败,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澎湖给日本。台湾人民群情激愤,立下誓言:“愿人人战死而失台,决不愿拱手而让台”。不久,台北为日军所破,紧急时刻南澳镇总兵刘永福入台主持军务,驻府治台南治军,福建水师提督杨岐珍领兵飞赴台湾,台湾岛内军费告罄。面对紧急军情,刘水福采纳幕僚吴桐林之言,于台南设立官银钱票总局,由郊商庄明德主持。发行银票三种面值,即一圆、五圆、十圆。票长九寸二分(合30.36厘米),阔五寸二分(合17.16厘米),也是三联票,一存局中,一为流通使用。票面上列号数及年月日,并钤盖“镇守福建台湾总兵官之关防”、“官银钱票总局”、“台南府印”等印章,记录了台湾人民抗日保台的悲壮历史,也是我国最早出现的以银元为本位的钞票。

4、台湾股份票。由台湾巡抚刘永福以“安全公司”的名义发行,目的也是为了筹措军费。实质上也是台湾地方公债,股份票式样与盖章均同于上述银钱票,分一圆、五圆、十圆3种。刘永福并允诺台湾收复之后,付给三倍的利息。一时岛内购买踊跃。但台湾股份票始发不久,日军即攻陷嘉义、凤山诸县,刘永福等抗日将领只得挥泪西渡。因而此种票样保存极少。

日本人佐仓孙三则认为:“‘银货’,台人从来不用纸币,以‘多罗’行之。多罗,犹曰银货也。其一元金,与我一圆货(指日元,注)相匹俦。其余概铜钱耳。土人授受之际,先检其真伪,或掷于地上听其音、或置掌中指弹之,甚则以铁器捺刻印。是以货面凹痕斑斑然,终即为苦窳,足可谓陋矣。”[19]其说备考。


 

三、明清时期台湾货币的时代特点

 

纵观明清时期台湾的制钱、银元和纸币,可以发现具有以下时代特征:

1、台湾货币与祖国大陆、尤其是福建的经济紧密相连。如乾隆四年、五年郝玉鳞、王士任令“宝福局”铸钱6万贯运抵台湾,解决了台湾制钱短缺的矛盾,发展了台湾的经济,也加强了台湾与内地的经济联系。每当台岛发生货币短缺时,总是由福建鼎力相助。

2、台湾货币的发行多与特定的历史事件紧密相连。如上述寿星银饼、台南官银票等,均是针对岛内动乱或外国入侵等特殊事件为筹集军费而发行的。其中不乏成功的范例。

3、台湾货币与海外贸易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明清时期在台湾沿用近500年的西班牙银元及其他西方国家的银币,反映了明清时期台湾与世界各国之间十分兴盛的海上贸易,也是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友好往来的历史见证。

4、明清时期台湾货币表明台湾的商品经济从落后而逐渐进步,至清末已经达到或超过内地东南数省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刘永福所发行的台南官银票成为我国最早的以银元为本位的钞票即是明证。说明此阶段台湾省经济发展相当迅速。

综上所述可知,台湾货币是中国历史货币系列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发展中国的商品经济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近来台湾—些别有用心的人企图割断台湾与内地血肉相连的历史,只能是痴心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