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古代的車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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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09-11-16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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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早期歷史中,戰車的形制是統一的,後來根據功能的不同,才將戰車分為輕車和革車,前者靈活性較好,用於戰場衝殺,後者則用來運輸輜重,並帶有防禦的功能,必要時能夠連接構成車陣阻斷敵人。後世輕車的地位慢慢衰落,並逐漸在戰場消失,而用來運輸輜重的革車卻長存未絕。
一般來說每輛戰車有甲士三人,他們都是貴族。《老子》說,“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這是說的就是戰車中的位置安排。在戰車中駕車的人在中間,左邊的人以射箭為主,右邊的稱為“戎右”,以戈戟等長兵器攻敵。但是主帥所乘車則有所不同,帥要居中,駕車的人改在左邊,右邊仍然是“戎右”,主帥車上配備戰鼓和大旗,以便指揮軍隊的動向和鼓舞士氣。
除此之外,戰車後邊還配備有步卒,他們則要比貴族低一級,一般是臨時徵調的“國人”或者貴族的家奴。步卒的數量在不同時期,情況不同,有配備二十五人的,有配備七十五人的,後來楚國還配備過一百人的。一套戰車叫做“乘”,春秋戰國時期常說的“千乘”,“萬乘”,即是以車的單位來計算軍事實力。在實戰中,戰車都要被編制起來,以二十五乘為一偏,將戰車配置在前面,將步卒安排在戰車的後面。同時還要配置一定數量的步卒于戰車之間的空隙地帶,以彌補戰車側後的薄弱環節。步卒以五人為一伍。五人相互熟悉,是一個小的團隊。
西周最大的軍事單位是“軍”。根據流傳下來的《司馬法》佚文記載,“五人為一伍,十伍為一隊,一軍總共二百五十隊。要留有一定的兵力作為機動策應部隊,一般情況下,每軍中當留起三千七百五十人為機動部隊,共計七十五隊,他們作為中軍據守核心陣地。一軍共守地六千尺,縱橫為四里。以中軍陣地為中心四面均勻地延伸部署。中軍陣地每面佔地三百步,陣內共有地三頃又一百八十步。正中由控制著機動部隊的大將軍所居。軍中的旌旗、金鼓等指揮工具以及糧食器械等後勤物資均置放于中軍之內。它們部署為八個方陣,每個方陣各應有兵力一千零九十四人,其中有二陣各少一人。這就是一個軍兵力的總體部署方案。”(黃樸民《<司馬法>導讀》)這種說法看上去很規整,很可能是後世的陣法佈置,在《左傳》中,戰場上似乎是一字排開的,沒有這麼精密。
戰車上配備有三種武器,一種是長兵器如戈、矛、戟等。其中戈的長度,按照今天的單位來說,大概有一米五左右。矛會更長一些,有的會達到四米多或更長。這些武器在戰車上能夠遠身格鬥。另外還要配備一些短兵器,用於防衛,比較普遍的是刀,後來才用劍。除此之外,還需要配備弓箭,射殺更遠距離的敵人。
綜上可見,西周時期的戰爭是以戰車為中心裝備起來的。雖然戰車提高了部隊的機動性,但那個時候還是以整體戰陣作戰為主,因此戰陣推進的速度並不是很快,為保持整齊的陣形,更不能任意弛逐。古代的兵法家中也不乏專門研究過陣形的,如戰國時期的《孫臏兵法十陣》中便詳細解說了圓陣、方陣、疏陣、數陣、錐行之陣、雁行之陣、鉤行之陣、玄襄之陣、火陣、水陣十陣的形制和優點。可見他們對此相當重視。另外,我們還常見有些書中提到的“常山之陣”,“擊其頭,則尾應,擊其尾,則頭應,擊其中,則首尾皆應。”這些都是後來發展的,在西周或春秋中前期,這些還不是很流行。並且,那個時候打仗還是按照“軍禮”進行的,即雙方約定時間地點,然後各自擺開車陣,鳴鼓衝殺。一場戰鬥結束之後,便各自收兵。戰鬥的結束似乎也就意味著戰爭的結束,並不像後世一場戰爭包括很多次戰鬥。
在戰鬥的過程中,也有些軍禮需要遵守,比如我方大將遇到對方的國君,不僅不能積極追趕,還要像對待自己的國軍一樣執臣禮。這在後人看來是很奇怪的。《左傳》中這樣的記載屢見不鮮。其中有一次戰鬥中,晉國將領韓厥追趕鄭國國君所乘的戰車,可能是戰馬受驚了,鄭國國君的戰車突然轉向,向韓厥這個方向跑過來,韓厥慌忙下車,脫下頭盔,站在一邊,畢恭畢敬地讓鄭國國君的戰車馳過。這是不是因為各國君之間都是兄弟甥舅呢!
車戰是貴族禮儀文化的產物,春秋時代是車戰大規模運用的時代,因為那個時候打仗,一來規模較之後世要小得多,以致某些戰爭被史學家譬為村民之群毆。二來對陣也是按照一定的程式進行,不像後來的戰爭,兵不厭詐,千里偷襲,不告而戰。第三,當時主要的戰爭集中在華北平原地帶,戰車在防禦和速度上有比較優勢。後來隨著戰鬥效率的提高以及戰場範圍的擴大,地域因素變得更為複雜,行軍速度上要求也更高,於是就改用騎兵與步兵作戰。春秋時期,晉國在爭霸戰中仍然用車戰,但在對付境內的戎狄作戰時就改用步兵作戰,因為戎狄多分佈在山陵地帶,其形勢不適合車戰。到戰國初期,戰爭規模進一步擴大,趙國的趙武靈王為了對付北邊的匈奴,推行了著名的“胡服騎射”改革,成效顯著,後來其他國家也紛紛進行改革,中國歷史上的戰爭模式由此進入了一個新的時期。
隨著對戰爭的研究逐漸加深,一些關於戰爭理論的著作也不斷的涌現,同樣在技術層面上也會不斷突破。在技術上墨傢具有很高的水準。墨子在中國科技史上應算是首屈一指的大家,傳說他曾經造了一個會飛的木鳥,在空中飛行了三天。在理論上則是《司馬法》和後來的《孫子兵法》、《吳子兵法》等。這都是大家相當熟悉的。
戰爭的發展推動兵學理論的出現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一般來說《司馬法》所記載的內容要比《孫子兵法》早,因為它主要是記載春秋時的軍禮、軍法和軍事制度的,有一小部分涉及到戰略問題,但這些問題又與西周禮樂思想密切相關,也可以看成是治國理論的一部分。《孫子兵法》就不同了,書中首先提到戰爭觀,作者雖然承認戰爭不好,但卻不得不有所準備,而且還進一步申明兵是“詭道”,這就意味著“兵以詐立”,顯然與春秋時期“君子不重傷,不禽二毛”的思想南轅北轍。後人在研究《司馬法》和《孫子兵法》的區別時即說:“《司馬法》以仁為本,孫武以詐立;《司馬法》以義治之,孫武以利動;《司馬法》以正,不獲意則權,孫武以分合為變。”因此,我們可以說《司馬法》與《孫子兵法》體現了不同時代的戰爭觀。但說實話,《孫子兵法》所揭示的道理似乎更接近戰爭的本質,直到現在他仍能予人以啟示,並被各個領域的精英所貫通運用於實際。(李俊編撰  單位: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