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小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2:26:55
76岁老汉卖红薯遭郑州城管掌掴
河北村民遭强拆下跪喊冤
城管扯断卖菜老太手指 副局长称正常执法http://legal.people.com.cn/GB/13183301.html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了高淳县城市管理局,该局赵副局长就此事进行了说明。“当时队员在正常执法,而且具备执法资格,发生这样的事件非常遗憾,但绝对是意外,不可能是队员故意为之。”赵副局长说,“对于占道经营拒不离开的,我们执法队员一般会没收相关工具。”赵副局长解释说,“执法队员应该没注意到秤上有绳子圈住了邢春生的手,不然绝不会如此。”赵副局长说,他们后来才知道邢春生手受伤被送到医院了,于是赶紧派人前去,先垫付相关医药费,并安排专人对其进行照看。  “发生这样的事很遗憾,目前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等结果出来后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一切依据法律,绝不姑息。”赵副局长称。(原创)美元贬值vs人民币升值前天收到一位热心朋友的邮件称:一美圆可以换6.99圆人民币了。经常也有朋友谈到美圆贬值和人民币升值的话题。探讨是否应该抛售自己手里的美圆,存些人民币,心里塌实些,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手里的财富缩水呀。我对家庭理财的热情不大,也许是由于小时侯家里穷,没有见过多少钱的缘故吧。但是仔细留心近期的物价有关的新闻,你就会发现,美圆贬值和人民币升值只是在你兑换这两种货币的时候,从以美圆为结算和流通货币的美国和以人民币为结算和流通货币的中国的两个国家的实际物价水平运行情况来看,恰恰相反。即就是人民币升值,中国大陆的物价飞涨,例如北京市葱的批发价相对往年同期上涨640%,猪肉上涨100%,食用油上涨60%或者更高,汽车燃油也上涨很多;就是说人民币非但没有升值反而贬值缩水了。国民存折里那些有限的存款的实际购买力已经缩水至少30-40%了。假使你的工资没有变化,实际上你的工资已经降低了至少30-40%了。当然你的生活质量必然同时下降30-40%了,若你的支出不增加的话。美圆贬值,由原来的一美圆兑换8.3圆人民币贬到一美圆可以换6.99圆人民币。但是美国国内的生活品的价格上涨幅度却不太显著。汽车燃油也上涨了一些,但是几乎随时上下波动,并没有象国内的一直停留在高价位运行。一句话,美圆贬值,美国人包括在美国生活的人的日常生活的支出并没有显著增加。就是说,对美国国民的生活影响不大。这也就象一位网友感到困惑的现实是:人民币对美圆升值,人民币值钱了,但是中国人(大陆中国人)的生活越来越艰难了;美圆对人民币贬值,美圆不值钱了,但是美国人的生活却一如既往地惬意舒适。
近日,在全国开展的拆村运动引起社会极大关注。这场拆村运动的政策背景是,国土资源部2006年推行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随着这一政策推出,地方上违背民意的强拆在日益增多,曲解政策现象时有发生,地方的土地财政冲动愈发高涨。本报邀请三位农村专家于建嵘、郑风田和李昌平,详细剖析诸多违规现象的深层根源。专家形成一致观点,问题不在政策本身。他们分别认为,财政体制缺陷不能保证地方政府为民服务、宅基地财产权的不明确、宅基地未能按市场化流转等问题的存在,最后导致农民土地权益被剥夺。现在整个财政体制把乡镇搞得没钱花,而土地收益成为基层政府主要财政来源,所以就要以地生财。农村土地制度中存在着政府的行政权力强制侵蚀民权,这一本质性问题。如果不限制某些官员在征地时拥有的无限权力,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征地拿走差价2万亿新京报:当前以各种名义圈走农民宅基地,换取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的现象,你怎么看?于建嵘:可以看成是,城市对农村的又一次掠夺。新京报:据我们调查,有些地方在劝说农民上楼,但也有采取强制手段的。于建嵘:由于利益冲动,很多地方都把侵占农民土地作为获取利益和政绩的重要手段。有资料显示,近20年来,农民被征地约1亿亩,获得的征地补偿费与市场价的差价约为2万亿元。改革开放以来,至少有5000万到6000万农民彻底失去了土地,他们有的成为城市居民,但还有近一半没有工作,没有保障,引起纠纷。新京报:土地纠纷的形式有哪些?于建嵘:一是不经农民同意强迫征地,二是补偿过低,三是即使补偿低还发不到农民手中,四是补偿款被贪污挪用。因土地产生的还有其他纠纷,但主要还是因征地和占地引发。新京报:土地纠纷带来了什么样的后果?于建嵘:影响社会稳定。土地问题已占全部农村群体性事件的65%,已成农业税取消后,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首要问题和焦点问题。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保障,而且土地问题涉及巨额经济利益,也就决定土地争议,更具有对抗性和持久性。沿海地区纠纷突出新京报:土地问题这个新的焦点,有什么特征?于建嵘:我在社科院就此做过专题研究,是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组和国家软科学重大项目课题组联合做的。 首先是,冲突的当事方和以前不一样了。以控告方来说,在抗税的时候,没有一个村级组织参加抗争,都是农民自发进行抗争。现在,村民联名仍然是最为主要的形式,不过一些村级组织已成为了重要的控告方。这主要是由于一些非法征地等争议中,有的村级组织与农民的利益表现一致,村级组织有可能成为维权主体。新京报:那被控告的一方呢?于建嵘:也有很大变化,在农民税费争议中,被告方主要集中在乡村两级组织。其中乡镇政府是最主要的被告,市县很少成为被告主体。但在土地问题上,农民的控告对象已到了县、市、省,甚至到了国土资源部。这是过去没有的。新京报:据你们的调查,哪些地方的土地纠纷更严重?于建嵘:主要在沿海发达地区,浙江、山东、广东、福建等地比较突出。这些地方农民,主要的控告对象是县、市政府,争议多是围绕征地展开。而在中部地区的安徽、河南等地,控告的对象主要是乡镇及村级组织,争议也是围绕侵犯农民土地承包权展开,比如土地分配不公等。新京报:农民因为土地维权的主动性,与以前有什么变化?于建嵘:农民抗税最重要的一个方式就是让政府找不到人,但失去土地的农民会主动走到你面前。农民维权方式升级新京报:你们的研究方式是通过与农税时期的比较得出的,现在的冲突激烈程度与以前比如何?于建嵘:激烈多了。在税费争议时代,最主要的抗争方式也就是上访、相互宣传等,但在土地纠纷中,农民动辄就到县、市政府部门门口或被征土地上静坐、游行示威甚至到高速公路、铁路上静坐。冲突变得激烈,与警察的冲突也时有发生。农民抗税时,中央是明文规定禁止使用警力的。但在土地纠纷中,我们看到经常有地方政府动用警力对付抗争的农民。新京报:看到过你提的一个说法,说现在农民维权是“以法抗争”,为什么提的是“以法”而不是“依法”?于建嵘:这个我专门写过文章,“以法抗争”是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欧博文教授提出的,“依法抗争”是香港中文大学李连江教授提出的。“以法”是直接意义上的以法律为抗争武器,“依法”是间接意义上的以法律为抗争依据。“以法抗争”是抗争者以直接挑战抗争对象为主,诉诸“立法者”为辅;“依法抗争”则是抗争者诉诸“立法者”为主,直接挑战抗争对象为辅,甚至避免直接挑战抗争对象。在“以法抗争”中,抗争者更多地以自身为实现抗争目标的主体;而在“依法抗争”中,更多地以立法者为实现抗争目标的主体。新京报:在土地维权中,农民的主要诉求是什么?于建嵘:还是利益,只是要钱,不是要权。土地制度侵蚀民权新京报:但城镇化是必然趋势,如何在城镇化与农民利益之间,达到一个平衡呢?于建嵘:执政者和专家学者,都在寻找农民失地、失业问题的解决方案。主要措施有两个方面,第一就是要求国家权力机关加强征地管理,严格控制征地规模,禁止随意修改规划。第二是改进补偿方式,增加补偿,妥善安排好农民生计等。这两个方案也存在问题。新京报:什么问题?于建嵘:这些措施,没有认识清农村土地制度中存在着政府的行政权力强制侵蚀民权,这一本质性问题。如果不限制某些官员在征地时拥有的无限权力,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