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決定命運,還是奮鬥決定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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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1日 07:07:24  來源: 人民日報


“身份”,是隱現于諸多新聞事件之中的一個關鍵詞。
從“你是哪個單位的”的驕橫,到“我爸是李剛”的張狂;從“蟻族”艱難的處境,到對“階層固化”的焦慮;從個別地方招錄幹部子女的紅頭文件,到“拼爹就業”背後的無奈,都從不同側面折射出人們基于不同“身份”之上的生存狀態,對于“身份”的復雜心態,以及對“身份”背後存在的社會地位不平等、資源分配不公平、發展機會不均等現象的批評。
應該看到,我國社會發展處于從“單位人”到“社會人”的轉型期,大趨勢是打破各種“身份”,走向文明法治基礎上的和諧社會。傳統的身份社會日益瓦解,新的社會規則體係正在建立健全,在此過程中,傳統的“身份決定命運”現象尚未完全消除,各種“身份壁壘”在一定范圍內頑固存在,甚至以新的形態橫亙在人們的奮鬥之路上。
胡錦濤總書記指出,我們應該堅持社會公平正義,著力促進人人平等獲得發展機會,逐步建立社會公平保障體係。在一個大變革大融合的時代,人們的身份轉換速度和頻率大大加快,各種身份關係更加復雜多元。
在這樣的背景下,如何認識當今社會“身份”的作用,如何打破現實生活中存在的“身份壁壘”,怎樣重新認識我們的身份認同,協調利益關係,讓整個社會在新的基礎上有序運行?本期“時事觀察”,我們與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石秀印、江蘇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陳剛一起探討。
改革開放就是要衝破身份藩籬
有學者說,進步社會的運動,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為什麼要打破“身份”?從歷史經驗看,打破“身份”給我們帶來怎樣的啟示?
陳剛: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曾講過這樣一段引人注目的話:“英國的法學家亨?薩?梅恩說,同以前的各個時代相比,我們的全部進步就在于from status to contract(從身份到契約),從過去留傳下來的狀態進到自由契約所規定的狀態,他自以為他的這種說法是一個偉大的發現,其實,這一點,就它的正確而言,在《共產黨宣言》中早已說過了。”
歷史學家瞿同祖認為,如果一個人在社會中所擁有的權利和義務取決于他先天和後天所具有的身份,這種社會就可以稱為身份社會。在身份社會,人的發展狀況和人格狀態均受身份限制,決定命運的因素來自于外而不是來自于內。理想的社會,是人自己決定自己的命運,大家經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或遵照大家都同意的法律來行動。《共產黨宣言》說的“自由人的聯合體”,現代人常說的法治社會等,精神是相通的。用契約取代身份,就是用法治取代人治,用自由流動取代身份約束,用後天奮鬥取代對先賦資格的崇拜,其實質是人的解放。
改革開放以前,我國身份社會色彩濃厚。身份把人們分為不同的等級,城鄉分割的“城裏人”和“鄉下人”身份,“城裏人”又分為幹部身份和工人身份,職工內部又分出國營企業、集體企業等身份。身份很難改變,且決定個人命運。種種身份,畫地為牢,束縛思想,抑制活力,成為社會發展的桎梏。
30多年的改革開放,打破了種種身份藩籬,調動起了億萬勞動者的積極性,使社會充滿了生機和活力。每年有上億的農民進城打工,有些人已融入城市,成為“城裏人”。幹部人事制度改革也在不斷深化,普通工人和農民也可報考公務員。各種所有制之間的鴻溝日益彌合,人員單位所有制已成為歷史,雙向選擇成為常態。
舊有的身份傳統如封建宗法意識、家族關係,政治身份如家庭出身、階級成分等無不受到改革開放與市場經濟浪潮的衝擊而逐漸淡出歷史舞臺,契約關係越來越普及,民主自由平等的意識越來越強,束縛人的身份藩籬在改革開放中受到衝擊和蕩滌,這是我國社會進步的重要標志。
石秀印:從人們的生活體驗來看,是奮鬥管用還是“爸爸”管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對社會現實的認識和評價,產生不同的社會心理和行動。比如,一個出身貧寒的年輕人,根據公平標準與合理規則能夠過上幸福而有尊嚴的生活,他們就會對自己的未來抱有期待,將怨恨、不滿轉化為“出人頭地”的動力和行動,帶來創新活力。相反,如果底層群體的希望由“身份”決定,向上流動渠道稀少,各種爭取和努力都無濟于事,他們對于自己的前景和這個社會就會喪失希望,或者在忍耐中消失,或者轉而對抗社會。所以,打破“身份”是個人發展的需要,也是社會和諧的必要基礎。
身份壁壘後面閃現著特權身影
如何認識“身份壁壘”和基于身份的社會不公現象?其背後的深層原因是什麼?
陳剛:在社會生活的許多方面我們都能看到一些似曾相識的現象。如利用雙軌制賺錢;低價獲取農民土地再與資本聯手推高房價地價;利用國企壟斷地位賺取超額利潤;利用國家機關優越地位廉價拿地蓋宿舍樓;官車上特殊車牌;高考中考給幹部子女加分乃至給有錢人子女降分錄取,等等。這些“身份壁壘”現象背後,時常閃現著一個怪物的身影,那就是特權。
“×二代”是當代中國社會身份壁壘非常突出的現象。富人的子女當然有條件揮金如土,窮人的孩子就不同了。他們許多人上學都困難,好不容易上了學(許多是傾全家之力),就業也很難。在社會生活中,“關係”、“權力”等因素的作用不可低估,權力法則與市場法則都在起作用。那些出身窮困的人,如果非常優秀,再碰上一個好的機會,把握住了,當然可以發揮自己的才華,乃至出人頭地。但那些相對不是非常優秀而人數更多的人就業很困難,即使就業在房價畸高的城市也買不起房,或只能買位置很差的房。
對當代中國年輕人來說,市場經濟提供了許多機會,但在許多情況下,就業和買房都拼不過家境優越的同齡人,職位升遷也是如此,特別是男性。一位電視節目主持人說:男生最慘是與官二代和富二代競爭。近年來,人們發現,當社會資源和機會更多地被強勢群體獲得時,那些有個“好爸爸”的人很自然地會在競爭中處于有利地位,已經淡化的身份壁壘一定程度上就會加強,這是值得警惕的。
日前的一項網絡調查,試圖了解在人們心中最關注的是什麼。結果顯示,25071票中,高達61.28%的網友最關注的問題是“法治社會完善,法律面前沒有特權”。的確,特權往往帶來不公不平不義,它嚴重損害了其他群體的利益,也影響到社會穩定與和諧社會及現代化建設。現代化不可能是少數人而是社會全體的現代化。社會發展進步的底線是不能損害弱者利益,馬克思的價值理想更是這樣一個自由人聯合體,在那裏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自由發展的條件。特權基礎上的身份壁壘與此格格不入,應毫不猶豫地加以破除。
石秀印:“身份”在很大程度上還關乎權利和資源分配。“身份”主導之下,“社會排斥”和“社會擠佔”同時存在。它會造成某些強勢利益群體排斥底層民眾進入,擠佔了本應屬于底層民眾中人力資源品質較高者的機會。比如,一些人借助所掌握的公權力將子女安排在最好的學校,那麼底層民眾的子女就會喪失享受優質教育的機會;如果特權者將人力資源品質不高的親朋好友安排在管理者階層、專業技術階層,便會割斷底層民眾通過努力學習和勤奮刻苦進入這些階層的通路。與此同時,倘若一些資產所有者通過所擁有的金錢達到同樣的目的,則會進一步損傷底層民眾的期冀。
權力與財富造成的壁壘,既成為不少人改變命運的“攔路虎”,也降低了整個社會運作的效率。
希望在于建立完善公平正義制度
人們如何靠自己的奮鬥而不是靠身份來改變命運?開啟希望之門的關鍵鑰匙在哪裏?
石秀印:開啟人們改變命運希望之門的鑰匙中最關鍵的一把,就是通過教育公平,促進人力資源質量的提升。第一,提供免費的義務教育和低廉的大學教育,給貧困學生提供經濟援助,讓他們像高層群體一樣享受優質教育。第二,讓農民工子女隨農民工在同城就讀。第三,提供免費的公益培訓,鑒于政府直接舉辦的一些培訓項目效率不高,宜多購買民間的優質培訓服務。第四,鼓勵用人單位提供培訓,將此作為企業的社會責任。第五,提供職業指導,引導底層公眾為適應某一較高層次職業的需要,有針對性地提升人力資源,進入擁有特長和優勢的職業階梯。總之,公平正義的社會,既允許有序競爭帶來的合理差別,也不會規避社會對底層群體的道義與責任。
“身份”背後也存在一套規則。要講公平,就需要適當修改和完善當前社會中不合理的規則。其關鍵是各階層民眾共同和平等地參加社會規則的制定,通過共決程序讓社會規則中的標準包含多元,讓社會規則中的程序容納多層民眾的參與。一方面,通過這樣的規則修改完善,淘汰“條子戶”、“關係戶”,實現底層民眾以人力資源品質為標準的向上發展。
另一方面,讓社會規則融入符合底層民眾條件的標準,諸如社會平等標準、社會福利標準和照顧弱者標準,使底層民眾進入中高社會層級的渠道和可能性增多。
恩格斯說,歷史是這樣創造的:最終的結果總是從許多單個的意志的相互衝突中產生出來的,……這樣就有無數互相交錯的力量,有無數個力的平行四邊形,由此就產生出一個合力,即歷史結果。 改變命運的希望之門,就在于成為影響這一合力的力度和方向的力量之一。
陳剛:在現代化後發國家,落後的傳統不可能一下子根除。我國尚處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不盡如人意的因素存在在所難免。告別“身份社會”,舍公平、正義、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等六大原則無他途。當前應著力塑造體現這些原則的制度、觀念和文化,對與此相抵牾的應盡力鏟除或抑制,符合的則應努力發揚光大。更具體地說,當前對于權力應加強監督和制約,對于資本應加以合理引導與約束,盡量用其利而避其弊,對于普通民眾的利益訴求則應給予更多的關注與支持,並在制度層面把這些原則落到實處。
到底是身份決定命運,還是奮鬥決定命運?改革開放的歷史,已經對這個問題作出了堅定的選擇和初步回答。如何徹底告別“身份決定命運”現象,鞏固和壯大“奮鬥決定命運”的社會進步主流,這是中國社會發展必須解決好的關鍵課題。
【眾論】
在我們的社會中,人們很容易感到社會身份給自身帶來的不平等。因此如何能在現實情況下讓每個人各得其所,成為我們必須要重視的問題。
——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 唐 鈞
法制的好處在于能夠消除特權。所謂公平,也就是必須要有一個公開、透明的規則,大家都按照這個規則辦事,最後也就能接受待遇的不同。特權和壟斷構成了不公平,尤其是在司法領域,存在很多不平等,沒有法制,就沒法保證民主,也很難保證市場經濟的公平。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陸益龍
一種較為合理的階層結構是穩定的、開放的、有活力的,各個階層既有各自的階層利益,同時又有許多可以通過合作來實現的共同利益,完全有可能在經濟社會發展的過程中實現各階層共贏的結果。
——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 張 清
只有個人發展了,社會和國家的發展才更有後勁。建立一個有利于階層流動的社會機制,防止階層間壁壘出現,則是實現這一點的前提和保障。當務之急是通過民主法制建設來盡量避免權力壟斷、錢權交易和裙帶關係的影響,維護競爭的公正性;並通過完善的社會保障體係、公平的稅收體制來保證發展機會的均等,從而有效地打破階層壁壘。
——河南某單位職員 王世奇
盡管“身份”在淡化,但現實生活中,把人分成三六九等的等級觀念依然存在,滲透到各行各業,“官本位”思想就是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
——人民網網友 草根一族
在很多情況下,“身份”造成的社會不公現象,與暗箱操作、信息不對稱很有關係,而且還堂而皇之地打著各種正當旗號。解決這個問題,需要信息公開,程序透明。人人知道,人人參與,人人監督,“身份”背後隱藏的貓兒膩必然難以遁形。
——新浪網網友 華山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