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砖窑事件被撤女官员复出 未经公示即被任命尧都区区长助理(南方都市报 200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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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砖窑事件被撤女官员复出 未经公示即被任命尧都区区长助理
2008-04-15 10:05:19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撤职后仍负责工程配专车,上月未经公示即被任命尧都区区长助理
据《华商报》报道 2007年7月,因任职广胜寺镇党委书记期间对黑砖窑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刚刚担任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两个多月的段春霞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和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然而,在被撤职不到一年,且未经公示的情况下,段春霞突然于今年3月被任命为尧都区区长助理。
提拔上岗仅三月就被撤
去年洪洞黑窑工案的爆发给了人们太多的警醒和反思。针对部分政府官员的失职,2007年7月16日,山西省纪委和监察部门对洪洞县25名责任人给予了党内处分,提出了行政处分建议。紧接着,临汾市政府也向社会通报了对洪洞、乡宁、襄汾50多名干部的处分决定。
段春霞,46岁,山西洪洞人,中央党校函授本科学历,1981年2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4月通过公示后,升任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兼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此前任洪洞县广胜寺镇党委书记。
2007年7月,因在黑窑工事件中负有领导责任,段春霞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尧都区副区长职务的处分。
关于段春霞,广胜寺镇政府一位干部这样评价:段为人和气,工作能力强,尤其在村镇规划、拆迁等方面,成绩突出。这位官员说,段春霞刚提拔就赶上黑窑场事件,试用期都没完,“有点可惜,运气实在不好”。仅仅是运气不好么?根据山西省对黑窑场一案的通报来看,黑窑场场主王东记从2002年起任曹生村党支部书记,2005年前就建起了黑窑场,而在段主政广胜寺镇期间,包括曹生村王东记黑窑场在内,镇上还有多个,直到王的黑窑场被曝光、查处,镇上多个黑砖窑才被迅速取缔。
副区长办公室仍归其使用
段春霞被撤职后,尧都区政府很多干部在一段时间里很少见到她。2007年9月,段春霞以临汾二中建设工程指挥部负责人之一的身份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
2008年4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临汾市尧都区政府。区政府办的同志称,段春霞平时都在二中那边办公。不过,她任副区长时的办公室“1320”(房间号)还一直归她使用。
段春霞负责的工程位于临汾二中院内,是一个教学楼的项目。自去年下半年以来,该项目至今没有完工。“去年9月份(她)在这儿,有一辆黑色的桑塔纳,司机给她开的。现在到二中路那边了。”临汾二中收发室的张师傅说。
段在被撤职之后到底还担任着何种职务?为什么区上还要为其配专车?对此,尧都区政府办只证实最近段春霞3月份已被任命为区长助理并主管教育。
区委凌晨开会突击任命?
今年3月,在没有进行任何公示的情况下,段春霞被任命为了尧都区区长助理,成为自黑窑场事件之后,第一个在处分受限期内被起用的党政干部。
不久,有人在网上发帖表示不满——“临汾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后曾明确指示,尧都区和洪洞县在新任书记到任前,不得提拔干部,人事冻结”,干部组织原则上也有对撤职国家干部在2年内不能任用的明确规定,但是尧都区领导于3月5日凌晨1点强行召开区委会议,任命段春霞为尧都区区长助理……这一做法否定了中央和省委对洪洞“黑砖窑”事件的认定,有悖组织任用干部原则。
对尧都区委凌晨开会突击任命的说法,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杜敏付之一笑。他介绍,段春霞被撤下来后,因为以前搞拆迁工作很不错,所以暂时协助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李小平在二中负责扩建工作,但区委没有对其任命任何职务。这次段被任命为区长助理,是区委常委会研究过的,被撤后,段春霞是正科级,现在的区长助理也是正科级,并不算提拔使用。而对记者提出的段春霞究竟是由谁提议任命、又是在何种情况下召开常委会进行的任命,杜敏却不置可否。
尧都区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李伟介绍,任命文件已于3月初下发。段春霞任副区长时是区县级干部,“撤职按规定也只是降一级,不可能一下子降到普通科员”。至于能否在撤职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重新任命,李伟称,这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段春霞被任命时为何没经过公示环节?李伟解释,段春霞系区管干部(即区委有权决定任命),在经过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无需公示。但其拒绝给记者看任命文件。
临汾市委:不知段春霞被任命
据公务员法及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公务员任职前都必须进行公示,并且,曾受到撤职处分的公务员两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尽管区委组织部解释,任命段春霞为区长助理并没有提升其级别——即撤职后降为正科级,但是,对没有完成试用期、撤职后又没有担任任何职务的段春霞来说,突然被任命为区长助理,难道不是职务上的变相升迁吗?
据了解,去年因黑窑场事件被撤掉的镇党委书记许金铁,一直在家,并没有新的任命。而该镇党委书记的位置也至今空着。尧都区组织部长杜敏称,据他所知,目前除了段春霞之外,当时被处分的党政干部都还没有新的任命。
就段春霞任职区长助理一事,记者来到临汾市委组织部采访。办公室主任安海清表示,还不知道段春霞的任命情况。
“段春霞任职了,后面很快就会有更多的被处分干部重新回到各级领导岗位,这是对干部惩戒制度的一种挑战。”临汾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公务员说。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jwxy/200804150055.asp
关键词:窑奴·复出
2008-04-15 09:52:42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2007年7月,因任职广胜寺镇党委书记期间对黑砖窑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刚刚担任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两个多月的段春霞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和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然而,段春霞被撤职还不到一年,又在未经公示的情况下,突然于今年3月被尧都区任命为区长助理。消息传出,当地一片哗然。 《华商报》
官场故态复萌之害甚于官员复出之弊
“一片哗然”所传达的,当然是社会对于窑奴事件责任官员复出的负面反馈信息。正因为窑奴事件之恶劣,正因为地方政府在事件中所表现出的麻木和懈怠,故而在直接责任人被法律所追究之外,还必须有官员为此承担责任。段春霞的被警告和撤职正是问责的体现,也是当地政府躬身反省重拾民众信任的必要措施之一。而这位女官员的蹊跷复出,不独瓦解了地方政府取信于民的诚意姿态,而且直接挑战了法律法规的容忍底线,以及社会对政府自由裁量行为的宽容底线。事实上,社会之哗然非独针对女官员段春霞一人的升降去留,更多的是对当地官场故态重萌的忧惧。
官场风气重建与否,一个重大的分野在于官方所力图维护的是官员之一得一失,还是民众诉求之指,抑或社会良心之系。窑奴事件的恶劣影响并未平息,甚至媒体一再披露某些被奴役者依旧下落不明,当此之时地方政府理应恪守当初的承诺,深刻反省权力运用的得当或缺失,竭力打造对于民众权益保护的网络。耻感与痛感理应长存于官场,而不是故意地抹杀或者淡忘。
周东飞
人治下的体制之殇
发生如此令人匪夷所思的闹剧,不能不让制度尴尬。检视我们的相关制度,对干部问责可谓条分缕析。比如,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有《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还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具体而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党政干部的任职实行的是任职前公示制度,但段春霞为尧都区区长助理并未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段春霞却照样风光无限。
显然,制度如果只是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必然永远形同无物。制度虽然完善,条款虽然详备,但在强悍的人治下,容易流于一纸空文。上海市市长韩正谈到制度建设时表示:防止制度在一把手面前苍白无力。一些腐败案件,暴露出我们在制度建设上有缺失,也存在制度贯彻执行不严、落实不够、监督不力的问题。
王石川
段春霞的攻击力有多大?
据镇上一位干部说,段春霞为人和气,工作能力强,尤其在村镇规划、拆迁等方面,成绩突出。“拆迁是最难搞的,她都顺利地搞下来了”,这位官员感慨地说。但是,段春霞有这么强的攻击力,为什么那么多年来,镇内那么多黑砖窑,那么多如狼似虎的恶老板,都没有被她摧毁呢?
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受到降级和撤职处分的干部,在两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如果区长助理是副县级,段春霞就是明显的升级和升职。如果区长助理是正科级,段春霞也是明显的升职;由非领导职务的科员变为领导职务的区长助理,这在权力上是一种质的飞跃。那么,这也是段春霞的“攻击力”发挥了作用,迫使她的上级违法提升她吗?
就算段春霞的能力大如天,组织上也不能违法提升她的职务。第一,尧都区委提不出任何证据,说明辖区工作非她莫属;第二,诸葛亮斩马谡,并不是因为他完全失去能力,而是丢失街亭而依法当斩。尧都区委有什么理由公然违反《公务员法》,为一个反省不到时限的女干部破例呢?
邓尚明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spqy/200804150025.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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