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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6:53:33
今年以来,德州市本着“突出特色、强化导向、民主制定、规范运作、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和“既约官又约民”的工作原则,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取得良好效果。重点把握“四个关键环节”:
贯穿“一条主线”。把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管理服务措施作为主线贯穿于村规民约制定的全过程。将宣传材料和村规民约草案印发到各家各户,组织群众进行学习和讨论,引导群众加深对计划生育国情国策的认识、对制定村规民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坚持“六项原则”。制定村规民约必须上合法律法规、下合村情民意;必须做到权利与义务相对等;必须既约“民”又约“官”;必须实行奖励与惩戒并举;必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必须重点突出,易于操作,便于坚持。使村规民约充分体现民主性、合法性、互约性和实效性。
突出“六项内容”。一是突出男女平等、移风易俗的约定。改革陈规陋俗,提倡男女在村务管理、家庭生活、户籍管理、土地承包、集体利益分配、家谱编篡及婚丧祭祀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提倡新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二是突出对婚育管理过程的约定。对计划生育家庭和按时参加健康查体、按规定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主动配合计划生育管理的群众,给予更多的利益补偿和村民福利,否则,在享受村民福利等方面给予相应的制约。特别是对违法生育的,不得享受村里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并在村干部竞选、评先树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三是突出优质服务的约定。针对群众婚、孕、生、育、节育、不育、养老等不同对象的需求特点,明确群众应享有的基本服务项目和相关要求,充分体现民需我为的精神。四是突出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情况的约定。对流出育龄妇女,遵守计划生育管理规定、按时交回有效查体证明的,可每年报销一定比例的回家探亲费用或者给予其他形式的物质奖励。五是突出对村干部和计生专职人员违约责任追究的约定。村委会要对计划生育提供必要的投入,认真履行管理服务职责,对违反约定、出现失误,损害群众利益、造成较大影响的,可给予质询和批评,直至依法罢免。六是突出对利益导向措施落实的约定。按照“有大钱出大钱、没大钱出小钱、没钱出政策”的思路,进一步挖掘村集体经济内在潜力,梳理出本村各项福利政策,在收益分配上最大限度给予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优先优惠。
规范“三项程序”。指导基层按照“成立一个好的起草小组、吸纳一批好的意见建议、形成一个好的村规民约”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让群众积极参与村规民约的讨论和制定。一是认真组织起草。二是上报乡(镇、街道)审查。三是村民大会通过。具体操作中,引导基层干部群众真正做到“三知”、“三不签”:知道为什么搞村规民约;知道村规民约有哪些内容;知道村规民约是双向的,既约“民”,又约“官”;见不到户主不签、群众对内容不了解不签、思想上不通不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