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犯了赞助嫖娼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9:01:08

我犯了赞助嫖娼罪

文/木伯

题目说的是我,其实你也一样。不仅你我还有他,很多人在不自觉的情况下就犯了不少罪。就说如今遍地都是公款犯罪。尽管你不是主犯,可公款有你一份吧。不算你个从犯,至少也赞助了犯罪。这点毫无疑问。最典型的就是赞助嫖娼罪。

嫖娼是罪,这点毫无疑问。可嫖客的嫖费是你赞助的,那你就犯了这款罪。这样的案件太多了。

先说个较早的:2000年安徽某财政局长江某接受按摩女特殊服务后索要发票不成拒绝付款。后按摩女男友到刀抵住局长脖子,局长仍坚持要发票最终被杀。这案子你也许还有印象,因为太特色了。特色的倒不在嫖客要发票,而在妓女男友残暴。有交易就该给发票,这天经地义。有发票自然要报销,这妇孺皆知。这样的男友稀罕,这样的局长屡见。嫖客被杀新奇,嫖费报效不鲜。

随手再百度几个:波阳县小路口村三名村官到南昌玩,三天嫖娼六次共花费3350元,其中一人因嫖染性病,治性病再花6726元。回家后所有费用以村委会杂费名义在村委会报销冲账。

这个小儿科,看个大的:深圳福田在扫黄行动中发现4本餐饮酒店发票,面额100至500元不等。另有几个笔记本上记录着数百个嫖客手机号码,手机号码旁详细记录着上门服务的时间、地址以及收取的费用,累积超过210万元,经查其中多数是国家干部,警方相信其中多数嫖费均已报销。

如果说这是推测,那还有完成版:陕西宝鸡林业局副局长李广生,在娱乐部洗浴中心、宾馆桑拿部,和其他娱乐场所,特殊消费数万元,均虚开为住宿费、招待费和餐费发票,且模仿局长签字后,在本单位财务科全部报销。

这些还在国内,再看个国外的。温州培训团欧美之旅21天一共花费649495元,其中在拉斯维加斯大酒店每人700美元,经查其中包括支付小姐的特殊服务费。

这些钱当然早报销了。当然能提供小姐服务的,绝不仅是这一家酒店。据说不少美小姐都学了一句英式中文“YOU FUCK PIANO”用来专门接待中国贵宾。这话的意思,当然不是要让中国客人和钢琴过不去,而是音译的“有发票”。

如果说这些还是私下的,那还有公开的。随便看一下你的手机短信,上面没准也有一条这样类似的“本酒店特色服务,同时提供正规发票”。再据报道,厦门一些修脚按摩店,在门口打出广告,可为需要发票的顾客,提供正式餐饮发票。当然地球人都知道这些店除了餐饮和修脚按摩以外还有什么服务。

这些可能都有点过时了,那句说说当下的:刚刚过去的凤凰女跳楼案里,警察、协警和司机等五名男主角,占用的五间宾馆客房,当然不会是免费的,且本来也不会打算自己掏腰包吧。如果不是女主角偶然出名了,这笔钱一定也会很快躺在某个公款账本里。

如果说这些消息都不够精彩,那还可以看最近两万字情妇日记。男女主角的潇洒浪漫情意绵绵,让不少人眼红嫉妒。可除了这些,更可以看到男主角的潇洒:人家秘书长到任何一个高级酒店吃饭都可随意签单,到任何一个星级饭店开房都不必花钱,这些费用当然是都报销了。男女主角的作为,尽管不算嫖娼,不是你也都赞助了吗?

当然了,名不副实也是一种技巧。运动的真实内容是嫖娼,但发票上的消费科目不能写嫖娼。这是个难题。但对嫖客来说这比对付小姐要容易的多。这里就有个解决方法:某司机和单位领导外出嫖娼,前台交完款,没要到餐饮发票。两人一时半刻也没想出好点子来,路上局长急得抓脑壳。在开门的刹那,司机眼睛一亮说“局长,我想出来了,咱那就开——扎死母猪一头赔偿1200元,白条就行。”局长夸完司机聪明,俩人就跟着小姐,打开门笑嘻嘻进去了。……

不知道李向阳和鬼子谁更狡猾,反正不管是餐饮的正式发票,还是轧死母猪的白条,这玩意,让纪检和法官们查起来就很难。所以扫黄事业还任重道远。可事情总有特例。

再看一个报道《好友嫖娼染病,一记者暗访黄色地带》,为得到卖淫第一手资料,某记者接到线人报料,请示上级批准后,牺牲色相实地体验了一次。事后报道里记者写道“很快10多分钟过去,女子催问要不要再加做一节,记者以有事为由加以拒绝,并起身到外面结账。”想来,这记者“起身到外面结帐”的关键也是要取得一张发票。冠冕堂皇的看,记者体验是采访公务的一部分,作为公务,且获得了上级的同意,因而公务产生的费用自然要由报社报销。如果记者本人诚信,也许这张发票就会有“嫖费”二字,而这张发票经领导签字,也就该到报社财务帐上。这样一来,这张报销了的嫖费发票,就有了里程碑的意义。

……

特色社会奇事多。公费出国,公款消费,公款洗脚,公款赌博,已经成了习以为常的潜规则。用市场经济观点看,有交易就有发票,有发票就可报销。这事做起来,如此顺理成章、严丝合缝、合情合理、合规合法。连我这草民也觉得中国法制建设进步很大,社会主义制度就是好,做个中国人好有面子!

只是突然想到国家到现在一直没像台湾那样放开嫖娼,而是面对嫖娼,不仅要罚款还要入罪。而自己又一直是个遵章守纪的模范纳税人,不管是国税,还是地税,从没少交一分钱。而那么多的嫖娼公款里,就有自己的一份,这怎么能不说是助纣为虐协同犯罪呢?

想起文革期间的一些罪名:光棍奸尸案叫“反革命不讲卫生罪”,梦奸后到处诉说致使梦奸对象自杀的叫“反革命梦奸罪”,小青年偷窥女知青洗澡的叫“反革命偷看青春罪”,如此类比,其实你我都犯了“嫖娼赞助罪”!还不如实招来!

于木鱼宅

201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