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腐败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7:47:50
我来回答:
一、首先不能改变现有政体,否则党必亡、中国必亡,这样对人民也没有好处。
二、立即实行有限民主化改革。
三、少量允许民间独立媒体出现。打破官办媒体一统天下、万马齐喑的局面。
四、改组人大代表的组成,按比例在全国各社会阶层选任代表,打破现在的全部由官员充任人大代表的荒诞局面。
五、切实赋于人大以罢免官员的权力,实行官员由上级党委任命,由当地人大罢免的体制。
六、延长省市县三级官员的任期,一般最低定为十五年,防止目前出现的最普遍的短期行为,捞一把就迅即离开的局面。
七、对勇于检举受贿官员的行贿人,免除其法律责任。鼓动行贿人大胆揭发受贿官员,如果对行贿人严历追究,就等于让贿赂双方建立起一损俱损的牢固的利益同盟。
八、公布《公民举报法》,对于举报贪官者,查实后一律给予涉案金额百分之三十的奖金。
九、立即停止一切纯属形式主义、毫无实效的政治运动,例如三讲之类。
十、会议时间严格限制,除学术报告外,政务党务会议总体最长不准超过半个小时,超过者给予相应的处分并给予通报。
  二、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意义
  第一,从中央的重视程度看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极端重要性。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出发,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3年以来,胡锦涛同志先后九次在不同的重要会议上,深刻阐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问题。第一次是2003年10月,在十六届三中全会闭幕讲话中指出: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注意从源头上防止克服腐败现象。第二次是2003年11月,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讲话中指出,要坚定不移地加强党风建设,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第三次是2003年12月,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讲话中指出,要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第四次是2004年1月,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讲话中指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要求,是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第五次是2004年8月,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大会讲话中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把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第六次是2004年9月16日,在十六届四中全会开幕讲话时指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思路,推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第七次是2004年9月19日,在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三次会议讲话中指出:各级党委要遵循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第八次是2004年12月3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讲话中,强调要继续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第九次是今年1月,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讲话中,再次强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党的总书记先后九次就同一个问题发表重要论述,在党的历史上是不多见的。这充分说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事关反腐倡廉工作全局,意义重大而深远。
  第二,从中央关于印发《实施纲要》的通知看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必要性。为学习贯彻《实施纲要》,中央专门下发了通知。通知指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四、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大政方针已定,当前,最关键的是要结合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吴官正同志的工作报告,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首先,要认真理解和领会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吴官正同志的工作报告和《实施纲要》三个重要文件之间的密切关系。三个重要文件都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起草的,都贯穿了一条主线,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第一部分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第二部分专门强调了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问题,从历史和现实的结合上,明确指出,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第三部分从五个方面论述了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的问题。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二是要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三是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规范权力的正确行使;四是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从根本上防治腐败;五是要正确处理预防和惩治的关系,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吴官正同志的工作报告,第一部分对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总结。第二部分专门论述了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问题。要求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等。第三部分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研究部署了2005年反腐倡廉的六项工作任务。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实施纲要》与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吴官正同志的工作报告结合起来,一起研究部署、一起贯彻落实、一起督促检查。
  其次,要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督查。最近,中央纪委召开了中直、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任务分解部署会,对各部委所承担的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任务进行了分解。我们要认真贯彻会议的精神,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按照时间要求,分阶段把任务分解到具体单位,分解到人,落实责任,落实要求,落实措施,落实效果。要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掌握进度,找出差距,解决问题。要及时总结工作,交流情况,提高水平,把任务分工意见真正落到实处,推动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