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少女跳楼案的处理怎能放过刑警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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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少女跳楼案的处理怎能放过刑警大队长?

http://finance.591hx.com  2010年11月01日 11:31:55  天涯【

 今天上午,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凤凰县人民法院就凤凰“9.4”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州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林义、龚丞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韩晓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徐磊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判处被告人王凯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5被告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50044元。
  
   此案的宣判,虽不能尽释人们心头的疑云,毕竟涉案的罪犯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尽管这还只是一审。但我认为涉及此案的有一个人绝不应放过,那就是凤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付军生。
  
   跳楼少女邱阿红与打工时的同事丽丽到凤凰古城游玩时,被一帮男人蓄意下药,带到“天下凤凰大酒店”意图强奸。阿红跳楼后,丽丽在被侵害时机智脱险。显然,丽丽和阿红一样,都是这起强奸案中的受害者。但在阿红跳楼的当天,凤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却将丽丽铐了起来,并且关押5天之久,且向丽丽的家人索要1万元才能放人,称丽丽因与阿红一同游玩,负有民事责任,需给付安葬费。后因丽丽的家人实在拿不出这么多,刑警大队在拿到丽丽家人借来的2000元后,丽丽才被放了出来。刑警大队大队长付军生打了收条。
  
   丽丽作为一起强奸案中的受害者,肩负维护社会治安责任的警察,本应为其讨还公道,安抚她那受惊吓的灵魂。但凤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却将她铐了起来,依据的是什么法的哪一款哪一条?如此作为,是否涉嫌滥用职权?将无辜的受害者关押起来,给钱就放人,不给钱就继续关押,这样的行为与绑架、敲诈勒索何异?好在刑警大队大队长的大名白纸黑字地写在了那张收条上,付某人也就不必再费心劳神地说什么不知情、是临时工干的了。当天就将受害者铐了起来,却在第三天才将犯罪嫌疑人拘留,有这样的刑警大队、有这样的刑警队长保一方平安,凤凰发生这样的事也就不奇怪了。
  
   有人说,中国人民是最不愿惹事的人民,他们历来信奉民不与官斗。当今官民关系、警民关系远不是那么和谐,一件小事就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这很难说是“刁民”在作怪。与其花大力气维稳,不如强力治官。当官的都能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老百姓自然就安居乐业了,别有用心的坏人就是嘴里说出老茧来也是徒劳。可惜,对于官员,我们历来总是道德说教远大于法治的威慑。
  
   N多年前,我们就在初中课本上读到,社会主义法制原则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既然凤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及付军生大队长有法不依,那就要对他们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了。现在湘西自治州公安局、湖南省公安厅组成的调查组正在对此案进行调查,希望能查出有实质性的内容,希望最终对付军生等人作出不仅仅止于记过、警告、免职之类的处分。
 今天上午,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凤凰县人民法院就凤凰“9.4”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州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林义、龚丞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韩晓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徐磊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判处被告人王凯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5被告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50044元。
  
   此案的宣判,虽不能尽释人们心头的疑云,毕竟涉案的罪犯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尽管这还只是一审。但我认为涉及此案的有一个人绝不应放过,那就是凤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付军生。
  
   跳楼少女邱阿红与打工时的同事丽丽到凤凰古城游玩时,被一帮男人蓄意下药,带到“天下凤凰大酒店”意图强奸。阿红跳楼后,丽丽在被侵害时机智脱险。显然,丽丽和阿红一样,都是这起强奸案中的受害者。但在阿红跳楼的当天,凤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却将丽丽铐了起来,并且关押5天之久,且向丽丽的家人索要1万元才能放人,称丽丽因与阿红一同游玩,负有民事责任,需给付安葬费。后因丽丽的家人实在拿不出这么多,刑警大队在拿到丽丽家人借来的2000元后,丽丽才被放了出来。刑警大队大队长付军生打了收条。
  
   丽丽作为一起强奸案中的受害者,肩负维护社会治安责任的警察,本应为其讨还公道,安抚她那受惊吓的灵魂。但凤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却将她铐了起来,依据的是什么法的哪一款哪一条?如此作为,是否涉嫌滥用职权?将无辜的受害者关押起来,给钱就放人,不给钱就继续关押,这样的行为与绑架、敲诈勒索何异?好在刑警大队大队长的大名白纸黑字地写在了那张收条上,付某人也就不必再费心劳神地说什么不知情、是临时工干的了。当天就将受害者铐了起来,却在第三天才将犯罪嫌疑人拘留,有这样的刑警大队、有这样的刑警队长保一方平安,凤凰发生这样的事也就不奇怪了。
  
   有人说,中国人民是最不愿惹事的人民,他们历来信奉民不与官斗。当今官民关系、警民关系远不是那么和谐,一件小事就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这很难说是“刁民”在作怪。与其花大力气维稳,不如强力治官。当官的都能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老百姓自然就安居乐业了,别有用心的坏人就是嘴里说出老茧来也是徒劳。可惜,对于官员,我们历来总是道德说教远大于法治的威慑。
  
   N多年前,我们就在初中课本上读到,社会主义法制原则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既然凤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及付军生大队长有法不依,那就要对他们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了。现在湘西自治州公安局、湖南省公安厅组成的调查组正在对此案进行调查,希望能查出有实质性的内容,希望最终对付军生等人作出不仅仅止于记过、警告、免职之类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