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大队长逃亡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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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QQ.com  2008年09月16日09:56南方网我要评论(532)

阳晓东(右)工作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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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如其来的“两规”——跃过武警逃脱软禁——奔向大山得到陌生人救助——到异地靠乞讨会见警界战友——回到故乡看见已经戒严的家。当人们还在技术性地分析《一个刑警大队长的逃亡日记》里边的情节真伪时。日记主角的妻子告诉记者,9月9日晚,她的丈夫——逃亡的刑警大队长阳晓东已在深圳被抓。

南都周刊编辑:林斌 记者:杨猛 (河南报道)
十二篇《逃亡日记》,不仅搅动整个网络,也搅动着一个小县城的神经。
潢川。这个叫阳晓东的人,已经消失了一个月。一个月来,他只在网络上神秘出现,讲述着自己从8月1日开始的逃亡之旅。现实中,无数双眼睛,同样在紧张搜索着这个遭通缉的潢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
“警察在监控我的电话。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逃跑。”9月9日,郑州街头,“来省城上访”的阳晓东妻子宋琳娜说。
而阳晓东的“逃亡”之旅,却戏剧性地在这一天宣告结束。当晚10点,宋琳娜给记者打来电话:“就在刚才,一个小时以前,阳晓东在深圳被警察抓住了。”此时,距离宋琳娜最后一次看到丈夫阳晓东,已经过去了46天。
消失的丈夫
宋琳娜在潢川县的网通公司工作,7月25日的晚上,她去参加同事的生日饭局。8点多,阳晓东从水库游泳回来,开车接她回家。48岁的阳晓东,先在部队服役,后在公安局工作达26年,常年保持着游泳健身的习惯,身手敏捷——这也为他日记中所述在三名武警的贴身看守下成功逃脱提供了合理注解。
宋琳娜回忆,两人回到位于刑警大队家属院的家中不久,晚上10点多,县公安局政治部主任武景成敲门,说上面来人找阳晓东谈话。
今年3月开始,阳晓东实名举报分管刑侦的县公安局副局长邬某某“违法犯罪”。宋琳娜认为,这事跟阳晓东举报邬某某有关。然而,阳晓东走后一个小时,潢川县公安局局长润道宏和政委胡宪成又一次敲响家门。通知她:接到举报,阳晓东涉嫌违法行为,已经被正式“两规”。
两人出示了一张盖着潢川县纪委公章,和润道宏签发的“两规”通知书。告诉宋琳娜这是信阳市纪委来潢川办的案子,因为没有带手续,所以向潢川借的手续。
两人还带来了一张阳晓东当晚临时写来的信,篇幅有半张信纸大小,大意是说自己受到了打击报复,要宋琳娜向上级反映找律师,宋琳娜说:“末尾,阳晓东还写道,‘我从来没有做对不起党和人民的事情’。”
这封转交给宋琳娜的私人信笺,两人只给宋看了看就收回。说,这也是上面领导的意思。
宋琳娜说:“我反复询问,‘两规’的理由是什么?对方回答‘不知道’。不管我问什么,对方的回答都是‘不知道’。”
在令宋琳娜感到惶惑的沉默中,丈夫阳晓东就这么消失了。
8月1日晚上7点,宋琳娜被一个电话叫到县纪委2楼会议室。房间的气氛异常紧张。纪委陈书记、高书记以及信阳公安局的马政委,一起当面向她宣布:当天早上,阳晓东在被两规的场所“脱逃”了。
宋琳娜说:“我不相信!阳晓东没有死罪,没有命案在身,他为什么要跑呢?”
这个问号似乎也同样深深打在领导们的心中,因为他们的回答,同样还是“不知道”。
根据后来阳晓东在网上贴的《逃亡日记》,当天凌晨,趁三名看押的武警熟睡,他通过攀越打开的衣柜作支撑,从武警头上跃过,然后逃脱。9月8日,潢川县公安局人士介绍,这个叙述基本属实。
两名警察的故事
不久,宋琳娜看了网上传得沸沸扬扬的《一个刑警大队长的逃亡日记》,“日记肯定是阳晓东写的。”她说,“他举报邬某某,遭到了打击报复,因此选择逃亡这种方式。”
一个是分管刑侦的副局长,一个是刑警大队长。大队长为什么举报顶头上司?知情人介绍,这两个人之间的故事,事实上已经发生了一段时间。
在同事眼中,阳晓东是一个“不一般的人”。“他工作很出色。”一位阳晓东曾经的部下介绍,他相信《逃亡日记》正是出自阳晓东之手,因为“他就喜欢读书,家里买了很多书,文采很好。”
在《逃亡日记》中,阳晓东自述了辉煌的过去:4次2等功,3次3等功,是“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信阳市人民好卫士”,“信阳市侦查破案能手”。2000年起,阳晓东担任潢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而邬某某是从2005年才担任县公安局副局长,之后开始分管刑侦,成了阳的直接上司。此前,邬在当地北城派出所担任所长。接受采访的当地公安说,“邬这个人很随和,见谁都笑容满面。”
很多人,包括宋琳娜,都认为,两人之间并没有私人恩怨,“全是工作上的事情。”
2005年,邬某某上任后不久,成立了一个“打黑队”,从各个部门抽调了一批干警,“打黑队”和刑警大队的职能基本重合。宋琳娜说,从那时开始,“刑警大队中队长以上的人都闲起来了。”县公安局一位人士也证实,很多本该刑警队办理的案子,邬某某都绕过阳晓东直接管理,让“打黑队”去做。“阳晓东肯定心里不舒服,两人之间开始有了摩擦,”该人士认为,“让我看,就是利益冲突和权力斗争。”
2007年6月6日,时任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的阳晓东在带领民警前往江苏省无锡市执行押解任务过程中,据说车子中途坏了,阳晓东安排两名干警乘火车把嫌疑人押解回潢川,自己留在无锡修车。结果嫌疑人被押解到潢川之后,在两名干警的眼皮底下逃脱。阳晓东因为“安排不当造成涉嫌系列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郑某某(网上逃犯)脱逃”,负领导责任,于2007年6月13日被县公安局停止执行职务,不再负责刑警大队工作,由政治处另行分配工作。
宋琳娜认为,阳晓东被停职,以及随后因为这事又遭到检察院的调查,都是邬某某做的手脚。记者试图联系邬某某采访,但是对方回避。对于记者的采访请求没有回复。
阳晓东被安排到政治处上班,但是又没有安排具体实质性工作,所以阳晓东那段时间没有正常上班,上午到单位看看,下午到水库游泳。到了9月,刑警大队长的职务又恢复了,但是仍然没有实质性的工作安排。
宋琳娜回忆,阳晓东心态当时“很正常”。但是她承认这段时间阳晓东曾经多次找领导反映自己工作不给落实和“有职无权”的事情,“找领导最少也不下10多次,一切无果。”
今年3月,在做了充分准备后,阳晓东开始实名举报“潢川县公安局副局长邬某某违法犯罪事实”。而宋琳娜讲,选择这个时候举报,是因为阳晓东掌握了邬某某大量的违法事实。
现实的沉默
现在已经很难确认,最早的《逃亡日记》出自哪个网站。宋琳娜说是“潢川论坛”,随后又被各个网站论坛大量转载。
根据阳晓东的日记记述,“逃亡”之后,他到了湖北、上海,安徽,其间还回了一趟潢川。但是潢川县公安局政治部主任武景成相信:这是声东击西,作为一个有刑侦经验的警察,不可能坦白行踪。9日晚上就传来了阳晓东在深圳被抓获的消息。
据介绍,阳晓东的弟弟就在深圳生活。9日晚上,阳晓东正在弟弟家对面的一家酒店房间里。10多名来自信阳和当地派出所的警察,突然出现在他面前。
《逃亡日记》煽情的文字,离奇的情节,引发了网络世界的密集讨论。阳晓东自述他逃出深山的时候被陌生人背回家,随后到了城里却成了翻拣垃圾过日子的流浪汉,后来乞讨到一点钱给一个老战友打通电话,终于获得战友的资助。当拿着经费回到家乡时,却发现到处是荷枪实弹的武警,一切看起来如此传奇。于是,有人在讨论如此富有故事色彩的事件的真伪,有的讨论已经集中在这究竟是权力纷争还是打击报复?或者是“也许两个人都有点事儿”?
9月8日,潢川县公安局政委胡宪成和政治部主任武景成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对于阳晓东3月份实名举报副局长邬某某,为什么仍然由被举报人邬某某办理阳晓东的案子。武景成说,目前邬某某已经由分管刑侦的副局长调整为分管办公室。但是没有解释邬某某的职务调整,究竟是为了回避阳晓东逃脱的案子,还是和此前阳晓东举报的事实有关。
同日,信阳市公安局纪委监察室主任张海兵介绍,在今年3月接到阳晓东对邬某某的举报后,市纪委曾组成调查组到潢川调查,“有些经过调查的确属实。”他说,“有些因为时间比较久远,不好查证。针对邬某某的问题,已经责成潢川进行查处。”
究竟阳晓东举报的哪些问题属实,邬某某究竟有什么“问题”,又得到了怎样的处理,信阳和潢川两级公安局都不愿多说。
现实中的潢川保持着缄默,网络上对于这个事情的关注却持续升温。当地有人士分析,阳晓东在网上公布《逃亡日记》,显然和此前他多次实名举报没有得到满意的回复有关。“逃亡”路上,阳显然意识到了舆论的重要,他需要一种更广泛的道义上的支持,所以把希望放到了网络。正如他在日记中所讲:“这也是我唯一能向公众沟通的渠道”。
不过,当地公安局坚持认为,阳晓东的网上日记颇多夸张甚至虚假。但他们也然意识到事件的走向正让他们感到有些被动。9月5日,《信阳日报》和《信阳晚报》,同时出现了一篇内容完全一致的稿件《澄清事实依法处理》(见文后链接),算是对这事的一个官方回应。
信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黎卫国介绍,根据群众举报和前期调查,市检察院指定商城县检察院管辖此案,目前,商城县检察院以涉嫌徇私枉法罪正在对阳晓东立案查处。
9月9日晚上,传来了阳晓东在深圳被抓获的消息,事件似乎正在走向结局。但宋琳娜仍感困惑的是,故事的开始——阳晓东被“两规”这个事情,到底给了什么样的具体理由。
链接
《信阳日报》:澄清事实依法处理
中新河南网信阳9月5日电 据《信阳日报》消息,近期,潢川县公安局原刑警大队长阳晓东在审查期间逃脱后于网上发表《一个刑警大队长的逃亡日记》等,引起各级新闻媒体和广大网民的关注。日前,记者就此事分别采访了信阳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负责人。
据信阳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胡家斌介绍,阳晓东,原名欧阳晓东,1960年1月3日出生(后改为1965年1月30日出生)。其先后任潢川县公安局治安股民警、南城派出所副所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等职务,2000年9月11日至2007年6月13日任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2006年,因阳晓东在主办“1997·3·8命案”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行为,导致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被法院判决无罪。根据省委政法委查[2006]199号通知及市联合调查意见,潢川县公安局党委于2006年10月20日给予阳晓东党内警告处分。2007年6月6日,时任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的阳晓东在带领民警前往江苏省无锡市执行押解任务过程中,因安排不当造成涉嫌系列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郑某某(网上逃犯)脱逃,阳晓东因负领导责任,于2007年6月13日被县公安局停止执行职务,不再负责刑警大队工作,由政治处另行分配工作。
今年7月份以来,群众连续到省市有关部门反映潢川县公安局阳晓东涉嫌违法犯罪问题,有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联合调查组,于7月25日对阳晓东采取了“两规”措施。阳晓东在“两规”期间,于8月1日凌晨6时许脱逃。阳晓东被“两规”后,群众对其举报信件成倍增长,有些群众甚至燃放鞭炮。
关于阳晓东于2008年3月举报该县公安局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邬某某问题,记者了解到,信阳市公安局纪委会同潢川县纪委对举报情况进行了调查,同时,对邬某某分管的刑侦工作进行了相关调整,阳晓东所反映的问题目前正在进行深入调查。
在信阳市检察院采访时,该院副检察长黎卫国向记者介绍,根据群众举报和前期调查,市检察院指定商城县检察院管辖此案,目前,商城县检察院以涉嫌徇私枉法罪正在对阳晓东立案查处。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记者还了解到,待此案调查终结后,办案单位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的全部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