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四个重点 提升依法治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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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四个重点 提升依法治税水平2010年10月22日 09:07省地税局党组书记 局长 吕兴胜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动力和保障。近年来,全省地税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又好又快为目标着力收好税,以严管激活为手段着力带好队,以助推发展为己任着力服好务,依法治税,勤征细管,促进了新时期地税事业的长足发展。2007年-2009年全省地税收入连续三年每年以70亿元以上的绝对额、20%以上的幅度快速增长。2009年全省地税入库各项收入达470亿元,三年翻了一番。今年1-8月,全省地税入库各项收入达391.92亿元,同比增长30.01%,全省地税呈现增速较快、入库均衡、结构合理、质量提升的良好态势。在地税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地税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也取得长足进展。全系统连续五届荣获全省文明行业称号,社会各界对地税工作的满意度均在90%以上,连续三年被评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组织领导,着力增强普法工作合力

局党组立足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推进依法治省的战略高度,高度重视“五五”普法工作,把“五五”普法纳入全省地税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纳入全省各级地税机关的目标管理考核,做到与税收中心工作同布置、同安排、同考核、同推进,进一步强化对“五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在力量配备上,实行“四抓”。即一把手亲自抓、上下联动抓、部门配合抓、责任单位具体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2006年“五五”普法启动之时,我局就成立了以局长、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政策法规处,负责全系统普法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二是在工作推进上,做到“三有”。即有规划、有部署、有督查。按照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求,制定了《湖南地税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必须学习和掌握与税法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15部法律法规,每年安排3-4部法律法规的学习。每年年初的全省地税工作会议、4月的“税收宣传月”和10月的执法检查,都把年度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作为重要议题或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安排。每年局党组至少召开2次以上专题会议,听取普法教育和税法宣传的情况,研究依法治税工作。三是在保障措施上,做到“两到位”。即普法人员到位、普法经费到位。这几年虽经机构改革、人员调整,但始终做到了普法机构稳定,普法工作有专人负责。四是加大普法工作投入,全省各级地税机关把法制教育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保证普法工作的有效运转。近五年来仅省局就投入了600余万元用于“五五”普法工作。

二、抓重点群体,着力增强全社会的税收法制意识

根据地税工作实际,重点抓三大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并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方式方法进行普法教育,通过加强对重点群体的税法宣传教育,带动全社会税法意识的提高。一是加强税务人员普法教育。把税务工作人员作为“五五”普法重点对象,围绕提升税务业务能力和税收执法水平,突出加强税法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和考核考试,做到普法资料一本不少、参学人员一个不丢、普法考试一个不漏。“五五”普法以来,省局先后组织局机关处级领导、各市州局一把手、法制人员、稽查人员和新进人员的专门法制业务培训18期1500余人次,举办6期共18000多人次参加的专家学者法制讲座。去年,全系统累计举办法制培训班700余期,省局精心组织领导干部法律研修班、硕士生班、县市区局局长法律专题培训班,收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的充分肯定和推介。坚持以考促学,完善干部学法用法和年度考试制度,把法律知识作为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优化组合、评定业务能级的必考内容,把普法考试情况作为选拔任用、考核奖惩和职级评定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强纳税主体普法教育。着力围绕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目标,积极采取政策宣讲、印发资料、开辟专版专栏等方式,加大向企业负责人、个体经营户等纳税主体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大地税规费征收政策的宣传力度,让纳税人交税交得明白、交得放心。同时,积极开展依法纳税方面正反典型的宣传,结合近年发生的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组织重点纳税户开展警示教育,增强他们的纳税意识,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三是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大力实施“为了明天”工程,在推进税法进机关、进社区的同时,积极推进税法进校园,从小培养公民的税收意识。在每年“税收宣传月”和其他合适时机,组织干部走上街头、走进社区,深入宣传税法;明确长沙市一中为首个省级税收教育基地,深入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符合青少年需求的税收宣传教育活动。

三、抓法治实践,着力增强全系统的依法治税水平

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通过健全制度、打造平台、强化监督,切实提高全系统依法治税水平。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体系。结合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制定了《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的意见》,并对落实情况经常开展调研督查。建立依法行政报告制度,要求各级地税机关每年向上一级机关报告本单位当年依法行政工作的措施、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年的工作安排,并对上一级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下发了稽查案件审理办法、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税收征管责任追究办法、税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等90个税收工作规范性文件,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税收执法监督考核制度体系。二是大力推行科学民主决策。全系统各级凡属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财务使用调度,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集体研究决定;凡涉及纳税人权益的,广听博纳,听取意见和建议。三是规范税务行政执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累计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4项,压减率达82.5%;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项目办理期限在法定期限内缩短三分之一以上。严格执行检查计划制度,要求每年对企业开展的检查不得超过1次,杜绝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在全国税务系统率先出台落实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执行基准,较好地防范了同事不同标、同案不同罚现象。要求慎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明确规定县市区局采取强制措施前应先向市州局备案。严把定税关、征收关、税政关、稽查关,全面推行户籍管理、电脑评税、“阳光定税”、纳税评估、税源清理,推行省级数据大集中、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网上报税等科技手段,规范执收执法行为。四是优化税务政务服务。深化政务公开,在全系统398个办税服务大厅中开展星级办税厅和星级办税员创建活动,开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办税服务“绿色通道”,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核制、网上申报制等制度,做到一窗式受理、内部流转、一条龙办结。全省14个市州全部开通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天候、全方位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咨询、综合查询、涉税服务、投诉监督和通知提醒等服务,去年共接听咨询电话8万多个。探索推行网络评廉、信访回复、网上举报处置等举措,实行“税收阳光行动”,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布举报监督电话,聘请义务监督员,初步形成改进作风、提升服务的倒逼机制。五是大力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活动开展7年来,全系统已拥有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授牌窗口单位56个,省局授牌的窗口单位103个,较好地发挥了典型带动作用,促进了征管基础工作加强和执法水平提高。

四、抓宣教创新,着力增强税法知识普及的实效性

正确处理继承和创新的关系,不断创新税法宣传教育的方式和途径,增强税法宣传教育的实效。一是继续加强传统媒体的税收宣传。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加大对税收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到税收宣传电视有影像、报刊有文章、广播有声音。二是积极利用新兴媒体开展税收宣传。利用现代媒体即时性、辐射面广的特点,广泛采用互联网、车载电视等现代传媒和手段进行税收宣传。在建设好湖南地税网站的同时,在红网开通了税务频道,及时发布最新税收政策,组织领导在线访谈,打造地税系统群英榜,在普及税收政策、推介地税工作、宣传地税形象、扩大社会影响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三是利用文化资源开展税收宣传。在税收宣传中充分调动各种文化元素,融入地方文化特色,注重与纳税人的交流互动,切实增强税法宣传的辐射面、趣味性和感染力。

通过四年多的不懈努力,全省地税系统“五五”普法目标基本实现,全社会税法意识普遍增强,税收征纳关系明显改善,全系统依法治税水平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