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党校——学员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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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调研报告
2010年5月31日至6月3日,省委党校2010年第2期领导干部进修一班A班2组,赴丽水市调查研究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初步成效
党的十七大首次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要求,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作出了建设生态省的战略决策。丽水市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两创”总战略的要求,立足于发挥“秀山丽水、浙江绿谷”的生态优势,着眼于改变欠发达山区局面,明确提出,在“三市并举”(生态立市,工业强市,绿色兴市)战略引领下,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两大战略目标。这些年来,统筹发展生态经济、优化生态环境、弘扬生态文化“三大任务”,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以生态屏障建设为重点的生态环境保持全国领先
1、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稳居全省第一。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8%以上,每年空气质量二级以上优良天数维持在较高的水平上(2004年为295天,2005年为352天,2006年为360天,2007年为363天,2008年为360天,2009年为358天);森林覆盖率和林木绿化率分别达到80.79%和81.62%,均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20多个百分点。林木积蓄量占全省25%,可供开发的水利资源储电量占全省40%,生态环境质量已连续6年居全国前列、全省首位,全市9个县(市、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全部进入全国前50位,其中有4个县进入全国前10位,庆元县在全国2348个县(市、区)中名列第一,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生态环境第一县”。环境资源优势进一步显现,全市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每年能提供1800多亿元的生态服务价值,生态屏障作用更加突出,浙南林海、六江之源、华东氧吧、浙江绿谷、浙江省首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浙江绿色天然屏障等已成丽水金名片。
2、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齐头并进。全市生态公益林面积占全省五分之一,建有各级自然保护区83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建有市级以上森林公园11个,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1.47平方米。各县(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市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68%,县(市)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30%;累计投资2.31亿元,建成469个村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污水量达23515吨。800多个村、2.9万户农户上了户用沼气,受益人口近40万人。
(二)以区域特色产业为基础的生态经济品牌初步树立
1、生态农业基地和“丽水制造”的生态品牌建设取得双丰收。以基地为依托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2009年新培育3000万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7家、农业龙头企业订单基地6.8万亩,新增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基地44个合计1.5万亩。累计成立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934家,带动农户近50万户;形成食用菌、茶叶、水果、蔬菜、畜牧等五大农业主导优势产业,高效生态农业不断发展壮大。仅山地蔬菜,现在全市就有37.5万亩,其中高山蔬菜新增2.5万多亩,累计达14万亩。2009年新增国家级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87个,累计达356个,新增地理标志产品3个,生态农产品走进大上海,占我省供沪农产品的比重达24.5%。“丽水制造”的生态品牌效应显现。
2、工业转型扩量取得新进展。2009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到0.59吨标准煤,四年累计下降20%;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2.7%,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分别比2005年末累计减排13.4%和14.12%。2009年全市实现工业总产值1018.42亿元,增长10.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完成产值66.32亿元。完成市级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43项27.04亿元,新认定12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集聚集约集群式发展,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带动力的特色产业集聚区(园区、开发区、工业功能区)平台。
3、生态旅游业功能作用明显提升。旅游业对丽水GDP的贡献逐年提高,正从第三产业的龙头向全市支柱产业转变,2005年至2009年,旅游总收入从28.28亿元增加到86.87亿元,相当于占GDP的比重从9.42%增长到16.03%,2010年一季度,旅游总收入同比增长32.1%。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9个。“山水古文明、丽水好风光”的生态旅游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明显提升,荣膺“中国优秀生态旅游城市”称号,接待旅游人数、实现旅游总收入两项指标增幅均居全省各市首位。
实施生态文明建设以来,丽水市不仅保护了优质的生态,而且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区域综合实力快速提升。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五年翻番、产业结构优化同步推进,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从2005年的305.99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542.02亿元,预计“十一五”期末可达到600亿元左右,增幅居全省前列。三次产业结构优化为10.7:48.1:41.2。2009年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443美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其中2009年农村居民收入达5703元,比上年增加12.9%,增幅居全省首位。根据《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丽水市的城市综合竞争力在全国294个地级市中列第99位。
(三)以地方元素融合为支撑的生态文化合力日益增强
1、地方特色传统文化不断发扬。巴比松油画文化、石雕文化、剑瓷文化、黄帝文化、好川文化、廊桥文化、畲族文化、华侨文化、香菇文化等诸多特色文化元素,构成了丽水的绿谷文化,绿色、环保、低碳、生态、节俭的理念渐渐地深入人心。丽水市已成为全国第一个地级市的综合性的“民间艺术之乡”,“龙泉青瓷传统烧制技艺”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庆元木拱廊桥营造技艺”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首批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全市共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11项,省级非物质文化29遗产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52项,文保单位有国家级6处、省级34处、市级231处。
2、文化产业发展水平与文化服务能力同步提升。成功举办中国丽水国际生态经济博览会和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暨中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2009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9%。文化惠民服务能力增强。市体育中心主体育场投入使用,成功举办第二届市运会,省首届体育大会筹办、比赛工作顺利推进。至2009年底,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5个,群艺馆1个、文化站183个,公共图书馆9个,博物馆8个,综合档案馆11个。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4%和97%,平均每千人每天拥有38份报纸。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累计创建东海明珠乡镇29个、山花乡镇92个,创建各级文化示范户1000多户,完成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新建村广播室1382个。
二、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经验
作为浙江省首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创下了多个全国之最,为全省乃至全国山区的跨越式发展积累了有益经验。主要有:
(一)转变思路、创新理念,坚持生态战略不动摇
1、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在新的起点上实现丽水的绿色崛起。丽水于2000年撤地设市,近十年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发展思路都很好地体现了丽水生态特色,将高品质的生态环境作为稀缺要素和重要生产力,有力地引导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2001年,提出“发展绿色经济,培育优势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城市”的发展战略;2002年,概括提炼为“生态立市,绿色兴市”;2003年,在对区域发展进一步研究基础上,增加“工业强市”,形成“生态立市,工业强市,绿色兴市”的“三市并举”的发展战略;2005年,明确提出未来丽水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2008年,提出实施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两大战略目标。近十年的实践证明,丽水市提出和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战略方向是正确的、定位是科学的。
2、树立正确的发展观,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惠民度。丽水市委市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内涵的把握是准确的,他们充分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绝不是不排除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并不是消极地保护自然,不能就生态论生态,而是要和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态需求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因此,丽水市始终把生态立市和以人为本统一起来,把改善民生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落脚点和结合点,坚持用民生需求来“倒逼”生态文明建设,用民生改善的成果(如解决农民增收难、建房难、贷款难等问题)来衡量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丽水市的实践说明,生态文明建设一方面促进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共生;另一方面,也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了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持续改善。
3、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实现生态与经济的融合发展。丽水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是统一的,在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不走拼资源、拼环境的老路,较好地处理了“金山银山”和“绿水青山”的关系,努力找准科学发展与发挥生态优势的结合点,把握生态保护与开发的平衡点,培育生态经济增长点,在科学保护的前提下,在环境承载力的范围内,积极促进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实践证明,丽水市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较好地实现了山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统筹谋划、分步推进,围绕既定目标不放松
根据本地特色,丽水市先后组织编制了《丽水生态市建设规划》、《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丽水市主体功能区规划》、《丽水市生态屏障建设规划》、《丽水市十万农民异地转移规划(2008-2012)》等系列规划,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例如,2008年在全国同级城市率先编制出台《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纲要(2008-2020》,提出分“三步走”推动丽水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和示范区。
第一阶段:2008—2012年。加快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推进“六城联创”(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和全国文明先进城市),到2012年底,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全面小康的基本要求。
第二阶段:2013—2017年。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7年底之前,总体达到2012年全省实现全面小康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县(市、区)全面实现国家级生态县创建目标,形成以生态产业为主体的高效生态经济体系,成为全国领先的生态经济强市。
第三阶段:2018—2020年。与基本实现现代化同步,基本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生态文明全面进步,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共生,展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丽水新风貌。
(三)既抓保护、又促发展,确立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发展新格局
1、因地制宜发展生态经济。一是着眼于打造长三角地区特色制造业基地,大力发展生态工业。围绕“在哪里发展工业”,突出工业集聚集约集群式发展。生态工业的发展平台主要围绕丽缙青、丽龙、丽龙庆三大产业带,建设好全市10个省级开发区和民族工业园,以及20个中心镇的工业功能区和100个来料加工专业村,从根本上打破了发达地区工业遍地开花的发展模式。
案例:景宁县“民族工业园”
根据景宁县的区域功能定位和可持续发展,景宁县域范围内应限制发展工业,其主导产业为生态旅游业和高效生态农业。但是县域经济又离不开工业经济为之提供产业支撑、财力支撑。为此,丽水市在市本级开发区东扩区块内专门划出一块给景宁作为“飞地”,异地开发建设“民族工业园”。
围绕“发展什么样的工业”,重点发展低碳、环保、具有前沿科技特性的生态工业。同时,严格禁止不符合生态要求的项目。2007-2009年,丽水否决了232个不符合生态功能区要求的项目。2009年以来,丽水开始编制主导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了全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七大行业、23个重点发展方向和73项产品发展重点,并分别制定了扶持政策。
案例:生物制药产业将成为丽水新的经济增长极
被誉为浙西南的“天然药园”的丽水,具有发展生物制药产业得天独厚的条件。经过多轮专家论证与调研考察,生物制药产业成为丽水生态工业的战略新选择。
2009年1月,同济大学丽水中药研究院在丽水正式挂牌成立。该研究院规划面积3100亩,其中500亩是丽水地道中药材及华东地区珍稀药用植物种子资源种植园,2500亩是野外观察实验研究基地。在丽水经济开发区已规划医药工业园区,已经引进医药企业近10家,准备打造丽水中医药产业基地,今后还将发展医药商业流通业,形成关联度高、大中小企业相配套的医药产业集群。丽水将成为长三角重要的生物制药产业基地,这一新兴产业将成为丽水新的经济增长极。
二是着眼于打造长三角地区绿色农产品基地,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按照原生态化的要求,强化科技兴农,加强“无公害高山蔬菜”、“农户家养土鸡”等“原生态产品”品牌创建和保护,建立茶叶(如“石练菊米”、“银猴”等品牌)、食用菌(如“百山祖”品牌)等特色产品的区域品牌共享机制。推行标准化生产,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强龙工程”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提质工程”,加快农业现代园区建设,着力打造绿色菜篮子基地、旅游观光农业基地和农业科技实验示范基地。
三是着眼于打造独具魅力的长三角地区生态文化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扎实推进“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把大景区建设作为旅游工作的重点,加快完善旅游基础性和功能性设施,在已建成9个“4A”级景区的基础上,已启动2个“5A”级旅游景区、14个“4A”级景区或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建设,总投资达100多亿元。挖掘旅游业的文化内涵,促进生态农业、工业与旅游业的有机融合,打造“山水古文明、丽水好风光”的生态文化旅游品牌。
案例:生态农业与旅游业的融合
最新统计显示,在丽水的青山秀水间,共有“农家乐”休闲旅游村(点)185个,经营户(点)850多家。农家乐接待游客从5年前的54.95万人次,猛增到去年的386.42万人次,“农家乐”已成为帮助当地扩大就业、增加收入的新产业。
案例:遂昌金矿国家矿山公园
成立于1976年的遂昌金矿从事金银矿的开采、冶炼。该矿山集黄生产与环境保护于一体,生态良好、景观优美,被誉为“江南第一矿”。遂昌金矿矿产储量已经不多,但是拥有唐代、明代金窟等诸多采矿遗址。为保护和利用特有的矿产品遗址资源,2005年国家批准建设遂昌金矿国家矿山公园,开发多个旅游项目。2008年景区共接待国内外游客42.63万人次,2009年旅游收入有望达1000万元。金矿工业与生态旅游业务的有机结合,促进了工业的转型升级。
2、注重实效改善生态环境。丽水市把保护和建设好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生存之基和发展之本。一是优化空间总体布局。编制实施《丽水市十万农民异地转移规划(2008-2012》,按照“内聚外迁”和“小县大城”的思路,以放宽城镇户籍限制政策为契机,加快中心城市和县域中小城市中心镇的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快农村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和设施配套。其中,以高山远山地区、重点库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为重点,大力推进整村搬迁和小规模自然村撤并,促进生态人口转移,把发展空间让给生态。撤地设市以来累计有20万农民走出大山,整村搬迁654个村(其中行政村31个),减轻了水系源头地区的生态环境压力。二是强化生态环境治理。以瓯江源头区建设为龙头,加强生态修复,对中小型水库、重要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外围地带全部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至2009年底,全市已整治村庄1590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45.73%,已有1000多个村开展各种模式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80%以上的乡镇所在地建成了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覆盖率为79.5%。三是健全生态安全管理。做到地不乱占、树不乱看砍、矿不乱采、水不乱截,实现青山长绿、碧水长流、生态永存。
3、不断强化基础设施支撑。丽水市将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放在优先的地位,把实施“千亿富民强市工程”作为重要突破口来抓,着力推进基础设施网络化、一体化和现代化,为城乡人居环境生态化创造条件。一是围绕“大交通”,积极推进金温铁路扩能提速改造和衢丽铁路建设;力争“十一五”期末县县通高速,加快实施丽水一级公路网络工程、千里国道省道干线网络工程以及康庄道路工程建设;以构筑出海大通道为目标,加快开发瓯江航运。二是围绕“大电力”,加强电源和电网建设,推进丽水电网合理布局,形成以500KV为依托、220KV为送电主网架的电力网,以110KV为配电网架的供电网。三是围绕“大水利”,以确保水安全、改善水环境为目标,加快建设高标准水利工程体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四是围绕“大森林”,统筹建设生态公益林、景观林、防护林,推进城区周边山体绿化和瓯江干流、高速公路沿线山地森林植被改造。五是围绕“大景区”,在扎实推进景区景点建设的同时,加快旅游基础设施特别是通景区公路建设,实现旅游交通“县县相通”、“景景相联”。六是围绕“大城网”,综合推进城市道路网和城市环保、公交、地下管网、燃气等设施配套;推进以通信网建设为基础的固定电话网络、传输网络、数据网络和移动通信网络建设,扎实推进数字城管,加强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4、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建设。,强化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市民的生态意识教育,引导公众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导向,强化公众的环境价值观、道德观、伦理观。培育绿色消费模式,引导和规范生产消费行为。加强生态公益广告宣传,倡导科学、健康、环保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模式。,着力构建独具魅力的区域文化风格。围绕丰富和发展山水古文明,对瓯江流域文化以及丽水特有的文化元素加强研究和整合、开发、利用,促使文化资源优势优化重组,构建丽水的特色文化。大力发展生态文化产业,增大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占GDP的比重。
案例:花4亿元巨资打造长三角油画产业基地
丽水市知名的景区“古堰画乡”位于莲都区碧湖镇和大港头镇。内有始建于公元505年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通济堰,有古街古亭古埠头、青瓷古窑址、古色古香的村落,文化积淀深厚。“古堰画乡”山水秀丽、风光旖旎,八百里瓯江最瑰丽河段穿流其间,两岸河谷冲积平原枫杨集丛,古樟参天,堪称“秀山丽水”之缩影、“山水浙江”之典范。自上世纪50年代起,全国各地的画家、摄影家、游客到这里写生、采风、观光,逐渐形成了国内知名的“丽水巴比松”画派,为中国摄影之乡重要创作基地。
现由镇政府出资向居民承租古街两旁的住房,然后免费提供给前来“古堰画乡”的画家、摄影家。目前,已经有50家油画工作室。为进一步做大文化产业,莲都区与厦门、深圳的油画协会合作,准备投资4亿元,占地200亩,引进150家画行,力争将“古堰画乡”开发为全国知名的特色文化产业园区、长三角最大的自然风光写生和创造基地,长三角主要的油画生产基地。
三是强化文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人才培养。加快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缩小与省内发达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强化丽水中心城市的文化集聚和辐射功能,着重抓好一批区域性、群众性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
(四)创新制度、强化保障,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
完善体制机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近年来,丽水市创新举措,相继建立了有效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约束保障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和领导管理体制。
1、建立了约束保障机制。深化生态功能区调整的改革创新,致力于“该保护的严格保护好、该开发的科学开发好”,解决“在哪里发展、怎样发展”的问题。编制实施《丽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实现差别化的区域开发和环境管理政策,全市市域面积被划定为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重点准入区、优化准入区分别占区域面积的18.02%、77.01%、3.98%和0.99%,其中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的面积合计为95.03%。以此保护丽水六大水系源头地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同时对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进行修复。进行功能区分类之后,更有助于科学开发和建设。
2、建立了考核评价机制。启动“生态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在全国同级城市率先制定《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市领导与各县领导签订《建设生态文明目标责任书》。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包括生态经济、生态集聚、生态设施、生态涵养、生态文化等五个方面,共有33项指标。整个考核指标体系总分100分,其中生态环保考核指标就占50分。主要包括: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村比率、城市工业固废物综合利用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行政村率、单位GDP能耗、COD排放总量、SO2排放总量、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创省级生态县(市、区)、创卫生强县、创省级生态乡镇、创市级生态文明村等指标。据了解,丽水市根据不同县、乡、镇的实际情况,实行差异化的政绩考核办法,有过半的乡镇不考核工业生产、工业税收和招商引资,而是考核生态产业。这项创新之举有利于不同自然条件的地区更好地因地制宜谋发展。
案例:因地制宜,分类考核
2008年6月,庆元率先调整考核指挥棒,取消了地处高海拔山区的13个东部乡镇工业生产、工业税收和招商引资等方面的考核指标,重点考核生态保护和生态高效农业发展等方面。
“以前我在外面跑招商引资。考核指挥棒改后,我帮村民发展高山蔬菜的时间多了,村民赚到了更多钱!”政绩考核变化两年后,庆元县江根乡党委书记柳林飞深有感触。
江根乡地处浙闽交界,平均海拔900米,小车跑一趟庆元县城要花1小时50分,坐中巴车需两个多小时。因为原先忙着招商引资,柳林飞三天两头往城里跑。但因为自然条件所限,拉到江根乡的不少项目都是私人投资的小项目,不少项目两三年后就关门了。现在,柳林飞有了充裕时间扑在生态建设上。两年来,乡里封山育林的面积从4.8万亩提高到6.3万亩,每户村民每年都可以得到一笔生态补偿金。乡里的高山花叶菜种植面积,也从两年前的2800亩扩大到4600亩,一亩就能带来3000多元收入。乡里正在积极争取把高山花叶菜种植列入省级主导产业示范园区。
3、建立了领导管理体制。为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在中共丽水市委、丽水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综合决策、协调行动。落实严格的责任制,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丽水市成立了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副组长。认真开展目标责任考核,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困难及下一步思路对策
(一)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困难
尽管丽水市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跳出丽水”看丽水,也要充分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中遇到的困难:一是跨越式发展的压力在增大。经济总量偏小和整体素质薄弱的制约并存,统筹发展与保护的难度较大。二是生态领先的压力在加大。由于环保和节能方面基础较好,丽水市节能减排指标的基数较低,但在特定发展阶段对资源环境刚性需求不断增长的背景下,在较低的基数上实现进一步下降,空间小、难度大。三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难度较大。生产力布局、人口布局还不能完全适应生态功能区定位,亟需进一步优化等等。
(二)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下一步思路对策
对于丽水这样一个以生态优势为最大优势、以加快发展为最大任务的欠发达地区来说,面临着既要补第一次现代化的“课”,又要赶第二次现代化的“趟”的双重任务;面临着既要培育成全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又要建设为全省生态基地与屏障的双重任务。丽水市提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观念,实现集聚发展、借力发展、错位发展、创新发展,不断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丽水的跨越式发展。
1、深化“三大改革创新”。一是深化生态功能区调整的改革创新,解决好“在哪里发展、怎样发展”的问题,增强山区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做好生态保护、恢复、优化、建设“四篇文章”,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同步提升,加强生态县(市、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完善干部绩效分类考核标准。二是深化山区农民异地转移的改革创新,解决好“人往哪里去”的问题,增强山区经济发展的可协调性。权利推进以整村搬迁为最大特点、以“三个彻底”(彻底摆脱贫困、彻底恢复生态、彻底远离危险)为根本要求的山区农民新一轮异地转移。三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创新,解决好“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增强山区农民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对林业史上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和农村信贷史上以林权为抵押物两大难题的解决,达到两个目的,一个是用少量的钱帮助最需要钱的人,办成最需要办的事,惠及山区农民创业;另一个是实现“人人有山,不是人人经营山,但可以人人从中受益。2009年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到6.5亿元,2010年全面推行林权IC卡与农村信用体系的信息化平台建设,预计林权抵押贷款余额将达到15亿元。
2、推进“三大产业培育”。一是加快发展生态农业。大力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快土地流转市场化,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抓好《丽水市2008-2012年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实施,进一步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的扶持力度。不断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尤其要发挥好九大农业产业首席专家的作用。二是做强生态工业。以园区建设为平台优化工业布局,加快建设并形成以丽水经济开发区为依托,9个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功能区为骨干的新型工业布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三是突出把生态旅游业作为全市发展服务业的第一大龙头来抓。围绕县县都有4A级以上景区的目标加快“大景区”建设,力争到2010年末建成18个4A级景区。围绕“县县相通”、“景景相联”的目标,突出抓好“通景区道路”建设。与此同时,突出抓好“三大产业”发展的区域性品牌建设,进一步打响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丽水制造”品牌、“山水古文明、丽水好风光”旅游特色品牌和工业块状经济产业品牌。
3、谋求“三大重点突破”。一是以项目推进为推动,努力实现基础设施网络化的重点突破。加快建设“大交通”、“大电力”、“大水利”、“大森林”、“大景区”、“大城网”为重要载体,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优化投资结构。二是以新型城市化、新农村建设联动发展为动力,努力实现城乡统筹一体化的重点突破。重点加快全市17个中心镇的培育,以实施农民增收新的六大目标为重点,努力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三是以加快融入长三角经济圈为推动,努力实现对外开放多元化的重点突破。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华侨要素回流工程”,创新把在外丽水人经济优势转化为丽水发展内在驱动力的有效方式。随着交通日趋便利化,设想在丽水设立华侨总部经济,吸引大企业集团在丽水设立研发机构。创新区域经济技术合作方式,在加快融入长三角经济圈的同时,主动接受海峡西岸经济圈的辐射,深化浙闽赣皖九方经济区协作机制。
4、提高“三大保障水平”。一是提高生态保障水平。以落实好“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为载体,确保生态环境指标全部达标。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积极推动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沼气能源建设与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互促共进。大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腾出环境容量。二是提高要素保障水平。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引导各类创业主体加大科研投入,加大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不断增强科技创新对经济的驱动力。与此同时,重点做好要素整合文章,使资源向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项目、重点产业集中。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大社保”体系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四、对全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几点建议
列届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在全国较早作出了打造“绿色浙江”、建设生态省的重大战略决策,并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八八战略”、“平安浙江”、文化大省和“法治浙江”的总体部署。省委、省政府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新要求,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扎实推进生态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许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下一步,要进一步深入推进生态省建设,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我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明确目标和要求,提出具体对策举措,作出全面部署。
通过本次对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调研,特对我省下一步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一)突出政府主导,努力使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生态文明作为一种新的文明形态,难以简单地用传统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可以实现。甚至,在特定的阶段内,生态文明建设还会以牺牲发展速度为代价,企业和社会公众接受这一新的文明理念往往处于一种不自觉的状态。这就决定了政府必须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导者。首先,政府自身在指导思想上,必须坚持“理念为先”,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看作是“五位一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发展为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要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坚持“民生为本”,将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作为衡量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标;坚持“文化为魂”,要依靠各地特有的文化力量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机制为实”,要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来保护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其次,通过各种手段,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绿色的财富观和健康文明的消费观。调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投身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环境。再次,要强化机制推动。政府通过制定各种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法律法规,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遵纪守法、自觉保护环境的良好局面。
(二)做好规划编制,科学合理地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
建议认真总结多年来我省生态省建设的经验,着眼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适时编制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把浙江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作为“十二五”时期一项重要规划进行研究编制,制定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及其详细规划,如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绿色交通、环境保护、绿色创建等。制定生态省建设实施意见,引导各市县加快建设生态市、生态县。
在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中,要特别重视科技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作用。无论是发展生态经济、推进产业升级,还是加强节能降耗,都离不开科技的进步与创新。要积极推进绿色制造、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等领域先进适用技术的开发、应用和推广,有针对性地推进清洁生产技术,加快研发推广适用环保技术,积极开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技术,全面推进节能降耗技术,大力研发推广绿色制造技术等,努力构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的科技支撑体系。
(三)不断创新举措,建立和完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运行和保障机制
要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推进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完善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评机制。一是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和节能减排考核机制。对全省各市生态容量进行核定,落实各地区生态红线,并将发展指标与生态容量指标密切关联,以生态价值衡量为基础,逐步体现生态资源的价值。实行分区管理、分类考核,或按生态容量和行业标准,采取差别化减排分配机制。二是加大生态补偿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公益林补助标准,健全生态环保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年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对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专项补贴机制和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加大补贴力度,确保生态保护地区的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三是建立固碳间接减排机制。建立森林蓄积量增长与排放指标安排相挂钩的碳交易机制,探索省内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建立林业碳汇交易机制。
(四)统筹区域发展,支持欠发达地区拓展发展空间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丽水市作为我省重要的生态屏障区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其区位功能在日益提升。我省要以丽水市生态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丽水市在全省发展大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在相关方面予以倾斜支持:一是支持丽水市推进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建议省里完善扶持政策,明确低丘缓坡“宜建则建”区块不受规划指标的额度限制,并支持丽水开展低丘缓坡开发用地直接转为建设用地的改革试点。二是支持丽水成为联接长三角和“海西”的重要节点和枢纽中心。由于国家对“海西”的优惠政策仅在福建范围内实施,为了把丽水这一地处长三角和“海西”交汇区的区位优势真正发挥好,防止被边缘化,建议我省出台参照国家对“海西”的优惠政策。同时,积极支持谋划与“海西”接轨的高速铁路(衢宁铁路、衢丽、丽浦铁路)和高速公路(龙浦、龙庆高速)。三是支持丽水加快通景区公路建设。丽水市已把发展生态旅游业作为富民强市的支柱产业来抓,但是旅游交通基础设施滞后、通景区大陆等级低、路窄弯多坡陡、可进入性差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严重制约生态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目前丽水市已经编制了《丽水市生态旅游公路建设项目规划(2008-2020)》,其中规划2008-2012年近期通景公路项目43个、总投资105亿元、建设规模785公里。根据现行交通建设体制原则,丽水市的通景区公路很难纳入资金支持。因此,建议在交通建设管理上引入通景区公路建设的概念,列为专项,并给予丽水的通景区公路建设以特殊政策。同时建议全省通景区公路建设列入浙江省交通发展“十二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