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字知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3:48:59

,例如:

《說文•馬部》:騰,從馬,朕聲。

《說文•禾部》:穎,從禾,頃聲。

《說文•辵部》:徙,從辵,止聲。

有些形聲字的形旁和聲旁相互穿插,例如:

《說文•辵部》:隨,從辵,隋聲。

《說文•部》:游,從(方人),汓聲。

有些形聲字的表義符號不止一個,例如:

《說文•宀部》:寶,從宀,從王(玉),從貝,缶聲。

此外,還有一些形聲字由於構成部件筆劃繁多,因而採用簡省的辦法,出現省形或省聲。例如:

《說文•老部》:考,從老省,丂聲。

《說文•履部》:屨,從履省,婁聲。

《說文•豕部》:豪,從豕,高省聲。

《說文•鬲部》:融,從鬲,蟲省聲。

形聲字在造字的時候,其所取聲符與所構成的字一定同音或音近,現在看來,有些字的聲符與所構成的字已經不同音了,這是漢語語音發生了變化的緣故。此外,由於語言中詞語的意義在不斷變化或分化,為了區別,有些形聲字即由原來的獨體字再加形符構成,這樣的形聲字其聲符則不僅表音同時也表義。這種現象許慎在《說文解字》中多有指出,例如:

《說文•玉部》:琀,送死口中玉也。從玉從含,含亦聲。

又《女部》:娶,取婦也。從女從取,取亦聲。

後來宋朝的王聖美根據這種情況提出了“右文說”。沈括《夢溪筆談》記載:“王  聖美治字學,演其義以為右文。古之字書皆從左文。凡字其類在左,其義在右。如木類,其左皆從木。所謂右文者,如‘戔’,小也,水之小者曰‘淺’,金之小者曰‘錢’,歹之小者曰‘殘’,貝之小者曰‘賤’。如此之類,皆以‘戔’為義也。”

不過,認為一部分形聲字的聲符兼有表義的作用,那是對的,如果類推到所有的形聲字上頭去,則是錯誤的。清朝和近代的一些學者提出“凡從某聲皆有某義”“字義起於右旁之聲”的看法,顯然是不對的。

 

 

第一節  古代漢語辭彙的特點

漢字的發明是什麼時候,現在還沒有定論。古代傳說漢字是黃帝的史官蒼頡發明的。《呂氏春秋•君守》曰:“奚仲作車,蒼頡作書,後稷作稼,皋陶作刑,昆吾作陶,夏鯀作城,此六人者所作當矣,然而非主道者,故曰作者憂,因者平。”許慎《說文解字•敘》亦曰:“黃帝之史倉頡見鳥獸蹏迒(tíháng)之跡,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初造書契。”按照這個傳說,漢字在黃帝時代就發明了。這個傳說即使不中,亦不遠。根據20世紀的考古發現,在陝西半坡仰紹文化遺址、江浙一帶良渚文化遺址、山東大汶口文化遺址和龍山文化遺址中都出土了一些帶有刻劃符號的陶器,如在陝西臨潼薑寨遺址中發現的一件陶器上有一“嶽”字,字形與商代甲骨文的“嶽”字非常近似:

薑寨遺址出土陶器上的“嶽”字        甲骨文的“嶽”字

在山東鄒平縣丁公村龍山文化遺址中出土了一件有成組刻劃符號的陶片(見下圖),專家們認為這已是可以讀成句的文字記錄。

             

總之,雖然現在所見到的最早的成系統的漢字是商朝的甲骨文,但甲骨文已經是很成熟的漢字了,所以漢字的發明肯定在商朝之前。

從甲骨文到今天使用的簡體楷書,數千年間,漢字的形體結構和體態都發生過多次變化,尤其是體態方面的變化更為突出,形成了多種字體。《說文解字•敘》說:“以迄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體,封于泰山者七十有二代,靡有同焉。”在各種的字體中,甲骨文、金文、篆書、隸書和楷書是有代表性的正式通用的字體。

 

一、甲骨文

甲骨文是盤庚遷都于殷(今河南安陽市西北)以後二百七十多年間商朝統治者刻在龜甲獸骨上的文字。當時盛行蔔筮之風,大小事皆決于蔔筮,例如一旬之內會不會有憂患,天會不會下雨,農業生產能不能有收成,打仗能不能勝利,乃至生育、疾病、做夢等等,都要占卜一下,看看是凶是吉。當時占卜的方法是,在選好的龜甲獸骨背面鑿出一個小坑,然後用火燒灼小坑所在的位置。因小坑的地方較薄,受熱以後就會暴裂,裂開的紋理叫做“兆”,豎紋叫“兆幹”,橫紋叫“兆枝”。占卜者依據“兆”來判斷吉凶祅祥,然後把占卜的過程和結果刻寫在所占的龜甲獸骨上。刻寫的內容概括起來包括:命辭、占辭、兆序、兆記和驗辭,其中前四種是占卜的時候刻上去的,驗辭則是占卜的結果獲得應驗之後刻上去的。由於甲骨文一般都是占卜內容的記錄,所以又叫卜辭、貞蔔文字。這些文字都是用刀刻在龜甲獸骨上面的,所以又叫契刻辭、刻文。契刻這些文字的龜甲獸骨在地下沈埋了三千年,其間也不時被人翻挖出來,但是沒有人知道上面刻著具有巨大歷史價值的古代文字。直到清末光緒二十五年(西元1899年),甲骨文的價值才開始被人所認識。一個世紀以來,出土的有字甲骨已經累積達到十多萬片,不過其中只有少數是完整的卜甲或蔔骨,絕大多數是碎片,有的碎片上只有一個字。請看下圖:

           

甲骨文的特點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以象形字為基礎,帶有較強的圖畫性。甲骨文以象形、會意居多,形聲字只占27%左右。尤其在早期甲骨文中,有些象形字的寫實性很強,形象逼真。例如:

 

虎      鹿      馬       鳥      鼎

(二)形體結構沒有完全定型。同一個字可以有多種寫法,異體字很多。有些字的結構成分多少不確定。如“羴”字有由三個“羊”組成的,也有四個“羊”字組成的;“漁”有一個“魚”旁的,也有四個“魚”旁的。有些字構成成分不確定。如“牢”有從“牛”的,也有從“羊”的;“逐”字或從“豕”或從“鹿”或從“兔”。有些字書寫的方向不固定。如“臣”字有正寫、反寫、側寫等幾種寫法。

(三)存在不少合文。合文形式上像一個字,實際上是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合寫在一起,代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詞或語素。

(四)書寫行款無定式。甲骨文的行款雖以豎行為原則,但或從左到右,或從右到左,無固定式樣。

 (五)筆劃多為細瘦的直筆。這一特點與書寫的工具密切相關。商朝日常生活中的文字書寫是用毛筆,甲骨文已有“筆(聿)”字,作,正象手執毛筆之形。但是占卜的內容需要刻寫在龜甲獸骨上,用刀刻寫就無法保持毛筆字的筆法和筆劃結構,於是因材而施,改曲筆為直筆,改填實為勾廓,改粗筆為細筆。所以有的文字學家認為甲骨文實際上是商朝的一種比較特殊的俗體字。

二、金文

金文是鑄造在青銅器上的文字,也叫鐘鼎文。金文最早見於商朝後期,一直延續到戰國,西周是其全盛期。金文總數有三千多,其中二千四百多字已經考定。

金文與甲骨文是同一體系的文字,但在字體上由於書寫工具和方法的不同,兩者之間存在較大差異。金文是用毛筆書寫,然後鑄造在青銅器上的,所以充分體現了毛筆的筆法。請看下圖:

 

金文的特點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仍以象形、會意為主,象形字的形象性仍很強。但形聲字明顯增加,已占60%左右。

(二)與甲骨文相比,金文的異體字、合文大為減少,偏旁趨於穩定,行款也漸趨固定,基本上都是從右向左書寫。

(三)筆劃豐滿圓潤,無勾廓現象。

金文與甲骨文的不同特點可以從下面各字的比較中清楚地看出來:

甲骨文    金文

    天            

    馬            

    羊             

金文到西周後期及春秋時期,在形體上也發生了一些變化,最顯著的是線條化和平直化。所謂線條化,指粗筆變細,方形圓形的團塊為線條所代替等現象;所謂平直化,就是原先曲折象形的線條被拉平,不相連的線條被連成一筆等等。這些變化使得漢字的象形程度明顯降低,而符號化程度明顯增強。例如:

         早期                       晚期

    車                            

    馬                           

    天                          

     家                                

 

三、小篆

小篆是秦朝推行的規範化字體。戰國時期,“諸侯力征,不統于王。”“田疇異畝,車塗異軌,律令異法,衣冠異制,言語異聲,文字異形。”(《說文解字•敘》)各個國家使用的文字在形體上逐漸趨異。請看下圖:

秦統一六國之後,為了加強統治,實行“書同文,車同軌”的政策,在李斯的主持下,以戰國時期秦國文字為基礎,並參照六國文字,進行簡化、規範,制訂了一套標準字體來統一全國的文字。所以小篆是漢字歷史上第一次由政府主持的規範化字體。請看下圖:

 

         嶧山刻石                    泰山刻石

小篆有如下特點:

(一)筆劃仍保持金文以來的圓筆線條,但線條勻稱,字形規整。小篆的筆劃粗細一致,線條圓轉勻稱,象形性進一步降低,而符號化程度進一步加強。

(二)字的結構定型,構成成分不再像甲骨文那樣可以隨意變動位置或方向。

(三)合文現象完全消失,異體字也大幅度減少,一個字一般只有一種寫法。

四、隸書

 隸書起源于秦代而通行於漢代。《說文解字•敘》曰:“是時秦燒滅經書,滌除舊典,大發隸卒,興役戍,官獄職務繁,初有隸書,以趣約易。”漢字從篆書演變為隸書,叫做“隸變”,是漢字字體演變歷史中的一個重要轉折,可以把隸書看作是古文字與今文字的分水嶺。

隸書分古隸(秦隸)和今隸(漢隸)。古隸的筆劃雖然開始向平直發展,但還沒有完全擺脫篆書的形式,而且比較草率苟簡。請看下圖(《睡虎地秦簡》):

今隸通行于西漢到晉初,已經基本上擺脫了篆書的圓筆筆意,而且講究波勢和挑法,比較工整美觀。請看上圖(《居延漢簡》)。

隸書的特點是:

(一)用平直方正的筆劃取代了圓潤曲折的線條。隸書把小篆的圓潤線條變成方折筆劃,徹底改變了漢字的象形面貌,奠定了方塊漢字的基本形狀,使得漢字成為完全符號化的語素音節文字。

(二)改變或混同了很多部首偏旁。例如:

  小篆           隸書             隸書偏旁

  (人)                       或

    心                        或

    犬               或

    草                    或或

    肉               或

    邑                          

    辵                      或或

    朔                          或

    服                          或

 

五、楷書

楷書又叫真書、正書,是從今隸進一步平直化、方塊化而來,形成于漢末魏初,並沿用至今。楷書的結構與隸書基本相同,只有少數地方有些變化。與隸書的區別主要在於用筆上,楷書筆劃平直,沒有隸書的波勢和燕尾。

從甲骨文到楷書,漢字的形體發生了很大變化,或者說是根本性變化。總的趨勢是由繁難到簡便易寫,在這個過程中,她的象形性逐漸減弱,符號化逐漸增強。到了隸書階段,象形性特徵基本上已看不出來了,成為純粹的方塊形語素音節文字。漢字的這種演變趨勢主要原因是適應社會交際的需要。文字作為語言的書面記錄符號,是為社會交際服務的。社會交際需要方便快捷地傳遞交際資訊,繁難的文字便不適用。需要指出的是,漢字的形體儘管發生了很大變化,但是其表義性特徵並沒有發生根本的改變,只是表義性不再是通過象形特徵體現出來,而是通過漢字的組合部件的可獨立性和表義性體現出來的,所以今天我們仍然可以通過分析漢字的形體來瞭解它們的本義,比如從“人(亻)”旁的字不論是會意字還是形聲字,其意義一定與人有關,或是表示人的品性,或是表示人的行為;從“木”旁的字一般都與樹木有關,或表示樹木的名稱,或表示用樹木製作的工具物件;從“犬(犬)”旁的字一般都是表示動物的名稱;從“心(忄)”旁的字一般都與人的心理或情感有關。掌握漢字的這一特點和規律,對於學習古代漢語是很有幫助的。

  第四節  古書的用字

    學習古代漢語就是學習古代用漢字記錄的書面語言。古代的文獻因時間、地域以及書寫人的文化水準等種種因素,在文字使用上出現了一些複雜的情況。對此,我們必須瞭解。

 

    一、古今字

    古代漢語中同一個詞或同一個語素因文獻時代的不同而使用不同的字,先出現的叫古字,後出現的叫今字,合稱古今字。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說:“凡讀經者不可不知古今字。古今無定時,周為古則漢為今,漢為古則晉、宋為今,隨時異用者謂之古今字。”

    今字產生的原因有多種。

    (一)詞義分化。這又有兩種情況:一種是詞義分化,新造一個字來表示古字所表示的某個詞的一種引申意義。例如:

    解:《說文?角部》:“解,判也,從刀判牛角。”本義是“分解”,引申出“鬆懈”義。《詩經?大雅?烝民》:“夙夜匪解,以事一人。”後來專造一“懈”字來表示這個義項。

    取:《說文?又部》:“取,捕取也。”用在婚姻上,娶妻也叫“取”。《詩經?齊風?南山》:“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後專門造一“娶”字來表示這一義項。

    竟:《說文?音部》:“竟,樂曲盡為竟。”本義是樂曲終了,引申為“邊境”。《左傳?宣公二年》:“亡不越竟,反不討賊。”後來專造一“境”字來表示這個義項。

 

    另一種是詞義分化,古字表示引申義,而造一個新字來表示其本義。例如:

 

    要:《說文?臼部》:“要,身中也。象人要自臼之形。”本義是“腰部”。《墨子?兼愛中》:“昔者楚靈王好士細要。故靈王之臣皆以一飯為節。”引申出“攔阻”“約束”“邀請”“要脅”等多種意義,“要”字被這些引申意義佔用,又專門造一“腰”字來表示其本義。

    益:《說文?皿部》:“益,饒也。”將“益”的本義解釋為“增益”,這是錯誤的。“益”的本義即是“水漫溢”。《呂氏春秋?察今》:“澭水暴益,荊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餘人。”引申出“增益”“富裕”“利益”等多種意義,於是造一“溢”字來表示其本義。

    采:《說文?木部》:“采,捋取也。”本義是“採集”。《詩經?豳風?七月》:“春日遲遲,采蘩祁祁。”引申出“採用”“取得”等多種意義,後專造一“采”字來表示其本義。

 

    (二)古字被假借表示其他詞或語素,又另造一字來表示其本義。例如:

    其:《說文?竹部》:“箕,簸也。其,籀文箕。”本義是“簸箕”,假借表示語氣副詞和指示代詞,又為其本義另造一“箕”字。

    北:《說文?北部》:“北,乖也,象二人相背之形。”本義是“乖違”。《戰國策?齊策六》:“食人炊骨,士無反北之心,是孫臏、吳起之兵也。”假借表示“北方”,《詩經?小雅?大東》:“維南有箕,不可以簸揚;維北有鬥,不可以挹酒漿。”又為其本義另造一“背”字。

    然:《說文?火部》:“然,燒也。”《孟子?公孫醜上》:“若火之始然,泉之始達。”假借表示指示代詞,後又另造一“燃”字表示其本義。《說文》徐鉉注:“然,今俗別作燃。”

 

    (三)古字是假借字,後在假借字上增加或改換偏旁形成今字。例如:

    采:假借表示色彩義。《禮記?月令》:“命婦官染采。”鄭玄注:“采,五色。”後加“糹”旁作“彩”。《後漢書?循吏傳》:“(光武)身衣大練,色無重彩。”又加“彡”旁作“彩”。《關尹子?五鑒》:“或以彩畫為身。”

 

    (四)古字形體現的義類性不強,因此在古字的基礎上增加表示義類的形旁,形成今字。例如:

    厷:《說文?又部》:“厷,臂上也。”即“肱”的古字,後加“肉”旁作“肱”。《說文》“厷,或從肉。” 

    反:《說文?又部》:“反,覆也。”上古也用來表示“返回”義。《左傳?宣公二年》:“子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討賊,非子而誰。”在這一意義上,“反”字形體體現的所屬義類不強,於是增加“辶(辵)”符,形成今字“返”。

 

    二、繁簡字

    在古書中,有些詞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書寫形式,它們的筆劃有繁有簡,筆劃繁多的稱繁體字,筆劃少的稱簡體字,合稱繁簡字。

    前面說過,漢字發展的一個總趨勢是簡化,其中既包括筆勢的簡化,如由圓曲到平直,也包括筆劃的簡化。1956年國務院頒佈《漢字簡化方案》,向全國推行二千二百三十八個簡化字,代替原來的二千二百六十四個繁體字,這更是一次直接由政府主持推廣的漢字簡化運動。漢字的這種發展趨勢造成了大量的繁簡字,不僅在《漢字簡化方案》出臺之後有,在古代的各個時期也都有。在漢代已出現國(國)、質(質)、壽(壽)等簡化字,六朝時出現聲(聲)、亂(亂)、襪(襪)等簡化字,宋代出現親(親)、舊(舊)、盡(盡)等簡化字。到了明代,出現的簡化字就更多了。

    瞭解繁簡字,不僅要瞭解哪些字有繁簡之分,更重要的是要瞭解繁簡字的對應關係。多數繁簡字都是一對一的關係,即簡體字是在繁體字的基礎上簡化而成的。如:

    遷:遷  醫:醫  盤:盤  處:處  鄉:鄉  龍:龍

    門:門  樂:樂  聲:聲  體:體  寫:寫

 

    但有些簡體字不是從一個繁體字簡化來的,而是從兩個繁體字簡化來的,簡體字包括了兩個繁體字的各個義項。例如:

    複——複/複

    “複”表示夾衣、雙層的、重疊、重複、複雜等義。“複”表示返回、恢復、報復、回復、免除(賦稅)、又、雙層的、重複等義。兩個字都簡化為“複”。

 

    還有些簡體字不是從繁體字簡化來的,而是選擇一個原來就有的字,利用音同音近的關係兼併一個或幾個筆劃多的字的各個義項,取代筆劃多的字。這又有兩種情況:

    (一)所選擇的字與被取代的字不僅同音,而且意義也相關聯。例如:

    制——制

    “制”和“制”是原來就有的兩個字,它們的意義有同有異。“制”有制度、法制、製造、製作、禁止、控制、寫作等意義,“制”有裁制、製造、製作、寫作等意義。在製造、製作、寫作等意義上兩者可通用,在其他意義上,兩者不能通用,簡化字選擇“制”,兼併了“制”的各個義項,取代了“制”。

    征——征

    “征”和“征”也是原來就有的兩個字,意義有同有異。“征”有遠行、徵發、爭奪、徵收(賦稅)等意義,“征”有徵召、追究、追求、驗證、爭取、徵收(賦稅)、預兆等意義,兩者在表示徵收(賦稅)這個義項上通用,在其他意義上不能通用。簡體字選擇“征”,兼併了“征”的各個義項,取代了“征”。

 

    (二)所選擇的字與被取代的字只是音同或音近,意義上並沒有關聯。例如

    余——餘

    “余”原來表示第一人稱代詞,“餘”表示剩餘。兩者只是同音,意義上毫無關聯。簡體字選擇“餘”,取代了“餘”。

    後——後

    “後”原來表示君主的意義,戰國以後表示君王的正妻。“後”表示方位,即前後的“後”。兩者同音,意義上無關聯。簡體字選擇“後”取代了“後”。

    谷——穀

    “穀”表示山谷,“穀”表示莊稼或糧食、俸祿、養活、善等意義,兩者同音而不同義。簡體字選擇“穀”,取代了“穀”。

    幾——幾

    “幾”讀jī,表示案幾的意義。“幾”有兩個讀音,讀jī,表示隱微、將近等義;讀jǐ,表示詢問數量多少。簡體字選擇“幾”,取代了“幾”。

    幹——幹/幹/幹/

    “幹”“幹”“幹”“幹”原來是四個意義不同的字。“幹”讀gān,表示一種防禦武器(盾類)、沖犯、干預、求索、(天)幹等義。“幹”讀gān,表示乾燥義。  “幹”讀gàn,表示樹幹、軀幹、才幹等義。“幹”讀gàn,表示樹幹、版幹(築牆時兩邊所用木版)。簡體字選擇“幹”,取代了“幹”“幹”和“幹”。

 

    學習繁簡字,除了要掌握簡體字與繁體字的對應關係,還應注意一些同形字。有些簡化字與古書中某個字字形相同,但讀音和意義都不相同,簡化字僅僅與它同形。例如:

    蟲(蟲chóng)——蟲(huǐ)

    前一個字是從“蟲”簡化來的。後一個字是古書中原來就有的,後又寫作“虺”,本義是毒蛇。

 

    適(適shì)——適(kuò)

    前一個字是從“適”簡化來的。後一個字是古書中原來就有的,本義是迅疾,多用於人名。

 

    甯(寧níng)——寧(zhù)

    前一個字是“寧”的簡化字。後一個字是古書中原有的,本義是貯藏,後又寫作“貯”。

 

    臘(臘là)——臘(xī)

    前一個字是從“臘”簡化來的,本義是古代國君在年終用獵物祭祀祖先。後一個字是古書中原有的,本義是幹肉。

 

    蠟(蠟là)——蠟(zhà)

    前一個字是從“蠟”簡化來的,本義是蜂蠟。後一個字是古書中原有的,本義為蟲蛆,古書中常用以表示國君年終祭祀百神。

 

    三、通假字

    古書當中,往往有本字而不用,用一個與本字音同或音近的字來代替,這種現象叫做通假。通假是以字音的相同或相近為依據的,所以也叫古音通假。在通假現象中,用來代替本字的字叫做通假字,被代替的字叫做本字或正字。在古書的注解中,一般用“通”來表示。

    前面講“六書”時曾講過假借。通假和假借雖然都是以語音為依據,但是兩者是不同的。假借是語言中的一個詞或語素沒有為它專門造字,選擇一個同音字來表示。而通假實際上是寫別字,某一個詞或語素已有本字,古人書寫的時候沒有用這個本字,臨時寫了一個音同或音近的字。簡單地說,假借是本無其字的借用,而通假則是本有其字的借用。通假與寫別字稍有不同的地方是,寫別字是純粹的個人行為,而通假一經出現,往往被後人仿效沿用,具有一定的社會性。

    我們現在見到的古書一般都是經過歷代學者整理校訂過的,其中的通假字已經比較少見了。從一些新出土的古代文獻中可以看到,在先秦兩漢時期,通假是相當普遍的。例如:

    趠敢不(門內半)(通“判”)丌(通“其”)腹心,以吏(通“事”)丌(通“其”)宗,而敢不盡(從字右半)(同“從”)嘉之明(通“盟”),定宮、平(字左阝右寺)(同“畤”)之命,而敢或(通“有”)(字左上由下二右又)改(字左旦右力)及奐(通“渙”),卑(通“俾”)不守二宮者,而敢又(通“有”)志(字辶旁複)(同“複”)趠尼及丌(通“其”)子孫,(同“先”)(字疒下克)之子孫、直及丌子孫、之子孫、史醜及丌子孫于晉邦之墜(通“地”)者,及(字上君下羔)(同“羣”)虖(同“呼”)明(通“盟”)者,(字上虍下魚)(同“吾”)君丌(通“其”)明亟(通“極”)(通“視”)之,麻(通“摩”)(字上夷下土)(通“夷”)非(通“彼”)是(通“氏”)(《侯馬盟書》)

 

    浴(通“穀”)神不死,是胃(通“謂”)玄牝,玄牝之門,是胃(通“謂”)天地之根。(《帛書老子(乙本)?道經?六》)

 

    治大國若亨(通“烹”)小鮮,以道立(通“蒞”)天下,其鬼不神。(《帛書老子(乙本)?德經?六十》)

 

    以上第一段選自山西侯馬市春秋晉國遺址出土的《侯馬盟書》,第二三兩段選自長沙馬王堆漢墓出土《帛書老子(乙本)》,在第一段中通假字不計重複的就有14個,第二三段中的通假字不計重複的有3個,當時通假現象之普遍由此可見一斑。

 

    通假是以字音相同相近為依據的,這裏的字音不是現代漢語的讀音,而是通假現象出現時的讀音。有關的語音知識在第九課中介紹。

 

    四、異體字

    異體字就是兩個或兩個以上字形不同而讀音相同、意義相同,可以互相替代的字。異體字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廣義角度看,凡是在某個時期某個詞或語素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書面文字形式,都可以算作異體字,這樣,上面所談的古今字、繁簡字和通假字,都可以算作異體字;從狹義角度說,只有專門為某一個詞或語素造的不同的字才是異體字。本書採用狹義的說法。古今字和繁簡字可以包括在異體字之中,此外,還有大量的既非古今關係也非繁簡關係的異體字。

    異體字在漢字創立之初就存在,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更是不斷增加。《康熙字典》收字5萬多,異體字占了三分之一。《漢語大字典》附有《異體字表》,收錄了1.19萬餘組,每組少則兩個,多則十餘個,即以平均每組三個計算,也有3.5萬多異體字,可見異體字之多。

    異體字從構形角度看,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一)運用會意和形聲兩種不同的造字法產生的異體字。例如:

    淚:涙  筆:筆  岩:巌  嶽:嶽  嵩:崧  體:軆  灶:灶

    以上每一組字前一個是會意字,後一個是形聲字。

    (二)運用相同的造字法但或形符不同或聲符不同或偏旁位置不同產生的異體字。如:

    (1)形符不同:

    暖:暖   杯:杯   詠:詠   歎:歎   唇:唇   雁:鴈   睹:覩   遍:徧    雞:鶏 

 

    (2)聲符不同:

    線:線  煙:煙  韻:韻  妒:妬  啖:啖  啼:嗁  咽:咽  勳:勳  泄:泄  膚:膚

 

    (3)形符和聲符都不同:

    訴:愬  俯:俛  趟:蹚  村:邨  剩:剩  跡:跡 

 

    (4)形符和聲符都相同,但組合的位置不同:

    夠:夠  裏:裏  慚:慚  鞍:鞌  略:畧  群:羣  峰:峯  概:槩

    (三)獨體字與合體字形成的異體字。例如:

    厷:肱  厶:私  丘:邱  回:徊  仌:冰

 

    從來源角度看,異體字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古字和今字形成的異體字(例字見前文古今字一節)。

    (二)繁體字和簡體字形成異體字(例字見繁簡字一節)。

    (三)正體和俗體形成的異體字。例如:

     獻:獻  果:菓  鼓:皷  柏:栢  燈:燈  冊:冊  冰:氷 

    (四)隸定不同形成的異體字。小篆隸定時,有些字有不同的隸定形式,造成異體字。例如:

     並:並  春:旾  侯:矦  臀:臋  年:秊  前:歬  享:亯

 

    辨別異體字需要注意:異體字必須是字音和字義完全相同,彼此可以隨意替代。有些字比較容易被看作異體字,而實際上它們的意義或用法並不完全相同。例如“沽”和“酤”都有“買”和“賣”的意思,但“酤”只用於買酒或賣酒,“沽”則沒有此限制。有些字曾經是異體字,後來它們在用法上有了分工,就不是異體字了。如“喻”和“諭”,本為異體字,後來“諭”專用於表示“詔諭”“曉諭”義,“喻”則用於表示“譬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