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经济适用墓的黑色幽默变成了现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9:23:30
“经济适用墓”只是一个黑色幽默,揭露的是民生保障的缺口,是对“死有尊严”的嘲笑。实际上,“经济适用墓”一点也不经济,宁波1平米的经济适用墓售价高达7800元,比活人在闹市区买1平米的房子还贵,殡葬墓地暴利居然毫无遮挡地暴露在阳光之下。面对“经济适用墓”的黑色幽默,我们不应该有丝毫的高兴,而应该共同努力,督促政府以民生大事的要求来尽快解决殡葬墓地暴利、人们“死不起”的问题。

继“经济适用房”后,宁波北仑区分别推出了最高价为4800元和7800元的两种“经济适用墓”。该公墓每座1平方米,用花岗岩制造,原价要在10000元以上。凡具有当地户籍的木南家庭均可申请购买。(《钱江晚报》10月27日)

面对当前“死不起”的现实,有网友提出了借鉴经济适用房的做法,修建一些经济适用墓,得到了一些底层弱势群体响应,但法律专家和伦理学家一致认为“经济适用墓”是个黑色幽默,“经济适用墓”的做法变成现实,只能是弊大于利。

首先,“经济适用墓”的黑色幽默变成了现实,就是违法变成了合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等政策法规都强调,“埋葬骨灰的单人墓或者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要凭用户出具的火化证明(火葬区)或死亡证明(土葬改革区),提供或出售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现在,“经济适用墓”的面积被定位在了1平方米,实际上也就暗示了违法“豪华墓”的合法性;只要有户籍就可以预定“经济适用墓”,不仅本身违法,而且给墓地的炒作、倒卖留下了隐患。

其次,“经济适用墓”的黑色幽默变成了现实,就会强化“厚葬”的不良生养观。“元知死去万事空”,“子欲养而亲不待”,社会主义道德一直强调“厚养薄葬”的生养观,强调要在亲人活着的时候,多尽赡养的责任与义务,不要等到亲人死后靠“厚葬”来补偿。但是,我们一直以来就存在着“厚葬”的不良生养观,其极端就是“厚葬薄养”,不重“养者”而重自己,用对死者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厚葬”,来炫耀自己的“孝心”,来寻求自己心灵的安慰。现在,“经济适用墓”的黑色幽默变成了现实,岂不是在宣传“死人也是有等级的”,岂不是对“厚葬”的不良生养观添了一把火。

其三,“经济适用墓”的黑色幽默变成了现实,是对“维持殡葬业公益属性”规定的一个响亮耳光。根据公认的人权原则,应该是人人生而平等,人人死而平等。墓地,本就应该完全属于公益的性质,作为社会公共产品来供给,但是,现在有了“经济适用墓”,暗含的意思是墓地商品化、市场化已经合法,金钱的多少,不仅决定着死人地位的高低,也决定着活着的人的心理良心承受。我们承认和接受了“经济适用墓”,我们也就失去了反对殡葬暴利的最有力武器。

“经济适用墓”只是一个黑色幽默,揭露的是民生保障的缺口,是对“死有尊严”的嘲笑。实际上,“经济适用墓”一点也不经济,宁波1平米的经济适用墓售价高达7800元,比活人在闹市区买1平米的房子还贵,殡葬墓地暴利居然毫无遮挡地暴露在阳光之下。面对“经济适用墓”的黑色幽默,我们不应该有丝毫的高兴,而应该共同努力,督促政府以民生大事的要求来尽快解决殡葬墓地暴利、人们“死不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