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象山县高塘岛乡群英塘农牧结合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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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发改投复[2010]221号
关于象山县高塘岛乡群英塘农牧结合循环农业
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象山县高塘岛乡农渔业服务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审批高塘岛乡群英塘农牧结合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高塘岛乡群英塘农牧结合循环农业示范项目位于高塘岛乡群英塘,由象山县高塘岛乡农渔业服务总公司实施。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态牧场50亩,其中牧场7亩,牧草基地43亩;沼液灌溉工程1100亩,其中柑桔沼液灌溉工程400亩,大棚西瓜沼液灌溉工程700亩,蓄液池1座50立方米;硬化6米宽道路700米;新建4米宽机耕路3000米;改造沼气池1座;购置畜牧小区节能工程配套设备和沼液输送设备等90台套。
二、环保和节能
项目必须按环保部门意见和“三同时”原则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和选材必须符合国家节能要求。
三、项目建设管理
项目建设必须按政府投资项目规定严格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严格财务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四、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9个月,即2010年4月到2010年12月。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326.9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289.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72万元。资金由市财政补助105万元、县财政配套补助45万元,其余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希接文后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项目投资概算及财政补助明细表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农业 循环项目 实施方案 批复
抄送:市发改委、农业产业办、财政局,县农业产业办、
财政局、农林局,高塘岛乡政府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共印1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