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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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6] (2008-03-02)
 
前两天,占据中国各大媒体头条的新闻,是“中共十七届二中全会在京举行,通过了国家领导人建议名单”。出于一个中国普通公民对国家新领导人即将产生的关心,我对这条新闻格外关注,并怀着急切心情,想第一时间知道未来国家领导人的建议名单。我以为已经公布了。先在人民网点击相关新闻,浏览了整个专题,结果一无所获。晚上七点看中央台新闻联播,也没有听到名单。我继而又在新华网、新浪网、凤凰网、联合早报网浏览查找,居然也都没有透露一点资讯。
我感到深深的纳闷。由此产生了两个不得而解的疑问:
1、国家领导人是全体公民的领导人,国家领导人建议名单是最高国家机密吗?可否让每个公民知情?
2、党中央对国家领导人的推荐建议,中国宪法是否有明文规定?
夜深人静,孤灯下,我仔细查阅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公布施行并经多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十七大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党章》,希望从中查找到相关法律依据和章程条文。遗憾的是,我通读五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每遍逐字逐句地读,从前言到138条具体内容,都没有找到相关宪法条文。我又通读五遍十七大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仔仔细细地看,从总纲到十一章内容,共计五十三条,也都没有找到相关章程条文。
作为一个公民,我陷入了深思。难道是我产生了不必要的疑问?抑或这是一个宪法空白?还是一个制宪遗漏?抑或是自己的解读水平太低下?谨把我的粗浅思考写出来,希望得到大家指教。
法治社会的最基本要求,就是有法可依。可是,现行中国《宪法》和中共《党章》都没有一条关于国家领导人人选名单产生的条文。国家领导人的产生应有法律依据和民主途径。这是一条不应遗漏的很重要《宪法》法律条文和《中国共产党章程》条文。
我认为进行国家领导人人选名单产生相关条文的补充修正,既维护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权威,也维护了全体公民的民主权利;既完善了中国《宪法》,也完善了中共《章程》;既坚持了四项基本原则,又推进了中国民主宪政;既解决了国家领导人候选名单的合法性,也尊重了每个公民的选举权与知情权;既理顺了党与国的矛盾,又解开极权与民主的死结;既拓展了中共自身未来的发展空间,真正体现三个代表,更促进了中共对国家持续民主执政,长治久安,实现中华民族的永久和平崛起。
中国的变化,国人的一个深切感受是,“民主”变得更加清晰可触、贴近自身了。从党的十六大到十七大,“民主”,在人的思维活动和常用语中,频次明显多了,民主政治在多条路径上稳步推进。
民主作为一种社会观念,本质上体现为权利意识。当“权力的共治和人民权利”的追求在古希腊城邦自由民思想中萌芽时,其先进性注定了人类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一个不可移易的走向:民主。此后虽经无数坎坷磨难,社会成员对社会公权的要求与主张始终是一面高扬的旗帜:国家权利应当属于人民、属于占社会主导地位的人们。在资产阶级以民主为号令消灭阶级特权、满足平等要求的进程中,革命导师恩格斯敏锐指出,无产阶级的平等观应当以与其对立的资产阶级的平等观为依据,平等不仅是表面的,不仅在国家领域实行,它还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实行。就全球而言,民主观念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度、不同民族尽管存在差异,但其追求平等和人民主权的精神实质是一致的、共通的,因而成为人类政治文明的一大成果。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将社会主义制度 与民主政治建设相统一,既承认民主的普遍性原则,又强调民主的模式不一,政治创新频吹清新气息。党中央作表率,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汇报工作,重大决策在更广泛范围征求意见,向党内外通报情况,十七大当选代表名单向外界公示;各地的差额选举、公推 公选、全委会票决以及让普通党员参与党内决策和权力运作,都属前所未有。人大、政府的民主举措也各呈特色。国家立法越来越透明,开门立法让百姓的诸多诉求变成了法律条文、国家意志;各级政府网站、新闻发言人制度,搭起政府与群众沟通之桥,公众视野直达政府的决策及其运作执行,透明政府的构建促进了公平、正义、公信。中共与党外人士的座谈会、协商会增多,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多地进入政府部门担任要职,显出政治协商制度的广阔前景和中共改革政治体制的勇气。
公众的社会生活中,民主气息也渐次充盈。在遵循主流舆论前提下,思想观点、价值取向、生活方式、文化习俗的多元化不仅许允许存在,而且得到鼓励,人们对政治生活、方针政策有了随意议论、品头论足的空间;网络的普及更催生了网上民主,违法乱纪、践踏道德、坑害百姓者,会立遭千万个正义网民的舆论谴责,同时,只要不越政治底线,网上的言论自由、博客论战,可尽显百家争鸣风采,一种论调、一个灵感、一句牢骚、一段辩解,都能进入网络博大的怀抱。这种自由境地,使无数人拥有了不可或缺的精神家园。
和谐社会需要民主氛围的支持。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建立在良好的政治环境基础上,这个环境就包括民主政治在内。社会和谐,是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内在要求,是他们的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的条件,而只有民主,才能营造干群关系、人际关系的平等融洽,使执政党根据人民的意愿,与人民共建和谐社会。民主与和谐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正被我国越来越多的公众认识和接受,世界上也有无数事实予以证明。联合国用民主的方式,让社会制度、生活方式、意识形态不同的国家沟通对话,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世界的和谐,使二战以来避免了许多可能发生的战争。这一国际经验值得认真思考。
中国数千年封建社会历史积淀的消极部分,是实现民主的惰性力量。因此,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进程必须伴以观念的彻底变革才能进入更高境界。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用整整一个章节阐述“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出了“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这一论断,凸显了民主政治的重要地位。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在建设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中做出新贡献,我们义不容辞。
民主是为当代人类认同的普遍价值之一。然而,问题是究竟什么是民主,为此当代人类又争拗不休。作为政治概念,民主来自西方。在传统的意义上,西方人将民主定义为:人民的统治。其经典表述是卢梭的“人民主权”论。一般说20世纪以前,在西方政治学说中将民主视为人民当家作主是普遍的看法。饶有兴味的是:如此这般的,流行于18、19世纪的西欧的民主观,在当今的中国还颇具主流意味、甚至被视为前卫思想。民主的现代理解已非浪漫的“人民主权”论。进入20世纪后,随着人类民主实践的发展,思想家们对民主的认识有所深化,对民主的界定也有了实质性的变化。
现代民主观首先质疑和颠覆了传统民主观的基石——人民的概念,而倡导公民社会。选举被视同为民主,是现代西方政治理念中的金科玉律。我虽不赞同“选票=民主”的西方民主观,但我认同,选举被确认为现代政治合法性的唯一源泉,是民主宪政体制内在的基石和外在的标志。中国民主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但也应该符合普世价值和现代民主宪政体制。
我认为西方的三权鼎立、全民公选,都不适合中国国情,只会导致资产阶级自由化,甚至给中华民族、给国家带来灾难性后果。中国民主的希望,只有靠勇于改革的中国共产党,只有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我相信在不远将来,中共一定有胆略、有智慧、有能力去逐步推行现代民主宪政,一定会从阶级政党向全民政党提升,带来全体中国公民迈入中华崛起的崭新世纪。中国现代民主宪政将是解决台湾问题、实现两岸统一的决定性因素。到那时,不管东方还是西方,全世界都会为中国共产党、为中国想起更热烈更钦佩的掌声。春风又绿神州,中国民主的春天来到了。
杭州 郎大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