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刁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0:01:13

民”与“官”的词汇组合——话说“刁民”与中国政治

先从一个“美国刁民”的小故事讲起:
  话说有一艘国际游轮,上载各国游客。不料游轮触礁,搁浅在一荒岛旁。于是各国政府纷纷派军警前去救援本国游客。
  美国军警抵达之后,船上的美国游客个个破口大骂:“他妈的你们怎么才来?老子平时交那么多税都交哪儿去了?”美国军警听闻此言皆不敢发怒,且辞色甚恭。
  中国军警抵达之后,尚未着陆,却见甲板上黑压压跪倒一片中国游客,个个眼含热泪口中念念有词:“感谢党感谢政府!”说罢磕头如捣蒜并山呼万岁。随行记者马上将这一镜头发回国内,于各电视台、网站滚动播放。
  
  这个故事是假的,但诸位或许觉得它很真。
  按照中国人的逻辑,那帮美国游客简直是“刁民”啊!人家来救你你还骂骂咧咧,真够“刁”的。
  那咱就来说说“刁民”。
  惯用“刁民”来称呼他人的人,基本分两种:
  一种是官,这个很好理解,因为自己是“官”,那么他人自然就是“民”了,“民”做了让“官”不爽的事,自然就是“刁民”。
  另一种,不是官而是民,但虽则自己是“民”,却往往在潜意识里把自己看做“官”的后备或“官”的亲朋,至少是自诩为“顺民”或“良民”的,于是也便和官们一道,指着别人说:他们是“刁民”。
  在汉语中,“民”的反义词什么?可以是“君”,“民为贵君为轻”嘛,“君民”恰成一对;也可以是“军”,“军民鱼水情”嘛,也算是一对。其实,最恰当的反义词是“官”。
  那么,从语言学角度来讲,有“刁民”就应该有“刁官”。但为什么一直没有“刁官”一词呢?原因可能有以下三种:
  一、话语权掌握在“官”的手中,“刁官”一词,纵得创设,也不得流传;
  二、现实中没有“刁官”;
  三、“刁官”太多了,或者说,凡“官”必“刁”且该“刁”,那么“官”这个字本身就包含了“刁”的含义,于是何必画蛇添足在“官”前加个“刁”字呢?
  下面逐条来分析。
  第一条,不大可能,尤其在现代网络社会,语言词汇的创造与流传,“官们”是想管也管不了的,况且“刁官”一词,并不在网络屏蔽词汇之列。
  第二条,更不成立,民都有“刁”的,官就一点不刁?
  于是,只有第三条是真正的原因。现实中不仅有“刁官”,而且“民”似乎默认,“官刁”是合理的,甚至是合法的。甚至“民”还认为,官若不刁,那简直是白做官了。所以,“刁官”一词,没有创设的必要。
  这就引起了一个根本的矛盾:
  民做了让官不爽的事,被斥为“刁民”,那么官做了让民不爽的事,为何不被斥为“刁官”?
  这个问题暂且放着,我们先来考察一下汉语中关于“民”和“官”的词汇。
  官眼中的民——关于民的词汇(按词义由贬到褒排列):
  贱民,刁民,愚民,草民,顺民,良民;
  民眼中的官——关于官的词汇(按评价由贬到褒排列):
  狗官,贪官,昏官,庸官,好官,清官;
  以上列出这些,或许不全,但基本展现了中国社会对“民”和“官”的评价体系。
  先来看“官”眼中的“民”:
  贱民,这个词最狠,从根子上就把人说贱了,永世不得翻身,“文革”中的“黑五类”和“狗崽子”,基本上被视作“贱民”。对付“贱民”,只需镇压即可,随便蹂躏。
  刁民,比“贱民”好些,属于“可以教化”的,但不够绝对恭顺,需要镇压为主教育为辅。
  愚民,属于“两面派”,“愚”嘛,智商有问题,所以最有可能“被煽动”,因此也需要胡萝卜加大棒,批评教育为主专制镇压为辅。
  草民,没什么感情色彩,基本属于中性词,不好也不坏,是可以团结的对象。
  顺民,这就比较好了,听话谓之顺,属于可以依靠的力量;
  良民,这是“官”对“民”的最高评价,是统治阶级可以信赖的对象和全力打造的群众基础。
  再来看“民”眼中的“官”:
  狗官,这个词是最狠的,狗嘛,简直不是人了;
  贪官,比狗官有人性,但也属于让“民”切齿痛恨之流;
  昏官,也是智商有问题,偶尔会犯糊涂,不太可恨;
  庸官,平平淡淡,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可以接受;
  好官,会为“民”办些实事,已经很不错了;
  清官,这是“民”对“官”的最高评价,“清”不仅是不贪污,而且,刚直不阿、断案如神、爱民如子……都得具备才行,所以中国古代配得上这个称号的,只有包拯、海瑞、于成龙、刘罗锅几个。
  现在明白了吧,民对官的期望,根本就没有“不刁”这一项,民期望官是“清官”,或者“好官”就够了,刁不刁无所谓。所以,没有“刁官”一词。
  读者想必发现了,上面列出的词汇,民与官各6个,如果计算一下组合数,两两配对,正好是36对,那么,最佳组合是什么?
  “贱民+狗官”组合当然是最差的,你说我贱我骂你狗,这样的社会简直没法要了。
  那么“良民+清官”组合,应该是最好的吧?
  还真不是。
  为什么?
  因为根据现代政治学理念,官(公务员)是由民(纳税人)出钱养活的,“官”有“清”的义务,因为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短,不然人家凭什么养活你?但是,“民”没有“良”的义务,我已经出钱了,你还指望我“良”?嫌我不够“良”你就别吃这碗饭。
  而且,“民”不仅没有“良”和“顺”的义务,而且有“愚”和“刁”的权利,没办法,谁让咱出钱了呢。
  进一步,“民”不仅有权利“刁”,而且“刁”一点反而更好,只有民“刁”了,“官”才不敢懈怠,才会努力做清官,至少做好官。
  这种“刁民+清官”组合,政治学上叫民主监督,管理学上叫鲶鱼效应,其理一也。
  所以说,“刁民+清官”才是社会的最佳组合。
  中国古代的政治伦理,喜欢用父母和子女来比喻官民关系,“官”是“父母官”,“民”是“子民”,官对民好,叫做“爱民如子”。在这种隐喻下,“狗官+良民”自然是合理的,因为父母(官)纵使失去人性(狗),儿女(民)也该保持无条件的孝顺(良)。
  但现代政治理念表明,这种比喻搞颠倒了,“民”才是“衣食父母”,“官”是靠“民”养活的,那么“官”才是“儿女”,既如此,那么就算父母(民)挑剔一些(刁),儿女(官)就不想尽孝(清)了么?
  回到本文开头的小故事,“刁民”是什么?“刁民”就是是权利意识、公民意识觉醒了的人民,只有人民的权利意识提高了,才有可能真正通向现代民主政治,而这,正是中国政治的前进方向。
  最后,请“官们”放心,中国人民再“刁”,也不会刁到美国游客那种程度,我们充其量是不下跪,不磕头,不山呼万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