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权力套上笼头还是放进保险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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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权力套上笼头还是放进保险箱

来源:红网 作者:吴龙贵 2010年10月28日07:55我来说两句(0)复制链接打印

  因为被国土部成都督察局认为批地程序违法,简阳市所属的地级市资阳市给出了一份颇为严厉的罚单:简阳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段成武党内警告处分,调离市长岗位。短短一周之后,资阳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就通过了段成武为资阳市财政局局长的任命。(《法治周末》10月27日)

  18日刚刚被免去县级市市长的职务,24日便迅速转换角色,成为地级市要害部门一把手,似乎其仕途并未受到违法批地事件的影响。看到这里,让人首先感到的不是愤怒,而是可笑,免职后异地上任甚至官复原职的并不少,只是搞得如此露骨的还比较罕见。这速度,怕是比正常的岗位调动还快吧。

  其实,事情早现端倪。早在8月18日宣布免职的干部见面会,上级组织部门就对被党内警告的段成武,评价出奇“高调”,出席会议的资阳市委组织部长王荣木充分肯定了段成武的工作成绩,称其“在担任简阳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简阳的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段成武同志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云云。被免职的段成武还作了较长篇幅的发言。这真是难得一见的官场奇观,免职通报会成了干部表彰会,被处分的官员一跃而成成了备受赞誉的主角……对一个官员如此宠爱有加,又怎可能痛下杀手?

  问责作为一种惩戒措施,只是手段而已,并非目的,目的在于能让官员改过自新,并起到一种普遍的警示作用,真正达到“给权力套上笼头”。权责对等是最基本的行政伦理,拥有一定的公权力,而没有相应的问责机制来约束,必须会导致权力的滥用。可是不要说“给权力套上笼头”,一些地方其实是把权力“放进了保险箱”,甚至不惜以牺牲政府形象和透支公信力的代价,为违法违纪官员遮风蔽雨,保驾护航。

  很明显,这种权力逻辑背后所体现的利益共同体的关系才是真正让人感到后怕之处。譬如违法批地等问题,其实并非“一个人的战斗”,它体现的是某种集体意志,倘若冲锋在前的官员因此而仕途受挫,必然会直接影响到其它官员的工作积极性,相反,如果这些官员即便已成众矢之的,仍然可以全身而退,甚至受到上级的某种额外褒奖,那必然是群情激奋,弹冠相庆,这个利益共同体无疑也将更加牢固可靠。可想而知,权力“放进保险箱”的代价就是,有些人将更加的有恃无恐,法律和制度将被无情羞侮,民意和权利被肆意践踏。某种意义上说,每一个“火速复出”的问题官员都像是更有饥饿感的恶狼,一颗随时引爆的定时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