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与三反运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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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关于“三反”运动的研究成果,基本上都还是属于介绍性的。即使是仅有的谈论这一运动的著作,也与学术研究相去甚远。[1]其中的一个关键所在,就在于它们明显地对这场运动本身的看法和理解过于简单化、概念化,没有注意到这场运动及其效果的极度复杂性。而这也正是今天面对几乎同样却严重无数倍的贪污腐败现象,一些读者寄希望于再来一次“三反”运动,而另一些读者则根本排斥这一被前者高度评价为“成功实践”[2]的一个重要原因。
同镇反运动一样,在“三反”运动的发动和推进过程中,毛泽东起了几乎是决定性的作用。显然,厘清毛泽东在这场运动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及其不同阶段的意图和具体设计,也是厘清这场运动来龙去脉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历史环节。鉴于毛泽东对于这场运动的绝大多数指示或批示均已发表或已开放,从毛泽东与“三反”运动关系这样一种角度来具体考察促成这场运动跌宕起伏的种种内幕,已经成为一种可能。相信这样的考察,将会有助于读者深化对这场运动的了解和思考。
“三反”运动之发动
发动“三反”运动并不在毛泽东预定的计划之中。最早提出反贪污问题的是中共东北局书记高岗。他于
就在毛泽东政协讲话发表几天之后,高岗再度在东北局党员干部会议上做报告,将增产节约问题与反贪污斗争联系起来,头一次提出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概念。[9]读到报告后,毛泽东敏锐地注意到,和增产节约的现实需要相比,解决政府部门中各级干部贪污腐化的问题,同样是一个相当严重和迫切的任务。而且,增产节约的问题确实可以和反贪污、反浪费的斗争一并进行,相得益彰。故他很快就高岗的报告做出批示,要求各级党委都要“重视这个报告中所述的各项经验,在此次全国规模的增产节约运动中进行坚决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10]紧接着,依据毛泽东的意见,《人民日报》
毛泽东对于开展反贪污斗争必要性的看法,毫无疑问是以这时所得到的相关报告为基础的。然而,这个时候东北局的报告对党政工作人员贪污腐化情况的估计还不是十分严重,1950年8个月中虽然处理了贪污分子3258人,其中党员干部因贪污受处分者,不过十分之二上下。高岗之所以相信必须马上着手解决这一问题,只是因为发现贪污现象发展的速度太快。据报,“沈阳市人民法院贪污案件逐年统计,一九四九年下半年贪污犯占案犯总数百分之五点三,一九五零年上升为百分之五点七,一九五一年第一季度又上升为百分之一三点二。”[12]因为这时相关报告较少,故《人民日报》社论这时公开断言,贪污问题主要发生在“承袭着国民党反动派的贪污作风”的留用人员当中,因为他们“占了全部贪污人数的百分之九十九”,只有1%的“参加革命较久的人员,因其政治品质恶劣,未能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彻底克服贪污腐化思想,进入城市后,又接受了帝国主义者、封建官僚、国民党反动派所遗留的恶习的影响,于是迅速堕落,贪赃枉法,营私舞弊,成为人民革命事业中的害虫。”[13]
但是,即使是基于这样一种估计,毛泽东也还是在政治局会议上特别提出了反贪污斗争的重要性问题。何况,接连得到的几份报告,使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对贪污问题的估计变得更加严重起来了。
据
这时发现的更为严重的案件,是身为高级干部的天津地委前任书记刘青山和现任书记兼专员张子善被人揭发,暗中与私商勾结,“先后动用全专区地方粮折款二十五亿元,宝坻县救济粮四亿元,干部家属补助粮一亿四千万元,从修潮白河民工供应站中苛剥获利二十二亿元,冒充修建名义向银行骗取贷款四十亿元。总计贪污挪用公款约二百亿元左右,投入地委机关生产,作投机倒把的违法活动。”其作法不仅使“私商从中贪污中饱”,而且“二人私用达四五亿元,并向上下级及其亲友送礼,有的达一二千万元之巨。据有帐可查者,达一亿三千万元。”[15]再加上刘青山长期吸食鸦片,因此,事情披露后,中共河北省委常委会议当即决定上报中共华北局,建议逮捕二人。经华北局报周恩来批准,
刘青山、张子善以及太原区长、区委书记、山西交城县长等,堕落到如此地步,让毛泽东颇为震动。他显然赞同批捕刘青山、张子善,并且专门去电华北局,要求后者将对太原市委书记赵城、区长任华“等重大贪污犯判处了何种罪刑,向我们作一补充的报告”。[17]
就在这一天,即
“三反”运动就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发动起来了。
毛泽东力排众议
“三反”运动的部署刚一下达,中央各部就率先向中共中央提出了报告。据中央财政部、中央贸易部、中央水利部、中央轻工业部以及人民银行总行等部门的党组报称,根据已经掌握的部分情况初步估计,贪污人数通常要占到机关总人数的30-40%左右。贪污者“一般是新干部多于老干部,下级多于上级,但严重程度是上级严重于下级。”贪污的方式,有“出卖财经情报(如将税率变动、物资底价密告资本家)”的;有“勾结私商盗卖国家资财”的;有贵买贱卖从中谋利的;有“侵吞公物,监守自盗”的;有“造假帐目、假单据”的;有“大斗秤入小斗秤出,开税票大头小尾”的;有假借职位“敲诈勒索”的;有“受贿赂,吃回扣”的;有“报假账,吃空额”的;有“公私不分,损公肥私”的。更多的则是“造假预算、搞两套帐、打埋伏、虚报开支、下级套上级、损大公肥小公、以及藉口‘改善生活’挪用公款等”等行为。[21]
自入城以来,毛泽东最担心的就是党的各级干部会在金钱和享乐的巨大诱惑面前打败仗。一下子看到各级机关中竟有如此多的干部贪污受贿,损公肥私,自然让他颇为焦虑。
这个时候摆上毛泽东案头的各种报告,已经够得上触目惊心了。除刘青山、张子善一案外,其他较典型的案例有:
西北局报称:“天水专区税务系统初步检查,贪污干部占全体干部百分三十强。陕西二十七个县公安局长中,有七个贪污。泾阳县有七个区长以上干部因贪污撤职。已发现有县级、专区级重要干部贪污的,如渭南分区副司令员马华廷有很多贪污行为。”[23]
华北局报称:“天津一个公安分局(全市共十二个分局)因受贿而被释放、取消管制的反革命分子六百七十四人,其中有十九名特务分子。这个分局的干部、警士受过三千五百一十四户商家的贿赂。”[24]
中南局报称:“江西金豁县外派干部二十六人,即有十五个贪污,十一个因此脱离革命逃亡回家,遂川县外派干部五十八人,只二人不贪污。”[25]
河北省报称:“石家庄市整风审干中查出两个干部即贪污三千万元,军区一个团十个连长中有八个贪污。”[26]
甘肃省委报称:“武都税局长冯俊明领导干部七人集体贪污受贿。兰州市税局三百零九个干部五十七人贪污。天水专区税务干部百分之三十点九贪污。平凉市税局八十八个干部有四十个贪污。省粮食局运输公司一百八十个干部,八十一人贪污。酒泉专区粮食局八个县的干部有二十五人贪污。永登县粮食局十五个干部集体贪污。……海源县书、县长、组织部长、公安局长领导四十个干部集体贪污反革命财产。”[27]
由于这时的报告大都表示对情况已基本掌握,对完成中央部署的斗争任务信心满满,因此,毛泽东这时对开展“三反”运动的难度和发展前景,亦多少有些估计不足。考虑到原定1952年各项任务都很艰巨,他在
但不过几天时间,随着报来的贪污案例越来越多,毛泽东明显地沉不住气了。注意到贪污问题如此严重,“有些共产党员比国民党还坏”,[29]共产党已经走到变质的边缘,一些党政领导人对运动却仍不积极,这让毛泽东的态度再度发生了变化。他先是在30日批转西南军区党委会关于三反斗争简报的批示中,要求各大军区都应按期编发关于三反斗争的每周简报,一月四次;接着又在当天以中共中央名义发出指示,要求中央一级、大行政区一级和省市一级共三级的一切工作部门,对所属单位的“三反”运动,“在一九五二年的头四个月内,须每月作一次报告,以便中央有所比较,看出各级领导同志对这一场严重斗争哪些是积极努力的,哪些是消极怠工的(消极怠工的原因,一种是领导人有官僚主义,一种是领导人手面不干净),以便实行奖励和惩处。”对一切态度消极的党政领导人“限期(例如十天),遵照中央决议,认真发动群众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否则即须撤职。如果本人有贪污实据,还须开除党籍,严重者须送法院惩办。”[30]
31日上午,毛泽东并召开会议讲话称:“三反不反,党就会变质。从二中全会算起,如十年内不进行三反,共产党就会变成国民党。说党不会变质,只有进行三反这一条下才有可能。如不进行三反,一样可以腐化。过去在山上看不见,一到城市就看见了。要进行三反,马克思主义才灵,不进行三反,马克思主义、共产党员八个条件都不灵。有些人不进行三反看不出来,镇反中有些人也看不出来,有些公安人员对五种敌人的斗争是坚决的,但就是贪污腐化,如卜盛元、刘青山(镇反有成绩,还出过国)。过去整党整风只是整坏人,不整好人,这次是坏人好人一齐整,好人整得更好。……有多少反多少,开除四百万党员还有一百八十万……在所不惜。过去看联共党史,看见大批开除党员,当时了解不深刻,现在才体会到这一点。只有这样党才能健康。”有人问:怎样算是达到标准?毛泽东明确讲:“就是‘发烧发热,上吐下泻’,否则火力不够。”“办法就是大张旗鼓,雷厉风行,要比作战还紧张。还有就是限期发动,点名反省,放手发动群众,成绩就是要交数字,要大的,越多越大越光荣,应有尽有。”毛泽东当场问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所有机关都有大老虎,党中央机关就没有?”你敢写保证书吗?杨当即答应交出50个。毛强调:“出大虎的地方是那些有金、木、水、火、土的地方(水主要是指轮船运输,火指油、电料,土指建筑工程-引者注)”。但同时也说:“安子文同志等地方,的确是清水衙门,但也不忙做结论,看看再说。”[31]
当天下午,按照毛泽东的要求和政治局会议的决定,中央直属机关总党委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了党、政、军、团、群等机关处长级以上数百名干部参加的党委扩大会议,由薄一波和机关总党委第二书记兼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委员的安子文出面宣布:中央所属各部门,限期发动群众揭发检举和坦白,
在毛泽东的大力推动下,“三反”运动开始在全国各地迅速发动起来了。北京市甚至率先把运动推向了对腐蚀干部负有重大责任的工商界。据报:“在一个多星期中,各行业开会已达三千一百二十五次。……现在公务人员和公营企业员工中,已有七千余人坦白了有贪污或占公家小便宜的行为。其中贪污公款在一百万元以下者七千一百七十一人,一百万至五百万元者三百六十二人,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者三十一人,一千万至五千万元者三十三人,五千万至一亿元者三人,一亿元以上者二人。工商界已有一千六百五十九户坦白并检举了二千九百二十三人有贪污或行贿行为。”由于扩大了斗争范围,北京市委发现“斗争的内容和规模,比运动开始时我们所想象的要复杂和大得多”。“在公务人员方面,有各种侵吞、盗窃、骗取公家财物、吃‘回扣’、吃‘底子钱’和贪占公家小便宜的行为;有私设工厂、商店、假公济私利用公家各种条件图暴利的变相盗窃行为;有利用职权地位敲诈勒索,占老百姓便宜的行为;有各种接受贿赂、勾结包庇商人盗窃骗取公家财物的行为;有在生活和工作中的各种浪费和违犯制度、化大公为小公等行为。……贪污现象最严重的是税务人员(已坦白者约占总人数百分之四十)、合作社人员(已坦白的约占总人数百分之十七)、贸易机关和各种采购人员。敲诈勒索的,主要是公安部门的下级员警,敲诈对象主要是被管制分子和反动会道门道徒等。”“有些市民对若干派出所尚有顾忌,因而不敢检举。我们已决定把作风不好的所长集训,并号召有贪污勒索行为者坦白。此外,为了便于群众检举,在全市设接待站和检举箱,并派妥人负责。”对于不断引发贪污现象的各单位的机关生产,已决定全部统一管理。[34]
对于北京的这一经验,毛泽东当即批转各地,要各大中小城市一律仿照办理。“一定要使一切与公家发生关系而有贪污、行贿、偷税、盗窃等犯法行为的私人工商业者,坦白或检举其一切犯法行为,特别注意在天津、青岛、上海、南京、广州、武汉、重庆、沈阳及各省省城,用大力发动这一斗争,藉此给资产阶级三年以来在此问题上对于我党的猖狂进攻(这种进攻比战争还要危险和严重)以一个坚决的反攻,给以重大的打击,争取在两个月至三个月内基本上完成此项任务。请各级党委对此事进行严密的部署,将此项斗争当作一场大规模的阶级斗争来看待。此种部署应当是内部(各机关、学校、部队和公营企业)和外部(私人工商界)同时进行,领导机关和法庭密切配合,报纸和广播则大力宣传,并注意组织机密消息的内部通报。”[35] 明确把“三反”斗争与打击资产阶级的问题联系起来,并且宣称资产阶级三年以来一直对中国共产党“猖狂进攻”,而且强调这种进攻“比战争还要危险和严重”,这就使得这场原本旨在清理政权内部贪污分子的斗争,变成了一场带有你死我活性质的阶级斗争。在这种情况下,对形势的估计自然会愈加严重,任何没有把自己所在地区或单位的贪污问题提高到如此高度,或估计不够严重的报告,都不免会受到毛泽东的严厉批评。用毛泽东的话来说:任何在报告中说贪污情况不甚严重,贪污人数少,款数不多,都是不真实的。“不要被下面的不真实的报告欺骗了”。[36]凡是下级机关的反贪污斗争比不上中央机关的,“就是那里的领导人不行,方针和办法不对,必须立即加以检讨和改正。”[37]毛泽东并以集宁军分区和遵义军分区的报告加以对比,批转各地道:我们“不愿意看那些好像太平无事的报告。集宁军区只说了浪费和生活腐化,还没有提到贪污事件。像一个军分区一定有大批的贪污犯,望各地严格注意,一切没有切实暴露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部队,必须从头做过,做好了三反再做整编。三反一天没有做好,即一天不准进行整编。”“遵义分区这个报告比刚才转发的集宁分区的报告接近事实得多。一个分区,一个军,一个小市,一个县,必定有大批的贪污犯,这是决然无疑的。凡说那里只有浪费而无贪污,或贪污甚少者,必不可靠,千万不要相信。在一阵风停止浪费之后,必须立即穷追贪污。不能自己解决贪污问题者,上级应即派遣检查组下去督追,务将一切贪污分子追出而后止。”[38]以此为标准,他再度断言:“各单位的报告,凡属不痛不痒敷衍塞责者,其领导人不是官僚主义分子,就是贪污分子,这类报告应立即予以批判。”[39]
这个时候,中共进城不久,许多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仅供给制和工资制并行就引发许多问题,更不用说从抗战时期带过来的各部门各机关用于为本单位谋福利的所谓机关生产及其单位小金库(又称“小家当”),各级主管干部大多都有涉嫌非法谋利、偷税漏税、挪用公款、损公肥私和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等的问题。哪些算是贪污,哪些算是浪费,贪污浪费的政策界限如何,一时间谁也说不清。这种情况不能不极大地束缚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手脚,使许多人畏首畏尾。负责领导华东军区“三反”斗争的陈毅就报告说:“华东三反运动
正是因为这种情况,不管毛泽东如何号召放手“三反”,各地方及各部门领导人却还是纷纷制定标准,想要区分贪污浪费的界限,以避免乱打乱斗,使工作垮台。关于这一点,川南区党委的一个报告讲得非常清楚。它指出:各级干部中贪污现象非常普遍,但“县以下贪污现象比上面更严重,估计很多负责的县区干部要垮台。如何使三反与土改兼顾,如何使绝大多数干部得到挽救而不致垮掉,是值得慎重考虑的政策问题”。[41]显然,这并非仅仅是县区一级的麻烦问题,同时也是许多上级部门所面临的问题。不对贪污、浪费的标准做出明确的界定,就难以使众多部门的领导干部洗清自己,站出来领导运动。
为此,华东局这时就率先提出划分浪费与贪污的四条标准,强调因经验不够或全无经验而造成的浪费,因制度未建立或在短期内无法建立而造成的浪费,和经过组织批准或决定的个人超支,以及机关生产在补助和提高集体生活方面造成的浪费,今后应加注意和改正,但对过去不必追究。只有“个人享受腐化、生活特殊及腐化性的挥霍,即是迹近贪污的浪费或由贪污而来的浪费,应特别加以审查和揭发。”[42]
军委总政治部也明确指示西南军区说:宣布该军区后勤系统34%的人员都有贪污行为必须慎重。尤其是,“对于贪污行为和一般公私不分的错误行为,必须加以区分,并分别对待,不能把占公家的小便宜统统叫作贪污。”[43]
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最终也不能不发布指示,说明:供给制干部超支,应分为个人超支和机关集体生活超支两大类。集体生活超支不能视为贪污,超支太多可视为浪费。即使个人超支,也应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合理的超支,为入城后必不可少的开支,不过尚无明文规定。这类超支如经过适当领导机关批准,则完全合法,如未经批准,只能认为组织手续不完备,不能认为浪费,更不能认为贪污。第二类为生活铺张浪费的超支,性质为浪费,不是贪污,应作检讨,并加改正。……第三类为接近于贪污的超支,应作严格检讨,立即停止这种支出,并接受适当行政处分。”至于较为普遍的化大公化小公的问题,应肯定为违反财纪律。“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些是当事人有意违反财政纪律,有些是财政制度本身尚不健全,不能一律认为是贪污浪费。要确定各单位大公化小公是否贪污或者浪费,应根据小公的用途来决定。如果用途正当,这种错误只在财政手续方面;如果用途不当,则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属于浪费或贪污。”[44]
对于上述种种复杂问题,毛泽东其实也没有做好足够的应对准备。如中南局和华东局均报告说:目前机关生产和小家当十分普遍。财产很多,各部、处、科乃至地、县、区,层层都有,“大的拥有几十亿元,小的也有几百万元”,很大部分被用了在少数干部身上,“而且机关生产实际上与商业投机有联系,为贪污受贿大开方便之门。从已经暴露出来的大量问题看,小家当利少害多,需要有步骤地予以取缔。”毛泽东对此亦表示一时间难以解决,只能暂时“责成原机关负责管理,并不得抽动任何人员和财产”,等待中央研究出一个包括党、政、军、民在内的切实可行的办法。[45]但不难了解的是,毛泽东并不主张给群众太多的框框和限制。他对总政治部对西南军区的批示就明确表示不赞同,理由是:“西南军区后勤系统清出百分之三十四的贪污分子是合乎事实的。目前的大多数机关部队的偏向是不愿或不知道认真去清查贪污分子。”[46]他对西南军区报告的批示是:“我们不怕贪污人数多,款数大,只怕不能发动群众斗争,不能将大中小各类贪污分子全部弄清楚。”[47]他再三告诫各级党委说:“无论党政军民哪一系统,哪一机关,只要是大批地管钱管物的,就一定有大批的贪污犯。很多机关压迫民主,群众怨愤极深。有些机关官僚主义极为严重,领导者脱离群众,闹得不像样子。凡此一切,均须彻底揭发,才能解决问题。”[48]至于许多基层权力部门反贪污可能造成干部全体垮掉,毛泽东主张:“不要怕,有人接替。垮了是好的,资产阶级堡垒不垮,我们共产党就要垮。牺牲贪污分子和牺牲党与人民,二者必居其一。”[49]
“打虎”战役的推动
对于毛泽东的不满,负责指导全国“三反”运动的薄一波自然心知肚明。其在
由于薄一波同时还兼任中共华北局书记和华北军区政委,因此,他在19日当天还专门召集华北军区各部队各军区首长开会,具体部署下一周的“战役”目标:“集中力量捉大老虎”。其策略是:“(1)区别贪污、浪费界限,使有些领导同志下台,以便指挥作战。(2)摘除一些小的公私不分,占小便宜的人的贪污帽子,指出错误,不算贪污。(3)对自动坦白,酌情退赃,决心悔过,不再重犯,贪污款在一千万元以下,情节不严重的贪污犯,减轻或免予刑事处分,使之放下包袱。”进而“分配任务“,即“根据重点单位和已有线索由,各单位自报公议,于一周内交贪污一千万得多少人的任务,并力求超过”。[51]
而层层分配打“虎”数字,也正是毛泽东这时用以突破“三反”发动瓶颈的一种办法。
同一天,华北局还报来山西省委的“三反”报告。报告说明:不少运动开展不好的地方,不是因为领导干部官僚主义、麻木不仁,就是因为自身问题严重,有的一级党政领导人员已经堕落到“与资本家毫无二致”。对此,省委“由省委委员带头,推动各级党政负责干部向所属机关干部群众脱裤子,一次通不过,二次再来”;并派出得力干部,到落后的和问题严重的单位坐镇指挥,给群众撑腰,“必要时可采取非常手段,把那些障碍运动的‘石头’搬下来。”[53]华北局对此高度评价说:“山西的经验再次证明首长勇敢“脱裤子”,层层带头检讨是发动群众的关键。对于麻木不仁严重的官僚主义分子和手面不干净的领导人,必须采取上下夹攻的办法,使之猛省,丢下包袱,毫不犹豫地投入战斗,攻打敌人。对于毫无勇气揭发自己,而又无心对敌战斗的各级领导人,或则撤职,搬掉障碍,或则暂时不管(即令其自己离职反省),去掉累赘,以免耽误紧张的急迫的“打大老虎”的中心战斗任务。”毛泽东对此报告也格外欣赏,特别批示:“山西省委这个报告极好,务请同志们精读几遍,注意仿行,并在党刊上登载,使广大干部看到。”[54]
经历过镇反运动之后,各级领导干部对于中央在运动中分配任务指标的作法早已熟悉了。因此,薄一波19日报告之后,再加上毛泽东的一连串批示,多数机关部队都迅速做出了响应。空军直属机关党委就报告称:“听了薄一波同志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开会研究“三反”问题,谈到中央机关的打“虎”数字时,与会者明显地对原有的估计感到不满足了。眼见各机关打“虎”运动进行得热火朝天,原先打出70只“老虎”的计划已被突破,一些人已经提出“老虎”可能达到150只以上的问题了。毛泽东因此颇为振奋,随即在西南军区的简报上批示道:“每个大军区系统(包括各级军区和各军)至少有几百只大小老虎,如捉不到,就是打败仗。地方上每一个大省也可能有几百只,每个大城市可能有一百只至几百只,上海可能有上千只。中央一级昨天还以为只有八十多只,今天会上就有一百五十只,可能达到二百只。”[57]
正是在这样一种情绪的支配下,毛泽东明显地对那些数字大、比例大的报告格外欣赏。他这时就对志愿军十九兵团党委报告关于该部“一般财经管理干部中,有些单位暴露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有贪污,有的单位甚至达到百分之百”的说法,非常满意。他明确批示:“这种认识是合乎事实的。”可惜,“从我手头已经收到的志愿军各兵团各军师有关三反的报告看来,有这样认识的还是少数,多数还没有这种认识。”事实上,“不仅财经部门有贪污,司令部政治部等部门也有贪污”。“必须从各级机关和一切部门中……坦白检举和检查出惊人的成百成千的中小贪污分子。”“照我推测,在一百多万志愿军中很可能捉到几百个大老虎,你们应为此目标而奋斗。这些大小老虎是资产阶级安置在我军内部的堡垒,他们已经是资产阶级分子,是叛变人民的敌人,如不清出惩办,必将为患无穷。”“凡说在朝鲜环境不可能有贪污的人,凡对清出一批中小贪污分子就认为已经满足已经胜利的人,必须加以批判。已收场者必须重来,一个月不足,再加一个月。两个月不足,再加一个月。”[58]他公开号召:“组织一切可能的力量,为搜尽一切暗藏的大贪污犯而奋斗”。[59]
毛泽东的三令五申终于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中央机关已打出和认定能打出的贪污上亿元的“大老虎”,几天就达到400只。北京市查出上亿元的“大老虎”36只,已认定的40只,同时计划机关企业要打出100只,工商界要打出300只。[60]华北局自然不甘人后,严令各地委及省属市委必须“做出打虎的具体计划,有必成数,有期成数,根据情况发展,还应追加数字。”以此来作为评定各部门领导人对“三反”斗争是否努力的标准。[61]而华北军区在
眼见打“虎”数量节节攀升,毛泽东愈加相信搜“虎”正未有穷期。
为了有利于乘胜追击,掀起更大的打“虎”浪潮,中共中央这时专门批准在北京召开了公审大贪污犯大会。中节检委主任薄一波、中央公安部部长罗瑞卿等都在大会上讲了话。会议当场宣布了公安部行政处宋德贵和中国畜产公司业务处薛昆山等人死刑。毛泽东并且亲自审定和修改了薄一波的讲话稿,公开宣告:“只要贪污的严重,并有了确实的证据,不管他本人怎样拒不承认,满一亿元或者不满一亿元,都可以定其为大贪污犯,判处死刑。”但只要能主动坦白或能立功赎罪者,则可根据具体情况,从宽惩处。[67]
按照此时中共中央所定标准,“一切国家机关、企业、党校及其附属机构的工作人员,凡利用职权侵吞、盗窃、骗取、套取国家财物和索取他人财物,收受贿赂及假公济私非法取利者,就是贪污犯。”贪污上1亿元者为“大老虎”,贪污3千万元以上不满1亿元者为中老虎,贪污1千万以上不满3千万元者为小老虎,贪污1千万元以下者为一般贪污分子。[68]但从毛泽东对薄一波讲话稿批改的情况看,“大老虎”的标准明显地有所变化了。在
而这时有关基层贪污问题的揭露,更使毛泽东对各地目前的打“虎”计划感到不能满足。如“平原省武陟县机关已初步清出一千万以上的老虎十八只,其中有一只一亿元以上的大老虎。该县继续搜捉,还可能超过此数。”“根据河北省香河县九个村的初步调查,有贪污行为的村干部,多者占村干部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二,少者占百分之十三,平均为百分之三十三,九个支书中七个贪污,九个村长中八个贪污,其中有一个村干部独自贪污公粮一万斤以上,是个小老虎。”故毛泽东要求各地对此高度重视,强调:“凡说县一级无老虎或很少老虎的,应即以武陟县的证据驳倒他。”“凡说乡村干部中没有或很少贪污的,凡说乡村中虽有贪污但是没有老虎的(当然不是说每乡都一定有老虎),应即以香河县的证据驳倒他。”[70]
上述“大老虎”标准的改变和查“虎”线索的扩大,自然使毛泽东相信老虎的数量应该更多。因此,他这时不仅对打“虎”计划数字小的地方和单位严加批评,而且又开始按照镇反运动的经验,根据人口比例来检查各地打“虎”数字和分配指标了。[71]
2月4、5两日,毛泽东接连批评中南局和华南分局“对各省压力太小,迁就他们的右倾思想”,分配数目太少,不合实际。如“广东军区系统包括海防和各军在内至少有几百只乃至上千只大中小老虎,而你们只分配该军区大老虎二十只,中小老虎一百八十只,这是完全不适当。”[72]批评“重庆只计划捉二百几十个老虎则是完全不符合实际的”。[73]批评山东分局“对下面督促不严,没有批判干部中对大贪污分子认识不足的右倾思想”,“打虎无成绩”。“像山东这样的大省,有党、政、军、民、学五个方面,有十几个大中城市,有很多分区和县城,一千万元以上的大中小老虎,应当不是几百只而是几千只,不是一二千只而是三四千只。其中一亿元以上的大老虎以十分之一计,应当不是几十只而是几百只。”而山东至今“还没有做出全省包括县以上党、政、军、民各系统的打虎预算”。[74]
与此同时,在批转华北局关于停止河北省委委员金城、省军区司令员王光华党内外一切职务限一周内做出彻底反省再行议处的通报时,毛泽东写道:“河北省(不包括京、津两市)人口三千万,规定打小虎二千三百只,大虎二百只,这是适当的。请各省按人口及其他特点规定自己的打虎计划。目前的特点,正像镇反初期同志们对于反革命的严重性估计不足一样,是对于大贪污分子的存在估计不足,就是说存在着严重的右倾思想,必须不断地给以批判,才能克服此种错误思想。其严重者须由各中央局、分局和军区党委做出单独的决定,如同华北局对河北省委所做的决定那样,并且要迅速、不要迟疑不决。”[75]
同一天,对薄一波、刘澜涛报告华北区准备二月份内捉虎12万只的计划,毛泽东也给予了高度评价,但对东北局的打“虎”数字提出了疑问。他在批转薄、刘报告给各中央局时写道:“你们这个报告一下子提高了一个大行政区的打虎水平至很高的程度。你们计划在二月底全区捉大中小老虎一万一千多只,还只包括县以上的,不包括县以下的,只包括党政军民学内部的,不包括工商界的。华北没有政府,华北军区系统也不如有些军区那样庞大,尚能捉虎这样多,其他大区,应当更多。东北局
值得注意的是,毛泽东这时对比例数相当重视,对单位性质,即有无大批管钱管物部门的情况,却不特别看重了。比如,
除了重视比例以外,毛泽东还格外重视政治宣传攻势的作用。
毛泽东这时推动打“虎”的另一个办法,就是拿各地各单位的打“虎”数字相互比较,以大促小。如华北军区所属六十六军报告称:确定“打虎预算为二百二十只,内大老虎二十二只。截止
鉴于毛泽东的这种态度,许多地方和单位自然也就见风涨。如东北局,
当然,即使在大区和大军区中,也有在数字上始终表现得比较谨慎的。如中南军区“三反”运动发动之后,就一直没有能跟上毛的步伐。以至于毛泽东“觉得中南军区动作稍缓,即于元旦凌晨两点起草复电,要求他们对运动要‘严加督促,勤加指导,务使每天都有收获’,并对来电不妥之处作了修改,派专人连夜乘专机将修改稿送到,以引起中南军区的高度重视。”[85]但直到
鉴于中南、华南两军区始终跟不上中央的步伐,毛泽东甚至下决心派公安部长罗瑞卿亲往武汉和广州,督导中南局和华南分局的工作。果然,罗瑞卿到后不久,中南局就于
不过,中南军区这一天所报的打“虎”数字,毛泽东还是不能满意。本来,根据人数比例,参考华东军区的数字,中南军区努力把打大老虎的数字提高了数倍,达到800只,华南军区也努力把打“大老虎”的数字提到了183只。但这与毛泽东规定的数字,即中南军区1000只,华南军区四五百只,仍不相符。何况,仅几天时间,华东军区就又把打“大老虎”的数字从1000只提升到了1600只。结果,中南军区和华南军区的数字报上来,毛泽东还是严辞批评。称:“你们军区打虎预算据中南局最近电告增至打大虎八百,这比你们过去的数字是增大了,但和华东军区的一千六百相比,仅及其一半。实际上华东军区大虎将来可能打至二千五百至三千,你们基本上应与他们看齐……特别是华南军区系统可能打大虎一千以上,中小虎数万,而他们定得很低,勇气不旺。”[90]
运动的结束及影响
毛泽东给各地规定打“虎”数目,各地又是如何具体消化分解的呢?这里可以华东区的报告来一窥究竟。
按照毛泽东的要求,华东局也是一次次提高打“虎”数字,
至于每一个领受到具体数字的单位或部门,其完成任务的办法也是大同小异。即是首先“采取经费站队(用了多少钱?用在那些方面?),经手人站队,关系人站队及有关私营厂商站队(跟那些厂商有过多少交易?),再联系其他因素(去查本人出身、社会关系、生活收支情况、平素表现、是否兼营工商业等),加以对照分析”,查“虎迹”,找“虎窝”。一有线索后即专人专案,或交专门的打“虎”队,包查包打,开始全面内查外调,包括检查账面、单据、进货、质量、仓库存货等。同时对嫌疑人“实行隔离、封锁,切断其一切内外联系”,并“采取大会压、小会挤、内外追、个别谈、领导开导、家属劝说、反复对证等方法,使‘老虎’无喘息、通气、招架之余地。”[92]很显然,由于不少部门和单位,有贪污行为者达半数以上,中共中央专门下令解除占整个贪污分子90%以上的小贪污分子的顾虑,将那些贪污在50万元以下,情节不严重,又能彻底坦白,保证不再重犯者,一律不按贪污分子看待,并免除其行政处分,使其轻装上阵,参加打“虎”,对运动帮助极大。[93]因为,出于感恩戴德或戴罪立功的想法,这一部分人多半都能够在打“虎”战役中充当积极分子的角色。
但是,由于“老虎”的数字来自于上级的估算,甚至是相互攀比层层加码的结果,因此也就不可避免地会严重脱离实际。同中国历次群众性政治运动都会出现的情况一样,此举更是给一些人打击报复、诬陷栽赃自己的仇家,大开了方便之门。甚至有些人因响应上级号召,检举有贪污嫌疑者,自己反倒被打成贪污分子,蒙受冤屈。[94]而把诸多不是“老虎”打成“老虎”,把“小老虎”打成“大老虎“,更是不能不诉诸于“逼”、“供”、“信”。其实,打“虎”斗争刚刚开始,毛泽东就注意到一些部队和地方在搞“逼”、“供”、“信”了。他为此还专门发出指示,要求“打虎必须从算账入手”,不要“专去逼供”。[95]打“虎”进入高潮后,各地也先后提出过“防止单纯逼供不择手段”的问题,甚至提出过“可疑错,不可打错,防止逼供信”的主张,对此毛泽东也表赞成。[96]但实际上,不要说对非“老虎”者,就是对诸多算得上“老虎”之人,要在那样一种压力之下,又有严格的时间规定,要想不利用“逼”、“供”、“信”的办法来达成目的,几乎都是不可能的。注意到这种情况,因此,毛泽东对此的态度也多少留有余地,即“必须从算账入手”,不要“专去逼供”。
以华北军区某军打“虎”战役为例。该军因为要在打“虎”斗争中争荣誉,下达打“虎”任务时特别强调各团之间相互比赛,看谁打出“老虎”最多。结果有的团号召党员互相怀疑,带头坦白,结果是没有贪污的党员,也说贪污过几百万,以示党员“示范作用”。有的团对怀疑对象打、骂、捆、冻,指数问供,只要贪污数字,不管有无证据。有的团更是使用车轮战,并上肉刑伺候,两天就搞出贪污1000万元以上的贪污分子20多人。[97]如察哈尔省天镇县以区为单位,为找嫌疑,打“老虎”,把干部集中在一个院里吃饭睡觉,紧闭大门,一律不许出入。街上还布置了警卫队,一碰上区干部便端枪逼问,严禁信件往来、打电话和会客。又如山西富农滩煤矿为打“虎”,创造出“软硬兼施”战术,其中“硬”的办法就有17种之多。包括“(1)一律不准出门;(2)戴布条(蓝布条可自由行动,红布条在院内活动,白布条不准出门。据八十人统计,戴蓝条的仅二十五人,戴红条和白条的有五十五人);(3)大会斗争;(4)不准睡觉(反省);(5)用棍顶下颚(迫其不能低头);(6)罚蹲(一直到腿酸也不准动);(7)通宵罚站;(8)坐反椅;(9)跪板凳;(10)头抵墙;(11)头顶碗;(12)两手举木棍;(13)不坦白不叫上厕所;(14)变相的打(指头、扭耳);(15)上‘临时法庭’(设一二审判员,由总支或保卫科长担任;三四个武装队员,曾审讯过六个人,这六个人都在‘法庭’上被捆过);(16)捆;(17)手铐加木塞。”[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