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句句是真理吗?——《真李斯》后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7:02:19
(2010-10-23 10:46:10)转载
标签: 杂谈
分类: 历史探秘
《真秦始皇•智取六国》和《真秦始皇•仁定四海》两本书出版以后,获得了广大读者和许多专家的肯定,但也引来不少人的愤怒。有人说:你是谁呀?你凭什么对司马迁说三道四?《史记》的文字你说不可信就不可信啦?连《史记》这样伟大的著作你都怀疑,你是不是想否定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的灿烂文化?
我在博客中陆续发表一些讨论《史记》的文字,有些明显是司马迁错了,可是也还有很多网友想方设法要证明:程步错,司马迁对。
为什么会这样?这里有一个读史原则问题,也有一个根深蒂固的个人崇拜问题。
我们的民族是喜欢个人崇拜的。当年毛主席的话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司马迁和《史记》在很多人心目中也是如此。当年我也是这样。后来我们知道了毛主席也会犯错误,由于崇拜司马迁和《史记》,导致我一遍又一遍地通读《史记》,便也发现原来司马迁也有错,原来司马迁也会移花接木。当然,有很多人致死也不承认毛主席也会有错误。有些人对司马迁也是这样。
我曾有幸参加了央视百家讲坛的一次访谈,与河南大学王立群教授一起探讨秦始皇。主持人石琼璘出了个选择题,读史书是全信、全不信、不全信、多个心眼。王立群教授选择的是“不全信”,我选择是“多个心眼”。“多个心眼”和“不全信”其实意思差不多,都是不能全信史书的文字,这当然包括司马迁的《史记》。
为什么要“不全信”?我“全信”行不行?不行。有人抬杠说,我就“全信”,我就认为《史记》句句是真理,你能把我怎么着?
我不能把你怎么着,但是你不可能“全信”。因为《史记》本身就有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
比如《史记》关于秦王子婴的身份就有三种说法:秦始皇的弟弟,秦始皇的儿子,秦始皇的孙子。你信了秦子婴是秦始皇的弟弟,就否定了他是秦始皇儿子和孙子。三者必居其一。在这个问题上,《史记》最多只有33.5%的可信度。
有的时候,你对史书的否定可能是完全下意识的,不自知。比如《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李斯建议秦始皇先消灭韩国以威胁其他诸侯,秦始皇同意了,让李斯去拿下韩国(李斯因说秦王,请先取韩以恐他国,於是使斯下韩)。可是,同样是《史记•秦始皇本纪》,关于战事的记载却表明,在秦始皇让李斯拿下韩国之后,秦国却从来没有发动过针对韩国的军事行动。如果你信了“秦始皇让李斯拿下韩国”的记载,无形中也就否定了“战事”的记载。如果你相信“战事”的记载,也就不得不否定“秦始皇让李斯拿下韩国”的记载。二者必居其一。也就是说,读史书,不管你自觉还是不自觉,都不可能全信,都是有选择的采信。
但是,要想否定《史书》中的文字,却不能一句“荒唐”就下结论,要有足够证据。什么叫足够的证据,就是不能仅靠推测、不合情理等等轻率地下结论。必须有直接证据,或者几个间接证据相互印证,只有这样,我们才敢得出推翻《史记》某些文字的论断。为此,我甚至牺牲了《真秦始皇》的可读性。
《史记》并非句句是真理!
历史研究研究什么?不是把史书翻成白话,和着野史杂记,再加点个人感想的佐料来个串烧。历史研究,首先就是要辨析真伪。
我曾经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过数年。最高法院的主要工作之一是审判监督。下级法院两审终审生效的判决,当事人不服,就会申诉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检查下级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主要的手段是调卷。就是把下级法院两审的案卷调上来,读。这个过程有点像我现在读史书。读,不是读故事瞧热闹,而是看看里面有没有自相矛盾和解释不清的地方。如果案卷中有自相矛盾、解释不清、不合常理的地方,这个案子必然有问题。如果多处出现破绽,一定是冤假错案。
最高法院的法官在读案卷的时候,就有一个职业习惯,或者叫原则,这就是我在《真秦始皇》中写的“程步读史原则”。
案卷中会有当事人充满感情色彩的描述,那很容易打动人。比如对方当事人怎么坏,怎么不是东西,自己多么可怜等等,但是最高法院的法官不会被其所动;案卷中也会有当事人的很多推测和谎言,最高法院的法官会参考对方当事人的陈述将其识破和剔除;案卷中还会有很多证人证言,这也要经过甄别,有的采信,有的不予采信。一套厚厚的案卷,真正被法官采信的是时间、地点、动机、过程、结果,以及证明它们的证据。
这也是我研究《史记》,分析历史事件的原则。在真实性这个问题上,没有伟大作品和一般作品的区别。
我们为什么要读史,不仅仅是看故事好玩消磨时间,而应该从中吸取人生借鉴,学会辨别真伪。如果我们连作者的那点小把戏都不能洞悉,如何洞悉千奇百怪的现实世界。有人曾经问赵本山,“你的小品《卖拐》有什么教育意义?”赵本山回答,“有啊。我们太容易被别人忽悠了。”
前几天去南京找老同学周同科,为我的新书《真商鞅》向他求字。周同科是书法家,古文字专家,南京大学教授,博导。我们30年前同学,20年没见。上大学时我们是上下铺,不是酒肉朋友却很铁。大学毕业他留在南京我去了北京,他留校教书,我去了最高人民法院,人生的道路从此分岔。偶尔见过一两面,留下记忆的仅仅是支零破碎一些片段。这次见面一聊,人生竟然绕了一个大圈又碰到了一起。他钻研古文字,对秦汉简帛文字犹有见地,我写《真秦始皇》多以秦代简文为证据。他的研究成果,有力地支持了我对秦始皇暴君暴政的否定,这真是缘分。不过他的研究深入且精专,我则浮皮潦草。他对历史研究有一句名言,给我很大的启发:“不要结论,只要材料;给我材料,自有结论。”
说得太好了。司马迁你说秦始皇有遗诏,要扶苏“与丧会咸阳而葬”,你的证据材料是什么?见到遗诏啦?听人说的?谁说的?
周同科教授的这16个字,不仅可以用在读史书上,我们平时读报纸,看网络,接受所有的外来资讯,不是都可以如此吗?你不要给我下结论,我自己有脑子会分析。你只要把实实在在的材料报道给我,相信我们自会得结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被别人忽悠。
当然,我们不能因为质疑《史记》的真实性,就否定它的价值。错不在司马迁。他在写《史记》的时候,并没有界定这是一部史书还是一部报告文学,甚至一部历史小说。是我们后人把它神话了,是我们后人错把它当历史著作了。
司马迁是伟大的。他的伟大不是来源于忠实地记录了历史,而是来源于他在《史记》中表现的非凡的文学才能和超越于时代的强烈爱憎。所以毛泽东说:“中国古代有个文学家叫做司马迁”。
《史记》是伟大的。它的伟大也不是来源于它详实地记录下三千年的史料,而在于它使历史走出了史官和学者的书斋,变成了广大百姓的趣味读物。枯燥的历史记载,不再是堆放在皇家档案管理的故纸堆,随着岁月的流逝而发霉变质,虫吃鼠咬。历史经过司马迁的文学搅拌,第一次走出了深宫高墙,教化民众,滋养人心。今天的小说、历史小说、报告文学,都能从《史记》中找到榜样。
我们质疑《史记》某些内容的真实性,并不妨碍我们向它汲取文学、历史、思想、人文的养分,并不能动摇《史记》作为一部历史文学作品的伟大和不朽。这是一个正确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