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8期 搭建容灾备份中心保障电子政务系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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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容灾备份中心保障电子政务系统安全发布者:王 悦  发布时间:2010-8-26 10:15:00

摘要:在我国电子政务迅速发展的今天,系统的破坏和数据的丢失所带来的损失是难以估量的,这种安全隐患极大地刺激了容灾备份技术的应用和发展,本文将通过对容灾备份的基本概念、等级分类和关键技术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描述灾备中心的系统结构和搭建策略,指出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建设相应级别的容灾备份中心,使其能在灾难中最大限度的保障电子政务系统安全。


关键词:容灾备份;电子政务;安全保障


引言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电子政务的应用水平不断提高,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信息数据量快速膨胀,这些数据已经成为政府部门最为宝贵的财富,一旦丢失,相关业务将难以正常进行,并可能给国家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常规的本地数据备份可以避免人为错误、硬盘损坏、电脑病毒等造成的数据丢失,但对地震、火灾、水灾等灾难性突发事件则无能为力[1] 。在我国电子政务业务整合和资源共享的趋势下,将面临越来越多的安全威胁和突发灾难,数据资源在大集中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大的风险,因此从战略角度研究如何合理搭建容灾备份中心保障电子政务系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1. 容灾备份的基本概念


1.1 容灾备份的定义


容灾备份是指利用技术、管理手段以及相关资源确保既定的关键数据、关键数据处理系统和关键业务在灾难发生后可以恢复的过程。实施容灾备份的目标就是一旦灾难发生,容灾备份中心能在确定的时间内接替生产中心的运营,恢复既定范围内的业务运作,保障电子政务的业务连续。容灾备份是针对灾难可能带来的损害,预防灾难发生和控制灾难带来的损害而做的备份工作[2]。


1.2 容灾备份的等级分类


在我国,国家有关部门对灾难备份和恢复工作高度重视,根据国信办下发的《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我国将灾难恢复等级划分为六级[3],即 “第1级”:数据介质转移(异地存放、安全保管、定期更新);“第2级”:备用场地支持(异地介质存放、系统硬件网络可调);“第3级”:电子传送和部分设备支持(网络传送、磁盘镜像复制);“第4级”:电子传送和完整设备支持(网络传送、网络与系统就绪);“第5级”:实时数据传送及完整设备支持(关键数据实时复制、网络系统就绪、人机切换);“第6级”:数据零丢失(在线实时镜像、作业动态分配、实时无缝切换)。从应用的角度及对系统的保护程度来分[4],可将容灾系统分为数据级容灾和应用级容灾。数据级容灾是应用级容灾的基础,没有数据的一致性,应用的连续性是无法保证的,应用级容灾也就无法实现。总而言之,灾难备份作为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已经得到电子政务主管信息部门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