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书》代表的战国晚期卫鞅一派法家思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7:41:55

《商君书》代表的战国晚期卫鞅一派法家思想

 

进步的历史观

 

《商君书》不是一人或一时的著作,它是卫秧学派著作的汇编性质,成书时间已在公元前二六○年长平之战以后。到战国末年它在社会上已很流行,韩非曾说:“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韩非子·五蠹篇》)

 

《商君书》所反映的历史观,比《史记·商君列传》所载卫鞅和甘龙、杜挚等人辩论时发表的理论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它认为,在太古的昊英之世,即原始社会早期,人们只能靠伐木和狩猎来生活;到了神农之世,即原始社会末期,人们开始从事农业和纺织,不用刑罚就可以治理,不用战争而可以推选出首领。到了黄帝之时,即进入阶级社会,开始出现“以强胜弱,以众暴寡”的局面,这样就需要“作君臣之义”,“内行刀锯,外用甲兵”,就是建立国家机构,对内使用刑罚,对外使用军队(《商君书·画策篇》)。用这种进步的历史观,来论证实行变法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它主张“不法古,不修今,因世而为之治,度俗而为之法”(《商君书·壹言篇》)。既反对复古,又反对安于现状,主张积极地向前看,这在当时是有进步意义的。

 

主张加强法治和奖励耕战

 

《商君书》主要发挥过去卫鞅所主张的加强法治和讲究耕战的政策。它主张奖励告发“奸邪盗贼”,对轻罪用重刑,从而加强法治的效果。它说:“王者刑用于将过(过错将要发生的时候),则大邪不生;赏施于告奸,则细过不失。”(《商君书·开塞篇》)它认为通过刑赏,还可以迫使人民为官府出死力。《说民篇》说:“怯民使之以刑则勇,勇民使之以赏则死。”它还认为通过刑赏,可以调整人民贫富不均的情况。因为用刑来监督农耕,可以使贫民变成富民;让富民纳粟买爵,可以使富民变成贫民。它说:“贫者益之以刑则富,富者损之以赏则贫。”

 

“贫者富,富者贫,国强”(《商君书·说民篇》)。

 

《商君书》十分强调重农政策,认为实行重农政策,可以开垦荒地,增加生产,使得国富兵强。《算地篇》说:“属于农则朴”,“朴则生劳而易力(肯出力)”,“易力则轻死而乐用(乐于为国君使用)”,“易苦(肯吃苦)则地利尽,乐用则兵力尽”。还可以使农民安居而便于统治,所谓“农则朴,朴则安居而恶出”,“朴则畏令”(《商君书·算地篇》)。

 

《商君书》认为“治国之要”,在于坚定不移地推行耕战政策;并且把是否推行耕战提到决定国家兴亡君主安危的高度,说:“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商君书·农战篇》)。《商君书》所讲的奖励耕战政策,比卫鞅提出的又有了发展。它认为,秦国地广人稀,三晋地少人多,贫苦人民没有田宅,应该用“利其田宅而复之三世”(分配好的田宅,并让他们三代都免除徭役)的奖励办法,把他们吸引到秦国来开垦荒地(《商君书·徕民篇》)。从此秦国可以利用新来的农民从事农耕,用本国的农民从事战争,秦国就一定会富强,别国就必然灭亡。

 

完成统一的目标

 

《商君书》的政治目标,是谋求国家的“治”、“富”、“强”、“王”。“王”就是完成统一,建立统一的王朝。达到这个最高政治目标的办法,就是加强法治和讲究耕战政策。例如说:“故出战而强,入休而富者,王也。”(《商君书·外内篇》)又如说:“怯民勇,勇民死,国无敌者必王。”(《商君书·说民篇》)。《商君书》把重农重战看作唯一重要的政策,称为“作一”。认为“国‘作一’一岁者,十岁强;‘作一’十岁者,百岁强;‘作一’百岁者,千岁强,千岁强者王”(《商君书·农战篇》)。

 

原来秦国是由商鞅变法而富强的,从而在历年的兼并战争中不断取得胜利,特别是在长平之战之后,由秦来完成全国统一的趋势已经形成,因此秦国的商鞅学派要总结过去商鞅变法使秦国富强的经验,促使秦国能够早日完成统一的历史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