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及其生存的土壤?-------------shiniankanchai_冰箭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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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规则及其生存的土壤 -------------shiniankanchai

(2007-04-11 14:08:47)转载 自吴思先生发明 “潜规则”一词以来,这个词在民间引用率极高,说是对汉语词汇的一种贡献毫不过分。可很长的一段时间来,一些庙堂人士讳言这个词语,似乎不说它就等于不承认它,不承认它就等于它不存在。近日,据新华社举办的《瞭望》新闻周刊报道,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将于近期集中时间组织一次纠正不正之风活动,以迎接党的十七大的召开。这篇报道说,按照中央的要求,本次活动重点纠正三个方面的不正之风,一是权力寻租,二是霸王条款,三是各种潜规则。
  党和政府主管监察的最高部门终于大大方方承认不但有潜规则存在,而且要纠正它、治理它。这是一种进步,符合执政党一贯主张的实事求是,也可视为执政党惩治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决心。
  然而,承认潜规则的存在只是治理的它的第一步,要治理它光有大张旗鼓地搞战役式的集中行动是远远不够的,民众固然乐于看到借十七大召开的东风,党风、政风有很大的改观,但更愿意看到惩治腐败是一种常态,也更希望执政党能从制度的层面上彻底改良潜规则生存的土壤。
  潜规则在中国可谓根深蒂固,颇有历史渊源,它不因最高统治者的个人品行和反腐败的决心而存废。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主张用严刑峻法惩治贪渎,甚至使用把贪官剥皮揎草这类残忍的、非人道的手法。然而明朝中叶以后,官员贪污横行,各类潜规则(明清两代说的是“官场陋规”)花样翻新,生命力极强。海瑞晚年任南京右都御史(正二品大员,主管官员监察)时,南京有官员请戏班子来给自己唱堂会,他要按照明太祖定下的法律廷杖这位官员,因为明太祖建国时提倡艰苦朴素,不许官员用优伶陈戏。南京多数官员对海大人如此认真地执行法律惊恐万状,有人便上疏弹劾海瑞沽名钓誉,不近人情,孤独的海大人只好以辞职明志。这个故事说明,当潜规则盛行时,必定消解法律法规,破坏公权力信用,坚持法律这类明规则的人反而成为不容于主流的异类。
  照理说明清的官员大多是科甲出身,熟悉儒家经典中忠君、廉洁、爱民之类的说辞,为什么当了官很多人就变坏了?关键是无论儒家学说的道德教化如何动听,皇家有关廉洁奉公的圣谕多么严厉,但对官员掌握的公权力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天下熙熙,皆为利来,要所有官员都像海瑞那样自我抵御巨大的诱惑,实在是太不现实了。
  帝制时代不可能从制度上根本解决对官员的监督,因为皇帝宣布受命于天,天下都是他的私产,他让各级官员去牧民,哪怕皇帝长一百双眼睛,派无数的给事中、御史去巡查,因为人民是沉默的大多数,对官员的升迁、惩治起不到决定作用,所以没法真正杜绝潜规则,而且连御史玩起潜规则照样得心应手。诚如黄宗羲所说:“用一人焉则疑其自私,而又用一人以制其私;行一事焉则虑其可欺,而又设一事以防其欺。”徒增行政成本,皇家和老百姓都成了冤大头。
  今天我们的国家性质和帝制时代完全不一样,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共和国。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这种政治性的定义如何名实相符,关键是如何通过制度设计落实到实处。人民当家作主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当然包括广大公民在反腐败中应当发挥主导作用,把监督权真正交给人民。这需要从立法、司法、行政和舆论监督等各方面完善制度,尤其是要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句我们耳熟能详的话在反腐败、治理潜规则中尤其管用。如果群众在生活中对潜规则、权力寻租等现象发现了,却不敢说或者说出来没任何反响,那么高层反腐败的决心再大,恐怕也难以奏效。
  公权力领域,是很难杜绝腐败和潜规则的。如今在大城市泊车,司机交停车费时如果不要发票常常可以少交一半钱,因为停车管理员可以把这笔钱纳入私囊。----连这样一点小小的权力都要寻租,遑论其他。前不久一位高层纪检官员说过,腐败和制度无关。确实如此,任何一种政治制度下都可能产生腐败行为,制度和腐败的发生无关,却和腐败的防治却大有关联。好的制度设计,能及时地发现腐败,惩治腐败,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发生,让明规则大行其道,而潜规则就越来越无空间。
  根治潜规则必须要改良其产生的土壤,而改良其土壤,最管用的是用制度保障广大公民行使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