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前首富涉5宗罪一审被判无期 当庭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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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前首富涉5宗罪一审被判无期 当庭表示上诉

2010年09月01日01:39新文化报田贝尼我要评论(6) 字号:T|T

庭审现场。本报记者 季啸山 摄

昔日吉林“首富”、股市“隐形大鳄”

  范日旭昨被判无期 当庭表示上诉

昔日,提到范日旭的名字,就自然而然让人与股市、神话、财富、利益联系到一起。

梦想着发财的人们,不断帮助范日旭“建设”他的金钱帝国。一时间,他呼风唤雨、创造着一个又一个所谓“股市神话”。

因为他坐拥数不尽的财富,他又被人称作吉林“首富”、股市的“终极”教主和股市隐形大鳄。

这位曾经呼风唤雨、能够掌控股市的“名人”,在2009年11月底,被告上了法庭。检察机关以涉嫌集资诈骗、欺诈发行公司企业债券、虚报注册资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单位行贿等6宗罪名,对范日旭提起公诉。庭审历时3天,当庭未宣判。

昨日11时,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庭,公开宣判了被告单位吉林泛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Tom Cliton(曾用名范日旭)等6名被告人合同诈骗、欺诈发行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报注册资本、单位行贿一案。

范日旭因5宗罪名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357万元。吉林泛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950万元。范日旭当庭表示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五宗罪:

第一宗:范日旭、孙健、王丽霞合同诈骗

1998年7月,范日旭指使孙健、王丽霞等人,以北方民航机场设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机场设施公司)购买扫雪车散件、组装生产扫雪车,向机场、高速公路销售为由,虚构了机场设施公司与厦门国泰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编造了虚假的机场设施公司财务材料向长春市农行营业部申请办理承兑汇票。

1998年7月30日,机场设施公司与长春市农行营业部门签订银行承兑抵押担保协议,得到6张银行承兑汇票,每张金额500万元。

1999年2月承兑汇票到期,机场设施公司仅用汇票保证金归还人民币1000万元,其余2000万元由机场设施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市胜利支行于1999年12月28日签订《保证担保借款合同》贷款2300万元用于归还本金及利息,此笔借款由被告单位吉林泛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笔2300万元贷款一直未偿还,而3000万元承兑汇票被范日旭贴现后,其中的2235.18万元用于垫付到期债券款。

第二宗:范日旭、孙健欺诈发行债券

1999年3月、4月,范日旭和孙健经研究,用吉林白山航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山航空公司)名义,虚构债券款用于建设项目投资并虚报该公司前3年盈利情况,向吉林省计划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计委)两次提出申请,发行企业债券3000万元、5000万元,期限为两年。省计委经济政策协调处处长高应坤均予以审批。

2000年5月,范日旭和孙健经研究,以白山航空公司于1999年发行的人民币8000万元企业债券到期为由,向省计委提出申请发行6000万元企业债券以新还旧。经省计委批准,实际发行企业债券人民币5000万元。

2001年3月,白山航空公司于1999年发行的8000万元企业债券到期。范日旭以债券兑付存在资金缺口为由,向省计委提出申请以发新还旧方式批准发行企业债券6800万元。经批准,实际发行企业债券6000万元。

1999年3月至2001年4月,范日旭、孙健共计欺诈发行债券4次,发行债券总额共计1.9亿元人民币。4笔债券均由吉林泛亚信托投资公司代理发行。

第三宗:泛亚信托、范日旭、沈中民虚报注册资本

范日旭在明知泛亚信托投资公司不具备重新登记条件、没有出资实力的情况下,指使沈中民于2002年9月先后从北京中兴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长顺路证券营业部、天津证券营业部分别借款1.5亿元和7800万元,分别转入其控制的长春创世实业有限公司、长春恒顺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长春洪武实业有限公司人民币1.81亿元,作为3家公司向吉林泛亚信托投资出资款。2002年9月24日,吉林泛亚信托投资公司在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了泛亚信托注册资本为300138003.70元的验资报告。

随后,沈中民授意财务人员将1.81亿元用于验资资金转出泛亚账户,归还相应借款。在泛亚信托股东出资及股本金不真实的情况下,沈中民仍安排泛亚信托投资公司的工作人员向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将泛亚信托的注册资本由5100万增加至300138003.70元的增资申请,并于2003年8月8日取得工商登记。范日旭、沈中民向工商机关虚报注册资本1.81亿元,虚报比例达60.13%。

第四宗:泛亚信托、范日旭、张诚、李延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1.2003年上半年,范日旭为解决其以长顺公司、白山航空公司名义在泛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泛亚信托)发行企业债券的到期兑付资金,在泛亚信托重新注册后,预谋立即发行信托计划获取资金。2003年9月,范日旭任命张诚为泛亚信托副总经理,主管信托业务,李延庆被任命为理财中心经理,负责成立理财中心和发行信托计划。

2003年9月,在范日旭授意下,张诚以泛亚信托为受托人,编制了《证券投资转向贷款资金信托计划》。为规避信托合同不能超过200份的法律限制,张诚又虚构数份信托主合同,确定用转让主合同受益权的方式进行发放。在未经银监局审批的情况下,泛亚信托擅自设立“吉林泛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中心”,并在吉隆坡酒店组织召开推介会,向群众宣称公司有3亿元的注册资本,购买信托计划有5.1%的年收益率等。

2003年10月1日开始,张诚、李延庆组织员工向群众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并以转让受益权的形式发售信托计划。前来购买的群众在理财中心填写委托书后,被作为李延庆、刘洋等合同下的受益人进行登记,同时向购买人出具约定3年期、5.1%年收益率的《受益人证明书》。至同年11月底,泛亚信托理财中心共向56人出售信托计划2489.5万元。

2.2003年9月,张诚在与原北京中兴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天津证券营业部经理沙剑谈到泛亚信托要发行信托计划时,沙剑表示天津营业部曾发行过受益劵,有群众基础,愿意为泛亚信托发行一部分信托计划。同年10月8日到22日期间,北京中兴信托公司天津营业部为泛亚信托发行了一年期的《基金债券组合信托计划》、二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信托计划》和三年期的《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非流通股投资资金信托计划》,售得信托款人民币3134万元。

3.2004年3月,张诚又编制了一年期的《信证合作证券投资资金信托计划》一期。3月1日到9日,泛亚信托长春证券营业部向群众共发售2498.4万元信托计划,款项存入泛亚信托在长春证券营业部开立的资金账户内。同年4月,张诚又编造了一年期的《信证合作证券投资资金信托计划》二期,4月至8月间向群众发售信托计划共617.1万元。

2003年10月至2004年8月,范日旭指使泛亚信托副总经理张诚、理财中心经理李延庆,利用泛亚信托非法发行信托计划。其中,范日旭、张诚非法发行信托计划8739万元,李延庆非法发行信托计划2489.5万元。

第五宗:范日旭单位行贿

1999年4月,范日旭为感谢时任省计委经济政策协调处处长的高应坤为长春长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提供的帮助,将价值人民币32.69万元的50920股北方五环公司职工内部股票以3万元价格卖给高应坤,使高应坤获利29.69万元。

本报记者 田贝尼 通讯员 胡春晓 张玉卓

被告单位

吉林泛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尹州澄。

被告人李延庆

男,1972年生于长春市,系吉林泛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中心经理。

被告人沈中民

男,1956年生于长春市,原系海南泰和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主席、吉林泛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被告人张诚

男,1962年生于山西省武功县,系吉林泛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被告人王丽霞

女,1954年生于长春市,系吉林白山航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被告人孙健

女,1954年生于长春市,原系吉林白山航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吉林北方民航机场设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被告人Tom Cliton

曾用名范日旭,1951年生于长春市。国籍:美国,原系吉林泛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原长春长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原吉林白山航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美国洛杉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