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原副院长黄松有一审被判无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6 21:09:05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松有犯受贿罪和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黄松有简历

黄松有,男,1957年12月出生,汉族,广东汕头人。法学博士。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后在广东省高级法院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经济庭副庭长、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97年3月起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政法委副书记。1999年6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庭庭长。2002年12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

2008年10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决定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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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原副院长黄松有被“双开”

中共中央纪委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黄松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生活腐化。中央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黄松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黄松有一审被控受贿510万 最高法4人涉案

1月14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受贿、贪污案。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黄松有被控受贿510万,应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黄松有的刑事责任。受黄松有案牵连,最高法院有4名处级以上法官“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