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古历史的最新探讨及其前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6:32:25
上古历史的最新探讨及其前景http://bbs.news.163.com/bbs/history/312885.html 考古学的发现和研究,反复证明了古代文献的可信性。作为“九五”期间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夏商周断代工程”,提出“超越疑古,走出迷茫”,以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相结合,多学科交叉,对夏商周年代学进行系统的探讨,为将来的古代文明研究在方法论上开辟了新路。

经过100多年数代人的努力,特别是最近40多年卓有成效的工作,中国古代历史的研究已取得极其丰富的成就。处于新旧世纪交替的时刻,对中国古代历史做一个总结,把夏商周三代纪年归纳出一个轮廓,因此有了“夏商周断代工程”。这项工程的意义和目标是:“中华文明是人类历史上有数的独立起源的古文明之一,绵延流传,从未中断,世所罕见。但是,我国古书记载的上古确切年代,只能上推到司马迁《史记十二诸侯年表》的开端——西周晚期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夏商周断代工程的总目标,是制定有科学依据的夏商周时期年表学年表。”[1]它的提出,是以一系列考古材料的出现和相关学科的发展为基础,采用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多学科交叉研究,目的是将夏商周时期的年代学进一步科学化、计量化,最终为深入研究我国古代文明的起源和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整个工程采用的方法和途径很广泛,主要有二:(1)对传世文献和古文字材料中的天文历法记录进行搜集、整理、鉴定和研究,通过现代天文学计算推定其年代;(2)对有典型意义的遗址、墓葬进行考古发掘、整理和分期研究,取得系列样品,进行常规和AMS(加速器质谱计)的C14年代的测定。工程的具体目标也很明确:1、西周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以前各王,提出比较准确的年代;2、商代后期武丁以下各王,提出比较准确的年代;3、商代前期,提出比较详细的年代框架;4、夏代,提出基本的年代框架。工程设计成立9个课题,分解为44个专题,所包含的学科有历史学、文献学、考古学、古文字学、历史地理学、世界古代史、天文学、测年技术等。

在文献学方面,准备尽量辑集历代典籍中有关夏商周年代和天象的材料,建成计算机资料库。对有重要意义的文献,如夏代仲康日食与“禹时”五星聚及《淮南子》、《国语》中的记载,进行重新研究和推算,考订分析其可信程度及使用价值。在考古学方面,对有代表性的夏商西周遗存进行系统研究,确立分期和相对年代序列,为用现代科学测年提供文化属性与层位明确的系列标本。原先已经发掘了西周文、武王分别建立的都城遗址——丰、镐遗址,应在进一步发掘的基础上,确立有关考古学文化的分期。在古文字学方面,结合考古学的研究,做好甲骨文、金文分期,选去适当的标本,以供天文历法研究或测年。并对周原遗址出土的有字甲骨,全部拍摄成大照片,重新系统整理,选出可供测年的典型标本。在历史地理学方面,进一步研究文献中有关都城的地理位置,与考古调查发掘相结合,推定若干城址的性质。在天文学方面,总结天文年代学已有成果,推算确定若干绝对年代,并根据文献与古文字材料,建立商后期、西周历谱。并在古书中有关天象记载已经考证可信的前提下,利用天文历法知识,对天象出现的可能性年代进行推测。在测年技术方面,改进碳14测年方法,包括常规法和加速器质谱法,达到高精度测定,与考古学者合作采样和分析所得测试数据。

夏商周断代工程成果显著,笼罩在夏商周年代学上的迷雾正在廓清,“超越疑古,走出迷茫”的愿望正在实现。主要成果有:1、以琉璃河H108“成周”卜甲的发现与测年,琉璃河M1193 、晋侯墓地M8的研究与测年,及有关遗址的分期和系统测年等,建立西周考古年代的架构。以严格的类型学方法排定“四要素”俱全的西周青铜器顺序,结合“天再旦”日全食记录的认证及周初文献研究,建立了金文历谱,给出了西周列王年代。以先周文化与西周文化的考古学研究为基础,通过沣西H18的发现与测年等,为商周分界确定了年代范围,然后综合文献与金文历日的研究与天文推算,选定公元前1046年为武王克商年。2、根据殷墟文化分期与测年,参照殷墟甲骨的分期研究,建立商代后期考古年代的架构。对宾组卜辞五次月食进行了天文论证,推定了商王武丁的年代。采用黄组卜辞周祭三系统说,与商末历日对比,推定了帝辛年代。在此基础上,给出了商代后期武丁以下王年。3、以郑州商城、偃师商城、小双桥遗址、东先贤遗址、洹北花园庄遗址等商代前期遗址的分期研究与测年为依据,建立商代前期考古年代的架构,确认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的始建为夏商分界的界标。结合文献商积年的研究,提出了商前期的年代框架。4、依据偃师二里头遗址的分期研究与测年,并对河南龙山文化晚期与二里头文化的关系作了探索,结合文献夏积年的研究,估计了夏代的始年。

2000年11月,夏商周断代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编制了《夏商周年表》。根据这份年表,我国夏代始年约为公元前2070年,夏商分界约为公元前1600年,商周分界为公元前1046年。该年表还排出西周10王的具体在位年,排出商代后期从盘庚到帝辛(纣)的12位王大致在位年。这项工程有助于增强民族自信心,对于正确估价古代文献的价值也有积极的意义。李学勤说:“这些作为夏商周年代学研究的阶段性成果,解决了一批我国历史纪年中长期未定的疑难问题,填补了我国古代纪年中的一段空白,为继续探索中华文明的起源,揭示五千年文明史起承转合的发展脉络,给后代留下一份完整的文明编年史,打下了基础。……‘工程’的成果《夏商周年表》是我国古代历史自西周晚期共和元年以前,迄今最有科学依据的年表,将夏商周年代学的研究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新水平。这不但为今后更进一步使夏商周的年代精确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更重要的是给追溯中国文明的起源找到了可以依据的出发点。” 古史分期一直是学术界讨论的中心问题,号称是中国史研究五朵金花之一,学者们各抒己见,形成了西周、战国、魏晋“三论”和春秋、秦、西汉、东汉、东晋“五说”。近20年来学者们对亚细亚形态问题重新予以关注和研讨,抛弃教条的五段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统一模式,改用符合中国历史实情的模式,提出了许多新说。

1989年白寿彝总主编的《中国通史》出版,避开了古史分期问题,代之以时间意义的“上古时代”、“中古时代”。 白寿彝在题记中说:“从历史发展顺序上看,这约略相当于一般历史著述中所说的奴隶制时代。但在这个时代,奴隶制并不是唯一的社会形态。我们用‘上古时代’的提法,可能更妥当些。”“所谓中古时代,是指以封建制生产方式占支配地位,同时还有别种生产方式存在的时代。”[3]

曹大为等主编的《中国大通史》明确提出“不再套用斯大林提出的‘五种社会形态’单线演变模式作为裁断中国历史分期的标准”,并且“避免笼统使用涵义不清的封建制度的概念”,而是直接使用具体的所有制和生产方式的概念,如均田制、地主土地所有制、租佃经济等,把夏商周三代称作“宗法集耕型家国同构农耕社会”,把秦汉至清称作“专制个体型家国同构农耕社会”。[4]晁福林则将夏商至清的中国古代社会分作“氏族封建”、“宗法封建”和“地主封建”三个时期,两者有异曲同工之妙。

田昌五则把中国古代史分为三个阶段:5000年前为洪荒时代;5000-2400年前为族邦时代,期间夏代以前是天下无共主的万邦时期,夏代为族邦联盟时期,商与西周形成中央族邦和地方族邦的统一族邦体系;以后直到辛亥革命为封建帝制时代,经历了三次周期性大循环。[5]

苏秉琦在发现红山文化坛、庙、冢遗址后,提出了古文化、古城、古国的概念,这里的“古国”是指“高于氏族部落的、稳定的、独立的政治实体。”[6]严文明把我国国家制度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从黄帝到夏代以前为原始国家或古国;从夏到战国称为王国;从秦到清实行郡县制和中央集权,称作帝国。[7]许倬云则将先夏的古国称为复杂社会,夏朝是初级国家,商朝和周朝都有一个从初级国家发展为正式国家的过程。经过春秋战国这个转折,到秦汉成为一个大帝国。[8]

上述各位学者都根据自己对中国古代社会的认识与解读,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可以说,古史分期已经摆脱了五段论的桎梏,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也是关于上古历史的最新探讨。兹将其表列如下:[9]
“走出疑古时代”,下一步往何处去?冯友兰在30年代后期为《古史辨》第六册所写的序言中提出信古——疑古——释古三段论说:“我曾说过,中国现在之史学界有三种趋势,即信古、疑古及释古。就中信古一派,与其说是一种趋势,毋宁说是一种抱残守缺的人的残余势力,大概不久就要消灭,即不消灭,对于中国将来的史学也是没有什么影响的。真正的史学家,对于史料,没有不加以审查而即直信其票面价值。疑古一派的人,所作的工夫即是审查史料。释古一派的人所作的工作,即是将史料融会贯通。就整个的史学说,一个历史的完成,必须经过审查史料及融会贯通两阶段,而且必须到融会贯通的阶段,历史方能完成。但就一个历史家的工作说,他尽可能作此两阶段中之任何阶段,或任何阶段中之任何部分。任何一种的学问,对于一个人,都是太大了。一个人只能作任何事的一部分。分工合作在任何事都须如此。由此观点看,无论疑古释古,都是中国史学所需要的,这期间无所谓孰轻孰重。”[10]在经历了信古和疑古两阶段后,接下来的工作便是释古了。王国维于20世纪初创立的“二重证据法”,即将传世文献(“纸上之材料”)与出土文物(“地下之新材料”)相互印证研究古代历史和文化,无疑仍是21世纪历史学发展的方向。大量的考古材料,可以补充、纠正疑古派的缺失,利用考古资料还可以对古史辨派所造成的许多“冤假错案”予以平反,这是考古学的发展给现代学者带来的新的机遇。

所谓“走出疑古时代”,并非就要完全否定“疑古”精神。关于“疑古”、“信古”与“释古”的关系,朱伯崑总结得好,他说:“这三派各有所见。对古代历史文献的记载,不能一概视为传说,轻易加以否定,此是尊古派之所长。但古代历史文献的记载,对以前历史的论述,往往含有渲染和神话的成分,不能尽信为实,此是疑古派之所长。古代历史文献的记载,有些论述,虽然查无实据,但事出有因,并非凭空炮制,应予以合理的解释,作为考查史实的依据,此是释古派之所长。在对待史料问题上,应本着求实的精神,吸取各派的优点。”[11]

“释古”阶段的特征是:以考古学为基础,对古史作全面的考察,而不是考古学本身。对于古代的传统观点,重要的问题倒不在于我们主信还是主疑,而是如何推进知识。一方面很多出土文献已经证明有些曾被怀疑的传世文献和传统看法是可靠的,另一方面还有很多的发现是前所不知的,向我们显示了中国早期历史更为有趣、更为丰富、更为灿烂的一面。现在正形成另外一个学派,它既不是“疑古派”,也不是“信古派”,而更像是两者的融和,可以称作“释古派”,即把古代看作丰富多彩而加以释读的学派。走出疑古,建立中华文明起源及古史走向科学的新的学术构架

中国和西方的考古学发展有着各自的渊源,现代考古学在欧洲的形成,有赖于以下条件:“第一是赖尔(Lyell Charles)均变说理论的形成;第二是丹麦古物学家,如汤姆森(C J Thomsen)和沃尔赛(J A Worsaae)等人在丹麦史前古物相对编年上所取得的进展;第三是证实了人类骨骼化石及人工制品与灭绝动物在古老地层中的共存现象,从而取得了人类出现年代异常古老的证据;第四是达尔文(Darwin Charles)的进化论与物种可变论的普及推广。”[12]一句话,考古学的产生是生物学、地质学传播与发展的结果。因此,西方考古学与古生物学、地质学、体质人类学等自然科学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也是中国早期科学考古学的发展轨迹。自从中国学者介入考古学领域之后,中国考古学的科学性日渐淡化,而历史学色彩却愈显浓厚。这一转变的标志是安阳殷墟的发掘,这次为古史重建而寻找证据的考古发掘可以算作揭开了历史考古学的序幕。追根溯源,中国考古学的这种特征与古史辨派所掀起的疑古思潮推翻了旧的古史体系,以及为建立可信的中国上古史为宗旨的古史重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可以说,古史辨推动了中国考古学的发展,遏制、扭转了中国民众厚古薄今的不良风气,开创了学术研究的新纪元。而考古学的成就也使得史学走出了随疑古而带来的迷茫,为重建古史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初步形成了自身的学科体系。但是也应当看到,古史辨对古史的破坏,特别是把古史传说当作纯粹神话而加以全盘否定的作法,不仅曲解了古史传说的性质,也使考古学失去了一种必要的参考。而考古学愈是向前发展,就愈加证明传统古籍记载的古史框架及基本面貌是准确的,对一些古书的年代已经或正在得到重新认识。张光直即说:“民国初年,顾颉刚、钱玄同等一班人向由传说建立起来的古史宣战,将三皇、五帝和夏代都归入传说的范畴,以商为中国史之开始,将商以前的古史都寄望于考古工作。数十年来的考古工作,的确产生了一部崭新的古史,但在很多方面,也同时证实了传说中的古史里面很多内容的可靠性,而且看来夏代的证实也是指日可待的了。”[13]

21世纪的历史学应该是考古学和文献学、古文字学等多种学科相结合,才能达到“重建古史”的目标,尤其是加强考古学与历史学的结合。从某种程度上说,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最终的目标都是一个,那就是建立一部中华文明的信史,要加强两者的交流。考古学家撰写的考古报告有很多细节,如分期、特征、范围等,这是必须的,但不能到此为止,接下去要和历史学家合作,进入研究和分析阶段,比如环境的变化,为什么变化,与历史文献的记载有那些吻合或矛盾之处等,要做到搞文献的人能熟练运用考古学的成果,而考古学家也关注历史学的进展,这种双向之间的交流可以促进建立科学的古史体系。

从王国维、李济、傅斯年到徐旭生,无论涉及考古领域深浅,都有以考古解决历史问题的倾向。如李济一生追求的目标是如何把地下发掘的资料与流传下来的记录资料连缀起来,从而撰写一部既根据科学事实,又充满绝非臆测想像力的中国上古史。正如杜正胜所指出的那样:“自傅斯年揭举古史重建,李济以考古学来实践,历经夏鼐、苏秉琦前后70年,中国科学考古皆以重建历史为基调,这期间李济主编《中国上古史》(待定稿),夏鼐参与和主编《新中国的考古收获》与《新中国的考古发现与研究》,苏秉琦主编《中国通史》第二卷《远古时代》,大抵都把考古学当作历史学看待。”[14]一句话,要结合多学科的优势,找出问题,并设法予以解决,将考古资料与文献资料糅合,以图重建中国古代史。这样,中国的历史科学就能在统一社会文化、教育以至政治、外交事务等方面提供比较可靠的科学依据,“夏商周断代工程”就是多学科专家学者共同合作而完成的一项成功的大型课题。

疑古派对传统古史系统的解构,以理性的存疑精神和实证的态度方法为前提,因而在推动传统古史的近代化、科学化,破除神话及对古人迷信等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但他们把古史材料狭隘地理解为传统的文献材料,工作方式往往局限于对现有典籍的辨伪考信,即通过互相参照、比较,从中发现可疑之处。近数十年来,随着中国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国外许多新的理论和方法也陆续传入,为历史研究注入一股新鲜活力,大大活跃了上古历史的研究。如“酋邦”理论、“区域研究”方法、生态学的“交会带”和“边缘效应”理论等,都在一定程度上为历史研究开辟了一个崭新的出路。

较早和较系统提出并阐述“酋邦”问题的学者是美国人类学家塞维斯(Elman Service),他从社会演进观点把民族学上各种社会加以分类,将原始社会依其社会演进阶段分为三类,即游团(bands,地域性的狩猎采集集团)、部落(tribes,一般与农业经济相结合)与酋邦(chiefdoms,具有初步不平等的分层社会),按照这一演进程序,下一个阶段便是国家(states,阶级社会)。张光直介绍了酋邦理论的基本内涵,说在酋邦阶段对象是“分层的社会”(ranked society),地方群组织成为一个尖锥体形的分层的社会系统,以一个地位的位置即酋长为中心,以阶层(rank)的差异以及伴有的特权和责任的位置为社会结合的主要技术。“酋邦”这一概念基本上符合我国考古学所反映的实际情况,对文明形成和国家起源的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
从人类学报告来看,酋邦在世界许多地区都存在过。而中国古史传说的黄帝、炎帝、尧、舜、禹时期,社会组织内已经产生了集权性质的个人权力,即社会最高权力在一定形式下被占据社会特殊地位的个人所掌握。史载“禹会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就是典型的权力集中产物。酋邦的另一个特征是社会中的分层现象十分突出,这在文献记载中也很普遍,所有这些都说明史前龙山文化时期,中国存在酋邦组织。谢维扬应用酋邦概念对中国古代历史作了系统的研究,明确指出中国从黄帝到尧舜禹的传说时代属于“联合”的酋邦时代,夏代早期国家的形成是经过“酋邦制”发展而来的。他结合文献和考古资料从三个方面加以论证:(1)部落联盟是没有最高首领的,而尧舜禹部落联合体却有最高首领;(2)部落联盟会议的议事原则是全体一致通过,尧舜禹部落联合体却是由最高首领决断;(3)部落联盟的权力机构中存在着酋长会议和人民大会这些集体性质的权力点,尧舜禹部落联合体中则只有联合体最高首领这一个权力点。因此,尧舜禹部落联合体在组成和活动方式上同部落联盟有明显的不同,其社会性质和发展阶段应该用“酋邦”的概念来界定。此外,从颛顼开始设立官职到尧舜禹时期已具有一套初步形式化的官僚体系,这也是部落联盟中所没有的。[16]

中国文明起源研究中需要采取多种方法,多个角度,相互补充,共同探源。如借鉴西方考古学中比较常用的“区域研究” (Regional Survey)法,即重视某一地区单元内诸遗址间的关系,以及诸遗址与区域环境的关系。因而它在研究社会组织、社会等级以及社会管理体系方面颇具成效。20世纪50年代兴起的西方考古学中有关“聚落考古”(Settlement archaeology)的理论与方法也值得重视,它主要从实物遗存来判断社会政治形态和国家起源,从墓葬分析来判断社会分层的等级、判断社会的分化,认为人类的居住形态反映了一个社会的生存系统,在复杂的社会中,居址或聚落的形态可以揭示人口的结构、经济形态、社会分工和政治宗教的特点,从而可以在人类学理论的帮助下,判断社会演进的层次和国家形成的过程。这种将考古材料变成对文献记载进行考证依据的做法,正是考古学与历史学结合进行古代历史重建的科学方法,也是21世纪历史学发展的一大趋势。

近年来,台湾学者王明珂借鉴西方史学理论和方法,兼顾历史事实、历史记忆、历史心性分析来探索史实,开创许多新的历史研究内容,或延续、补充过去中断的研究传统。他认为西周青铜器铭文作为一种社会记忆,经历了选材、制造、使用、废弃或保存的过程,而成为古人与我们所见的文献资料。铜器铭文中,通常有作器者之名、其祖先之名或族徽,记载自己或祖先的功绩,以及自身因此受赏的荣耀。在许多铭文中,祖先辅佐文武王的功绩或作器者的当代功绩,受赏赐之物所象征的威权与尊贵地位,以及“子子孙孙永宝用”所隐含对未来的期望,共同组构成一个述事文本(narrative texts),用以强调在周王为首的政治秩序中本家族延续性的尊贵地位。铜器材质珍贵,制作耗力耗时,只有掌握社会权力与资源的人才能藉此将他们的集体记忆记录下来,并以此支持其优势社会地位。而绝大多数带铭文的西周铜器都出于渭水流域,也显示当时的“东方”在政治权力上的边缘地位。征发“蛮夷”有功而受赏之事是铜器铭文中普遍的一个记忆主题,征发的对象主要是东国、东夷、南国、楚荆、淮夷、南淮夷等东方或南方族群。然而在先秦文献中北方的戎狄却成了西周由始自终的敌人。这个“失忆”的意义在于:春秋战国时期长城以北及西北人群之牧业化、移动化与武力化,及其南向在华北地区争夺生存资源,是华夏认同形成的一个主要因素。[17]

凭借各种考古学文化类型的内涵,史学家不但可以重建古代各地区的文化史,也可以认识各族群的文化交流,进而全面审查古代文献记载的可靠性。张光直说:“我们逐渐发现从我们几十代的老祖宗开始便受了周人的骗了;周人有文字流传下来,说中原是华夏,是文明,而中原的南北都是蛮夷,蛮夷没有留下文字给他们自己宣传,所以我们几十代的念书人就上了周人的一个大当,将华夷之辨作为传统上古史的一条金科玉律,一直到今天才从考古学上面恍然大悟。”[18]不仅如此,多学科交叉研究的方法,吸收相关学科的成果,如民俗学、人类学、民族学、语言学、美术史,甚至天文学、物理学、地质学等自然科学,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对整个中国古代文明作出重新估价,开拓历史文化研究的新局面,走出疑古时代,恢复被破坏的古史系统和古史面貌,建立起真正科学意义上的古代学术研究体系。

陈良佐借用生态学的“交会带”(ecotone)、“边缘效应”(edge effect)的理论,提出了相邻文化区如果具有大致相当的渗透力,其间的交会带就有条件产生“杂种优势文化”的观点。他说距今五六千年前中国境内形成的六大文化区中,中原区地处中心,有优越的自然条件,四周文化区都有文化因子输入,如燕辽文化区的庙、冢、坛的祖先崇拜,南北为中轴、东西对称的建筑群,大豆作物和骨卜;甘青文化区的大、小麦,可能还有锡青铜的冶炼;长江中游文化区的水稻和有肩石器;江浙文化区的水稻及精耕细作的栽培技术、凿井技术、玉雕技术与玉礼器、玉礼器组合等等;山东文化区的快轮制陶技术,陶鼎、蛋谷陶器等成组陶礼器,棺椁,骨卜。中国古代文明的基础就是以中原文化为主体与四周文化所产生的杂种优势文化。同时,中原文化区聚落最密,人力资源最丰富,氏族部落间的战争最多,军事经验最丰富,大概到龙山晚期,中原地区军事力量最我强盛。华夏集团凭借其军事力量完成了向国家的迈进。[19]

解决文明起源问题的关键是考古学,但光凭考古材料又是不够的,考古学研究的对象是人类物质文化的制造物——燧石、石斧、石器、玻璃和陶罐之类,这种新材料的使用为历史学开辟了一个完整的领域,就像翻开了一本关闭的书本一样。它揭示了人们如何生活,生产什么,商业交换的方式,生活水平的高低以及使用了哪些技术等。考古材料得进入历史学的范畴,为建立科学的古史体系服务。文献不仅是考古研究的线索,而且文献中还包含有大量尚未被发掘出来的可供考古学运用的材料,如文献中对用玉制度的大量记载等。但在进行这种结合时,应该考虑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利用文献,用到什么样的程度,还要考虑史实、史料和史书之间的关系。研究中国文明时还必须进行不同文明之间的对比研究,中国文明又是在本地起源的,应从考古学的角度加强对中国文明自身因素的研究,同时也要注意外来因素的影响及中国对东亚其他国家的影响。只有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才能得出较为合理的结论。

考古学家要充分利用田野考古的丰富材料,超越文献的束缚,启示新的历史问题,创造古史研究的新境界,要设法解决只有他们自己才能提供的证据和问题,努力重建和史籍记载完全不同的历史进程,以自己的研究成果成为提供历史新知的源泉。他们更要关注文明和国家起源消失的原因,即文明兴衰的因果关系,试图了解世界不同地区早期国家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方面的共性和个性。国家起源是社会演进的一个重要转折点,而文明不过是一个连续的过程。避免从史籍中寻找相应的文句,对号入座,将考古材料变成对文献记载进行考证的依据。

历史学家只有扩大自己的视野,超越传统史料规定的范围,才有可能动手研究问题。历史学家使用考古学和社会人类学提供的有关工具、技术、庄稼、土地使用和遗留物件的符合实际情况的具体知识,重新构想过去的社会形态。例如农村及其经济状况,还可以说明一个阶段接着一个阶段的社会变化。另一方面,历史研究中出现的社会学方向更加严重依赖考古学,其中大量最优秀的著作都是社会学的认识能力和考古学提供的证据——有形文物,古代商道的实地调查,以及人种学的类似证据——相互结合而发生作用的成果。考古新资料可以超越传统文献的束缚或流行的概念,启示新的问题。如考古学家利用考古资料阐述“氏族社会”,重新思索原始社会的内涵,在家系、所有制之外,建构古人生活的新面貌。新石器时代的墓葬报告有不少人骨年龄、性别、疾病的资料,根据年龄、性别作历史人口学的分析,可以大致了解聚落居民的人口结构;根据病变,可以约略推知当时人民的健康状况、劳动习惯和饮食文化。聚落遗址的动植物资料,也可以体现原始社会的生活资源和生态环境。凡此种种,都是除家庭、私有制、国家起源,文明形成标准等重大课题之外必不可少的研究项目,也是重建科学上古史的重要内容。

考古学给史学研究带来了一场革命,它改变了古史研究的臆测性和文献记载的匮乏及不确定性。中国考古学所取得的丰富资料,在地层学和类型学基础上进行的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研究所构成的时空框架和各种专题研究,是中国古史科学研究的基础对象。考古学可以在有关过去任何领域和时间上为历史学家开辟蹊径,提供新的观点和立场。考古学还可以纠正只依赖某种特殊类型的史料——尤其是文字史料——而必然造成的在占统治地位的那些历史解释中所存在的歪曲和误解。考古学的特殊贡献极大地扩展了历史学家的时间和空间视野,打开了一个完全封闭的领域,迫使历史学家用更开阔的观点去看待自己的任务。在文字史料匮乏和不足的地方,考古学就成了历史学家具体和有形证据的重要来源,依靠考古学提供的各种事实,历史学家已经走上建立科学古史之路。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历史学和考古学都是研究历史的,但是中国传统的历史研究,史料几乎完全取自文献;而考古学的研究,主要通过科学的田野发掘、调查取得实物史料,给古史研究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开拓了一片伟大的新天地。历史学和考古学在研究对象和方法上虽有不同,但其研究的最终目的却是相同的。两者的整合研究是历史学和考古学发展的必由之路,但现在学术界有一种思维定势,即考古学的成果难以被历史学界所接受,而历史学的成果也难以被考古学家所承认,两者之间截然分开。考古学应首先严格利用考古学方法分析研究发掘资料,然后求助于历史学,以考古发掘材料为基础,勾勒出中国古代文明发展谱系,因此,要真正读懂中国历史文献,必须依据考古发掘材料。但是考古学与历史学的整合并非易事,并非考古材料与从文献上摘得的章句相加就算“整合”。史前研究中的“考古与历史的整合”,决不是“证经补史”,而是考古学在主要承担史前史研究的同时,还必须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中多门学科所提供的历史信息整合,才能得出更接近史实的结论。“整合”本身还存在方法论的问题,需要学者去不断完善、丰富。

但在考古学和历史学整合方面也要防止一种倾向,某些历史学家或部分考古学家,往往着眼于古文献的记载,奢谈考古学文化的渊源。如把史前时期的仰韶文化或龙山文化,作为传说上的黄帝时代,甚至三皇五帝的传说,也都从考古发现中找到了归宿,把考古文化层与历史记载一一对应起来,比如说夏文化往上是尧、舜,再往上是黄帝,然后对应各地发现的考古文化。他们把考古材料或民族学材料同古代传说相合,不仔细考虑它们的时代关系,就互相比附,这种倾向是十分危险的。事实上,这些传说与考古学研究毫无共同之处。新石器时期考古学文化的链条可以找出来,但与传说古史系统完全印证是相当困难的。实际上,黄帝、尧、舜、禹,都是氏族部落的神话人物或称号,或许存在,或许根本没有,没有像甲骨文这样的文字材料,要印证是很困难的。又如孙庄伟借助相应的考古实物对《考工记·玉人》经文进行逐条考证,发现绝大多数记载并不可靠,至少目前在考古学上缺乏足够的证据。[20]所有这些都说明一个道理:中国历史记载很丰富,我们要发扬这一优势,既要把考古材料与文献记录相参照,又不要生搬硬套,这样做对考古资料的解释也是有益的。

一般认为发掘的考古资料是客观可靠的,其可信性比文献史料高,但考古资料也一样要经过选择、简略、裁剪的处理。以墓葬随葬器为例,从选取文物,到安排发掘,到发掘者记录出土情形,到整理者的分类编排,最后到撰写报告者的叙述,每一步骤都要经过不少层次主观的制约,因此可以说,考古学也有局限性。张忠培说:“无论是从考古学技术手段的现今发展水平来讲,还是自考古学本身的研究内涵来看,目前考古学认识历史的能力,都存在相当的局限性。”[21]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商代之所以能证实,关键是有大批甲骨文,填补了许多历史的空白,印证商代的帝系、阶级关系、社会经济状况。而夏朝没有得到国外学者的承认,主要原因是考古发掘还没能发现夏朝的文字。有的学者即使利用了一定的考古资料,但不符合考古学实证的要求,因而结论往往引起争议。以“夏文化的探索”为例,即便把龙山文化、二里头文化或年代相当的遗存,都作为夏文化来处理,这同样不属于考古学研究的成果。至少目前的若干考古发现,还无从证实孰者为夏文化。

利用考古材料来复原史前历史,涉及到物质生活、精神文化和生活制度三个层面。长期以来,中国考古学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探索社会发展规律,主要内容是物质文化,不涉及精神活动和社会关系。即使谈到,也常常使用一些模糊混沌的概念,如崇拜、图腾、巫术、祭祀、母系、父系、酋邦、部落等,而不具体展开讨论。但考古学的目标远不止于物质层面的研究,而更要通过遗迹、遗物来建立和恢复古代精神文化和社会制度,如史前时代的科学文化发展概况、史前人类的思维方式、心理状况及文化、文明的传播途径、社会组织制度及发展历程等人类文化的进程,包括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精神领域的活动以及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现在已有越来越多的考古学家意识到先前研究的局限性,开始把视野扩大到研究考古资料所包含的古代精神活动方面的问题,如埋葬习俗清楚地反映出当时社会组织状况的特点,门类繁多的随葬品更是反映了各种各样的个人的、社会的活动内容。其他如各种器物反映的工艺技术,各种武器反映的军事能力,各种艺术品反映的美学观念及其表现手法,各种宗教用品反映的信仰状态,等等。“总之,通过这样一些物质遗存,能够看到的东西,不仅是古代的生产能力,还有当时人们的精神世界以及社会组织状况。”[22]

考古学往往涉及到十分广泛的社会历史内容,诸如城郭制度、宫庙制度、陵寝制度、棺椁制度、车马制度、礼器制度乃至各种器物的命名和用途等,都是中国古代文明的重要内容。讲中国文明的起源不能不讲这些制度的起源,如果不结合古文字和古文献的研究,这些情况就难以彻底弄清楚。再如某些考古学文化族属的考订,某些上古地名特别是一些重要都城的认定等等,无不需要结合古文字和古文献的研究。我们要发扬中国考古学强调与文献结合的特点和优势,密切三者之间的联系,取得中国文明起源和古代历史研究的辉煌成果![23]

中国古史经历了晚清民国初期的摸索,与随后古史辨派带来的怀疑与辩诘之后,终于找到了一条坦荡的大道——科学的史学,创造了许多研究成果。借助于考古学和文化人类学的研究成果,可以弥补传统史料之不足,可以提供我们先民行为的特性,二者都是古史研究不可缺漏的。然而沉静在其中的研究者常受制于自身认同所带来的主观偏见。因此必须采用多学科研究方法,贯通古今,将历史与人类生活,如哲学思想、宗教、政治、文化衔接起来,帮助人们从各种角度认识历史,使得研究不再是内断和孤立的学问。史学研究也不会沉埋于故纸堆,不至于寻章摘句,割碎分离,而所看到的历史发展和理论体系也不是浮光掠影,空中楼阁。总之,要用新思想、新方法,建立科学的古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