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置地有限公司住宅工程质量标准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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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置地有限公司
住 宅 工 程 质 量 标 准
编制时间:2007年10月
版本号:01
执行状态:讨论稿
1.引言
1.1 目的
为提升公司华润置地住宅工程开发建设质量,确保住宅使用功能,提升客户满意度,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为置地内部住宅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也为各利润中心的自身管理及对设计、监理及承包商协调管理提供参考。
1.2 使用范围
公司开发的新建住宅粗装修(毛坯房/初装饰)交楼工程,精装修房交楼工程将另行编制户内精装修工程质量标准。
1.3 编制依据
本标准依据相关国家标准及公司工程质量建设规划编制,主要依据有:
(1)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修订版)
(2)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3)       《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50362-2005)
(4)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标[2000]85号
(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7)       《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建监字[94]第392号)
(8)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
1.4 其它说明
本标准侧重于小业主对收楼的质量要求,各利润中心应参照本标准的质量要求,结合开发项目所在城市的定位及当地相关质量要求,制订相关工程质量规范列入合同文件中,以使工程参与各方有明确的工程质量标准,做到有规可依。
户内质量验收标准
2.1室内楼地面(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浆楼面)
1) 主控项目
(1)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
(2)  国家标准: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3)  置地企业标准:100%无空鼓。
2) 一般项目
(1)  地面表面密实,无地面裂缝、脱皮、麻面、起砂现象;
(2)  地面坡度满足设计要求,坡向正确,不应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3)  踢脚线与墙面应结合紧密,高度一致,出墙厚度均匀;
(4)  对于有室内楼梯的,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  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要求。
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允许偏差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
国家标准
置地企业标准
1
表面平整度
5
4
2 M靠尺和塞尺检查
2
踢脚线上口平直
4
3
用5 M线和钢尺检查
3
室内楼梯相临
踏步高度差
10
8
用2 M垂直检测尺检查
4
室内楼梯踏步
两端高度差
10
8
观察和钢尺检查
5
室内旋转楼梯踏步两端高度差
5
5
观察和钢尺检查
3) 过程控制要求
(1)  地坪施工前,应将砼楼板表面的浮浆、落地灰等清理干净,可使用铣刨机或凿毛机进行机械清理;
(2)  水泥混凝土楼地面采用平板振动器振捣密实,对于有地暖层的后浇地面,可采用直径150MM的铁辊碾子碾压密实;
(3)  有防水要求地面的立管、套管、地漏处封堵无渗漏,应进行蓄水试验;
(4)  施工完成地面应洒水养护不少于7天;
(5)  应特别注意入户门内开门时走道与入户地板标高的控制。
4) 设计要求
(1)  粗装修地面应预留二次装饰层厚度,一般宜预留40~50MM,应明确公共走道与室内地面、室内地面与阳台、室内地面与厨卫间地面的节点标高。
(2)  底层卧室、起居室等居住空间地坪应有防潮的措施。
2.2 室内墙面(抹灰工程)
1) 主控项目
(1)  墙面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2)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0mm时,应采取建筑抹灰用钢丝网加强。
(3)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应采用建筑抹灰用钢丝网,钢丝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 mm。
2) 一般项目
(1)  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2)  墙面抹灰均按照高级抹灰标准控制,墙面抹灰的允许偏差:
墙面高级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
国家标准
1
表面平整度
3
2 M靠尺和塞尺检查
2
立面垂直度
3
用2 M垂直检测尺检查用
3
阴阳角方正
3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3) 过程控制要求
(1)  抹灰前应检查房间方正;
(2)  抹灰前应检查墙面结构,做到无裂缝、无渗漏;
(3)  采用灰饼、拉线方法控制面层高度;
(4)  基底应清理干净,混凝土表面应凿毛或采用界面剂处理,防止空鼓。
2.3 室内顶棚抹灰
1) 主控项目
(1)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2)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20mm时,应采用建筑抹灰用钢丝网防开裂及脱落。
2) 一般项目
(1)  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2)  抹灰的允许偏差:表面应平顺,阴阳角应方正、顺直;
(3)  抹灰均按照高级抹灰标准要求:
允许偏差项目国家标准:抹灰阴阳角方正允许偏差为3MM。
3) 过程控制要求
(1)  顶棚结构无裂缝、无渗漏;
(2)  抹灰前应检查房间方正;
(3)  楼板各洞口应封堵平整;
(4)  采用灰饼、拉线方法控制面层高度;
(5)  基底应清理干净,混凝土表面应凿毛或采用界面剂处理,防止空鼓;
(6)  顶棚应尽量采取打磨修补、局部抹灰的方法进行抹灰。
2.4 室内腻子
1) 主控项目
(1)  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掉粉;
(2)  腻子材料性能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 一般项目
(1)  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
(2)  腻子的允许偏差:
腻子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表面平整度
2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2
立面垂直度
2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用
3
阴阳角方正
2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3) 过程控制要求
(1)  满刮腻子之前,应将基层缺陷修补平整;
(2)  满刮腻子不少于两遍,第一遍腻子刮涂完成,应对表面打磨修补。
2.5 入户门 (防盗门)
1) 主控项目
(1)  户门应采用安全防卫门,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交通;
(2)  户门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户门的安装必须牢固;
(4)  户门开启应灵活;
(5)  户门的配件应齐全,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6)  有消防要求的入户门应满足消防规范及验收要求。
2) 一般项目
(1)  门的表面装饰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门表面不得有划痕、碰伤、污染;
(3)  门的防撞性能指标应符合要求;
(4)  户门隔声要求不低于25dB(国家标准);
(5)  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应符合要求。
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留缝限值(mm)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门槽口宽度、高度
≤1500 mm

1.5
用钢尺检查
>1500 mm

2
2
门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2000 mm

2
用钢尺检查
>2000 mm

2.5
3
门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1
用1 m垂直检测尺检查
4
门构件装配间隙

0.3
用塞尺检查
5
门扇与侧框间留缝
1.2—1.8

用塞尺检查
6
门扇对口缝
1.2—1.8

用塞尺检查
3) 过程控制要求
(1)  内开门时门扇距粗装修找平层不宜少于40-50MM;
(2)  门框出墙面尺寸一致;
(3)  门框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应饱满,门框无变形;
(4)  成品门进场时表面应粘贴保护膜。
2.6 户内门窗
2.6.1 铝合金门窗
1) 主控项目
(1)  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门窗框和副框的安装必须牢固,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3)  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4)  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5)  门窗的“三性”试验: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合格;
(6)  外窗隔声要求不低于30dB(国家标准)。
2) 一般项目
(1)  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表面应无划痕、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
(2)  玻璃无划花、破碎、气泡、起雾;
(3)  门窗开启灵活,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4)  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5)  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设置的排水孔应通畅;
(6)  有排水孔的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7)  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门窗槽口宽度、高度
≤1500 mm
1.5
用钢尺检查
>1500 mm
2
2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2000 mm
3
用钢尺检查
>2000 mm
4
3
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2.5
用垂直检测尺检查
4
门窗横框的水平度
2
用1 m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5
门窗横框标高
5
用钢尺检查
6
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5
用钢尺检查
7
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
4
用钢尺查
8
推拉门窗扇与框搭接量
1.5
用钢直尺检查
过程控制要求
(1)  门窗框边外露宽度一致;
(2)  采用副框安装时,主副框的连接措施应有保证;
(3)  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缝;
(4)  外窗台找坡规范,避免窗台积水;
(5)  窗需在工厂内加工,横框、竖框型材要符合规范图集要求,严禁用小料拼装;
(6)  外窗需与外墙一起进行淋水试验检查验收合格。
2.6.2 木门
1) 主控项目
(1)  木门的品种、类型、规格、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木门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3)  木门五金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2) 一般项目
(1)  木门的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安装应顺直,与门结合应牢固、严密;
(2)  木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刨痕、锤印;
(3)  木门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嵌应饱满;
(4)  门框出墙面尺寸应一致;
(5)  木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
木门安装的允许偏差(mm)
序号
项目
留缝限值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门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2
用钢尺检查
2
门框的下、侧面垂直度

1
用1 m垂直检测尺检查
3
框与扇接缝高低差

1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4
门扇对口缝
1.5—2

用塞尺检查
5
门扇与上框间留缝
1—1.5

6
门扇与侧框间留缝
1—1.5

7
门扇与下框间留缝
3—4

8
无下框时门扇与地面间留缝
外门
5—6

用塞尺检查
内门
6—7

卫生间门
8—10

3) 过程控制要求:
(1)  木门成品表面应粘贴保护膜。
2.7 护栏和扶手
1) 主控项目
(1)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所使用的材料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护栏和扶手造型、尺寸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  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5)  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2) 一般项目
(1)  护栏和扶手转角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应严密,表面应光滑,色泽应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2)  护栏和扶手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要求。
护栏和扶手安装允许偏差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
国家标准
1
护栏垂直度
3
垂直检查尺检查
2
栏杆间距
3
用钢尺检查
3
扶手直线度
4
拉通线用钢尺检查
4
扶手高度
3
用钢尺检查
3) 设计要求
(1)  临空高度在24 M以下的低层、多层 (六层及六层以下) 住宅,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以上的中高层、高层 (七层及七层以下)住宅,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2)  楼梯栏杆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M,当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M,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2.8 防渗漏
2.8.1 外墙防渗
1) 主控项目
(1)  外墙应有防渗漏设计;
(2)  墙面应无裂缝、无渗漏;
(3)  在外墙抹灰完成后,防水层施工之前,用水管慢速淋水30分钟,无渗漏,并作记录;
(4)  在外墙防水和装饰工程全部完成后,应进行外墙淋水试验;
在外墙装饰全部完成后,在外墙顶部设置横向淋水带。淋水后观察,内侧墙面及窗无渗漏、渗湿、印水等现象。按各建筑气候分区淋水时间要求如下表:
各城市外墙淋水试验时间
气候
分区
城 市
淋 水 时 间 (h)
11层及以下
12~33层
33层以上
Ⅰ类
沈阳
12
24
36
Ⅱ类
北京、大连、天津
12
24
36
Ⅲ类
上海、杭州、无锡、宁波、苏州、武汉、合肥、重庆、成都、长沙
24
36
48
Ⅳ类
深圳、厦门
36
36
48
淋水管设置方法:淋水管管径宜为20mm,距墙表面距离宜为100~150mm,喷水孔可用手枪钻等工具加工,喷水孔成直线均匀分布,喷水方向与水平方向角度宜为30°左右,孔径5mm,孔间距100mm,水量为自来水正常水压3Kg/CM2或采用增压泵增压取水。
参考标准:
国内一般淋水试验标准:采用人工淋水试验,每三~四层(有挑檐的每一层)设置一条横向淋水带,淋水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后进户目测观察检查。
香港外窗淋水试验标准:a.在户外将窗关闭严密后进行喷水测试;b.喷枪水嘴距离窗缝间300MM,持续喷水,水压30-35psi;c.在窗缝间往返移动喷嘴,顺序为:最低处水牙缝,中间水牙缝,最后是最高处水牙缝;d.窗框与墙体间缝每2米喷1分钟,其余缝每3米喷1分钟;e.在室内观察是否有漏水。
2) 过程控制
(1)  砼外墙面抹灰前,应将外墙上螺栓孔、脚手架钢管孔用防水砂浆、混凝土塞填密实;
(2)  砌筑外墙施工,应控制砂浆饱满度,在穿外架钢管处、施工电梯等后砌部位,应特别注意封堵质量,监理和承包商质检人员应进行验收。
(3)  门窗阳台口滴水线做法应符合要求。
(4)  对于涂料外墙面,抹灰层应满挂建筑抹灰用钢丝网加强,防止抹灰层开裂及脱落。
2.8.2 有防水排水要求的楼地面工程(厨卫间、开放式阳台)
1) 主控项目
(1)  防水涂料和胎体增强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2) 一般项目
(1)  涂膜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的80%;
(2)  涂膜防水层与基层应粘结牢固,表面平整,涂刷均匀,无流淌、皱折、鼓泡、露胎体和翘边等缺陷;
(3)  涂膜防水层上的撒布材料或浅色涂料保护层应铺撒或涂刷均匀,粘结牢固;水泥砂浆、块材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涂膜防水层间应设置隔离层;刚性保护层的分格缝留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3) 过程控制要求
(1)  地面工程的立管、套管、地漏处封堵无渗漏;
(2)  地面坡度满足设计要求(一般为1%),坡向正确,不应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3)  地面结构补洞完成后,进行结构试水,闭水时间为4小时,无明显渗漏;
(4)  防水层施工完成后,进行蓄水试验,蓄水深度最浅处大于20 MM,蓄水时间不少于24h,无渗漏、渗湿、印水现象。
4) 设计要求:
(1)  防水材料宜选用合成高分子防水涂膜、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膜、水泥基防水涂膜;
(2)  防水涂膜应选用环保性材料。
2.8.3 屋面防水
1) 主控项目
(1)  卷材防水层所用卷材及其配套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防水涂料和胎体增强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  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4)  防水层在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一般项目
(1)       卷材防水层的搭接缝应粘结牢固,密封严密,不得有皱折、翘边和鼓泡等缺陷;防水层的收头应与基层粘结并固定牢固,缝口封严,不得翘边;
(2)       卷材防水层上的撒布材料和浅色涂料保护层应铺撒或涂刷均匀,粘结牢固;
(3)       水泥砂浆、块材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卷材防水层间应设置隔离层;
(4)       刚性保护层的分格缝留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5)       排汽屋面的排汽道应纵横贯通,不得堵塞。排汽管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封闭严密;
(6)       排汽屋面的排汽道应纵横贯通,不得堵塞,并同与大气排汽出口相通。找平层设置分格缝可兼做排汽道,排汽道间距宜为6m,纵横设置。屋面面积每36m2宜设一个排汽出口;
(7)       卷材的铺贴方向应正确,卷材搭接宽度的允许偏差为-10mm;
(8)       涂膜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的80%;
(9)       涂膜防水层与基层应粘结牢固,表面平整,涂刷均匀,无流淌、皱折、鼓泡、露胎体和翘边等缺陷;
(10)   涂膜防水层上的撒布材料或浅色涂料保护层应铺撒或涂刷均匀,粘结牢固;水泥砂浆、块材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涂膜防水层间应设置隔离层;刚性保护层的分格缝留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11)   平屋面分块蓄水不少于24小时,蓄水深度不低于20 MM,无渗漏;
(12)   坡屋面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小时后目测观察检查,无渗漏。
3) 过程控制要求
(1)  天沟、檐沟、泛水、变形缝等细部构造做法符合规定要求,且密封严密无渗漏;
(2)  防水层排水坡度符合设计要求,无明显积水现象;
(3)  立管、套管、洞口处封堵密实无渗漏。
4) 设计要求
(1)  防水层宜施工在结构面,保温层宜在防水层之上;
(2)  保温材料宜选择憎水性材料;
(3)  屋面防水应进行专项设计,明确各节点的细部详图。
2.8.4厨房排烟道
1)主控项目
(1)  垂直排烟道产品符合《住宅厨房排烟道》JG/T3028-1995;
(2)  排烟道制品外表面平整、内表面光滑平整、无麻面、蜂窝和孔洞;
(3)  排烟道制品端面应平整无飞边,且与管体外表面相垂直;
(4)  排烟道应上下连接牢固、密封密实;
(5)  止回阀阀板摆动灵活,关闭位置准确;
(6)  烟道(包括排气道)伸出平屋面高度不小于0.6M,不低于女儿墙的高度;退层平台上的烟道应超过跃层外开门窗的上口;伸出坡屋面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烟道(包括排气道)中心线距屋脊小于1.5M时,应高出屋脊0.6M;
b)      烟道(包括排气道)中心线距屋脊1.5M~3.0M时,应高出屋脊,且伸出屋面高度不小于0.6M;
c)      排烟道(包括排气道)中心线距屋脊大于3.0M时,伸出屋面高度不小于0.6M。
2)一般项目
(1)  排烟道制品尺寸与形位允许偏差应符合要求。
尺寸与形位允许偏差
长度L
横端面外轮廓差
端面对角线差值
垂直度
平整度
长边A
短边B
0,-9
+2,-4
+2,-3
≤7
≤1:400
≤7
注:垂直度系指管底外壁面相对于管体端面而言。
3)过程控制
(1)  安装前需检查楼板留洞,要求位置正确,上下垂直对中,偏差处需先处理;
(2)  管身连接平整,无裂纹;
(3)  止回阀、防火门按规定安装;
(4)  管身外抹灰层需满挂建筑抹灰用钢丝网;
(5)  烟道安装完成应进行排烟验收,不得有漏烟。
4)设计要求
(1)  垂直排油烟道的断面,应根据所担负的排气量计算确定。垂直排油烟道应有防止油烟气回流和串烟的措施;
(2)  垂直排油烟道出屋顶口,宜安装无动力风帽;
(3)  水平排油烟道的设计,应隐蔽、美观并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2.9 空间尺寸
1)主控项目
(1)       室内净高偏差:
国家标准:室内净高负偏差不超过18 MM,正偏差不超过20MM,极差(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超过20 MM;
置地企业标准:室内净高负偏差不超过15 MM,正偏差不超过15MM,极差(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超过15 MM;
(2)       室内平面净尺寸偏差:
国家标准:室内平面净尺寸偏差不超过正负15 MM,极差(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超过20 MM;
置地企业标准:室内平面净尺寸偏差不超过正负10 MM,极差(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超过15 MM;
(3)       房间方正偏差:
国家标准:房间方正偏差不超过0.3% ,且不大于15 MM;
2)过程控制
(1)  主体结构尺寸准确、方正;
(2)  粗装修施工应进行测量定位,控制房间净尺寸。
2.10 安装工程
2.10.1 给排水
1) 主控项目
A 给水部分
(1)  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明确时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2)  给水系统交付小业主使用前必须进行分户进行水压试验并做好记录。预留管口必须做好保护。冲洗、消毒检验合格后用试水龙头通水。
(3)  直埋(金属)给水管道防腐:室内直埋给水管道(塑料管道和复合管道除外)应做防腐处理。埋地管道防腐层材质和结构符合设计要求。
(4)  洁具给水管预留长度(距地面高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如果设计没有明确要求则按如下规定执行,洗涤盆450mm,洗脸盆450mm,洗衣机龙头1100mm,浴盆630mm,燃器热水器1150mm,座便器、净身器200mm,淋浴器1150mm,洒水栓1000mm,直饮水器500mm,冷热水管之间距离为150mm。
(5)  给水工程所使用的管道、管道配件、阀类、水龙头、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进场时应做检查验收,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给水管必须采用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B 排水部分
(1)  生活污水铸铁、塑料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或规范规定。
项次
铸铁管道的坡度
塑料管道的坡度
管径(mm)
标准坡度(%)
最小坡度(%)
管径(mm)
标准坡度(%)
最小坡度(%)
1
50
3.5
2.5
50
2.5
1.2
2
75
2.5
1.5
75
1.5
0.8
3
100
2.0
1.2
110
1.2
0.6
4
125
1.5
1.0
125
1.0
0.5
5
150
1.0
0.7
160
0.7
0.4
6
200
0.8
0.5
(2)  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装设伸缩节。如设计无要求时,伸缩节间距不得大于4m。同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3)  排水栓和地漏的安装应平整、牢固,低于排水表面,周边无渗漏。带水封的地漏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
(4)  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其顶部高出建筑装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与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且端面应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套管管径应大1~2号。
(5)  降板排水卫生间宜设置排水措施。
2) 一般项目
A 给水部分
(1)       给水平管道应有0.2%~0.5%的坡度向泄水装置。
(2)       给水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给水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
钢、铜管
每米
全长25m以上
1
≤25
用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塑料管、复合管
每米
全长25m以上
1.5
≤25
铸铁管
每米
全长25m以上
2
≤25
2
立管垂直度
钢、铜管
每米
5m以上
3
≤8
吊线和尺量检查
塑料管、复合管
每米
5m以上
2
≤8
铸铁管
每米
5m以上
3
≤10
3
成排管段和成排阀门
在同一平面上间距
3
尺量检查
(3)       管道的支、吊架安装应平整牢固,其间距应符合规范。
钢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
公称直径(mm)
15
20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支架最大间距(m)
保温管
2
2.5
2.5
2.5
3
3
4
4
4.5
6
7
7
8
8.5
不保温管
2.5
3
3.5
4
4.5
5
6
6
6.5
7
8
9.5
11
12
塑料管及复合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
管径(mm)
12
14
16
18
20
25
32
40
50
63
75
90
110
最大间距(m)
立管
0.5
0.6
0.7
0.8
0.8
1.0
1.1
1.3
1.6
1.8
2.0
2.2
2.4
水平管
冷水管
0.4
0.4
0.5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5
1.55
热水管
0.2
0.2
0.25
0.3
0.3
0.35
0.4
0.5
0.6
0.7
0.8
铜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
公称直径(mm)
15
20
25
32
40
50
65
80
100
125
150
支架的最大间距(m)
垂直管
1.8
2.4
2.4
3.0
3.0
3.0
3.5
3.5
3.5
3.5
4.0
水平管
1.2
1.8
1.8
2.4
2.4
2.4
3.0
3.0
3.0
3.0
3.5
薄壁不锈钢活动支架的最大间距
公称直径(mm)
10~15
20~25
32~40
50~65
80~125
150~200
水平管(m)
1.0
1.5
2.0
2.5
3.0
3.5
立管(m)
1.5
2.0
2.5
3.0
3.5
4.0
(4)       水表应安装在便于检修、不受曝晒、污染和冻结的地方。表外壳距墙表面净距为10~30mm;水表进水口中心标高按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mm。安装螺翼式水表,表前与阀门应有不小于8倍水表接口直径的直线管段。
(5)       室内冷、热水管道上、下平行敷设时,冷水管应在热水管下方;垂直平行敷设时,冷水管应在热水管右侧。
(6)       薄壁不锈钢管嵌墙敷设与建筑物同寿命永久性管道,宜采用承插氩弧焊连接方式,焊接方法采用(TIG)。避免使用卡压、卡套等机械接头。不锈钢材或管件与碳钢构件之间的接触面,须用3mm厚橡胶衬垫或木块箍垫阻断,防电化学腐蚀。
(7)       明装给水铜管、不锈钢管其外壁距装饰墙面的距离:公称直径10~25mm时小于30mm;公称直径32~50mm时小于40mm。明装给水铜管、不锈钢管宜采取防结露措施,热水管应保温。
(8)       嵌墙敷设的管径不宜大于25mm,在管线转折处,应预留5~10mm净空,补偿管路因热胀冷缩引起的伸缩变化值。
(9)       给水立管和装有3个或3个以上配水点的支管始端,均应安装可拆卸的连接件。
B 排水部分
(1)       生活污水管道上设置的检查口或清扫口,当设计无要求时就符合下列规定:
a)      立管上应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如为两层建筑时,可仅在底层设置立管检查口;如有乙字弯管时,则在该层乙字弯管的上部设置检查口。检查口中心高度距操作地面一般为1m,检查口的朝向应便于检修。暗装立管,在检查口处应安装检修门。
b)      在连接2个及2个以上大便器或3个及3个以上卫生器具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清扫口。当污水管在楼板下悬吊敷设时,可将清扫口设在上一层楼地面上,污水管起点的清扫口距与管道相垂直的墙面,距离不得小于200mm;若污水管起点设置堵头代替清扫口时,与墙面距离不得小于400mm。
c)      转角小于135°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d)      污水横管的直线管段,应按设计要求的距离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2)       卫生间及厨房排水管道预留长度管口宜高出地面100mm并做好封口保护措施。
(3)       金属排水管道上的吊钩或卡箍应固定在承重结构上。固定件间距:横管不大于2m;立管不大于3m。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4m,立管应安装1个固定件。立管底部的弯管处应设支墩或采取固定措施。
(4)           排水塑料管道支、吊架间距应符合下表规定:
排水塑料管道支、吊架间距
管径(mm)
50
75
110
125
160
立管(m)
1.2
1.5
2.0
2.0
2.0
横管(m)
0.5
0.75
1.10
1.30
1.6
(5)          排水通气管不得与风道或烟道连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通气管应高出屋面300mm,但必须大于最大积雪厚度。
b)      在通气管出口4m以内有门、窗时,通气管应高出门、窗顶600m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
c)      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顶上,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m,并应根据防雷要求设置防雷装置。屋顶有隔热层应从隔热层板面算起。
(6)       通向室外的排水管,穿过墙壁或基础必须下返时,应采用45°三通和45°弯头连接,并应在垂直管段顶部设置清扫口。
(7)       用于室内排水的水平管道与水平管道、水平管道与立管的连接,应采用45°三通或45°四通和90°斜三通或90°斜四通。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应采用两个45°弯头或曲率半径不小于4倍管径的90°弯头。
(8)       室内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室内排水管道安装允许偏差
项   目
允许偏差(mm)
坐   标
15
标   高
±15
横管纵横方向弯曲
铸铁管
每米
≯1
全长(25m以上)
≯25
塑料管
每米
1.5
全长(25m以上)
≯38
立管垂直度
铸铁管
每米
3
全长(5m以上)
≯15
塑料管
每米
3
全长(5m以上)
≯15
3) 过程控制
(1)       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2)       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通球率必须达到100%。
(3)       雨水管道安装后应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必须到每根立管上部的雨水斗。
(4)       空调冷凝水排水须有组织集中排水,严禁污水、废水管排到冷凝、雨水管。
(5)       埋地管线现场必须有明确的标识,应分户按现场实际施工情况绘制竣工图。
2.10.2 室内采暖
1) 主控项目
(1)       管道安装坡度,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气、水同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坡度宜为3‰,不得小于2‰;气、水逆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坡度不应小于5‰;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为1%,坡向应利于排气和泄水。
(2)       散热器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散热器安装允许偏差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散热器平直度
长翼型散热器
2-4片
4
5-7片
6
铸铁片式、钢制片式
3-15片
4
16-25片
6
散热器安装
散热器背面与墙面距离
3
与设计定位尺寸
20
散热器垂直度
3
(3)       散热器背面与装饰后的墙内表面安装距离,应符合设计或产品说明书要求。如设计未注明,应为30mm。
(4)       铸铁或钢制散热器表面的防腐及面漆应附着良好,色泽均匀,无脱落、起泡、流淌和漏涂缺陷。
(5)       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地面下敷设的盘管埋地部分不应有接头。盘管隐蔽前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水压试验,如果设计没有明确规定,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小于0.6MPa。
(6)       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加热盘管管弯曲部分不得出现硬折弯现象,曲率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塑料管: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8倍;
b)      复合管: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5倍。
(7)       采暖系统入口装置及分户热计量系统入户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应便于检修、维护和观察。
2) 一般项目
(1)       方形补偿器应水平安装,并与管道的坡度一致;如其臂长方向垂直安装必须设排气及泄水装置。
(2)       钢管管道焊口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1
焊口平直度
管壁厚10mm以内
管壁厚1/4
2
焊缝加强面
高度
+1mm
宽度
3
咬边
深度
小于0.5mm
长度
连续长度
25mm
总长度(两侧)
小于焊缝长度的10%
(3)       散热器支管长度超过1.5m时,应在支管上安装管卡。
(4)       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加热盘管管径、间距和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间距偏差不大于±10mm。
(5)       管道、金属支架和设备的防腐和涂漆应附着良好,无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缺陷。
(6)       管道保温:保温层应厚度均匀,牢固无缝隙;管道阀门、过滤器及法兰部位的绝热结构应能单独拆卸。
(7)       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为保证地面辐射采暖系统在完好和正常的情况下使用,防潮层、防水层、隔热层及伸缩缝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充层强度标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3) 过程控制
(1)       平衡阀及调节阀、热量表、疏水器、除污器、过滤器、阀门的型号、规格、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方形补偿器制作时,应用整根无缝钢管煨制,如需要接口,其接口应设在垂直臂的中间位置,且接口必须焊接。
(3)       组对散热器的垫片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组对散热器垫片应使用成品,组对后垫片外露不应大于1mm。
b)      散热器垫片材质当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耐热橡胶。
c)      散热器支架、托架安装,位置应准确,埋设牢固。散热器支架、托架数量,应符合设计或产品说明书要求。如设计未注时,则应符合下表规定。
序号
散热器型式
安装方式
每组片数
上部托钩或卡架数
下部托钩或卡架数
合计
1
长翼型
挂墙
2~4
1
2
3
5
2
2
4
6
2
3
5
7
2
4
6
2
柱型柱翼型
挂墙
3~8
1
2
3
9~12
1
3
4
13~16
2
4
6
17~20
2
5
7
21~25
2
6
8
3
柱型柱翼型
带足落地
3~8
1

1
8~12
1

1
13~16
2

2
17~20
2

2
21~25
2

2
(4)       暗装管道地面有醒目标志,无管线外露。
(5)       采暖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规范规定。
(6)       管道保温允许偏差必须符合下表规定:
管道保温允许偏差
管道及设备保温
项  目
允许偏差(mm)
厚  度δ
+0.1δ   -0.05δ
表面平整度
卷材
5
涂抹
10
(7)       系统试压合格后,应对系统进行冲洗并清扫过滤器及除污器;系统冲洗完毕应充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
(8)       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分、集水器型号、规格、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高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分、集水器为地面辐射采暖系统盘管的分路装置,设有放气阀及关断阀等,属重要部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及验收。
(9)       燃气壁挂炉的安装应按照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2.10.3 燃气
1) 主控项目
(1)          室内明设燃气管道与墙面的净距,当管径小于DN25时,不宜小于30mm;管径在DN25~DN40时,不宜小于50mm;管径等于DN50时,不宜小于60mm;管径大于DN50时,不宜小于90mm。
(2)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后检验的允许偏差。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1
标高
±10
2
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
每1m
管径小于或等于DN100
0.5
管径大于DN100
1
全长(25m以上)
管径小于或等于DN100
不大于13
管径大于DN100
不大于25
3
立管垂直度
每1m
2
全长(5m以上)
不大于10
4
进户管阀门
阀门中心距地面
±15
5
阀门
阀门中心距地面
±15
6
管道保温
厚度(δ)
+0.1δ
-0.05δ
表面不整度
卷材或板材
5
涂抹或其他
10
(3)          燃气管道垂直交叉敷设时,大管应置于小管外侧;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平行、交叉敷设时,应保持一定的间距,其间距应符合下表规定:
燃气管道和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
管道和设备
与燃气管道的净距/mm
平行敷设
交叉敷设
电气设备
明装的绝缘电线或电缆
250
100(注)
暗装的或放在管子中的绝缘电线
50(从所作的槽或管子的边缘算起)
10
配电盘或配电箱
300
不允许
相邻管道
应保证燃气管道和相邻管道的安装、安全维护和修理
200
注:当明装电线与燃气管道交叉净距小于100mm时,电线应加绝缘套管。绝缘套管的两端应各伸出燃气管道100mm。
(4)          家用燃气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高位安装时,表底距地面不宜小于1.4m,表与灶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00mm,表后与墙面净距不得小于10mm;多块表挂在同一墙面上时,表之间净距不宜小于150mm。
b)        低位安装时,表底距地面不宜小于0.1m。
c)        燃气表安装在橱柜内时,橱柜的形式应便于抄表、检修及更换,并具有自然通风的功能。燃气表安装后应横平竖直,不能倾斜。
d)        天燃气报警器距顶板300mm以内, 液化气报警器距地面200mm以内,泄露报警系统应与消防控制中心连锁。
2) 一般项目
(1)          燃气支管宜明设。燃气支管不宜穿过起居室(厅)。敷设在起居室(厅)、走道内的燃气管道不宜有接头。当穿过卫生间、阁楼或壁柜时,燃气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金属软管不得有接头),并应设在钢套管内。
3) 过程控制
(1)          管道穿楼板套管应高出饰面50~100mm,管道和套管之间应用柔性难燃材料填满。
(2)          管路防雷、防静电接地测试合格。
(3)          管道系统强度和气密性试压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明确试验压力时应符合规范要求。
2.10.4电气
1) 主控项目
A 分户配电箱
(1)       配电箱检测调试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2)       配电箱标志牌,标志框齐全、清晰;箱体、饰面板内外清洁,无刮碰痕迹及色差;箱门开启灵活。
(3)       配电箱的金属框架必须接地(PE)可靠;配电箱的金属门与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铜带连接,且有标识。
(4)       配电箱内线路的线间、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馈电线路必须大于0.5 MΩ。
(5)       配电箱内配线整齐,绑扎牢固,无绞接现象,导线连接紧密,不伤芯线,多股电线不断股,烫锡压接,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多于2根。
(6)       配电箱内开关灵活可靠,带有漏电保护的回路,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7)       配电箱内分别设置零线(N)和保护接地线(PE)汇流排。
(8)       配电箱内相线、零线及保护接地线必须按规范要求分色配置电线。
B 开关、插座
(1)       当交流220V及380V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的区别。
(2)       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接地线(PE)接在插座的上孔。
b)      插座的接地端子不应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3)       特殊情况下插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当接插有触电危险家用电器的电源时,采用带开关插座,开关断开相线。
b)      潮湿场所采用密封型并带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当设计无要求时,安装高度不低于1.5米。
(4)       照明开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同一室内的开关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应一致,且操作灵活、接触可靠;
b)      开关必须控制相线。
C 等电位联结
(1)       等电位联结干线或局部等电位箱间的连接线形成环形网路,环形网路应就近与等电位联结干线或局部等电位箱连接。支线间不应串联连接。
(2)       等电位联结的线路最小允许截面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线路最小允许截面(mm2)
材  料
截    面
干  线
支  线

16
6

50
16
2) 一般项目
A 分户配电箱
(1)       箱体不采用可燃材料制作,箱体涂层完整。
(2)       箱位准确,安装牢固,部件齐全。箱体开孔与导管管径适配。暗装配电箱箱盖紧贴墙面。
(3)       配电箱内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
(4)       垂直允许偏差1.5‰,当设计无要求时,底边距地1.5m。
B 开关、插座
(1)       暗装的插座面板应紧贴墙面,四周无间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
(2)       一般室内插座安装高度底边距地不小于0.3m;特殊场所暗装的插座不小于0.15m;同一室内同类型的插座安装高度一致。
(3)       地面插座面板与地面齐平或紧贴地面,盖板固定牢固,密封良好。
(4)       开关安装位置便于操作,当设计无要求时,开关边缘距门框边缘的距离0.15~0.2m,开关底边距地1.3m。
(5)       相同型号并列安装及同一室内开关安装高度一致,且控制有序不错位。
(6)       暗装的开关面板应紧贴墙面,四周无间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
C 等电位联结
(1)       需等电位联结的金属部件或零件,应有专用接线螺栓与等电位联结支线连接,且有标识;连接处螺帽紧固、防松零件齐全。
(2)       局部等电位箱安装牢固,盘面整洁,无碎裂、划伤,接地标识清晰。
3) 过程控制:
A 分户配电箱
(1)       配电箱内开关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       配电箱全部电器安装完毕后,用500V兆欧表对线路进行绝缘摇测。摇测项目包括相线与相线之间,相线与零线之间,相线于地线之间,零线与地线之间。
B 开关、插座
(1)       将线盒内残存的杂物清理干净,金属线盒做防锈处理。
(2)       接线紧固,对于多联开关需分支连接的应采用压接帽压接分支,并注意区分相线、零线及保护地线,不得混乱。
(3)       开关接线:同一场所的开关通断位置应一致,且操作灵活、接触可靠;电器、灯具的相线应经开关控制。
(4)       开关、插座安装完毕且各条支路的绝缘电阻摇测合格后,方允许通电试运行。
(5)       照明系统通电,灯具回路控制应与配电箱及回路的标识一致;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
(6)       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为8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一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C 等电位联结
(1)       户内等电位联结各联结导体间可采用焊接,也可采用螺丝连接或熔接。
(2)       等电位联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导通性测试,采用4—24V直流电源进行测试,测试电流不小于0.2A。
2.10.5户内智能化
1) 主控项目
A 分户弱电箱
(1)       弱电箱的金属框架必须接地(PE)可靠。接地电阻不大于1Ω。
(2)       箱标志牌、标志框齐全、各弱电系统编号正确、清晰。箱体、饰面板内外清洁,无刮碰痕迹及色差;箱门开启灵活。
(3)       箱内配线整齐,绑扎牢固,无绞接现象,导线连接紧密。
B 电视、电话、信息插座、防盗报警及可视对讲设备
(1)       各种插座面板应有标识,以颜色、图形、文字表示所接终端设备类型。
(2)       防盗报警按钮的安装应符合:同一室内的按钮开关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按钮触发件应醒目,且有特殊复位装置。操作灵活、接触可靠,具备防破坏报警功能。
(3)       红外线探测器安装位置应在可防范的范围之内,探测范围应无遮蔽。
(4)       可视对讲功能符合设计要求,显示屏幕图像清晰可见。
(5)       线缆满足六类标准,有线电视终端电平满足规范要求±75db。
2) 一般项目
A 分户弱电箱
(1)       箱体不应采用可燃材料制作,箱体涂层完整。
(2)       箱位准确,安装牢固,部件齐全。箱体开孔与导管管径适配。暗装弱电箱箱盖紧贴墙面,四周无间隙,安装牢固,内外表面整洁,无划伤。
(3)       垂直允许偏差1.5‰,当设计无要求时,底边距地不小于0.3m。
B 电视、电话、信息插座、防盗报警及可视对讲设备
(1)       暗装的电视、电话、信息插座面板应紧贴墙面,四周无间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
(2)       电视、电话、信息插座安装高度底边距地不小于0.3m;特殊场所暗装的弱电插座不小于0.15m;同一室内同类型的插座安装高度一致。
(3)       电视、电话、信息地面插座面板与地面齐平或紧贴地面,盖板固定牢固,密封良好。
(4)       报警按钮安装位置便于操作。
(5)       暗装的报警按钮面板应紧贴墙面,四周无间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
(6)       红外线探测准确,布防功能完备。
(7)       可视对讲与强电配电箱,当设计无要求时相距0.3m以上,高度底边距地不小于1.4 m。
(8)       可视对讲面板应紧贴墙面,四周无间隙,安装牢固,内外表面整洁,无划伤。
(9)       可视对讲管理主机、围墙机、门栋机与户内呼叫准确,显示清晰无干扰。
3) 过程控制
A 分户弱电箱
(1)       箱内元器件的配置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       箱内线对正确,标识清晰。
B 电视、电话、信息插座、防盗报警及可视对讲设备
(1)       电视、电话、信息插座、防盗报警及可视对讲的安装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       将线盒内残存的杂物清理干净,金属线盒做防锈处理。
(3)       接线压接牢固,无绞线,线对正确,标识清晰。
2.11 室内环境
(1)  住宅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浓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浓度限值见下表:
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浓度限值表
序号
污染物名称
浓度限值
1

≤200Bq/m3
2
甲醛
≤0.08mg/ m3
3

≤0.09mg/ m3
4

≤0.2mg/ m3
5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0.5mg/ m3
(2)  厨房的竖向通风道应采取支管无回流、竖井无泄漏的措施;
(3)  无外窗的卫生间,应设置有防回流构造的排气通风道,并预留安装排气机械的位置和条件;
(4)  住宅应在平面布置和建筑构造上采取防噪声措施,卧室、起居室在关窗状态下,白天允许噪声级为50dB(A声级),夜间允许噪声级为40dB(A声级)。
(5)  水、暖、电、气管线穿过楼板和墙体时,孔洞周边应采取密封隔声措施;
(6)  住宅空气隔声的计权隔声量,分户墙和楼板应符合下表规定:
空气隔声标准
建筑类别
围护结构部位
计权隔声量 (dB)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住宅
分户墙、楼板
根据特殊需要确定
≥50
≥45
≥40
注:①对申请3A住宅标准的分户墙、楼板空气隔声的计权隔声量需要≥50 dB。
②空气隔声的计权隔声量指:是将已测得构件的隔声频率特性曲线与规定的标准参考曲线进行比较而得到的计权隔声量。
(7)  住宅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应符合下表规定,在设计时应采取措施提高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
撞击声隔声标准
建筑类别
楼板部位
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dB)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住宅
分户层间
根据特殊需要确定
≤65
≤75
≤75
注:①对申请3A住宅标准的楼板撞击声隔声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需要≤65dB。
②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是将一组待测声压有效值与参考声压的比较而得到的计权隔声性能值。
3. 公共部位
3.1 外墙
1) 主控项目
(1)       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饰面砖粘贴工程的找平、防水、粘结和勾缝材料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126-2000)及其它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在我国建筑气候划分的Ⅲ、Ⅳ区域内的城市,华润置地已经进入的上海、成都、重庆、武汉、合肥、深圳、无锡、杭州、宁波、苏州、长沙、厦门等12个城市属于该区域,外墙面砖粘贴应采用具有抗渗性的找平材料,面砖粘贴应采用水泥基粘结材料,勾缝应采用具有抗渗性的粘结材料;
(3)       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拉拔试验符合《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97);
(4)       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
(5)       涂料涂饰工程所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6)       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7)       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8)       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应干燥,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
(9)       外墙面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裂缝;
(10)   外墙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0mm时,应采用建筑抹灰用钢丝网增强;
(11)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用建筑抹灰用钢丝网增强,钢丝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 mm。
2) 一般项目
(1)  墙面及窗角无可见裂缝,外墙无渗漏;
(2)  外墙变形缝无翘曲、脱落、上下平整顺直;
(3)  外墙饰面砖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陷;
(4)  饰面砖接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顺直,流水坡向应正确,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  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项目和检查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室外贴面砖允许偏差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立面垂直度
3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4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3
用直角检测尺检测
4
接缝直线度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接缝高低差
1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6
接缝宽度
1
用钢直尺检查
(7)  外墙涂料颜色均匀一致,无溜坠、咬色、砂眼现象;分隔条顺直、均匀、光滑。
(8)  薄涂料、厚涂料、复合涂料质量应符合要求。
薄涂料的涂饰质量
序号
项目
高级涂饰
检验方法
1
颜色
均匀一致
观察
2
泛碱、咬色
不允许
3
流坠、疙瘩
不允许
4
砂眼、刷纹
无砂眼,无刷纹
5
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允许偏差(mm)
1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厚涂料的涂饰质量
序号
项目
高级涂饰
检验方法
1
颜色
均匀一致
观察
2
泛碱、咬色
不允许
3
点状分布
疏密均匀
复合涂料的涂饰质量
序号
项目
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
1
颜色
均匀一致
观察
2
泛碱、咬色
不允许
3
喷点疏密程度
均匀,不允许连片
2) 过程控制
(1)  外墙面抹灰前,应将外墙上螺栓孔、脚手架钢管孔用防水砂浆或混凝土塞填密实;
(2)  窗框嵌塞密实,检查防水无渗漏,然后再进行侧边刮糙;
(3)  门窗阳台口滴水线做法应符合要求;
(4)  面砖的水平标高分格、立面尺寸分格缝排列必须准确,在施工前应进行面砖排版设计,在铝窗安装完毕后及时进行验收,若出现偏离及时整改;
(5)  面砖粘贴密实无空鼓,宜采用建筑外墙砖专用粘贴剂及勾缝剂;
(6)  涂料基层腻子刮实、磨平达到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
(7)  后一遍涂料必须在前一遍涂料干燥后进行。
3)设计要求
(1)  大面积涂料外墙应设置分格缝,缝宽及做法由设计确定。
3.2 楼梯间、电梯间和通道
1) 主控项目:
(1)  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00M;六层以上不应小于1.10M;
(2)  楼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得小于1.20M,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0M;楼梯平台和通道净高不应低于2.00M;
(3)  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4)  电梯厅深度不得小于1.50M,电梯门净宽不得小于0.80M。
2) 一般项目:
(1)  楼梯间墙地面应无裂缝、脱皮、麻面、起砂等现象;
(2)  楼梯栏杆扶手转角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应严密,表面应光滑,色泽应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3) 过程控制:
(1)  图纸会审时注意设计的通道宽度、高度,栏杆高度,建造阶段注意复核。
4) 设计要求
(1)  住宅小区内应有无障碍通道设计;
(2)  楼梯栏杆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M,当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M,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3.3 室外铺装
1) 主控项目
(1)  面层所用板块的质量技术指标及物理化学性能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  面层与下一层的结合(粘结)应牢固,无空鼓。
2) 一般项目
(1)  饰面板(砖)面层的表面应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平整,深浅一致,周边顺直,镶嵌正确、板块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缺陷;
(2)  饰面板(砖)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积水;与地漏、管道结合处应严密牢固,无渗漏;
(3)  基层的标高、坡度、厚度、密实度和强度等级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基层及面层无下沉、开裂;
(4)  饰面板(砖)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的规定,见下页表;
(5)  室外铺装应注意各类管井盖的节点做法,在不同标准要求下可分别采取成品井盖、镀锌框铺装井盖、不锈钢框铺装井盖等。
3) 过程控制
(1)  室外铺装应进行图纸深化排版,注意块材加工下料尺寸;
(2)  饰面板与基层之间的铺粘材料应饱满、密实。
板、块面层的允许偏差(MM)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陶瓷地砖面层
缸砖面层
水泥花砖面层
大理石面层和花岗石面层
条石面层
块石面层
1
表面平整度
2.0
4.0
3.0
1.0
10.0
10.0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
缝格骨直
3.0
3.0
3.0
2.0
8.0
8.0
拉5m线和用钢尺检查
3
接缝高低差
0.5
1.5
0.5
0.5
2.0

用钢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4
踢脚线上口平直
3.0
4.0

1.0


拉5m线和用钢尺检查
5
板块间隙宽度
2.0
2.0
2.0
1.0
5.0

用钢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