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安全的堤防是如何溃败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08:28:31

公民安全的堤防是如何溃败的?

吴祚来

2007年麦黄时节,河南柘城市一群身着便装的警察,将鹿邑的5位农民带走,并定性为特大抢劫轮奸团伙。今年9月,真凶落网,五人方才获释,情节和震惊全国的“赵作海冤案”惊人相似。两起冤案,均由柘城警方一手制造。

凤凰周刊的报道,将真相一层层揭开。

为什么会造成冤案,因为警方隐藏了受害者的DNA鉴定报告,因为警方刑讯逼供,造成受害者不得按警方要求,承认他们就是案犯,还因为当地的监察与司法机关选择性的“失明”。更大的隐秘还在后面,制造冤案的主谋是派出所所长王保力,他的实名是贾林才,他不过是多年前顶替一个名叫王保力的警校生名额,而混入警察队伍的伪警官。而正是这样的一名伪警官,“2003年,王保力多方协调筹集资金25万元,建设了在全县一流的派出所办公大楼,并先后被评为柘城县优秀公安民警、商丘市十佳优秀政法干警和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今年1月,商丘市政法委授其“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十年前我曾问过一位河南某市法官,是不是法官的权力很大,他说,如果没有底线,可以说想怎么判就怎么判,法官的裁量权很大,而受到的制约却极少。一个月前我又问一位河南某市法院院长,现在是不是被上访等麻烦困扰,他回答,上访不过是些个案,真正的困扰是百姓怨愤极大,如果有导火索,可能出现动荡。上面不该作为的,他让法院来作为,而下面的警方,应该公平正义的事情,却能做成重大冤假错案。

寻根究源,贾林才能摇身一变成为“王保力”,这是地方政府腐败的第一环,一个人的身份可以改变,一切皆成可能,只要钱花足了,道走对了,他就可以通向成功,贾林才开始形成了自己的权力逻辑,而地方权力体系混乱,使他如鱼得水,他能够筹集几十万元,建设派出所,他也能成为全县优秀公安民警,甚至省一级的优秀人民警察。当地没有一个人质疑他,没有一种权力可以制约他。现在我们要追问的是,进了一个假警官,造成一个影响极坏的大冤案,问责应该问到哪一级官员?当时协力做假身份的那些头头脑脑们,他们收受了多少贿赂,现在如何追究惩治?

贾林才甚至与其它刑讯逼供者有质的不同,一些刑讯逼供还是求得供词或真相,但贾林才完全不是,完全是通过制造罪犯,来完成自己难以完成的任务,而有关方面,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案件得以了结,审结一件大案,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没有人会与他过不去。权力机关公然造恶,由此可见一斑。如果不是真正的罪犯露出水面,如果不是媒体跟踪追访,五个蒙冤的农民,还有清白之日吗?

五位可怜的农民,他们没有任何力量可资援助,最终他们求助的,一是风水占卜的民间大师,二是花钱走关系,希望不被重判或摧残。传统中国社会还有家族宗亲,甚至有农会,现在呢,人大政协、工青妇,权力同质化,没有一个农民在遭遇司法不公之时,会向人大政协或社团组织求助,那么,同质化的权力机关,除了增加纳税人的负担,他们还能承担怎样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呢?他们的存在,只是为了证明地方权力的合法性或权力机关的配置完备?

县级政府正在划归省级直管,县级权力的独立性增加了,但有什么力量能够制约地方公检法机关的权力不为恶于公民社会呢?这次纪念深圳改革开放三十周年,胡锦涛总书记提到,中国要进行经济改革、政治改革,我们县级政权如何进行有效的政治改革呢?我曾撰文建议,“书记向上,县长向下”的政改模式,就是县委书记由上级党组织指派,对执政党与国家负责,而县长则由各县直选产生,对选民负责,以激活地方政治活力,使地方行政首长直接对公民负责,与之相适应的,是地方人大代表专职化,此项实验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著名农业问题专家于建嵘先生在一些地方实验,获得了很好的效果,许多基层矛盾得以化解。如果县级人大代表真正是由公民选举出来,并作为制约力量在基层社会发挥作用,相信地方政府就会受到一定的监督与制约,像贾林才这样的派出所所长,也不至于为虎作伥,横行乡里,无所顾忌。

现在蒙冤的五位农民获得了一定的国家赔偿,但却被电话警告,不得向媒体发声,不得再向政府索赔,不得再行上访等等,谁赋予地方官员如此权力?盖子揭开了,他们的余威犹存,对地方民众仍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公民任何合法的申诉与自由言论,都受其监控,这仍然不正常的民间社会生态,相关问责机制仍然没有问到有关部门的痛处,我们唯一期待的是政治改革的阳光,照到社会底层。

本期凤凰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