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防治腐败的途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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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防治腐败的途径探讨 [ 2010-10-12 ] 甘肃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蒋文兰      腐败行为的发生,离不开公共权力、腐败动机、腐败机会三个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这三者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共同形成腐败行为发生的完整链条。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必须同时指向这三个条件,构筑起权力、动机、机会三道防线,全力消除其中的一个或多个条件,釜底抽薪,切断腐败行为的发生链条。
   一、构建权力防线
   构建权力防线的主要任务是建立科学完备的权力运行监控体系。这一体系应当既包含制约又包含监督,既体现各权力主体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关系,又体现对权力运行各要素和各环节有序制约和监督的功能,从而实现以权制权、以德制权、以法制权等的有机统一。建立有效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必须适应形势和任务发展的需要,立足于对现行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重点解决好科学分解合理配置权力、监督主体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以及权力制约监督的模式这三个核心问题。
   科学分解、合理配置权力。权力过分集中是诱导权力膨胀和权力异化的重要原因。应按照适度分解、体现制衡、兼顾效率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结合我国现实国情,在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科学分解和合理配置权力。横向分解配置权力,主要是合理划分党的机关、国家机关、经济组织、群众团体等系统内部及其相互之间的职责界限。一是党内合理分权。通过必要的分工与程序设定,进一步明确党内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行使主体和职责范围,避免因权力过分集中出现自我决策、自我执行、自我监督的现象。二是党政合理分权。主要是进一步理顺党政关系,将政府应有的管理自主权归还给政府,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管理国家经济社会事务中的作用,确保党集中精力更好地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三是政府部门之间分权。主要是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各行政权力主体之间的职责界限,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并将权力运行的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四是政府与市场分权。主要是通过完善市场机制,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将能够由市场配置的公共资源交由市场配置,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实现市场配置资源效率的最大化。五是政府与社会分权。主要是通过加快中介机构的培育、规范和发展,把应由社会组织承担的职能从政府职能中剥离出来,从而实现政府职能由管理型为主向服务型为主的转移。纵向分解配置权力,主要是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及地方各级之间的权力。在保证中央权威和政令统一的前提下,适度下放权力并充分授权,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之间以及地方各级之间的关系,理清各级的职责和行政边界,从而实现纵向分权的科学化。
   保证监督主体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监督主体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是对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的重要保证。建立有效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应当按照相对分离、位势均衡、充分授权的原则,积极推进监督体制的改革与创新。一是按照相对分离原则,使监督主体与监督客体在大的政治体制框架内相对分离,既保证专门监督机构独立行使职权,又保证党的统一领导。二是按照位势均衡原则,使监督主体与监督客体在位势上大体平衡。既避免监督客体的位势高于监督主体,导致监督主体作用无法充分发挥,又避免监督主体的位势高于监督客体,出现监督权被滥用的现象。三是按照充分授权原则,通过立法赋予监督主体充分的信息知情权、检查权、处罚权以及必要的技术手段使用权,提高监督主体的权威性。
   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权力制约监督模式。制约监督模式是否科学优化直接关系到制约监督的效果。当前,应在具体途径和办法上进行积极探索。一方面要加强理论研究,应当高度重视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深入研究,形成一整套用于指导实践的科学理论体系。一方面要加强实践探索,按照渐进式改革的原则,在充分调研论证提出系统改革方案的基础上,采取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办法,分层次、分步骤、分阶段进行。
   二、构建动机防线
   腐败动机是腐败行为发生的思想根源,是腐败行为的主观动因。构建动机防线的主要任务是建立教育疏导与规范约束相统一的动机防范机制,通过自律与他律的共同作用,使公职人员的不廉洁行为面临道德批判的风险,既受到自身内心的道德谴责,也受到社会公众的舆论谴责,从而消除腐败行为产生的心理条件。因此,应当针对不同群体的不同特点,从提高个体和社会两个层面的价值追求入手,努力形成个体的内心道德谴责意识和社会的公众舆论谴责机制。
   在个体层面,主要是消除产生腐败动机的各种心理因素。减少和消除腐败动机,就必须以改善行为主体的内在需要为目标,通过教育树立行为主体正确的价值追求。一是提高行为主体的思想道德素质使其不想腐败。主要是通过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理想信念、党的宗旨等主题教育和提高个人修养,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具有崇高的道德追求,从而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建立合法利益保障机制使行为主体不愿腐败。主要是通过推进公职人员薪酬和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公职人员的合法收入和待遇,建立廉政激励机制,使腐败成本大于腐败收益,从而降低公职人员腐败的心理条件。三是发挥惩戒的威慑作用使行为主体不敢腐败。主要是通过党纪国法教育和重大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使公职人员充分认识到腐败给自身及家庭带来的政治前途风险、经济利益风险和人身自由风险,从而形成腐败行为的心理压力。
   在社会层面,主要是形成崇尚廉洁、鄙视贪腐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层面的廉政文化建设,对塑造人们的精神世界、陶冶道德情操、遏制腐败动机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一方面,应发挥廉政文化建设的引导作用,通过加强全社会的道德教育,提高全体公民对廉政道德的认知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追求的廉洁价值体系和评判机制。另一方面,应发挥廉政文化建设的约束作用,通过广泛宣传腐败的社会危害性,使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腐败的本质是对公共利益的侵犯,从而降低对腐败的容忍度,提高监督意识,形成人民群众共同抵制、谴责腐败的社会约束机制。
   三、构建机会防线
   腐败机会主要是体制机制制度漏洞和缺陷的具体表现,它直接影响着腐败动机的强弱和腐败行为发生的几率。构建机会防线的主要任务是深入推进制度体系的改革与创新,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腐败机会,关键是要抓好制度评估、制度完善和制度执行三个环节。
   科学评估制度。制度评估是发现制度漏洞与缺陷,增强制度建设针对性的有效方法和手段。要通过建立科学的制度评价指标体系,及时发现制度建设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从而找准制度建设的切入点。要充分利用案件资源,进行案件剖析,从反向上查找具体制度和监管机制在技术层面上存在的漏洞和缺陷,从而找准制度建设的着力点。通过正反两个方面的评估分析,寻找腐败行为发生的制度性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的对策措施。
   不断完善制度。应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以提高单个制度的质量和执行效果为前提,以构建相对完备科学的制度体系为目标,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一是注重制度设计。坚持民主公开、科学有效、简便易行的原则,通过抓好调研、立项、试点、起草、修改、论证、发布试行、修订、再发布等环节的工作,切实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二是注重制度的修订。通过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相关制度的跟踪、分析和测评,对已经过时的制度及时予以废止;对本身存在漏洞和缺陷的制度及时修订完善;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及时制定一些新的制度,使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日趋完善。三是注重制度的系统配套。既要注重不同层级之间法规制度的纵向衔接配套,也要注重同一层级不同法规制度之间的横向衔接配套,做到制度之间相互照应、彼此衔接、避免矛盾,使各项制度形成互为依托、相辅相成、能够发挥综合效能的有机整体。
   严格执行制度。要确保制度发挥应有的效力,必须加大制度的执行力。一是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保障机制。在制定制度中,既要有规范行为的实体性规定,又要有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更要有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二是营造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通过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制度意识,努力形成遵守制度、维护制度的社会环境。三是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调研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不执行、变通执行甚至规避制度等行为,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