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茶农生活初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3:40:09
2007-07-26    郭亮    卢华语惠寄    点击: 1821

唐代茶农生活初探
唐代是我国茶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历史阶段,也是中华茶文化的发轫时期,因此吸引了当今众多学者对唐茶业进行研究。回顾近二十年来诸贤所取得的成果,大家研究的问题主要集中于茶叶生产、茶叶消费、茶叶市场、茶业政策等方面。而本节主要想对唐代茶农生活作一个初步的探析。

唐前期农、工、商业得到蓬勃发展,整个社会经济呈现出一种上升趋势。其中在茶业方面的表现之一就是到唐中期时,南方各产茶地农民兼营茶叶生产的现象已十分普遍。诗人岑参在《郡斋平望江山》中描绘自己看到的画面是:“庭树纯栽桔,园畦半种茶。”[1]韦应物《喜园中茶生》诗云:“聊因理郡馀,率尔植荒园。”[2]孙樵在《书何易于》一文中说:“益昌民,多即山树茶,利私自入。”[3]所有这些描写的都是人们以茶叶生产作为副业的情况。可以肯定兼营茶叶生产的农户其茶产量不会很多,但集腋成裘,聚居起来的数量应当是十分可观的。再后来,随着茶叶生产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许多兼营生产的农户向着专事生产的方向大步迈进,这部分人在当时被称为“茶户”或“茶园户”,文献对此亦多有记载。《册府元龟》载文宗太和时:“江淮人什二、三以茶为业。”[4]武宗开成五年盐铁转运司奏文曰:“伏以江南百姓营生,多以种茶为业。”[5]张途《祁门县新修阊门溪记》说歙县祁门:“山且植茗,高下无遗土,千里之内,业于茶者七八矣。由是给衣食,供赋役,悉恃此。”[6]李商隐描写泸州一带:“郡连戎僰,地接巴黔,作业多仰于茗茶,务本不同于莠麦。”[7]可见种茶在很多地方已经上升到了本业的地位,茶业成为不少人的“衣食之源,安身之本”。
然而就像绝大多数农民一样,唐代茶农的生活也过得异常艰难,他们的生存环境伴随着政府茶业政策的不断调整而发生着改变。因此对茶农生活做一次条分缕析的探讨,既有助于我们加深对唐代茶法的认识,也有助于折射出当时整个农民阶级的生存状况。
[1] 《全唐诗》卷200,岑参《郡斋平望江山》
[2] 《全唐诗》卷200,韦应物《喜园中茶生》
[3] 《全唐文》卷795,孙樵《书何易于》
[4] 《册府元龟》卷510,《邦计部·重敛》
[5] 《册府元龟》卷494,《邦计部·山泽二》
[6] 《全唐文》卷802,张途《祁门县新修阊门溪记》
[7] 《全唐文》卷772,李商隐《为京兆公乞留泸州刺史洗宗礼状》

首先,我们来分析贡茶制度给广大农民带来的痛苦。
唐代税茶最早起源于德宗建中三年(782年)。[1]当时的户部侍郎赵赞奏:“诸道津要置吏税商货,每贯税二十文,竹木茶漆皆什一税一,以充常平之本。”[2]在此之前,唐政府执行的都是任由茶农自由生产经营的茶业政策。也正是在这段黄金时期,,唐代茶业经济得到飞速发展。
虽然有较长一段时间无茶税负担,但并不意味着茶农的生活一帆风顺,因为自高祖武德三年(620年)起,不少产茶地就有贡茶之累,而且这种土贡制度一直延续到唐灭亡,甚至更远的明、清。如江南道的湖州顾渚在代宗大历五年(770年)开始设置贡茶院,到武宗时,岁贡茶达一万八千余斤。而仅湖州一地,自德宗贞元以后,“每岁以进奉顾山紫笋茶,役工三万人,累月方毕”。[3]另据《新唐书•地理志》记载有怀州、峡州、归州、夔州、金州、兴元府、寿州、庐州、蕲州、申州、常州、湖州、睦州、福州、饶州、溪州、雅州合计十七个州府贡茶。在上述贡茶地茶叶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出自国有贡茶院,另一就是地方官吏从茶农手中征收品质上乘的茶叶定额进奉。
在国有贡茶院,官府以力役的形式征调大批普通百姓进行生产劳作,其劳动带有明显的强迫性与压榨性。唐代诗人李郢的《茶山贡焙歌》生动地描绘了国有茶园春季采茶时的情形:“春风三月贡茶时,尽逐红旌到山里。焙中清晓朱门开,筐箱渐见新芽来。陵烟触露不停采,官家赤印连贴催。朝饥暮匐谁兴衰,喧阗竟纳不盈掬……茶成拜表贡天子,万人争啜春山催。驿骑鞭声砉流电,半夜驱夫谁复见。十日王程路四千,到时须及清明晏。”[4]为了赶制贡茶官府的赤印贴是接二连三地催唤。采茶者每日必须陵烟触露不停劳作,而且在劳动过程中官吏虐待茶农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正所谓:“驿骑鞭声砉流电,半夜驱夫谁复见。”更甚者人们日夜辛劳却还得忍受“朝饥暮匐”之苦。一些有良知的统治者目睹贡茶给百姓带来的痛苦后,都不禁要为他们鸣不平。袁高为人慷慨有节,忠言直谏,任湖州刺史督制贡茶,斗胆题呈《茶山诗》给德宗皇帝:“我来顾渚源,得与茶事亲。甿辍耕农耒,采采实苦辛。一夫旦当役,尽室皆同臻。扪葛上欹壁,蓬头入荒榛。终朝不盈掬,手足皆鳞皴……造纳无昼夜,捣声昏继晨。众工何枯栌,府视弥伤神……茫茫沧海间,丹愤何由申?”[5]此诗写了农民迫于政府压力,忍痛停止自家农事生产,在茶场不顾蓬头垢面、手足鳞皴昼夜不停地辛勤劳作,最后一个个变得如枯栌一般。作者在诗的末尾义愤填膺地用“丹愤何由申”句抨击了朝廷对茶农的剥削与迫害。另外,卢仝的《走笔谢孟谏议寄新茶》诗云:”安知百万亿苍生命,堕在颠崖受辛苦”[6],采茶者们在山间悬崖劳动所受之苦并非自己愿意,而实在是逼不得已。最令人震撼的是陆龟蒙的:“不惮采掇劳,只忧宫未足”[7]诗句。从作者笔下,我们仿佛听见了茶农对自己悲惨命运带血的哭诉。
除了官吏压迫这些人为因素外,有时一些不可预知的自然因素对采茶者的生命也直接构成威胁。
李绅《忆寿春废虎坑》“霍山多虎,每岁采茶为患,择肉于人。”[8]记述的即是茶农采茶时为猛虎所食的悲惨遭遇。
唐代贡茶对茶农可谓是赤裸裸的压榨与掠夺,它如一副沉重的枷锁把茶户压得喘不过气来。正如唐人李翱提出:“绝进献,以宽百姓租税之重,则下不困”这话是很符合当时社会要求的。再加上德宗贞元九年后朝庭正式税茶,双重负担下,茶农的生活变得更加困苦不堪。
[1]  鲍晓娜:《茶税始年辨析》,《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4期
[2] 《旧唐书》卷12,《德宗纪》
[3] 《元和郡县图志》卷25,《湖州·长城县》
[4] 《全唐诗》卷590,李郢《茶山贡焙歌》
[5] 《全唐诗》卷314,袁高《茶山诗》
[6] 《全唐诗》卷388,卢仝《走笔谢孟谏议寄新茶》
[7] 《全唐诗》卷620,陆龟蒙《茶舍》
[8] 《全唐诗》卷480,李绅《忆寿春废虎坑》 三
为了能更好地探述茶税征收后的茶农生活状况,我们有必要对唐代茶法损益先做一个大概的分析。
前文提到的德宗建中三年首次征收茶税,只是作为一时权宜之计,到兴元元年(784年)就基本废除。唐代真正把收取茶税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固定下来是在贞元九年。当时朝庭因为国用匮乏赋税不足,采用盐铁使张滂建,在产茶州及交通要塞设置茶场,由主管官吏按质分三等定价,每十税一。[1]这种税茶方式经顺宗至宪宗一直被沿用。在此之后,唐代的茶法又经历了数次调整,其中较为重大的变化有三次:
第一次是穆宗长庆元年(821年)。因为皇宫建百尺高楼,加上军事开支日增,中央财政十分拮据。盐铁使王播为获得宠幸,上奏“增天下茶税,率百钱增五十。江淮,渐东西岭南、福建、荆襄茶,播自领之,两川以户部领之。”[2]经这次调整后,茶税税率由10%一下增加到50%,茶税在政府财政收入中比重也随之大大增加。
第二次是文宗太和九年(835年)十月,唐政府变税茶为国家专卖。当时文宗访富人之述,郑注建议:“以江湖百姓茶园,官自造作,量给直分,命使者主之。”[3]在实际运作的过程中,盐铁转运使王涯更是实施:“使茶山之人,移树官场,旧有贮积,皆使焚弃”[4]的愚蠢措施。后来因为“甘露之变”,掌权的郑注,王涯集团被诛,此榷茶之举也随之立即被废除。
第三次大的茶业政策变化同是文宗太和九年,十一月太常卿令狐楚接任盐铁使之职,上奏罢除榷茶,日:“一依旧法,不用新条。惟纳榷之时,须节级加价,商人转卖,必较稍贵,即是钱出万国,利归有司,既不害茶商,又不扰茶户……”[5]其具体办法即是:茶农生产茶叶,然后政府从他们手中进行收购,再以官价转卖给茶商,最后经由商人转贩四方。简单概括即是“民制官收商运商销”的局部专卖法。
经过令狐楚这次大的政策调整后,一直到到唐末茶法都未发生重大变动,只是各时期的措施在执行过程中互有一些差异。如武宗继位后,对茶农私卖茶打击的更加严厉,而且又增江淮茶税,同时各州县对过往茶商征收“塌地钱”[6]。宣宗时,盐铁转运使裴休“立税茶之法凡十二条”[7]力求革除地方各种横税,加大打击茶叶走私力度。
从上述史料我们看到,唐代茶法虽然一直变化不断,但其呈现出来的总体走向是:征收面在不断地拓宽,茶税额也在不停地上涨。德宗贞元九年,初税茶,岁得钱四十万贯。[8]到宣宗时“天下税茶倍增贞元。”[9]短短数十年时间里,茶税收入就翻了一番,这其中浸透了多少劳动人民的血汗。同时,这也是统治者横征暴敛榨取茶农的罪证之一。一方面国家财政收入迅猛增加,另一方面换来的却是茶农经济日益恶化。史称:“兵兴以来,山泽江淮海榷管之利无遗逸矣,利益归于上,困益窘于下。”[10]广大茶农因为政府的厚敛无度,失去了扩大再生产的能力,生活也就变得越来越贫困。
下面我们结合不同时期的茶税政策就茶农生活做一个初步分析。
德宗实施两税法后,各种税务名目众多,对茶征税就是其中之一。过于繁重的赋税使得民益愁怨,不久即爆发了“泾源兵变”。参加兵变的士兵攻入长安后,在市中大呼:“不夺尔商户僦质,不税尔间架、除陌矣。”[11]公开反对政府征收各种苛捐杂税,这道出了普通百姓的愿望,也喊出了广大茶农的心声。士兵发生兵变也是迫不得已的事情,赋税太过沉重,已经使得人们到了无法生存下去的地步。最后为了平息民愤,唐政府不得不下令:“其所加垫陌钱,税间架、竹、茶、木、漆、榷铁之类,悉宜停罢。”[12]
唐穆宗时,光长庆元年就三次变革茶税征收办法,而且每次政策调整后,对茶农的剥削都进一步加重。最开始是对茶酒盐等税“每贯除旧垫陌外,量抽五十文”[13]其实质就是在原有税收基础上,额外加征。没过几个月,又令税茶钱“亦与纳时估匹段及斛斗”。[14]两税法后钱轻物重,此折算实质上大大增重了茶农的负担。到后来,干脆“增天下茶钱,率百钱增五十”[15]茶税税率一下子由10%增加到50%,茶农生活陷入更痛苦的深渊。
文宗时实行榷茶政策,茶户是怨声载道,苦不堪言。移树官场,使诸多的茶农丧失了生活来源。以前或多或少自己能支配售茶钱,榷茶后“售茶所得悉入官,茶农所得唯公值。”这狂暴无理,如同儿戏的措施遭到业茶者的普遍反对,但面对政府的高压统治,人们又只能:“朝班相顾而失色,道路仄目而吞声。”[16]唐著名诗人白居易也在其《昆明春思王泽之广被也》诗中强烈呼吁“吴兴山中罢榷茗。”[17]当时江淮人什二、三以茶为业,皆公开扬言道:“果行是敕,止有尽杀使人,入山反耳。”及王涯因事被诛,百姓皆“诟骂之,投瓦砾以击之。”从人们的反应足以看出民间对榷茶政策的痛恨。
随后令狐楚主持茶政,其摒弃王涯的榷茶方式,把茶叶买卖置于政府监管之下。令狐楚虽标榜其茶法:“既不害茶商,又不扰茶户。”但这只是政治家的骗人谎言。“纳榷之时,节级加价”得利最多的是政府,其低价从茶农手里收购茶叶,然后以官价卖给茶商,为了获利,茶商又以更高价出售。在这其中,茶农非但没有获得任何实惠,相反还得受到官吏的低价盘剥。此环节里,受害最大的莫过于城乡广大的普通茶叶消费者。
接下来,我们再通过两段材料来看令狐楚之后,唐茶农的生活状况。武宗时“禁民私卖茶。”《册府元龟》卷494“山泽二”记载了开成五年十月盐铁司所上的奏章:
伏以江南百姓营生,多以种茶为业……其园户私卖茶,犯十斤至一百斤,征钱一百文,决脊杖二十,钱亦如上。累犯累科。三犯以后委本州上历收管,重加徭役,以戒乡闾……若州县不加把捉,纵令私卖茶园,其有被人告论,则又砍园失业,当司察访,别具奏闻,请准放私盐例处分。
在当时,茶农虽然能独立从事生产,但却和文宗时一样不能自由支配自己所产的茶叶,产品只能卖给政府。而政府收购茶叶时常克扣斤两,压低价钱,因此茶农真正所得甚少,这就使得部分茶农铤而走险私卖茶给茶商。唐政府为了阻止此行为,制定了一系列的惩处措施,视茶农所卖茶的数量及次数,予以轻重不等的处罚,到最后茶农为了逃避刑罚,宁可砍掉茶树、捣毁茶园,以隐瞒身份。
至宣宗时,茶农生活仍无任何改善。《新唐书》卷54《食货四》载:“大中初,盐铁转运使裴休著条约:……园户私鬻百斤以上,杖脊;三犯,加重徭;伐园失业者,刺吏,县令以纵私盐论。”
此段史料和武宗时描述的相差无己,部分茶农砍伐自家茶园,以求失业,但既便如此也是被禁止的。没有茶树,朝廷就盘剥不到茶税,因此地方官吏对此行为强加干涉,防范不力者,按纵容私盐例论处。饱受煎熬的广大茶农真可谓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茶农的生活状况可以说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在唐代还有千千万万的贫苦百姓被无穷无际的赋税、兵役、徭役折磨着。他们长期在贫困与饥饿的生命线上挣扎,以致为了生存宁可卖妻鬻子,流亡异乡。杜甫描述当时自己看到的社会现实时是:“况闻处处鬻男女,割慈忍爱还租庸。”[18]僖宗时卢攜上疏云:“今所在皆饥,无所依投,坐守乡闾,待尽沟壑,其蠲免余税,实无可征。而州县以有上供、及三司钱,督趣甚急,动加捶挞,虽撤屋伐木,雇妻鬻子,止可供所由酒食之费,未得至于府库也。或租税之外更有他徭,朝廷傥不抚存,百姓实无生计。”[19]政府对百姓多方逼促,把贫民仅存之物搜刮一空,再加上无休止的征发徭役,逼使百姓无以为生。社会矛盾的激化自是不可避免。乾符元年(874年),王仙芝领导几千人发动起义,他传檄诸道,痛斥官吏贪沓,赋敛繁重,赏罚不平。数月间“民之困于重敛者争归之”。黄巢大军北伐时,露表:“禁刺史殖货财,县令犯赃者族。”[20]他们都是针对当时赋役重、官吏贪而发出的宣言。曾经盛及一时的大唐帝国正是在这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民大起义中走向灭亡。
[1] 《旧唐书》卷49,《食货志》
[2] 《新唐书》卷54,《食货四》
[3] 《新唐书》卷169,《郑注传》
[4] 《旧唐书》卷49,《食货志》
[5] 《旧唐书》卷172,《令狐楚传》
[6] 《新唐书》卷54,《食货四》
[7] 《册府元龟》卷494,《邦计部·山泽二》
[8] 《旧唐书》卷13,《德宗纪下》
[9] 《新唐书》卷54,《食货四》
[10] 《册府元龟》卷510,《邦计部·重敛》
[11] 《新唐书》卷52,《食货志》
[12] 《册府元龟》卷504,《邦计部·关市》
[13] 《旧唐书》卷16,《穆宗纪》
[14] 《全唐文》卷66,《南郊改元德音》
[15] 《新唐书》卷54,《食货四》
[16] 《旧唐书》卷172,《令狐楚传》
[17] 《全唐诗》卷426,白居易《昆明春思王泽之广被也》
《册府元龟》卷510,《邦计部·重敛》
《旧唐书》卷169,《王涯传》
《旧唐书》卷172,《令狐楚传》
[18] 《全唐诗》卷223,杜甫《岁晏行》
[19] 《资治通鉴》卷252,乾符元年正月
[20] 《新唐书》卷225,《黄巢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