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大学生零工资就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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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12-30 09:04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市场导报进入论坛手机读报我要评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报告显示,2008年底全国有100万高校毕业生不能就业,2009年将有600万大学生面临就业。在就业难的整体状况下,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并接受了零工资的就业方式。那么,他们现状如何?让我们共同——
目前,又迎来一年招聘会的高峰时节,虽然记者并没有从省城大小招聘会上看到有关招聘单位零工资就业的启事,但是在就业难的整体状况下,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并接受了这种零工资的就业方式。那么,零工资就业下的大学生们状态如何?社会各方对此如何看?大学生零工资就业之路还要走多远?
无奈的选择
省城2007年毕业于某高校新闻系的小陈,谈起自己去年的工作求职过程时透着满脸辛酸。2007年经父亲的一位老战友介绍去了中央电视台当实习记者,现在已经两年了,可依然是一个实习生,根本没有编制,更没有什么工资可言。不过小陈最后还是说:“现在我虽然没有名分,日子也过得艰难,不过我这样做只是想给自己以后创造更多的机会。”
而省城山西财经大学经济技术学院2006级会计系毕业的小程,由于求职难,再加上自己是女性,求职屡屡碰壁。于是最后打出了免费试用的招牌,不久前主动联系了一家大广告公司。不过按照自己的承诺为这家公司零工资先服务三个月,然后根据公司情况再具体决定去留。
其实零工资就业远不止小陈和小程两个。一份关于2006年大学生就业率调查的报告显示,在接受调查的 1.26万人中,“零工资就业”的人已占被调查者的0.8%左右。很多人不得不采取“零工资就业”的方式。有关人士预言,今后这种状况还会持续几年,尤其是金融危机影响下这段时间,这种零工资就业现状将更为凸显出来。
各界看法不一
对零工资就业,社会各方所持的态度又是怎样呢?
记者对中北大学、山西工程学院和山西财经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各15名大学生进行了调查采访。他们普遍赞同零工资就业,这占到45名被调查大学生人数的19名;他们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一定会有所回报,即便留不下,在这里也可以学到技术作为将来就业的资本;此外,22名选择了不予支持的态度,他们认为,四年的大学生活已经让家里有好几万元开销,而自己假如又选择这种零工资就业生存方式,也就意味着让家里和自己得承受更多的经济负担。
省人才市场信息联络部杜晓华主任认为,虽然这种零工资就业还属于个别现象,但是作为招聘平台的人才市场来说是不予支持的,因为它本身违背了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主要条款之一。而且,《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还规定了工资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零工资”就业一旦成为事实,显然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中北大学招生和就业指导处处长李博表示,这种零工资就业是一种不正常就业行为。一方面就业难催生了零工资就业的存在,在巨大的就业压力面前,自身把自己心理期望降低并付诸于行动的不正常行为;另一方面一旦形成零工资就业行为,这本身就形成了不均等利益关系,所以是既悖德又违法的不正常行为。
省社会劳动保障厅就业处负责人谈及零工资就业时表示,“零工资就业”和“零工资用工”都是不符合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因此行为上很明显是非法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零工资就业还要走多远
不同的群体对大学生零工资就业持有不同的态度,但是不管怎样,这种态度的背后都是基于一个大学生难就业的社会现实问题。有专家指出,大学生们毕竟是一个弱势群体,条件不对等时,更多地也只能够选择一种隐忍的态度去让自己接受,选择“主动牺牲保障”的行为,其实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只会更多地加剧大学生自我贬值,恶化人才市场竞争和就业市场,加剧劳动双方的不平等地位,为社会和谐埋下更多的不和谐隐患。据记者所知,现在这种大学生零工资就业驶出“港口”还未远,我们的政府和有关部门何不抓住良机想一个好的办法来尽快地破解这一难题呢?
见习记者阎建军
(编辑:董春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