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祭拜河神讨薪的画外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1:56:31
农民工祭拜河神讨薪的画外音 其实哥拜的真不是河神,是心中的无奈和凄凉。
在郑州北郊花园口景区门口有尊河神将军塑像,昨日,有30多名农民工代表在这个塑像前焚香杀鸡祭拜。他们想让河神显灵,帮他们讨薪成功,回家种秋 
祭拜活动的负责人之一叫毛国军。他说,这30多人都是农民工代表,他们此举是乞求河神显灵,帮他们拿到被拖欠的675万元工钱,回家种秋。
毛国军表示,2005年至2007年,他带领60多名农民工,跟着开封市建立水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做黄河大堤原阳段、桩号为103+829至106+600“放淤加固工程”。而这个工程,是从中标单位河南省新乡黄河工程局转包的。“这个工程于2007年1月竣工,但到现在,还拖欠着我们675万元工钱没给。”
而开封建立原负责人赵武群说:“的确拖欠农民工工资600多万元,这主要是因为河南中建提取了33%的管理费。按照国家规定,管理费不能超过3.5%,每一笔资金到位后河南中建都要提钱,所以导致后面的资金链断裂。河南中建还不让公开他们提取33%管理费的这个合同,到现在 ,河南中建还差我们160多万元,农民工工资600多万元。”
河南中建公司经理蔡松强则告诉记者:“上个月,(新乡市)中院判决刚刚下来,但好像是中止诉讼。本来,我们打算把钱给他们,但既然走了法律程序,那我们就只有按法院判决执行了。”
这一笔涉及600多万元拖了3年的糊涂账,最终把几十名农民工深度套牢。无奈之下,他们只好求助“河神将军”。然而通常来讲,河神只管“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哪管得了这人间的人为制造的“烂事”!你就是焚再多的香,叩再多的头,只因超越了他的“权限”和能力,想必最终也是无功而返的。
但是农民工一定早知道这个理。所以他们在讨要无果的情况下,也按照法律常识走了诉讼程序。然而搬出法律照样难以解决,你让他们怎么办?如果上街去“散步”,或者去政府大院下跪,更甚或去上演“跳楼秀”、“自焚秀”之类,过往的同类先例早已明示未必会有好果子吃,弄不好还会落个破坏“维稳”的罪名。于是这些知法守法的农民工们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只好抱着最后的一线希望去祭拜河神。
因为相关的欠薪方都振振有辞,而相关法院迄今又没有站在支持依法维权的农民工这一边的迹象;那么为农民工申张正义的重任似乎真的只有落在“河神”身上了。想来百姓们平常也没少供奉香火,今有急难再祭于前,按照天道常情,“河神大人”实有干预一下的必要,相信那些无助的凡间草民的心底确是抱有几分这样的念想的。
然而河神在那里挺立,但他毕竟只是块石头。即使石头有知,会否被供奉者们的痴心所打动,能够找到肯定答案亦是前无古例。那么农民工们拜的什么?是苦盼金石为开,还是奢望太阳西出?他们自己肯定也不清楚。
但他们还是拜了,且虔诚不已。即使明知是无用功,他们还是要拜,焚香杀鸡,叩首如捣蒜。毫无疑问,权益被践踏到走投无路的这些农民工们,不得不采取被身处高端的人们所耻笑的愚昧方式,实则是在充分行使他们仅剩的一点自由,借用此举发出着无助无奈的控诉,并祈祷苍天有灵。
想必对于这一幕,河神亦不忍观之!
看到这一幕行为艺术式的民工讨薪,不由想起了西门豹治邺之时,除害废除河伯娶妇陋习的故事,而此河伯就是河神。祭拜河神讨薪的民工,正是为了讨要黄河大堤“放淤加固工程”的工资。从神话人物的角度来看,河神掌管黄河大权,而加固大堤就是为了保护黄河,民工拜河神也自有道理。只是,河神毕竟是虚构的神话人物,徒有虚名罢了,起不到啥作用。而民工拜神也不过是一个幌子,希冀用另类的方式,由媒体曝光而引起公众的注意力,进而给欠薪方和政府相关部门施压,早点拿回拖欠已久的工资。
从工程竣工期2007年1月来算,675万元工钱被拖欠近四年。60多位农民工平均每人被拖欠10多万元的工资。按说,现在谁都知道,正常应该是走司法途径,寻求解决欠薪纠纷的问题。而事实上,农民工也正是先诉诸司法,于2009年1月份,就将欠薪方开封建立和河南中建告到了新乡市中院,但直到现在,只开了两次庭,还没宣判。历经接近两年的时间,还没有做出司法判决,可想而知,通过司法途径讨薪的难度有多大!
虽然上至中央,下到各地政府,已经发了无数文件,要求大力清算民工欠薪,然而沉疴依旧。究其欠薪难除的根本,就在于司法乏力,民工维权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太高,欠薪方遭受处罚的几率则过小。司法无力的后果,是在变相鼓励纵容资方的欠薪行为,致使欠薪之风越演越烈。
民工不信司法转拜河神的荒诞,也是对现实的一种嘲讽。如果不是对司法失去信心,陷入维权乏力的无奈境地,有谁愿意去拜求虚幻缥缈的神灵?而民工拜神故事的发展,估计也不会脱离旧毂,将由某位领导出面干预做批示,民工拿到欠薪,资方不予追究责任,落得个皆大欢喜。然而,这依然是在走清官而不是司法的道路,如此一来,民工其实不用再拜河神了,倒应该拜拜西门豹才是!
理论上讲,农民工讨薪有很多路径,劳动部门的介入,工会组织的关注,司法力量的救济,等等,“条条大路通罗马”。在一些具体案例中,这些路径也确实曾发挥过作用。然而,这些路径毕竟属于“事后补救”,只有在发生欠薪之后才能提供某种补救的可能。在实践中,既没能对恶意欠薪起到预先防范的效果,也没能在事发后形成制度化的规训和惩戒,所以,有必要重新审视这些措施和路径。
事实上,河南这些拜河神的农民工并不是没有尝试过其他讨薪途径,然而,漫长的等待、无休止的静默,已经使得这些人精疲力尽、无计可施。或许,祭拜一下河神,经由新闻媒体报道后,或可有峰回路转的可能。如果说,河神显灵,还不如说是舆情显灵。
众所周知,农民工所从事的工作多半是脏活累活体力活,工作环境艰苦,收入却相当微薄,这个弱势群体要拿到自己应得的劳动报偿,却经常需要集体乞讨甚至以命相拼,在得到“上级批示”之后,工资才有望得到解决,其间种种怪状,实为影响社会安定的一大毒瘤。被视为“支柱产业”的建筑行业,投资动辄以数千万计,理应“不差钱”,而我们看到,拖欠农民工工资最厉害的就是这个行业,在层层转包雁过拔毛之后,究竟谁给农民工发工资就成了一本互相踢皮球的烂账,身处最底层的农民工那点少得可怜的权益,一次又一次被无所顾忌地践踏与牺牲。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这些农民工既然拜了河神,总得有号称“父母官”的出来给他们做个主。但是下一次如果又有单位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拜河神这招还灵不灵?想我中华文化源远流长,满天神佛多不胜数,一个一个拜过去,总有灵验的吧。只是为了拿个工资就得这么拜天拜地,丢的是谁的脸,伤的又是谁的心!
“乞求河神讨薪” 对农民工自身来说,自然是绝望的表现,因为作为弱势群体的他们,利益诉求渠道遭到了严重的阻塞。必须看到,在“乞求河神讨薪”上演的背后,隐藏着一个核心问题:农民工在社会上究竟拥有多大程度的话语权?从表面看,有没有话语权是指一个人、一个群体能不能说自己想说的话,其实质则是一个人、一个群体在社会上能否有效地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重要标志。我们不应用旁观者的姿态对待,应站在权益维护和尊严保障的高度来看待“乞求河神讨薪”。而最重要的的追问是:社会究竟给了农民多少表达意见的空间和渠道?
一个理想的社会应该让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能够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话语权。但是,“乞求河神讨薪”告诉我们,这是一种奢望,最起码就农民工群体来说。农民工的讨薪苦难看似属于个体,实则是整个社会权利救济机制缺位造成的。从一定意义上说,这绝不是农民工群体的“穿越”,而是对社会现实的辛辣嘲讽,是公民权利匮乏的真实写照,更表明他们的表利益达渠道和空间正在被压缩。当“乞求河神讨薪”被社会当成新闻来“消费”时,这难道不恰恰是农民工表达空间被压缩的明证吗?
学者斯科特在《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生存与反抗》开篇就用一个比喻形象地表述农民的生存边缘位置:他们长久地处于一种“水深齐颈”的状况中,即使是细波微澜也会导致灭顶之灾。对农民工来说,同样如此,当他们的付出换不来应有的承认和尊重时,“乞求河神讨薪”就出现了,更多的则是采用自焚讨薪、跳楼讨薪、爬吊塔讨薪等等极端的方式来宣泄利益诉求……原因就在于他们的生存就在于那一点点的工资,而这种要求得不到实现和满足,就意味着“灭顶之灾”的到来。他们的承受力太弱了,可残酷的社会却一再挑战他们的忍耐极限,“乞求河神讨薪”就是明证。
更进一步说,“乞求河神讨薪”未尝不是社会怨恨的一个符号。社会学者舍勒提出了一条关于怨恨的社会学定律:“一个群体的政治、法律或者传统的地位与其实际的权力,越是不一致,则怨恨扩散的心理动力就越强”。 简单地说,在公共领域作为自主的参与者获得社会性的自我实现,必须以基本的权利保障为基础。反之,个人自尊屡受侵害,必然满腹怨恨。对农民工群体来说,如果他们的利益表达不能借助于圆桌政治来实现,他们就有可能选择街头政治等极端的非制度化的参与方式,为社会冲突孕育能量。
这一背景下,拜神讨薪看上去如此悲壮苍凉,一如滔滔黄河水。不敬法律敬河神,这是法律之耻权力之耻,是经济飞速发展而贫富日益分化的社会里不可抹去的一道创痕。
这些年来,劳动者合法权益被侵犯的事件不少,劳动者面对企业老板的强权奋起抗争的情况也不少,可法律什么时候真正给他们当过保护伞呢?所以,当法律都无法保佑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伸张之时,蕴藏于农民思想观念中“不信法律拜鬼神”的朴素诉求便以一种特殊的方法表达出来。或许“拜神讨薪”的做法会被人们嘲笑为“愚昧无知”,但当弱势群体的意志与愿望投诉无门的时候,以“拜神讨薪”的方式来满足自身绝望情绪到了极点的无助与无奈,这种只有在不文明社会里才能出现的场景,在文明社会程度很高的现实社会之中,不能不说是一种社会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