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中国经济史论坛 - 论经学与汉代“受命”论的诠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9:43:15
晋  文
摘  要:汉 武帝“独尊儒术”后,在政治理论上的一个最突出的变化,就是经学“受命”论的确立。根据董仲舒等人的诠释,汉代“受命”论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受 命”而王所应具有的种种标志和象征,如黄龙、麒麟、凤凰、甘露、朱草、灵芝等,这就是所谓“祥瑞”或“符瑞”;二是当“受命”之君出现某些过失时,“上 天”所采取的种种“警诫”和“谴告”,如天变、灾害等,亦即所谓“灾异”。汉代“受命”理论的确立,不仅圆满解决了汉王朝如何继统的法理性问题,而且标志 着经学所推崇的“汤武革命”学说已经为人们所认同。但同时它也是一把让汉王朝感到惴惴不安的双刃剑。
关键词:汉代;经学;“受命”论
自从汉武帝“独尊儒术”?汉 代的政治理论便产生显著变化。为了适应统治政策的转变,以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汉王朝根据经学对政治理论进行了全新构建,诸如“受命”论、“三纲”论、忠 孝论、“大一统”论、夷夏论、古今论、德刑论、义利论和贤才论等等。它一方面改变了秦代政治理论主要以法家思想为依据的理论格局,将儒法思想更加紧密地结 合起来,比较有效地巩固了汉王朝的统治;另一方面,也发展和完善了自战国以来地主阶级的统治理论,对形成中国古代具有儒学特色的政治理论体系做出了巨大贡 献。本文仅就其中“受命”论的诠释作些初步的研讨。

汉 武帝“独尊儒术”后,在政治理论上的一个最突出的变化,就是经学“受命”论的确立。这种“天命”说之所以在当时会立即得到统治者的认同,乃是因为他们迫切 需要找到一种防患于未然的精神武器。从理论的最终归宿看,则直接表现为汉家究竟是以武力夺取天下还是“受命”而王,亦即如何继统这样一个极为敏感的重大现 实问题。而且,这在西汉前期也是一个长期悬而未决、使统治者感到非常棘手的难题。
根据《史记》卷八《高祖本纪》,高祖于临终前曾谩骂医生说:“吾以布衣提三尺剑取天下,此非天命乎?命乃在天,虽扁鹊何益!”但从高祖的一贯言行看,这不 过是一种自己已感到病入膏肓不愿再接受治疗的托词而已。例如在总结他所以能战胜项羽的原因时,高祖便特别强调了他用“汉初三杰”即“人事”的作用——
夫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饷馈,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众,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三者皆人杰,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者也。项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所以为我禽也。[1]
《汉 书》卷四三《陆贾传》载,陆贾经常向他称说《诗》《书》,高祖也责骂说:“乃公居马上得之,安事《诗》《书》!”另据《汉书》卷四五《蒯通传》云,蒯通以 “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高材者先得”来解释鼓动韩信背汉的原因,高祖也表示赞同。可见,在汉初,包括高祖在内,人们都没有把汉王朝的建立归结于“天 命”,而是强调“人事”和武力。这种现象的出现,既是由于长达八年的战争使人们充分体验到“人”的作为的重要性,也是法家所谓“当今争于气力”[2]社会历史观的一个真实反映。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汉王朝却逐渐抛弃了这种解释。因为亡秦的历史教训已经充分证明:仅仅使用赤裸裸的暴力并不能长治久安,要想更好地维护统治,还必须采用防患于未然的精神武器。否则的话,只要一有风吹草动,人们就会萌发“彼可取而代之”[3]的 反叛意识,甚至于揭竿而起。所以,尽管汉家王朝的建立完全是“争于气力”,但是为了证明其继统天下的合理性,以消弭各种可能的隐患,许多儒生,包括皇帝在 内,他们还是逐渐否认了“争于气力”的事实,并试图采用自殷周以来的“天命”说来进行解释。这方面的典型事例,就是景帝时期辕固与黄生关于汤武“受命”还 是“放弑”的争论。
《史记》卷一二一《儒林列传》:
辕固生者,齐人也,以治《诗》,孝景时为博 士。与黄生争论景帝前。黄生曰:“汤武非受命,乃弑也。”辕固生曰:“不然。夫桀纣虐乱,天下之心皆归汤武,汤武与天下之心而诛桀纣,桀纣之民不为之使而 归汤武,汤武不得已而立,非受命为何?”黄生曰:“冠虽敝,必加于首;履虽新,必关于足。何者?上下之分也。今桀纣虽失道,然君上也;汤武虽圣,臣下也。 夫主有失行,臣下不能正言匡过以尊天子,反因过而诛之,代立践南面,非弑而何也?”辕固生曰:“必若所云,是高帝代秦即天子位,非邪?”于是景帝曰:“食 肉不食马肝,不为不知味;言学者无言汤武受命,不为愚。”遂罢。是后学者莫敢明受命放杀者。
对这场争论,当今学者一般都肯定辕固而否定黄生,似无异议。然而完全否定黄生恐怕也多少有些误解。实际上,从维护汉王朝的统治说,辕、黄二人的主张并没有什么根本分歧。黄生是从维护汉代业已形成的君 臣关系着眼。他认为帽子再破也必须戴在头上,而鞋子再新也必须穿在脚上,其实是强调“臣下”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对汉家“天子”有反叛行为;否则,即使是圣 如“汤武”,也应当视为“弑君”。黄生的看法也并非是空穴来风。《韩非子》卷一七《说疑》便明确提出:“舜逼尧,禹逼舜,汤放桀,武王伐纣,此四王者,人 臣弑其君者也。”问题乃在于,这种看法虽可以顾及眼前,但却不能说明汉王朝何以继统的原因。相反,如果真按黄生的看法解释,倒恰恰否定了汉王朝继统天下的 合法性。因为汉高祖原本也是“臣下”,这无疑也将他置于“弑君”的审判席上。与黄生相比,辕固的看法则是从论证汉家夺取天下的合法性入手。他以“汤武革 命”为依据,一方面指出“桀纣虐乱”乃是“天下之心皆归汤武”的原因,另一方面又说明了人心所向之与“受命”的关系,显然是强调“臣下”在所谓“受命”的 条件下即可以夺取政权。这对于从法理上论证“高帝代秦即天子位”,以及汉代的君臣关系,既显得更为合理,也比较符合实际。只是辕固的主张当时还很难被汉王 朝采纳。一则只要是图谋代立,任何人都可以宣称自己接受了“天命”;二则它也意味着汉家不可能永远一姓天下,即或早或晚总要被它的“臣下”以“受命”的形 式所取代。可以毫不夸张说,这对于汉王朝亦不啻是一个严重隐患。因此,尽管辕固的说法更有道理,汉景帝还是做出了行政干预,禁止再讨论“受命”问题,“是 后学者莫敢明受命放杀者”。
然 而问题并没有解决。特别是武帝即位后,由于黄老思想的放纵,诸如皇权和中央集权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挑战。从有关记载看,皇帝虽然已号称“天子”,并拥有最 高的政治权力,但在思想上却还远没有被视为绝对权威。一些人当时仍然信奉“各为其主”的信条。以淮南王刘安为例说,其宾客即无视“天子”的存在,而“以厉 王迁死感激安”[4]。 而要真正解决这一问题,除了采取政治、法律等等措施外,在理论上大力宣扬皇权的至高无上,以树立皇帝即“天子”的绝对权威,就是其中一个特别重要的方面。 但是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在理论上即遇到一个难题——一个连政权的合法性都没有完全弄清楚的皇帝,又怎么能让人相信他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天子”呢?因 此,对汉武帝来说,关于汉家如何继统的问题确实是到了不能不解决的时候了。

“两害相权取其轻。”在两难之中,汉武帝最终是采用了“受命”论。这倒并不是说他已经完全认同了汉家政权的历史性,就在策问董仲舒等人的制书中,他还特别强调说:“朕获承至尊休德,传之亡穷,而施之罔极。”[5]但解决政权的合法性问题实在是当务之急,而汉王朝的灭亡和新王的代立等问题,这毕竟是将来的事情。所以到元光元(五)年,汉武帝在策诏公孙弘诸儒时便公开打破了景帝的禁令,并要求他们对“受命”能做出满意的解释。他说:
盖闻上古至治,画衣冠,异章服,而民不犯;阴阳和,五谷登,六畜蕃,甘露降,风雨时,嘉禾兴,朱屮(草)生,山不童,泽不涸;麟凤在郊薮,龟龙游于沼,河 洛出图书;父不丧子,兄不哭弟;北发渠搜,南抚交阯,舟车所至,人迹所及,跂行喙息,咸得其宜。朕甚嘉之,今何道而臻乎此?…… [敢]问子大夫:天人之道,何所本始?吉凶之效,安所期焉?禹汤水旱,厥咎何由?仁义礼知四者之宜,当安设施?属统垂业,物鬼变化,天命之符,废兴何如?
从 公孙弘的回答看,他说:“臣闻之,气同则从,声比则应。今人主和德于上,百姓和合于下,故心和则气和,气和则形和,形和则声和,声和则天地之和应矣。故阴 阳和,风雨时,甘露降,五谷登,六畜蕃,嘉禾兴,朱屮(草)生,山不童,泽不涸,此和之至也。故形和则无疾,无疾则不夭,故父不丧子,兄不哭弟。德配天 地,明并日月,则麟凤至,龟龙在郊,河出图,洛出书,远方之君莫不说义,奉币而来朝,此和之极也。”[6]对此,武帝似乎还感到有些欠缺,故没有直接表态。最终还是在董仲舒对他的策问——“三代受命,其符安在?”——解答后,尤其运用《公羊》学提出,汉家乃“天命”所归,“必有非人力所能致而自至者”[7],武帝才完全肯定了这一理论的内容与观点。例如元朔七年,武帝“幸雍祠五畴,获白麟”,因终军以为“此天之所以示飨,而上通之符合也。宜因昭时令日,改定告元”,武帝便“由是改元为元狩”[8]。另外像元鼎、元封等年号的制定,也都是如此。以后,在汉王朝的大力倡导和许多儒生的阐释下,这种“受命”说便成为论证汉家政权合法性的基本理论。
根据董仲舒的论述,汉代的“受命”理论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 是“受命”而王所应具有的种种标志和象征,如黄龙、麒麟、凤凰、甘露、朱草、灵芝等,这就是所谓“祥瑞”或“符瑞”。如董仲舒说:“臣闻天之所大奉使之王 者,必有非人力所能致而自至者,此受命之符也。天下之人同心归之,若归父母,故天瑞应诚而至。《书》曰‘白鱼入于王舟,有火复于王室,流为鸟’,此盖受命 之符也。”这方面的内容还包括怎样才能成为“奉天”而王的“受命”者。董仲舒的解释和辕固所说的“天下之心皆归汤武”几乎如出一辙,就是要“积善垒德”行 仁政。
二 是当“受命”之君出现某些过失时,“上天”所采取的种种“警诫”和“谴告”,如天变、灾害等,亦即所谓“灾异”。董仲舒说:“臣谨案《春秋》之中,视前世 已行之事,以观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政,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 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至于“灾异”所产生的原因,董仲舒则通过对比,认为是“废德教而任刑罚”。他说:“周公曰‘复哉复哉’,孔子曰‘德不孤,必有 邻’,皆积善垒德之效也。及至后世,淫佚衰微,不能统理群生,诸侯背畔,残贼良民以争壤土,废德教而任刑罚。刑罚不中,则生邪气;邪气积于下,怨恶畜于 上。上下不和,则阴阳缪戾而妖孽生矣。此灾异所缘而起也。”[9]
除 了以上所说,为表示“应天”,董仲舒的“受命”理论还包括定正朔、制礼乐、改法律、易服色、行封禅(告成)、祭天地、任贤臣、退奸佞、宽减刑罚、轻徭薄赋 等内容。可以说,它已形成了相当完整的体系。虽然在一些问题的解释上以后还存在分歧,但是总的来看,各家所说也大多不出这些内容之外。
对这种“受命”理论,现在一般都把它称为“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恐怕不确。关键即在于:它实际还是要注重“人事”,只不过披着神学的外衣、比较隐蔽而已[10]。 表面上看,汉代“受命”论都强调“天”对“君”的制约功能,似乎也就是一种神学目的论,可是它断然申明,无论其所谓“祥瑞”还是“灾异”,始终要取决于 “君”的作为,即说明强调并发挥“君”的主动性才是“受命”论的真谛,也才是它借以提出政治主张的基础。正如贾谊所言:“受天之福者,天不功也;被天之 灾,则无怨天矣。行自为取之也。”[11]谷永也说:“王者必先自绝,然后天绝之。”[12]
还 要说明的是,对汉代“受命”理论的研究,目前往往都侧重于“灾异”方面,而对于“祥瑞”或“符瑞”方面的问题,则不是斥之为“迷信”,就是完全视为“虚 妄”,这显然是欠妥的。实际上,汉代“祥瑞”学说乃是“受命”理论不可或缺的主要内容,它与“灾异”理论既相互对立,又相辅相成,而同样是值得研究的重要 课题。别的不说,就是仅从徐天麟《两汉会要》所列举的种种“符瑞”看,由于它们往往皆与汉代的一些重大事件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这也提醒我们必须重视 “祥瑞”理论的研究。即以其所谓“凤凰”说,清人赵翼就曾经指出:
两汉多凤凰。而最多者,西汉则宣帝之世,东汉则章帝之世。……案宣帝当武帝用兵劳扰之后,昭帝以来,与民休息,天下和乐,章帝承明帝之吏治肃清,太平日 久,故宜皆有此瑞。然抑何凤凰之多耶?观宣帝纪年,以“神爵”、“五凤”、“黄龙”等号。章帝亦诏曰:“乃者鸾凤仍集,麟龙并臻,甘露宵降,嘉谷滋生。” 似亦明其得意者。得无二帝本喜符瑞,而臣下遂附会其事耶![13]
尽管在我们看来,赵翼的论述尚有些肤浅,但它也足以说明:要深入研究汉代的“受命”理论,就不能仅仅注重所谓“灾异”,还必须重视它的“祥瑞”学说。这样才能对“受命”理论做出比较全面的评述,也才能得出比较正确的结论。

汉代“受命”理论的确立,不仅圆满解决了汉王朝如何继统的法理性问题,为统治者大力提倡忠孝扫除了障碍,而且还借助于神学,为汉王朝的统治更罩上了一圈神 圣的光环,并成为一种腐蚀人们反抗意志的思想武器。如董仲舒提出,“天子受命于天,诸侯受命于天子,子受命于父,臣妾受命于君,妻受命于夫,诸所受命者,其尊于天也”[14], 就是把当时的尊卑贵贱秩序说成是所谓“天命”。因此,自董仲舒之后,为了在思想上更加有效地维护汉王朝的统治,许多儒生都极力强调汉家乃“受命”而王。班 彪、苏竟等人就是其中比较典型的事例。《后汉书》卷四○上《班彪传上》载,隗嚣为图谋割据又旧话重提,称“昔秦失其鹿,刘季逐而羁之,时人复知汉乎”。班 彪“既感嚣言,又愍狂狡之不息,乃著《王命论》以救时难”。其文云:
刘氏承尧之阼,氏族之世,著乎《春秋》。唐据火德,而汉绍之,始起沛泽,则神母夜号,以章赤帝之符。由是言之,帝王之阼,必有明圣显懿之德,丰功厚利积累 之业,然后精诚通于神明,流泽加于生民,故能为鬼神所福飨,天下所归往,未见运世无本,功德不纪,而能屈起在此位也。世俗见高祖兴于布衣,不达其故,以为 适遭暴乱,得奋其剑,游说之士至比天下逐于鹿,幸捷而得之,不知神器有命,不可以智力求也。[15]
另一方面,汉代“受命”理论的确立,也标志着经学推崇的“汤武革命”学说已经为朝野上下所认同。《周易·革卦·彖传》说:“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它不仅成为汉代乃至后世政治理论的一个重要基石,而且宣告了像秦始皇、汉高祖那样痴心梦想——“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16]“欲其长久,世世奉宗庙亡绝也。”[17]——的终结。从汉代和以后的朝代看,不管愿意也好,不愿意也好,任何王朝都不得不承认改朝换代乃是不可抗拒的历史规律。正如毛泽东诗云:“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18]只不过其时间早晚而已。
据《汉书》卷七五《眭弘传》记载,就在昭帝刚刚继位后,眭弘即公开宣称:“先师董仲舒有言,虽有继体守文之君,不害圣人之受命。汉家尧后,有传国之运。汉帝宜谁差天下,求索贤人,禅以帝位,而退自封百里,如殷周二王后,以承顺天命。”成帝时,刘向也说:“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也。”[19]而哀帝时,夏贺良等人所搞的“再受命”,则直接表明了汉王朝对于这种潜在危险的恐惧。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一个新的王朝依据“受命”理论采用某些形式取代旧王朝后,它又会被以后的王朝以同样的理论和形式所取代。例如对王莽的所谓“禅让”,顾颉刚先生便精辟总结说:“从此以后,中国的历史上,凡是换朝代而出于同民族的,便没有不依照这个成例,行禅让的典礼的。……王莽固然不久失败,但这‘心法’是长期传下去了,直到袁世凯的筹安会还是如此。”[20]
同时,也正如景帝所担忧的那样,这种“受命”理论也确曾为野心家提供了便利。史载王莽代汉,就是借用了所谓“符命”的形式,以至于汉家史官也不得不说他是“余分润位,圣王之驱除云尔”[21]。又如,在东汉末年,一些军阀,如袁绍、袁术、刘焉、公孙瓒等,他们也都以所谓“符命”而自立。而且,当阶级矛盾激化时,由于“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22],许多农民起义领袖也依据“受命”理论来说明其造反的合理。如黄巾起义,便提出“苍天已死,黄天当立”[23]的口号。而这些则更是董仲舒和汉武帝等所始料不及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汉代“受命”理论的确立固然为维护统治发挥了强大的思想武器作用,但同时它也是一把让汉王朝时刻感到惊恐而又无可奈何的双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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