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于公众人物及其行为我的看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16 01:35:40
新闻回放: 快男魏晨照片成性病广告 欲诉诸法律 自出道以来,从成都赛区出道的快男魏晨总是一副阳光乖巧的可爱男生形象。不过,日前,附有魏晨照片的一个有关男性病的广告却出现在了郑州某媒体的广告版上。昨日,天娱方面魏晨的经纪人张小姐表示,这已属于恶意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公司已派律师介入调查了。 11月19日,郑州某媒体的广告版面上出现了这样一则广告,《男性病,不妨试试现代中医疗法》,而旁边的配图赫然竟是快男魏晨的照片。自出道以来一直保持乖乖形象的魏晨何时有了如此颠覆的行为?粉丝们立刻在网上炸开了锅,在魏晨的贴吧、论坛里引发了不少争议,甚至有粉丝很生气地打该媒体热线进行抗议。 记者昨日致电该媒体广告部杨主任,他表示,自己并不知道这个人是快乐男声的魏晨。随后他表示,图片是从网上下载而来。魏晨的经纪人张小姐说到此事非常生气,她表示,魏晨出道以来健康的形象受到大家的欢迎,此次被该媒体私自引用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其公众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魏晨方面并没有授权给任何个人和媒体,并且报道的内容实际上与魏晨本人没有任何关系,属于恶意侵犯其肖像权。天娱目前已派专职律师介入此事,表示一定会为魏晨讨回公道。 笔者观点: 魏晨的经纪人张小姐提到了该行为严重影响了魏晨的“公众形象”,换言之,张小姐指明魏晨就是“公众人物”。但是,何所谓公众人物,什么是界定标准?因此魏晨的公众人物的地位还存在疑问。这也可以从文中“媒体广告部杨主任,他表示,自己并不知道这个人是快乐男声的魏晨。”我国地域宽广,即使是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还存在着信息严重不对称的问题。我们不可能强制所有的民众都认识我们口中所谓的公众人物。 同时,张小姐认为该行为属于恶意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原告魏晨如果提起诉讼,那他就必须提出侵权人存在主观恶意的证据。但是我们知道这个很主观方面的“恶意”是很难提出证据的:无论是从广告的制作方来说,还是从广告的发布者即电视台来讲要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来探究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是十分困难的,当然除非行为人自证其存在主观上的恶意。我们可以从新闻中看到:媒体广告部杨主任,他表示,自己并不知道这个人是快乐男声的魏晨。 笔者大胆的作如下的思考:假若他的照片是未经许可登在了预防艾滋病的广告上,我想他魏晨是断然不会拒绝的,第一,大大体现了他的健康形象,绝不会有人会将他与艾滋病联系到一块;第二,这是对他的一次免费的宣传,这个对于他所谓“公众人物”的影响将只会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但是将他的照片登到了性病广告上,为何他魏晨会有如此大的影响呢?笔者认为原因主要是:性病的地位远不如艾滋病的地位。性病这个问题当然也普遍存在,但是关于艾滋病的预防无论是在国际上还是国内都是被大力倡导的,所以公众人物对于艾滋病趋之若鹜也就不足为奇了。 何时我们的性病地位能和艾滋病的地位同样受到公众的重视,今天的事件也就不再会是一个困扰大家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