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社会弱势群体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建议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2:12:13
健全社会弱势群体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建议势群体受年龄不济、体智不佳、灾害困扰、就业艰难等自身条件和社会体制的不公平、不合理,社会福利的不完备、不健全等环境因素的制约,在政治、经济、文化、生理和心理等方面位处劣势,竞争和抵御风险能力不够.在当前经济运营高度集约化、人才劳动力日益精英化、利益关系不断调整、社会成员利益诉求多元之时,弱势群体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不顺、信息不灵、渠道不畅,权益易受侵害。从而极易产生对抗情绪和非理智行为,资料显示,从1993年到2003年间,中国“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由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约73万增加到约307万。我省整体情况虽较好,但因城市建设、企业撤并等因素,非理性的事件时有发生。影响了弱势群体的生活态度,影响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也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建立一个程序规范、科学公正、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的弱势群体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建议,建立健全我省社会弱势群体利益诉求表达机制:
  一、强化执政理念,注重社会公平。弱势群体的利益必须依靠行政和社会的力量给以支持和维护。各级党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从最广大群众的利益出发,把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攸关弱势群体利益的政务及决策活动应尽可能公开透明,更多地建立、健全和规范与弱势群体沟通、互动的平台与渠道,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相关政策应向弱势群体适当倾斜。
  二、关注民生,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和完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强化民政、劳动等管理部门关注民情、体察民意,为弱势群体提供服务的职能作用。经济困难是弱势群体的首要问题,目前,我国的基尼系数达到了0.45,社会的贫富差距已经突破了合理的限度,为此,必须深化分配与再分配制度改革,发展慈善事业,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关心弱势群体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积极发展生产,有效改善弱势群体的就业条件和经济状况。目前,大力减轻弱势群体的生活压力,将弱势群体社会保障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格局,纳入宏观调控体系,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已经刻不容缓。
  三、强化职能部门责任意识,提高投诉效率。信访部门是弱势群体表达利益诉求的重要渠道,应进一步完善信访机制,在政务中心等集中办公场所设立信访投诉接待窗口,强化信访首接负责制、限时上报制、限时反馈制,真正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加强信访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联动,严肃整治侵害弱势群体利益行为及相关腐败、渎职行为。
  四、鼓励社会监督,增强机构监督实效。弱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意,因此,应进一步发挥人大、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新闻媒体等部门表达渠道的作用,强化权力约束机制,增强民主监督力度。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种新闻媒体监督,在媒体上设立针对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平台,让弱势群体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人文关怀。
  五、畅通弱势群体表达诉求渠道,保障弱势群体参与权。当前弱势群体表达自己利益诉求渠道不多。我国各级人大中,行政领导已占代表比例高,真正基层代表的名额少。因此,各级人大政协等机构中,通过严格规范选举制度和程序,增选真正来自弱势群体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比例,使基层政权选举真实体现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广大选民意愿,让弱势群体同样拥有平等、合法、有序的利益表达渠道和机会。强化和规范民意调查、信息公开、听证会、协商谈判等具体制度,提高其有效性和实效性,确保弱势群体的合理利益诉求通过正当规范的渠道纳入公共决策过程。
  六、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培育民间组织功能。进一步强化工青妇、残联和以弱势群体为主的各类协会的权益保护功能。扩大相关群团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领导班子的普选范围,规范选举制度,维护选举秩序,防范黑恶势力操控,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强化他们自觉服务意识;培育专业合作社等地域性和行业性的合法民间组织,拓宽弱势群体诉求渠道;在各级各地群团、社会组织和司法部门建立健全针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法律援助体系和国家法律救助体系,简化司法程序,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