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秘魯礦業的機遇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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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投資者投資秘魯礦業的機遇與風險分析
2010-06-24 | 作者:宋國明 | 來源: 國土資源情報 | 【大中小】【列印】【關閉】
摘要:秘魯是一個世界礦業大國,一些重要的金屬礦產資源儲量和礦產品產量位居世界前列,加之政府制定有一系列優惠政策,對國際礦業投資者有較大的吸引力。但由於長期的勞工、環境影響、投資商與當地居民的矛盾、社會安全和生產用水等問題,礦業投資也存在較大的風險。
關鍵詞:秘魯  礦業投資  機遇  風險
秘魯是一個世界礦業大國,一些重要的金屬礦產資源儲量和礦產品產量位居世界前列。此外該國的礦產品大量出口,因此該國的礦業發展對國際礦業市場有著重要的影響。近年來礦業政策有較多的調整,加上勞工、環境和安全等問題,對其礦業投資環境影響較大,受到包括我國企業在內的國際礦業投資者的關注。
一、礦產資源與開發現狀
秘魯礦產資源豐富,主要有石油、天然氣、煤、鈾、銅、鉛、鋅、汞、銻、鎢、金、鑰、砷、鎘、福、硒、錸、鐵、錫、鉍、磷塊岩、重晶石和硼酸鹽等,其中金、銀、鉍、鋅、銅、錫、鉬的儲量位居世界前5位,砷、硒、銦、錸、鉛、鋁等礦產的儲量也位於世界前列。
秘魯也是一個礦產品生產大國,許多礦產品產量在世界上佔有重要地位。產量居世界前5位的礦產品有砷、銅、鉍、金、鋅、鉛、鑰、錸、銀、錫。秘魯礦業在拉美地區的地位尤為重要,其中金、銀、鋅、鉛、錫和鍗的礦產品產值在拉美地區居首位,銅、鉬和鉍居第二位。年礦業總產值為66億美元(包括燃料礦產),比上一年增長1.5%。對國內生產總值的貢獻率為5.7%。
1.銅
2007年儲量為5790萬噸,佔世界總儲量的11.8%,僅次於智利,居世界第二位。主要分佈在阿雷基帕、萬卡維利卡、胡寧、安卡什、利馬、庫斯科、塔克納等省。90%以上的儲量為斑岩型銅礦,產于第三紀火山岩帶,形成多與石英二長斑岩浸入體有關其他主要礦床類型為矽卡岩型銅礦和火山岩型銅礦。
秘魯是世界第二大銅礦生產國,2009年銅的產量達到127.47萬噸,同比增長0.54%,創歷史高位。全國70%踢以上的銅礦山產量來自CMA公司(經營的Antamina是國內最大的銅礦山)和南方銅礦公司(SPCC)兩大經營商。
2.鋅-鉛-銀
2007年鋅儲量1820萬噸,約佔世界總量的10%,列世界第三位;鉛儲量350萬噸,佔世界總量的4.4%。鋅鉛礦床主要分佈在中北部胡寧、帕斯科、安卡什、利馬、瓦努科等省內的東、西安第斯山脈間。2007年銀儲量為36000噸,佔世界總量的13.3%,居世界第三位,主要分佈在中部和南部的安第斯山脈:大多數礦床為熱液脈狀礦床,形成于中新世中期到晚期。
2008年鋅產量達到160.26萬噸,僅次於中國,居世界第二位;2009年減少了5.83%,為150.91萬噸。2007年鉛礦山產量32.9萬噸,居世界第四位;銀的礦山產量為3494噸,比2006年增長0.7%,超過墨西哥成為世界最大的產銀國,此後兩年有較大幅度增長,2008年達到3690噸,2009年估計超過3800噸,繼續領跑世界銀產量。
3.金
2007年儲量為3000噸,佔世界總量的8.3%,居世界第三位。原生金主要分佈在卡哈馬卡省、阿雷基帕省、普諾省和聖馬丁省等地。大多為產于第三紀火成岩區的含金脈狀礦床。普諾省的聖安東尼奧德普托地區的金礦砂的地質儲量約有2.64億立方米,平均品位為0.218克/立方米。
秘魯是世界上重要的金礦生產國,近兩年產量呈下降趨勢。繼2006年金產量(202.8噸)下降2.5%後,2007年再次下降16.2%,但仍然達到170噸,居世界第五位。2008年產量有一定增加,達到180噸。2009年與2008年基本持平。最大的金生產商是MYS(紐蒙特礦業公司佔51.35%股權,秘魯布埃納文圖拉礦業公司(Compan ia de Minas Buenaventura S.A.A.)佔43.65%股權),2006年金產量為81 .2噸,佔全國總產量的40%。
4.鐵礦石
2007年儲量為8.61億噸,主要分佈在伊卡省馬爾科納、阿雷基帕省阿卡裏及安第斯山區。成因類型主要有3種:交代礦床、岩漿貫入礦床、接觸交代礦床。2007年鐵礦石產量為761.4萬噸,比2006年增長6.7%。秘魯唯一的鐵礦石生產商是首鋼秘鐵(Shougang HierroPeru S.A.——中國首鋼集團的全資子公司),經營的礦山位於秘魯沿海、利馬以南530公里的伊卡省的馬爾科納鐵礦。
5.鉬
2007年儲量為14萬噸,佔世界總量的1 .6%,居世界第七位。大多為斑岩型礦床,且絕大多數來自斑岩銅鉬礦的副產品。在秘魯北、中、南3個銅礦帶中,以南部銅礦帶含鉬較高。
2007年鑰的礦山產量為16787噸,比2006年下降了2.5%,居世界第四位。主要生產商是南方銅礦公司,經營的主要礦山是莫克瓜省的Cuajone和塔克納省的Toquepala。
6.錫
2007年儲量為71萬噸,佔世界11 .6%,居世界第四位,主要分佈在普諾省。2007年錫礦山產量為39019噸,比上一年增長了1.4%,僅次於中國和澳大利亞,居世界第三位。主要經營商是Minsur S.A.,其生產礦山位於普諾省的san Rafae。
7.鎢
主要分佈在安卡什省的帕斯托布埃諾、拉利伯塔德省的新蒙多和普諾省的帕爾卡等地。礦床為熱液石英脈型,形成多與中生代-第三紀酸性岩侵入有關。
8.石油和天然氣
2007年原油儲量為4.16為億桶,天然氣儲量為3350億立方米,液態天然氣儲量為6.82億桶。石油和天然氣主要分佈在西北地區的瓜亞基爾盆地,北部的普圖馬約盆地,中部的烏卡亞利盆地和阿克裏盆地等。位於瓜亞基爾盆地的塔拉拉油田(西北油田)含油麵積100萬公頃,始新統砂岩為主要產油層。位於烏卡亞利盆地的阿瓜伊蒂亞氣田是國內最大的天然氣田,證實儲量85億立方米和900萬桶液態天然氣,此外位於同一盆地的Camisea地區有多個氣田,合計儲量2500億立方米,其中包括6億桶液態天然氣。
2007年天然氣產量為26.76億立方米,比2006年增長50.8%。原油及液態天然氣產量為4156萬桶,比2006年下降1 .48%。最大的油氣生產商是阿根廷的PluspetrolS.A.產量超過全國油氣總產量的50%,其他主要生產商包括Aguaytia S.A.、Petrotech del Per u S.A.、Petr o Ieo Brasileiro S.A.(Petrobr a s)等。
9.煤
2007年儲量為11億噸,主要分佈秘魯中西部拉利伯塔德省的Alto Chicama地區,其次分佈在秘魯中部戈伊亞裏斯基斯加煤盆地及秘魯中部的其他一些省。2007年煤產量為27.9萬噸。
10.鈾
2007年儲量為10萬噸。主要分佈在東南部普諾省的馬庫薩尼-克魯賽羅、西南部阿亞庫喬省的坎加略、納斯卡及阿雷基帕省。它們都為火山岩型鈾礦。此外,在西北部的磷塊岩礦床及幾個斑岩銅礦床中發現有伴生鈾。
11.磷塊岩
2007年儲量為82萬噸,主要分佈在西北部的皮烏拉省。磷礦床主要為海相沉積型。2007年磷礦石產量為3.8萬噸。
二、投資秘魯礦業的有利條件
1.目前有大量未開發土地,找礦潛力巨大
目前秘魯已經批准進行礦產勘查和開發活動的土地面積共約1502.8萬公頃,約佔全國土地面積的11 .7%。其中踏勘面積857678公頃(佔全國總面積的0.56%),勘探面積715,384公頃(佔全國總面積的0.56%),採礦面積13455,080公頃(佔全國總面積的10.51%)。另外,根據當地媒體2008年5月的報道,已經批准的礦產勘查和開採土地中,實際進行開發的面積不到10%。根據秘魯議會通過的法令,如果一項採礦許可證在8年內沒有投產,政府可以再次延長5年,但必須交納相應的罰款。秘魯政府也可以中止那些沒有進行開發投資的採礦許可證,然後重新進行招標,引入新的投資者。因此,目前秘魯實際上仍然有大量未開發土地,礦產勘探和開發潛力巨大。
2.對礦業實施鼓勵優惠政策
政府為鼓勵礦業投資,提供以下優惠政策:?稅收、外匯和行政管理的穩定性;?僅對礦業公司分配的股息徵收所得稅;?生產前的勘查費用、可行性研究費用可在所得稅的應稅收入中扣除;?對向公共服務基礎設施的投資或旨在為工人提供住房和福利的資產中投資(由相關部門批准)實行稅收扣減;?對工人及其家屬提供的健康服務的成本可作為社會保險費用;?在外匯(包括管理、匯率)或其他經濟措施上實行非歧視政策;?自由轉移利潤、紅利,自由獲得外幣;?在秘魯和國外自由銷售產品;?簡化行政管理程式等。
3.通過穩定協議對投資者提供長期政策保障
礦業投資通常是一項投資期長且風險大的項目,雖然政府對礦業活動有一系列的鼓勵政策,但投資者對未來仍會感到有許多不確定性。對此秘魯政府實施了簽訂穩定協議的政策。投資者還可以通過與秘魯政府簽訂穩定協議的方式將上述優惠在一個規定期限內保持下來。不過簽訂穩定協議是有條件的,只有下列企業才有權與秘魯政府簽訂穩定協定:?日生產能力在350-5000噸的新開工項目的許可證持有者,協議期限最長為10年,從投資完成之日起計算;?擴建產量最高達到每日5000噸,而且比目前產量增加50%以上的許可證持有者,其年限根據增產幅度確定,增產100%時為10年,增產幅度在50%-100%之間的,穩定年限按比例遞減;?最低投資額為200萬美元或相等的國內貨幣時,許可證持有者必須向礦業主管部門提交附有投資計劃的詳細申請,協議年限最多為10年;?新開工或擴建使日生產能力超過5000噸的許可證持有者,穩定協議年限為15年;?新投資2000萬美元或擴建投資5000萬美元的許可證持有者,協議年限為15年;?通過私有化方式購買國有礦業企業資產在5000萬美元以上者,但必須向礦業主管部門提交申請。
簽署穩定協議對於中、大型礦業活動的好處主要有:?稅收穩定,保證自項目可行性研究批准之日起的稅收待遇在協議有效期內不變,不對許可證持有人徵收新稅,不改變徵稅基礎的計算辦法,但許可證持有者可以在協議期間決定採用新稅制;?在秘魯或國外自由使用出口產生的外匯;?對於將出口離岸價值或當地銷售收益結轉使用外匯時,匯率不受歧視;?貿易自由;?特別待遇的穩定性,如扣減、臨時許可等;?協議提供的保證不能進行單方面的修正;?經礦業管理部門批准,對利潤再投入實行免稅處理。
在秘魯中央銀行參與的穩定協議中還可獲得下列優惠:?通過合同方出口獲得的外匯可以在秘魯或國外自由儲蓄;?合同方在秘魯銷售取得的當地貨幣可以自由兌換為外幣;?在外匯管理和匯率方面享受非歧視性待遇。
對於大型礦業協定,應包含下列內容:?外匯賬戶,合同方可以要求其賬戶按美元或投資貨幣記錄,要求該外匯賬戶保留5個財政年度,不按通貨膨脹進行調整,按當地貨幣納稅時採用的匯率對於秘魯稅收管理機構是最有利的;?折舊率,根據項目的具體特點,合同方有權將其固定資產的年度折舊率最高提到20%,礦業主管部門在批准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後批准以上確定的最高折舊率。合同方可以在不超過上述界限(除非所得稅法授權更高的折舊率)的條件下進行年度調整。
4.寬鬆的外資管理法規和政策
秘魯的外資主管機構是外國投資和技術委員會,隸屬財政部,是外國投資法的執行者。秘魯政府十分重視利用外資,積極改善投資環境。外國投資者可享受國民待遇,外商在秘魯投資手續簡便,只要具備條件,提出書面申請、繳納稅證,很快即可得到批准,外商投資如開辦公司需註冊登記。秘魯已加入多邊投資擔保機構(MIGA)和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cICSID1,簡化稅制,簡便投資手續。秘魯吸引的外資首先用於開發自然資源,如石油、礦業、漁業和農業等部門。
秘魯實行鼓勵外商投資的政策,其外國投資法規是拉美國家中最自由寬鬆的法規。1991年3月秘魯外國投資和技術委員會批准了《外國投資、技術轉讓以及專利和商標許可實施細則》,其中對外國投資規定的主要內容包括:對外資實行國民待遇;外資可以用無形財產進行投資;除非由特別法律明確做出限制,否則對外國投資的數額、在公司資本構成中的比例和經營範圍不作限制;秘魯法人或自然人所擁有的股票可以不受限制,不需要事先經過外國投資和技術委員會批准而自由轉讓給外國投資者,但轉讓後應當登記。秘魯的《促進外國投資法》確定外國投資法的基礎框架,確保稅收政策和有關法律的穩定、外幣的自由流動和外資企業的國民待遇原則。規定外國投資者可以自由將資產、股息和紅利匯往國外,並能自由向國內和國際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投資者還可與秘魯外國投資與技術委員會簽訂穩定協議,國家根據協議在10年內保證投資者在關稅、稅收等方面既得效益不因未來可發生的法律修改而受損失。
5.開放限制地區
根據秘魯的相關法律,過去外國公司禁止在邊境附近進行礦業開採,但近年來該限制已經開始鬆動。已經有外國公司以“公共需要”的名義被授予礦產開採權,目的是為了加速邊境地區的開發。例如 2008年初秘魯政府授予礦業巨頭力拓公司(Rio Tinto)在塔克納省以南第十八區塊的礦業開採權,該區塊距秘魯與智利和玻利維亞之間的邊境不到50公里。能礦部稱,“授予該項權利並非出於私人利益,而是為社會福利做出貢獻。”該事例說明其他邊境地區的礦產遠景區也可能向外資開放。
6.礦業活動日趨活躍
秘魯是世界上礦業投資的重點地區之一,2007年位居全球十大礦業投資國的行列。秘魯的礦業投資主要來自私人資本,特別是外資。近年由於國際市場上礦產品價格大幅度上升,大大刺激了礦業投資者的投資慾望,在秘魯的礦業公司紛紛推出投資計劃。據美國地質調查局2007年的資料,2006年至2010年間,礦業公司在秘魯的投資估計達到69億美元,其中包括加拿大秘魯銅業公司的特羅莫克(Toromocho)銅礦項目(原計劃25億美元,目前該項目已經被中鋁公司收購,預計該項目需投資約21.5億美元),斯特拉塔(Xstrata)公司的Las Bambas項目(10億美元),表單頂端Phelps Dodge公司對Cerro Verde銅礦山的擴大項目(8.5億美元),Monterrico Metals Inc.的Rio Blanco賤金屬項目(8億美元),力拓有限公司La Granja銅項目(7億美元),南方銅礦公司Ilo煉廠的擴大項目(4億美元),金田有限公司(Goldfields Ltd.)的Cerro Corona銅金項目(3.5億美元),Companhia vale do Rio Doce的Bayovar磷礦項目(3億美元)。上述投資計劃基本上是在近年國際礦產品價格大幅度上升的情況下推出的,隨著近兩年國際礦產產品價格的大幅度調整,上述計劃可能會發生明顯變動,在此提請讀者注意。
另外據秘魯當地媒體2010年1月報道,秘魯能礦部副部長費爾南多·卡拉估計,根據現有的礦業投資項目數,2010年可執行的項目的投資金額可能達50億美元,比2009年約23.8億美元的礦業投資增長1倍以上。
近幾年外商簽訂的油氣勘探和開發合同也在逐漸增加,秘魯能源部的數據顯示,2005年和2006年簽訂的油氣勘探和開發合同分別為15項和16項,2007年以來秘魯已簽訂了20項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合同,創下歷史最高紀錄。2008年5月,秘魯政府又拿出17個區塊的石油天然氣勘探和開發項目進行了公開招標。這17個區塊分佈在全國不同地區,其中8個區塊位於雨林地帶,6個區塊位於海上,3個位於東南端的的喀喀湖附近。總區塊面積為66萬公頃,低於最近幾年招標的面積,但公司稱這些地區油氣蘊藏潛力巨大,開發價值可觀,而且上述所有區塊都不在生態環境和印第安居民保護區之內,因此不會同環保機構和印第安居民發生衝突。上述油氣勘查和開發項目的實施將帶來大量投資,據秘魯國家石油公司預測,2006年至2015年間秘魯石油和天然氣業將共獲得125億美元的投資,這一期間將陸續有80個石油和天然氣開發項目投產。
三、投資風險和存在的問題
1.當地居民反對開礦的抗議示威活動影響礦業合同的正常執行
近年來,秘魯一些社會團體以保護環境為名,在礦業和石油項目所在地竭力鼓動當地不知情居民聚眾鬧事,阻止礦業和石油項目按合同規定時間落實投資開發。2007年9月16日,秘魯北部皮烏拉省首先出現反對礦產開發的大規模遊行示威活動。此後在秘魯其他省份也出現類似的抗議示威活動,甚至還出現阻撓正常礦產開採活動現象。目前當地礦區居民確實面臨礦業污染問題,但是,這些污染主要來自“黑礦”。在秘魯有不少無證開採的“黑礦”,礦主們總是最大限度地開採,隨意排放污水,從不顧忌環境。秘魯政府雖然也對這些“黑礦”進行干預,但大多“黑礦”主打一槍換一地,當地民眾只能把污染問題加罪于大公司。此外,一些大型礦業公司對當地的社會福利支援不夠,不注意與當地居民搞好關係,這也是導致示威抗議活動的一大原因。這些活動實際上也得到了地方政府的支援。在這種情況下,有不少外國公司正在考慮壓縮在秘魯礦業方面的投資,甚至有礦業公司在考慮撤出秘魯。從英國人手中收購秘魯礦區的中國紫金等中國公司也面臨上述急需解決的問題與困難。
2007年4月,位於邊境省份皮烏拉省的Ayabaca縣和EI Carmen縣號召民眾參加公決以決定是否同意在毗鄰地區進行礦業開發活動。公決涉及的礦山原為英國馬哈斯礦業股份公司,現已被中國紫金等3家中國公司收購。因此,是否舉行此次公投將直接影響中國公司的利益。此前,秘魯國內一些團體曾抗議,在當前金屬價格上漲、礦產企業產能又提高的情況下,他們只能從在當地開採的企業那裏得到極少利益或者根本得不到任何利益。對此,秘魯總統加西亞曾表態,地下資源屬於國家所有,任何有關公投都是違法的,是決不能容忍的。目前該項目雖然在中央政府的支援下正常開展,但仍然面臨當地一些團體或個人的反對,甚至暴力威脅。該項目原定2010-2011年投產,年產量為19.1萬噸,但因種種緣由投產時間一推再推。總之,當地居民反對開礦的抗議示威活動影響了礦業合同的正常執行。
2.交納自願貢獻金將增加企業負擔
2006年7月,秘魯總統加西亞宣佈要求在秘魯從事礦業活動的企業自願交納“貢獻金”用於社會發展。具體金額是根據過去20年礦產品的價格變化情況以及企業的利潤計算出來的。最終由政府與礦業企業談判而定。秘魯政府與礦產業在2006年8月簽署了一份協議,在該協議下,礦業公司將在5年之內捐獻7.75億美元用於發展社會事業。該協議條款規定,這些企業將捐獻其稅後凈利潤的3.75%用於支援社會事業。該協議還規定,如企業繳納的稅收已達銷售額的3%,那麼這些企業在捐款後可免繳大筆稅款。此外,該協議還設定了各種金屬的參考價格。如果金屬價格跌至參考價格以下,那麼這些公司將不必再繼續進行捐獻。
對於那些目前已經繳納礦產權利金以及那些生產的礦產品價格並未上升太多的企業進行了區別對待,需要做的自願貢獻額偏少。實際重點是有27家持有“法律穩定協議”而無需繳納礦產權利金的企業,其呼絕大部分是外國企業。加拿大的Barriek Gold公司以及美國的Newmont Mining公司就擁有上述協議。正是因為這些企業通過穩定協議而避開了2004年開徵的礦產權利金,引起社會的不滿,要求政府向這些企業徵稅。而穩定協議是受法律保護的,強制徵收稅將踐踏法律穩定原則,最後的折衷方案是要求礦業企業自願做出貢獻。據2006年8月秘魯官方的報告,5年內礦業企業的自願貢獻額將達到25億索爾,為社會計劃提供融資。自願貢獻金將按照這些企業與礦區居民以及當地政府達成的共識支付,而中央政府的職能是對社會性投資進行指導並提供各項便利。自願貢獻金應該在繳納所得稅後進行。雖然是自願,但企業還是要額外支出一筆費用,自然就加大了企業的負擔。同時也增加了報資者對政府政策穩定性的疑慮。
3.罷工問題時常困擾企業的正常生產
勞工問題一直是一些礦山企業特別是外資企業面臨的一大難題,迄今尚未找到有效的解決辦法。我國的首鋼秘鐵就是一個典型事例。近幾年,首鋼秘鐵公司的生產接連不斷地遭受各種名目的罷工示威的困擾,每次努力解決後又面臨下一波威脅。僅2005年6月至2006年7月,首鋼秘鐵公司就遭遇了3次工人大罷工,使公司蒙受數百萬美元的經濟損失。
全國性罷工也多次發生,2007年秘魯國家礦業、金屬及鋼鐵行業工人聯合會就舉行了兩次全國性的罷工活動,目的是要求秘魯政府通過給予工人更多利益跳法律。這兩次罷工並未對秘魯各大礦山企業的生產造成嚴重影響。但在2008年初該聯合會再次威脅舉行新的一次罷工,其目的是要求增加員工數量、消除利潤分享上限及將每日工作時間限制在8小時等。各種有理或無理的罷工成了秘魯社會的常態,政府當局對此呈現出失控狀態,企業的生存權益似乎明顯地讓位於日益膨脹的合法或非法的勞工權益。
總之,秘魯雖然礦產資源豐富,加之政府相應的優惠政策,對國際礦業投資者有較大的吸引力,但由於長期的勞工、環境影響、與當地居民的矛盾、社會安全和生產用水等問題,礦業開發也存在較大的風險,特請有意在此投資者謹慎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