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援助大多喂了中山狼-----教训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0:44:27
         我国外交档案解密透露1960年底以前的实情    多年以前,作为我国外交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外援助”这个“关键词”频频出现在报纸上、广播里。
       但是,有关我国“外援”的具体情况及统计数据,恐怕很少有人说得清楚。随着外交档案不断解密,新中国的“对外援助”也已不再是秘密。 
  蒙古国最早请求支援劳动力
  新中国刚成立,国外请求援助的信函便纷至沓来。
  “越南请求中国援助大米事”,“关于老挝要求我国提供经济援助问题”……外交档案显示,某某国“要求中国提供”、“请求中国援助”、“请求我给予”、“要求我援建”、“要求我派”,是上世纪50年代我国一些驻外大使馆来电及外交部上送报告中的常见字句。
  1950年7月,我国首任驻蒙古国大使吉雅泰到任不久,蒙古总理乔巴山就向他提出“要求帮助解决劳动力的问题”。这大概是向我国最早提出的外援请求。当时,中方的答复是:“因为国内解放战争尚未结束,动员工人出国是有困难的,这个问题容后考虑。”
  周恩来总理记住了对蒙古国的这一承诺。1954年11月,乌兰夫副总理率中共代表团前往乌兰巴托,临行前,周总理指示外交部电告何英大使:“通知蒙方此次代表团去蒙,除参加蒙党代大会外,并希望了解一下蒙方在劳动力方面有何困难,以及我国可能给予何种帮助的问题。”12月8日,中共中央正式电告蒙古人民革命党中央:“我们当在可能范围内尽量满足你们的要求。”1个月后,蒙古国向我驻蒙使馆提交了总计12250名工人的清单,包括粗细木匠、泥瓦匠、制砖瓦、烧石灰、谷物蔬菜树木花卉种植、家具制造、厨师、裁缝、制靴、印染、桶匠、捕鱼等近40个工种,蒙方同时要求工人自带工具。
  对此,外交部给使馆的回电中颇显为难:“此次蒙古所提出的工人种类繁多,要求去蒙的时间又急,并且所涉及的问题甚广……进行动员是有困难的。”后来,根据中方建议,双方就此组团商谈。1955年4月底,相关部门在东北三省开始了赴蒙工人的组织工作。当年,首批8200名工人赴蒙。
  越南向我国提出援助的时间也很早。在标明1951年5月15日的一份材料上,越方的要求开门见山:“我们正处在青黄不接期间,如无援米必告断炊。……因此,恳切要求你们再帮助我们一千五百吨至二千吨大米,以渡过此难关。”显然,在此之前,我国已支援过越南粮食了。
  援越物资表里有葡萄干和酒
  记者粗略统计,到1960年底,我国提供援助的国家还有:朝鲜、柬埔寨、尼泊尔、缅甸、马里、乌干达、刚果、喀麦隆、伊拉克、叙利亚、埃及、阿富汗等,一共22国。
  我国帮助蒙古国建学校、医院、疗养院、专家招待所、热电站、玻璃厂、造纸厂、养鸡场,修桥造路,解决燕麦种子,供应木材,修复古庙等,援建纺织厂的设备国内提供不了,我们就用稀缺的外汇到英国订购。
  在《中国和越南关于中国1955年援助越南的议定书》的附件中,中方援越的货物表里,有30000吨大米、300吨面粉、5000公斤葡萄干、180根皮带、1130箱酒及粉条、香烟、中成药、医疗器械等;援建铁路的物资表里,有电炉、电话机、卡尺、灯泡等物;农业援助项目从农作物栽培、选种、育种、病虫害防治,到建兽医院、家畜防疫药剂制造厂等,还有10个碾米厂、2个汽油库、火柴厂、加固水坝等等。那时大多数中国人也难以享用葡萄干和高档酒。
  非洲国家是从1958年底才开始陆续与我国建交的,对他们的援助一般在建交前几个月开始。我们援建他们中小型工业项目和农场,帮助他们找水打井。粮食是这些国家最希望从我国得到的东西,1959年到1960年,我国粮食连续两年减产,但对于非洲国家的要求,仍然慷慨解囊。如1960年,我们援助几内亚10000吨大米,还宣布“向刚果提供5000吨至10000吨小麦或大米”。
  受援国家的要求过大、过多、过急
  虽说是我国提供外援,我们给人家东西,但与受援国就外援的谈判并不容易,执行中也出现过一些问题。
  1955年2月16日,中蒙双方为中国援助蒙古劳动力问题开始谈判。“至4月7日正式签字,共进行了14次会谈。”为什么要谈判这么多次?原来,蒙方提出,中国去的工人“希携家属来蒙,居留期间愈长愈好”,工期“不少于五年”,与蒙古员工同工同酬,而且“所得工资都用在蒙古,不寄回国内”。我谈判代表团给国务院的报告中有这样一段话:“在谈判中我们的许多意见都经过多次解释才被接受,如我们提出工人的工期为三年,派遣中国干部带队及在蒙古成立工人事务处,准许工人兑回工资百分之三十的现款养家及把余款存入蒙古银行,列入非贸易账户汇款等问题,均经过多次反复磋商。”
  这样的问题似乎不只发生在对个别国家的援助中。1960年的一份档案中说:“从几年来的实际情况看,受援国家提出要求我国帮助建设的不少项目,往往超出他们国内的实际需要和可能条件。”“他们提出要求援助的项目往往过大、过多、过急。同时,按照我国的实际情况,对外提供经济技术援助的能力也有一定限度。”
  因此,当时外贸部等一些部门提出:“对兄弟国家提供援助……是为了帮助和推动他们自力更生,促进他们在经济上独立自主。”外援要“贯彻执行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细水长流的方针,做到因地制宜,中小为主,多快好省”。
  11年外援总额:40.28亿元人民币
  “从1950年起至1960年6月底,我国同某些兄弟国家和亚非民族主义国家达成协议由我国提供无偿援助和贷款总额为40.28亿元人民币,其中援助兄弟国家35.39亿元(无偿援助25.79亿元,贷款9.60亿元),援助民族主义国家4.89亿元(无偿援助2.38亿元,贷款2.51亿元)。在援助总额中,用于提供成套设备的为9.86亿元,其中对兄弟国家9.62亿元;对民族主义国家2470万元。”
  这是1960年7月1日,时任外贸部副部长的李强向全国外事会议报告的统计数据。在当时我国的经济总量中,40.28亿元的外援总额占有多大比重?根据《中国统计年鉴》,这个数字接近1953年到1957年“一五”计划期间国家基建投资计划427.4亿元的1/10。 
 
1980年之前,我国对外援助额占财政支出总额的6.4%(平均,资料来源:中国财政年鉴),与同期教育经费几乎持平。想想当年嗷嗷待哺的中国劳苦大众,想想建国几十年了还上不起学的孩子,想想云贵山区到今天还溜索过江上学的孩子,想想没钱看病等死的穷人...... #对阿尔巴尼亚援助 众所周知,我国对阿援助一直是在遭受帝国主义势力封锁,全国人民勒紧裤带的情况下提供的,从1954年以来,我国给阿的巨额经济、军事援助高达90亿元人民币。要知道,阿尔巴尼亚总人口才300万,平均每人高达3000多元。这对当时每月工资仅几十元的中国广大工人和一年收入只有十几元、几十元的中国农民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  可是,在阿方领导人看来,向中国伸手要援助似乎天经地义。阿劳动党总书记霍查曾毫不掩饰地说:“你们中国有的,我们也要有。我们向你们要求帮助,就如弟弟向哥哥要求帮助一样。”阿总理谢胡竟然反问道:“我们不向你们要向谁要呢?”李先念访阿期间曾问谢胡:“你们拿了我们那么多东西,打算什么时候还?”谢胡的回答说:“我们根本没有考虑过还的问题。”
  惊人浪费令人痛心  身负中国驻阿特命全权大使重任的耿飚,在阿一些地区进行实地考察,感到问题非同小可:第一、阿方在向我国提出援建电视台时要求做到:每个农业社都有电视。而当时在我国广大的城乡除了北京、上海等大都市,连黑白电视机都少得可怜!第二、我援阿纺织厂建成后,他们却无米下锅没棉花。我方还得动用本来就少得可怜的外汇为其进口棉花、织成布、做出成衣,反过来硬要卖给我们从中赚钱。第三、我对阿方提供的军事援助项目之繁多,数量之巨大,远远超出了阿国防需要。第四、我援建的化肥厂年产20万吨,平均阿方一公顷地达到400公斤,远远超过我国农村耕地使用的化肥数量。令耿飚尤为痛心的是,阿方对我援助物资的浪费惊人。他亲眼看到:在阿方马路边大量堆积的电线杆,是用我国援助的优质钢管做成的。我国援助的水泥、钢筋,绝大多数被阿方在仅有2.87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上到处修建烈士纪念碑,高达1万多个!我国援助的化肥也被堆在地里,任凭日晒雨淋……  耿飚,这位贫苦农民的儿子,童工出身的外交官,心潮难平,寝食不安。他认为,对友好国家进行援助,一定要按照我国的实际能力量力而行;要根据对方实际需要用好援助的物资。如果像现在这样援助,实际上是把我国人民的劳动成果倒进了一个无底洞!这不仅加重了我国经济困难,而且也养成了对方的懒惰习惯和依赖心理。作为大使,应该把这一真实情况如实向国内高层领导反映。  他将一股激情凝聚笔端,给当时主管欧洲事务的乔冠华副部长写了一封长信,一针见血地提出:我国对阿的援助客观效果并不好,不但没有使他们的经济得到发展,反而助长了他们的骄傲、懒惰和依赖思想。       对阿援助累计高达高达90亿元! 对越南援助: 从1950年起,也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二年起,中国开始对越南北方进行军事援助。  
  1956年前,限于中国的国防工业基础的薄弱,中国力所能及地向越南提供旧杂式装备,未计数,也未计值。    1956年以后,随着“一五”计划的顺利完成和国民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我对越南的援助数量与质量两方面都开始大幅度增加和增长。  
  1956-1963年,中国对胡志明领导的越南北方的军援价值为3.2亿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各种枪27万支(挺),炮1万余门,枪弹近2亿发,炮弹202万发,有线电机1.5万部,无线电机约5000部,汽车1000余辆,飞机15架,舰船28艘,单军服118万套。  
  从1962年起,中国向越南南方革命力量提供无偿军援,根据越方要求,1962-1964年主要提供各种旧杂式武器和中国生产的无汉字新武器,三年间共提供枪9万余支(挺),炮466门,枪弹2103万发,炮弹7.64万发。  
  1965年以后,中国援越的武器装备,数量进一步增加,质量性能也有提高。同1964年相比,1965年援助北方的枪枝增加1倍多,火炮增加三分之一,枪弹增加1.6倍。炮弹增加3.5倍,无线电机和有线电机增加2.5倍。援助南方的枪炮弹药成10倍的增加,且全部提供新制式装备。  
  1950-1974年中国援助越南的军事物资计有:枪213.8万支(挺),炮7万余门,枪弹124440万发,炮弹1807万发,舰艇176艘,中型和水陆坦克552辆,装甲输送车320艘,飞机170余架,汽车1.6万辆,炸药18240吨,有线电机6.5万部,无线电机3.5万部,军服1117万套……可以装备200万人,约合人民币42.6亿元。  
  越南战争期间,中国生产的大型武器装备,许多供应了越南,人民解放军换装需要的坦克和一部分大口径火炮很少得到补充,储备数量也很少。中国共向越南提供122毫米榴弹炮280门,57毫米高射炮960门,各型迫击炮20237门。而1961-1972年的11年间,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几种装备仅分别增加了约200门、2000余门和1.7万门。许多新型装备研制成功后,人民解放军尚没有配备使用,就优先大量向越南提供,以保证越南抗美之急需。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1968年之前,中国生产63式电台3000余部,其中绝大多数支援越南南方,自己仅留下少数样机试用。  
  人民解放军1965年开始建立战略储备,到1972年底,储备各种枪枝150余万枝,炮2万余门,车辆3000余台,工程机械260部。与此形成对照,仅1972年一年中,中国即援助越南枪18.9万支,炮9166门,车辆8558台,工程机械380部。  
  中国对越军援助还表现在:当越南提出的要求超过中国的生产能力时,人民解放军不仅动用库存,甚至抽调现役装备满足越南的急需。  
  1971-1972年间,属于这种情况的主要武器装备有:飞机1百架,红旗2号地空导弹3个营的地面设备及导弹180枚,警戒雷达2部,水陆坦克20辆,舟桥2套,大口径加农炮204门,炮弹4.5万发。  
  1968年6月,中国副总理李先念与越南副总理范雄会谈1969年援助问题时,越方提出急需107毫米火箭炮,当时中国已停止生产老型号的这种火箭炮,但为了满足越南的要求,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决定毫无保留地将库存的该型火箭炮全部给了越南。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  
  1965年,中共中央决定成立援越运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总参谋长罗瑞卿担任,组员有李先念、薄一波、杨成武、李天佑、方毅、李强、刘晓等。从1967年开始,中国动用500余辆汽车将经铁路运抵边境的物资运往越南。1972年6月至1973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抽调3个汽车团,2100余辆汽车分5路运入越南各种物资62.3万吨,总行程3545万公里,运输费用全部由中方承担。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值得一提的是,1965年以后,苏联开始援越。到1966年4月,中国免费转运的苏联等国援越的军事物资达8.5万吨。在越南抗美战争的十年中(1965-1975),中国转运苏联和其他东欧国家军事物资63万吨,免收运费(过境)8300万元人民币。苏联方面曾称赞中方的转运工作是“认真的,搞得好,搞得快”。  
  除外,中国还投入大量外汇开辟了一条通过柬埔寨抵达越南南部的交通线(即“胡志明小道”),把对越军援直接输送给越南南方的人民武装力量。  
  1975年5月1日,越南南方完全解放。由于形势的变化,中国逐步减少、停止了对越军支援。但中国援建的鱼雷快艇修理厂、轻重机枪厂、高射机枪厂以及枪厂扩建、枪弹厂扩建等工程仍在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