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中国归还美在华巨额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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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中国归还美在华巨额资产   

政务院命令:冻结美国资产

清除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经济特权,也是贯彻毛泽东提出的“打扫干净屋子”外交战略的一个内容。所以,当外交部刚一成立,就由外交部政策委员会、外交部领事司牵头,会同各省市的外事部门,着手进行调查。

当时外国人的企业分几种情况,有的涉及国计民生,像美国人办的上海电力公司、上海电话公司,如果马上让它关张,对我们的经济建设和老百姓的生活不利;有的按我们当时的人力、技术力量,还不能把它取代,比如造船厂、航运船队等等;还有的如果把它赶跑,会造成大批工人的失业,比较典型的就是英国人开的“颐中烟草公司”。

根据这些情况,当时中央确定的方针是,要在一定的时期内,肃清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残余经济势力

本来,中央是计划利用几年的时间做完这项工作,然而国际形势的突变,使这个工作骤然加快。特别是对美国资产的清算。

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消息传来,举世震惊。

面对国际形势的风云突变,中共中央经过审慎研究,做出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战略决策。 

12月3日,美国商务部决定:从1950年12月3日东部标准时间12时零1分开始,所有输往中国大陆、香港、澳门的物资,都要经过严格的甄别手续,并且公布了一个禁运物资的清单。

中央人民政府财经委员会马上提出几项应对方案。12月15日,中央批示,同意财经委员会的建议,并对应对美国封锁和冻结做出了进一步的指示。12月28日,周恩来总理发布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命令,宣布管制和清查美国在华资产,冻结美国政府、公司及个人在中国的存款。

当时各国在中国的资产,英国最多,美国人排在第二位。新中国成立的时候,在中国的外国企业一共有1700多家,其中英国人有299家,美国排在其后,有212家。这些公司主要是在上海,光是银行前前后后就开了12家。

首先,对美国的电力、公用事业、房地产等企业实行军事管制,把美国人在这些企业里面的股权、债权交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专门账户予以冻结。

对美国人所属的码头、仓库、船舶、石油公司等等,立即征用,撇开产权问题不谈,先把企业的管理权收归人民政府。对一些物资、房产,以及其他可以作价的财产,一律由人民银行按物作价,所收资金由人民银行予以冻结。当时有不少美国人的企业早就歇业,人民政府命令他们限期自行清理出售全部财产,所得款项同样由人民银行冻结。除此之外,对帝国主义过去凭借特权占有的地皮、农田、跑马场之类的地方,全部要收回。 

上海是美国在华经济势力的核心,其资产大部分集中在这里。12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率先施行对美资企业的管制,首要目标就是上海电力公司、上海电话公司和上海电气公司。这几家公司原来都是英国人的,其中上海电力公司是1882年由英国人狄斯等人建立的,是中国土地上第一家成规模的发电厂。

太平洋战争爆发,日本人把电厂抢了过来,一直到抗战胜利,才又重新回到美国人手里。

上海解放的时候,中国人民解放军已经对上海电力公司实行了军管,此时它的资产已经达到5700多万美元。

跟上海电力公司差不多,上海电话公司原来也是英国人的企业。1930年美国国际电话电报公司用1000万两白银,从英国华洋德律风公司买下,并取得在上海英法租界内40年的经营权。

在成功实施对电力、电话、电气三大公司的管制之后,上海市人民政府又分别对包括美国商业银行、德士古石油公司和美孚石油公司等在内的115家美国企业施行了管制。

与此同时,北京、青岛、重庆等地也按照中央的方针,对美国企业、资产进行清查、冻结。这项行动一直持续到1952年底才基本结束,各地共接收管制美资企业304家,冻结的存款有上亿元。

早在1979年的会晤之前,中美政府已经事先达成一个一揽子协议,大致商定了中国政府需要归还的美国在华资产的具体数额与年限。但在会晤过程中,美方违反了先前的协议,使谈判出现了波折。

冻结美在华资产原因

建国初期,毛泽东提出一个简洁明了的外交策略——“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其中一项主要内容就是清除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经济特权,整顿国内经济秩序。由于英美两国在华资本最多,而英国政府于1950年1月6日宣布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此中国政府在处理英国在华资产时持较为温和的态度,对美国的态度则要谨慎得多

按照最初的设想,中央计划用几年的时间逐步完成对外资的完全清理工作。然而,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美国进一步加紧了对华禁运。中国政府也随之加速了对外国在华经济势力的清理。1950年12月28日,周恩来总理发布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命令,宣布管制和清查美国在华资产,冻结美国政府、公司及个人在中国的存款,此举在美国国内掀起轩然大波

美国的电力、公用事业、房地产等企业受到的影响首当其冲,因为中国对这些公司实行了军事管制,把美国人在这些企业里面的股权、债权交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专门账户予以冻结;对美国人所属的码头、仓库、船舶、石油公司等等立即征用;对一些物资、房产以及其它可以作价的财产,一律由人民银行按物作价,所收资金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冻结。除此之外,对帝国主义过去凭借特权占有的地皮、农田、跑马场之类的地方也都全部收回。

就被冻结资产举行会晤

面对在中国被冻结的大额资产,美国一直在想方设法解决。直到中美建交后一个月,即1979年1月30日,美国政府委派财政部长迈克尔·布卢门撒尔具体负责此事。双方代表在布卢门撒尔的办公室举行了会晤。中方代表有外交部长黄华、外交部副部长章文晋等。

会谈一开始,布卢门撒尔首先表达了对邓小平副主席的感谢,并对中国放下分歧、达成一致的建议表示高度赞赏。接着,为了显示诚意,布卢门撒尔率先向中方代表提到了被美国冻结的中国8.05亿美元在美资产,并同意将这些资产全部解冻。但是,美方认为,其中约有一半多的资产由于已被存入第三世界各国的银行或已被中国收回等原因而无法追回,故只能归还中国4.017亿美元。此外,中国可以从被冻结的19.69亿美国资产中扣除这4亿多美元,然后将剩余的钱归还美国。这笔资产应在5年内逐步还清,且利息为5%。

布卢门撒尔特别强调,中国政府所冻结的近20亿美元只是美国在华的私人财产。中国还需归还美国政府在华的几笔资产,它们包括:美国邮政部的61.9亿美元资产(凤凰网注:原文如此),美国驻中国的大使馆和领事馆的1.12亿美元资产,以及美国进出口银行对国民党政府的260万美元贷款。对于美国政府的这三笔被冻结的资产,布卢门撒尔表示,他可以在访问中国时具体解决。布卢门撒尔的陈述完毕后,中方表示没有接受美方的提议,而是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讨论过程中唇枪舌剑

中方代表认为,美国政府要求偿还的三笔资产中,由于第一部分是解放后产生的,中国答应归还。第二部分资产的解决原则与中国所冻结的近20亿美国在华私人资产的解决原则相同,因此也没有什么大问题。问题主要集中在第三笔资产上。

美方认为,这笔钱主要是贷款给国民党政府购买铁路机车所用,解放后,因为新中国政府仍在使用这些机车,所以应当替国民党政府归还美国这笔贷款。中方代表则认为,尽管这笔钱数量极少,但中国政府不会予以考虑,因为美国的要求已经违背了新中国的外交原则,中国政府不会为旧中国政府与美国的交易埋单。

外交部长黄华申明了中国政府的立场:“如果我们死抠过去的某些事情,中国政府也会认为,解放前在华的美国公司还欠有中国大量税收,并应当给中国工人补齐没有达到工资标准的那部分工资。我们是不是还应谈谈这类问题呢?”黄华的一席话让美方代表哑口无言。布卢门撒尔马上以外交辞令表示:“我认为,若想有效地解决当前的问题,最好的办法是我们双方都应适当放弃一些要求。”

对于美国冻结的中国在美资本的数额,中方代表表示,对美国单方面将归还金额从8.05亿美元变为4.017亿美元不能理解。布卢门撒尔解释道:“美国政府当时并不知道这笔资产的详细情况。我们原以为能够控制并支配全部金额,但经过仔细核算后,才发现只能控制其中的一半。”这样的解释显然不能让中方代表满意。

中方最终按原则办事

中美双方达成的一揽子协议是1972年周恩来总理和美国国务卿基辛格协商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黄华进一步向美方代表提出:“根据中美先前达成的一揽子计划,美国并没有提出中国政府在归还美国资产的同时还要偿还利息……”中方代表的这些话有理有据,布卢门撒尔等人一时语塞。

会晤至此,双方暂时搁置争议。由于记载这次会晤的档案就此结束,中方与美方后来对这一问题的具体磋商,我们无法探知详情。但从后来官方所公布的文告来看,中国政府最终还是按照先前所达成的一揽子计划,无息归还了美国被冻结的在华私人资产和政府资产,但国民党政府与美国之间的债务,中国政府不予承担。同时,美国承诺归还所冻结的中国在美资产的另一半也在后来兑现。

1979年9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命令,授权中国银行代理各持有人办理被美国政府冻结的资产的收回或提取事项。同一天,中国银行发布公告宣布,根据中美两国政府于5月11日签订的关于解决资产要求的协议,美国政府将于10月1日宣布解冻我方被冻结的全部资产,这些资产由我方悉数收回。

中方代表的话有理有据,令美方代表一时语塞。中国政府最终按照先前所达成的一揽子计划,无息归还了美国被冻结的在华私人资产和政府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