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恶小而为之——“破窗理论”的启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01:22:14
勿以恶小而为之——“破窗理论”的启示 2010-09-05 阅读(71 ) 收藏本文


    20世纪60年代末,美国斯坦福大学的心理学家詹巴斗曾进行过一项实验:把两辆一模一样的新车分别放在两个不同的社区,其中一辆车保持原样停放在一个中产阶级社区,另外一辆摘掉车牌,打开车顶,停放在一个相对杂乱的社区。一周后,前一辆车完好无损,而后一辆车早就被人偷走了。詹巴斗又把那辆完好无损的车的一块玻璃敲了个大洞,结果几小时后,车就没有了踪影。后来,受此启发,美国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林认为:如果有人打破了一栋建筑的一块玻璃,又没有及时修好,别人就可能受到某种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碎建筑物上更多的玻璃。久而久之,这种现状会给人一种无序的感觉,那么在公众麻木不仁的环境中,犯罪就会滋生、蔓延。基于此,他们提出了“破窗理论”。
   
    “破窗理论”衍生的事件在生活中随处可见。刚扫干净的大街,因为有了第一口痰,便随即有了第二口痰,有了其他的垃圾;安静的学校图书馆,因为有了一小部分人的窃窃私语,不一会儿说话声便越来越大;美丽的风景名胜区,因为有人刻了一个“到此一游”,几个月后便成为了信手涂鸦的“乐园”。不良细节及小事对人有明显的暗示效果,其对事件的结果也有着不容忽视的恶性影响。
   
    一扇“破窗”,对一个社会来说微不足道。几乎每天发生的那些小事,比如上班违反纪律、吵架相骂、欺负弱小等,都像一扇完整的窗户被无端破坏了,给社会留下一个小小的伤口。然而,很多时候这种现象如果没有得到及时的制止,最终都可能像毒瘤一样危害整个社会。
   
    对此,我们充满智慧的祖先们早已洞察到了。《韩非子·喻老》中说:“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比喻小事不慎将酿成大祸。《三国志》中记载刘备在临终前于其遗诏中嘱咐继位的儿子刘禅:“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告诫刘禅不可轻视小事情。《后汉书·丁鸿传》上说:“若敕政责躬,杜渐防萌,则凶妖销灭,害除福凑矣。”丁鸿在给皇帝的上书中说:皇帝如果亲手整顿政治,应该在事故开始萌芽也即是影响还小的时候就注意防止,这样才可以消除隐患,使得国家能够长治久安。不良的小事刚出来的时候,如果注意防止其发展,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恶化。《战国策·楚策》中说:“见兔而顾犬,未为晚也;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指的就是这个道理。
   
    “破窗”的影响是非常隐蔽的,但后果又是非常可怕的。“破窗理论”的核心是把握“及时修复”四个字。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我们若从小事抓起,使及时的治理和纠正深入到我们的思想和行为之中,常常能有很好的效果。比如我们提倡的爱国卫生运动、提出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就是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入手。重视细节和小事,共创和谐社会,我们的明天就会更美好。摘自《人生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