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诗论》新见《孔子诗论》宜称“古《诗序》”上博简《孔子诗论》与孔子诗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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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诗论》新见《孔子诗论》宜称“古《诗序》”上博简《孔子诗论》与孔子诗学理论

《孔子诗论》新见  陈桐生

  上博简《孔子诗论》面世已有三年,海内外学界就其作者、时代、简序排列、文字释读等问题展开热烈的探讨。当这些基础性研究告一段落之后,研究重点便不可避免地要转向对竹书理论内涵的阐释。《孔子诗论》在《诗》学思想上有继承更有创新,像崇德政、讲诚信、重孝道、尊贤才、尚福禄、观乐知政等等,都是竹书对此前《诗》学思想的继承,而在说《诗》方法、解说《风》、《雅》、《颂》几类诗大旨和建立说《诗》学理论模式几方面,则属于竹书的理论创新。

  竹书之前的说《诗》方法大体都是断章取义。《孔子诗论》与此前说《诗》方法的最大区别,就是作者从《诗三百》文本出发,直探《诗三百》本身题旨和意义。《孔子诗论》是一部诗学散论,它有多种说诗形式:一是直接概括诗旨并加以发挥,例如第八简:“《十月》善言。《雨亡正》、《即南山》,皆言上之衰也,王公耻之。”这些简要的诗旨概括已经接近汉代的《诗序》。二是用一个字来概括某一首作品主题,例如第二十六简:“《邶·棰舟》闷,《谷风》背。”三是发表“吾”对作品的看法,例如第二十二简:“《宛丘》曰:‘洵有情,而亡望’,吾善之。《猗嗟》曰:‘四矢变,以御乱’,吾喜之。《鸠》曰:‘其义一氏,心如结也’,吾信之。”“吾”所发表的评论可能是儒家辗转相传的孔子言论,也可能是儒家后学借孔子之口说出自己的话。四是评点名句,例如第七简:“‘怀尔明德’,曷?诚谓之也。‘有命自天,命此文王’,诚命之也,信矣。孔子曰:‘此命也夫。文王虽裕也,得乎?此命也。’”这是一种感兴式的诗歌评论。五是评论诗作中的一章,如第二十五简:“《大田》之卒章,知言而有礼。”多种形式并存,表明竹书尚未凝固成统一的说《诗》形式。尽管如此,竹书作者就《诗》解《诗》,以《诗》为出发点,最后又回到《诗》的归宿,作品的题旨和意义是固定的,不再因人、因时、因地、因事而变化,这在方法论上就是一个根本的革新。

  《孔子诗论》在中国《诗》学史上第一次概括了《诗经》四类诗主旨。作者认为,《颂》歌颂文、武平成天下之德,它们多出于文、武之后人之手,《颂》的音乐安和、缓慢、简易,思绪深沉悠远,在内容上多写成功者的业绩(见第二简)。《大雅》的主题是歌颂王公大人的“盛德”(见第二简)。《小雅》多歌咏人生苦难,抒发诗人的怨愤情绪,反映王朝政治衰败,叹息为政者少德(见第三简)。《国风》包容了各种事物,从风诗中可以普遍地观察民俗,风诗的语言富有文采,风诗的乐声非常动听(见第三简)。《孔子诗论》对四类诗主题的总结,有助于《诗》学研究走向体系化。先秦两汉时期儒家文学思想的核心是《诗》教理论,而完整的《诗》教理论有赖于说《诗》的体系化。先秦两汉《诗》学体系的形成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孔子诗论》首次概括四类诗旨,为说《诗》走向体系化奠定基础;汉初《鲁诗》在《孔子诗论》基础上提出“四始说”,以四类诗始篇的主题来提挈四类诗旨,勾勒出我国第一个说《诗》体系,这是《诗》学体系化的第二阶段;《毛诗》在《鲁诗》“四始说”的基础上再前进一步,最后完成了始于《关雎》的说《诗》体系,这是《诗》学体系化的第三阶段。把这个过程讲清楚了,《孔子诗论》概括四类诗旨的意义也就不言而喻了。

  《孔子诗论》最大的理论创新,是在初步确立《诗》学批评理论模式方面。竹书作者受到当时两股学术思潮的影响:一是子思学派的性情理论,另一是礼学家的礼义学说。竹书通过近60首《诗》作的评论,将子思学派的性情学说和礼学家的礼义思想落实到《诗》学研究之中,作者不仅找到了以性情论《诗》这一最佳切入点,而且坚持了儒家崇尚礼义的原则立场,率先为儒家处理文学创作中情与礼的关系作出了理论探讨。

  竹书作者吸收《性情论》崇尚真情性的思想,高扬《诗三百》中性情的价值,伸张诗歌抒写“民性”的合理性。作者在论《诗》时反复指出,这是出于诗人的性情,是“民性固然”。如第十六简:“吾以《葛覃》得氏初之诗,民性固然,见其美必欲反其本。”第二十简:“币帛之不可去也,民性固然。”第二十四简:“吾以《甘棠》得宗庙之敬,民性固然。甚贵其人,必敬其位;悦其人,必好其所为。恶其人者亦然。”在短短29支竹简中,就先后三次出现“民性固然”,这绝不是作者由于疏忽而造成语意重复,而是有意识地张扬诗歌的性情内涵!作者所说的“民性”,就是《性情论》所说的“性自命出,命自天降”的“性”。《葛覃》、《木瓜》、《甘棠》几首诗中所表现的归宁父母、投瓜报玉、思其人必敬其树,都是出自诗人的自然天性。作者所说的“固然”,是说这些性情出自人们生命的本原,它是诗人生命受到感动的真实体现,因而天生就应该是这样!对于《宛丘》、《燕燕》、《小雅·杜》所表现的男女之情,《蓼莪》、《清庙》、《烈文》所表达的孝亲之情,竹书作者都给予充分的肯定。《孔子诗论》以“民性”论《诗》,高扬诗歌真性情的价值,这表明竹书作者已经清醒地认识到诗歌的抒发性情本质,已经接触到中国诗歌理论最核心的部分。

  《孔子诗论》赞美了诗歌的真情,但千万不能认为作者是唯情主义者,因为作者还有更重要的以礼节情思想。以作者评论《关雎》为例:《孔子诗论》第十简说:“《关雎》以色喻于礼。”第十一简:“《关雎》之改,则其思益矣。”第十二简:“好反纳于礼,不亦能改乎?”第十四简:“以琴瑟之悦,凝好色之愿;以钟鼓之乐……”总括这几简的意思,是说《关雎》男主人公从开始“寤寐求之”“寤寐思服”“辗转反侧”,到后来欲以琴瑟钟鼓之礼迎即淑女,由好色的冲动而悟出不应该非礼,心性从自然的情爱冲动“改”到礼仪之上,这就是将性爱纳入礼义的轨道。又如《周南·汉广》,《孔子诗论》用一个“智”字来评价它,并赞美它“贤于其初”。《汉广》写的是诗人对汉江边上一位“游女”的思念,一开始他就说追求这位女子有很大的难度,但他又实在无法遏止内心强烈的相思之情,以致于他幻想着驾上马车去迎亲。可贵的是诗人没有让激情淹没理性,诗的最后仍然以“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作结。《汉广》主人公虽然思念美丽的异性,但他“不攻不可能”(第十三简),始终没有任何非礼的行为,只是将这一份美好的感情深藏在心中,最初内心萌动、澎湃的“情”始终被控制在“礼”的范围之内,这就是《汉广》“智”之所在,也就是“贤于其初”的具体内涵,用后来《毛诗序》的话说,就是“发乎情,止乎礼义”。在批评《小雅》时,作者一方面肯定《小雅》抒写人生灾难、怨刺上政的正义性与合理性,深以“上之衰”为耻;另一方面又没有对昏君暴政表现出决绝的态度,而是更多地表现了惋惜、感叹与遗憾之情,体现了怨而不怒的《诗》教品格。《孔子诗论》还揭示了《木瓜》、《鹿鸣》、《大田》等作品中的礼义内涵。作者借评论《大雅》中歌颂文王的作品,赞美文王的“德”和“诚”,试图以文王之性作为人性的一面旗帜,作为人性教化的归宿。

  《孔子诗论》这三大理论创新意义深远,不仅影响了汉代的《诗》学,而且关涉到此后儒家诗学理论的大方向。竹书新的说《诗》方法为汉代四家诗开辟了先路,而竹书概括四类诗旨,对于《诗》学研究从零散的说《诗》走向体系化具有重大意义,特别是竹书关于情与礼关系的论述,抓住了诗歌理论的要害,对此后中国儒家诗学思想影响甚远。

  (作者单位:湖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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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诗论》宜称“古《诗序》”

作者:姜广辉 [2001-12-31 15:35:04]

    上海博物馆馆藏的一批战国楚竹书,正陆续整理出版,引起了海内外学术界的极大关注和重视。刚刚出版的第一辑包括被命名为《孔子诗论》、《缁衣》、《性情论》的三篇重要文献。姑且不论内容,单说其竹简的形制,三篇竹简长度分别为55·5厘米、54·3厘米、57厘米,大致相当于现在32开本书长度的三倍。这样大的书简展阅并不方便,但在古代这是一种高规格的大册,被称作“典”,《说文解字》说典“从册,在    上,尊阁之也。”春秋战国时的尺与秦尺相差无几,一尺约合今23厘米,上述三篇通过换算合当时二尺四寸上下。三国时魏国何晏在其《论语集注序》中说:“六经之策,长二尺四寸;《孝经》谦,半之;《论语》,八寸。”这是否一种严格的规定,尚有待进一步考察,但上述三篇在当时被当作圣贤的经典加以尊重则是无疑的。这正如桓谭《新论》所说“昔仲尼岂独是鲁孔子?亦齐、楚圣人也。”

    《缁衣》与《性情论》两篇曾于郭店一号墓中出土,後者被命名为《性自命出》,该墓中出土的这两篇简长32·5厘米,同样内容的书简规格可以如此不同,或者由于展阅方便的缘故。

    《孔子诗论》一篇,究竟如何命名,学术界可能会有争议。目前引起争议的焦点可能在篇中合文的释读上,所谓“合文”,是古人有一书写习惯,凡一字中包含另一字或两字合写在一起,即成一合文,合文下面往往有两小横点作为合文符号。篇中有一类合文,整理者释定为“孔子”二字,并将本篇题名为《孔子诗论》。但已有古文字学专家提出此合文从字形看,或可释读为“卜子”,而卜子是孔子弟子卜商,字子夏。史称子夏曾作《诗序》。若此合文确可释读为“卜子”,则此篇当称“子夏《诗序》”。

    整理者将此合文释定为“孔子”二字,提出的理由是比较充分的,但此篇是否因此即题为《孔子诗论》,则应另当别论。因为此篇体例是在文中称引孔子之语,而这是当时儒者的习尚,  例如,《缁衣》满篇引孔子之言,学者并不视之为孔子的著述,而公认为是子思的著述。我们不能见有“孔子曰:”便认为是孔子的作品,因为这必须充分考虑到战国时“儒分为八”,皆自谓真孔子,而不知孰为真孔子的情况。  因此,上述合文若读为“卜子”,当然不能称此篇为《孔子诗论》;即使读为“孔子”,以其体例而言,也不宜称作《孔子诗论》。

    我们的看法是,从此篇的体裁而论,与《毛诗序》相近,也有类似《毛诗序》的大序和小序。因此,应按照传统的说法,称为“诗序”。汉代说诗有齐(辕固生)、鲁(申培公)、韩(韩婴)、毛(毛亨)四家,而四家皆有“诗序”。齐、鲁、韩三家诗说早亡,而惟《毛诗》及序独传。关于《诗经》的传授,古代较流行的观点是认为孔子、子夏一路下来,所谓“孔子删《诗》授卜商,商为之序。”先儒有言《毛诗序》为卜商(子夏)所作,亦有言《韩诗序》为卜商所作。总之,有许多文献都提到子夏传《诗》,并曾作《诗序》。那么,本文拟称之《诗序》与《毛诗序》以及齐、鲁、韩三家诗说有何联系呢?它是否就是子夏《诗序》呢?

    以本文拟称之《诗序》与《毛诗序》比较,文句无一相同。而由于齐、鲁、韩三家《诗》说早亡,我们无从比较此《诗序》与三家《诗》说的异同。但根据前人研究,三家诗说与《毛诗》有类似的特点,即也谈《诗》本事和美刺说,所谓“《诗》本事”,就是指认哪首诗由某人为某事而作;所谓“美刺说”,即指出哪首诗是歌颂或讽刺什么,把一些纯粹的文学作品当作政治教科书。此《诗序》可以说全无此类内容。假如前人对齐、鲁、韩三家诗说的推断无误,我们可以说此《诗序》与齐、鲁、韩三家《诗》说也不相同。

关于子夏作《诗序》,历史上或有其事。《诗》三百篇遭秦焚书而仍能留传,是由于为人们所讽诵,不独在竹帛的缘故,而子夏《诗序》由于授受少人,可能久已失传,汉代经师附会传闻,托称自家《诗》说传自子夏,其实完全可能是新起炉灶。至于上海博物馆所藏的被命名为《孔子诗论》的一篇,是否就是子夏《诗序》,尚有待证明。因此,为了慎重起见,我们可以仿照汉代“齐《论语》”、“鲁《论语》”和“古《论语》”的说法。称此《诗序》为“古《诗序》”;或仿“今本《老子》”、“帛书《老子》”、“竹书《老子》”的说法,称此《诗序》为“竹书《诗序》”,我个人比较倾向于前一种说法。

原载简帛研究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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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博简《孔子诗论》与孔子诗学理论 

摘要:《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孔子诗论》(以下简称《孔子诗论》)是孔子诗学理论的一部分,以实用主义为基本特征。《孔子诗论》中所论述的《诗》的内涵和《左传》中《诗》在“达政”、“专对”时所体现的内涵基本一致。《孔子诗论》反映的是孔子实用主义诗学观,它强调的是诗在处理内政外交时作为一种特殊语言所具有的交流功能。

关键词:孔子诗论  诗经   左传

一九九四年,上海博物馆从香港购得一批战国楚简,现已陆续整理出版。其中《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马承源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2001年)中有《孔子诗论》(题目为编者所加)部分,是孔子关于《诗经》的言论。本文将对上博简《孔子诗论》的性质和内容作一些讨论。

一 、孔子诗学理论的基本特征

《汉书•艺文志•诗赋略论》:“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诗以论其志,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故孔子曰:‘不学诗,无以言。’”[1]可见诗是政治场合特别是外交场合中的特殊语言,很多政治意图和政治志向的表达和交流都是通过诗这样一种特殊语言来完成的。《论语•阳货》::“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欤?”[2]《礼记•仲尼燕居》:“不能诗,于礼谬。”[3]如果不能掌握诗这种特殊的政治语言,很多政治交流活动就无法展开。孔子所谓的“不学诗,无以言”,正是针对诗的这种政治功用而言的。如《左传•昭公十二年》:

夏,宋华定来聘,通嗣君也。享之。为赋《蓼萧》,弗知,又不答赋。昭子曰:“必亡。宴语之不怀,宠光之不宣,令德之不知,同福之不受,将何以往?”[4]

又如《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齐庆封来聘,其车美。孟孙谓叔孙曰:“庆季之车,不亦美乎?” 叔孙曰:“豹闻之:‘服美不称,必以恶终。’美车何为?”叔孙与庆封食,不敬。为赋《相鼠》,亦不知也。”[5]

《左传》中的这两则事例充分体现了诗作为外交语言所具有的“达政”、“专对”的政治功能。士大夫能否熟练掌握用诗技巧,甚至影响到了其政治前途。在孔子言论中还有不少关于诗的政治功用的论述。如《论语•阳货》:“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6]所谓“兴、观、群、怨”,指的正是“诗在实际运用中被用作外交活动的特殊语言、谏讽国政的有效工具、切磋道德的诱发因子,诗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着密切国与国之间关系的桥梁作用、巩固国内安定团结的粘合剂作用、推动师友之间互相启迪的催化物作用。”[7] “迩之事父,远之事君”所体现的也正是诗的政治功用。又如《论语•子路》:“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8] 梁道礼先生在《孔子诗学的现象学还原》一文中对此有精辟的阐述:“空子明白无误的宣告,‘达政’、‘专对’是诗的全部价值,离开‘达政’、‘专对’,诵诗活动毫无意义可言。‘达政’、‘专对’是对春秋时期诗歌实践最简洁的理论概括。‘达政’说的是诗在处理内政上无可替代的作用,‘专对’说的是诗对外交活动难以估量的影响。”[9]因此,在春秋战国时期,诗的价值完全体现在作为一种外交语言所具有的赋诗言志、达政、专对的政治功能上,强调诗的政治功能和实用功能也正是孔子诗学理论的基本特征。

二、上博简《孔子诗论》和《左传》中用诗现象的比较

可以想见,在这样一种背景下,熟练掌握诗歌的应对技巧,应当是每一位公卿大夫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因此,孔子的诗论,“也是教授弟子们处世应对时所必须掌握的诗的方法和重点。”[10]既然诗在春秋战国时期是用来“达政”、“专对”的特殊语言工具,那么“诗篇的特有涵义应是诸侯公卿们所稔知,也不是孔子后来所能发明。”[11]所以,这些诗篇在“赋诗言志”的交流和沟通过程中所表达的特定内涵也一定是为公卿大夫们所共知,否则,“达政”、“专对”的过程就无法完成。在《孔子诗论》中所论及的《诗经》篇目中,有一些在《左传》中也被用来“达政”、“专对”。下面我们将就同一《诗经》篇目在《孔子诗论》和《左传》中所体现出来的内涵和功能作一比较。看看两者有多大程度上的一致性。在引用上博简《孔子诗论》时,释文一律用宽式。

《孔子诗论》:“……《甘棠》之褒……”[12] “……及其人,敬爱其树,其褒厚矣。《甘棠》之爱,以召公……”[13]《左传•定公九年》:“《诗》云:‘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思其人,犹爱其树,况用其道而不恤其人乎?”[14]此诗出《诗•国风•召南•甘棠》,郑玄笺:“召伯听男女之讼,不重烦劳百姓,止舍小棠之下而听断焉。国人被其德,说(今按:通悦)其化,思其人,敬其树。”[15]《孔子诗论》、《左传》和《诗》郑笺对《甘棠》一诗的内容评价非常相似。郑玄所处时代较晚,但古人治学,同一学派有严格的师承关系,郑说应有所本。用《甘棠》来表达“思其人,敬其树”这样一种意志,在当时应该是被普遍认同的用诗法则。

《孔子诗论》:“《十月》善諞言。《雨无政》、《节南山》皆言上之衰也,王公恥之。《小旻》多疑,疑言不中志者也。《小宛》其言不恶,少有佞焉。《小弁》、《巧言》则言谗人之害也。《伐木》……实咎於其也。《天保》其得禄蔑疆矣。選寡德故也。《誶父》(今作《祈父》)之刺,亦有以也。《黄鸣》(即今《秦风•黄鸟》)则困而欲反其古也。多恥者其病之乎?”[16]以上提到的这些篇目中,《十月》(即今《诗•小雅•节南山之什》内的《十月之交》)、《雨无政》、《节南山》、《小旻》、《小宛》、《小弁》、《巧言》都出自《诗•小雅•节南山之什》。《伐木》、《天保》出自《诗•小雅•鹿鸣之什》。《誶父》出自《诗•小雅•鸿雁之什》。以上提到的这些这些篇目,很多在《左传》中都曾被引用过。

《左传•襄公八年》记楚国伐郑,郑国群大夫在“从楚”还是“从晋”的问题上争论不休,其中子駟有一段话。子駟曰:“诗云:‘谋夫孔多,是用不集。发言盈庭,谁敢执其咎?如匪行迈谋,是用不得于道。’请从楚,騑也受其咎。”孔颖达正义曰:“言人欲为政,是非相乱而不成。”[17]这和《孔子诗论》所谓“《小旻》多疑,疑言不中志者也”内涵正相吻合。

《孔子诗论》中“《十月》善諞言”中的“諞言”,即“惟察察便巧善为辩佞之言”。[18]《左传•僖公十五年》记晋公子子圉到秦国为质,埋怨晋献公当年不该不听史苏的占卜,曰:“先君若从史苏之占,吾不及此夫!”韩简侍,曰:“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先军之败德,及可数乎?史苏是占,勿从何益?诗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僔沓背憎,职競由人。’”[19]所引诗句即出《诗•小雅•十月之交》。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诗意盖谓下民之灾祸,匪由天降,人相聚面语则雷同附和,相背则增疾毁谤,故皆当由人而生也。”[20] “相聚面语则雷同附和,相背则增疾毁谤”正是《孔子诗论》所谓的“諞言”。

《左传•昭公七年》记鲁国发生日食,鲁昭公问群臣:“诗所谓‘彼日而食,于何不臧’者,何也?”对曰:“不善政之谓也。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謫于日月之灾,故政不可不慎也。务三而已:一曰择人,二曰因民,三曰从时。”[21] 所引诗句出《诗•小雅•十月之交》。“不善政”与“善諞言”实为异曲同工之语。

《孔子诗论》:“《雨无政》、《节南山》皆言上之衰也,王公恥之。”

《左传•文公十六年》:

齐侯侵我西鄙,谓诸侯不能也。遂伐曹,入其郛,讨其来朝也。季文子曰:“齐侯其不免乎?己则无礼,而讨于有礼者,曰:‘女何故行礼?’礼以顺天,天之道也。己则反天,而又以讨人,难以免矣。诗曰:‘胡不相畏?不畏于天。’君子之不虐幼贱,畏于天也。”[22]

季文子用《诗•小雅•节南山•雨无政》中的“胡不相畏?不畏于天”来评论齐侯,并谓之“难以免矣”,正是“言上之衰也”。

《左传•昭公十六年》:

二月丙申,齐师至于蒲隧,徐人行成。徐人及郯人、莒人会齐侯,盟于蒲隧,赂以甲父之鼎。叔齐昭子曰:“诸侯之无伯,害哉!君之无道也,兴师而伐远方,会之,有成而还,莫之亢也。无伯也夫!诗曰:‘宗周既灭,靡所止戾。正大夫离居,莫知我肄。’其是之谓乎!”[23]

所引诗出《诗•小雅•雨无政》。《左传》杜预注:“言周旧为天下宗,今仍衰减,乱无息定。执政大夫离居异心,无有念民劳者。”[24] 正是“言上之衰也”。

《孔子诗论》:《小弁》、《巧言》则言谗人之害也。”

《左传•宣公十七年》:

范武子将老,召文子曰:“燮乎!吾闻之,息怒以类者鲜,易者实多。诗曰:‘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君子如祉,乱庶遄已。’君子之息怒,以已乱也。弗已者,必益之。”[25]

文中所引诗出自《诗•小雅•节南山•巧言》篇:“乱之初生,儹始既涵。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君子如祉,乱庶遄已。”郑玄笺:“君子斥在位者也。在位者信谗人之言,是复乱之所生。”“君子见谗人,如怒责之,则此乱庶几可疾止也。福者,福贤者,谓爵禄之也。如此则乱亦庶几可疾止也。”[26]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意谓君子之怒或者喜,皆庶几能且止乱也。”[27]《诗•小雅•巧言》中的“君子之怒”本是对“谗人”而言,在《左传》中针对一切祸乱。由于春秋战国时期在“赋诗言志”时有“赋诗断章”的习惯,可以抛开诗本身的含义进而“断章取义”,在特定的场合和环境下赋予诗句以特定的意义。如《左传•昭公十六年》:

“郑六卿饯宣子于郊,宣子曰:‘二三君子请皆赋,起亦以知郑志。’……子大叔赋《褰裳》,宣子曰:‘起在此,敢勤子至于他人?’子大叔拜。宣子曰:‘善哉!子之言是。不有是事,其能终乎?’”[28]

《褰裳》出自《郑风》,属于“淫奔之诗”。诗曰:“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思我,岂无他人?”本来描写情人之间在河边相互调笑戏谑的场面,子大叔用此来表明郑国虽然处在晋、楚两个大国之间,但依然要保持尊严的立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并得到韩宣子的回应。只要“断章取义”得体合适,“淫奔之诗”也可以用在严肃的外交场合。上述范武子用《巧言》诗句来描述君子之喜怒对于制止祸乱的作用,和《诗经》中用来描述君子之喜怒对于“止谗”的作用,二者本质上是一致的。

《左传•成公七年》:

七年春,吴伐郯,郯成。季文子曰:“中国不振旅,蛮夷入伐,而莫之或恤。无弔者也夫!诗曰:‘不弔昊天,乱靡有定。’其此之谓乎!有上不弔,其谁不受乱?吾亡无日矣。”[29]

“不弔昊天,乱靡有定”出《诗•小雅•节南山》。杜预注:“刺在上者不能弔愍下民,故号天告乱。”[30]正所谓“言上之衰也”。相同的用法也见于《左传•襄公十三年》。

《左传•昭公元年》:

令尹享赵孟,赋《大明》之首章。赵孟赋《小宛》之二章。事毕,赵孟谓叔向曰:“令尹自以为王矣,何如?”对曰:“王弱,令尹强,其可哉!虽可,不终。”[31]

《大明》即《诗•大雅•大明》。《孔子诗论》:“有命自天,命此文王。诚命之也,信矣。”“有命自天,命此文王”出《诗•大雅•大明》。令尹赋《大明》,以自光大,以为天将授己大命,赵孟谓之“自以为王”。赵孟赋《小宛》,委婉戒之。《孔子诗论》:“《小宛》其言不恶,少有佞焉。” “佞”是巧于言辞的意思,“其言不恶,少有佞焉”是说批评比较委婉1。《大明》、《小宛》在以上“赋诗言志”过程中所体现出来“志”和《孔子诗论》所论述的完全一致。

《左传•襄公十六年》:

冬,穆叔如晋聘,且言齐故(今按:指齐侵鲁之事)。晋人曰:“以寡君之未禘祀,与民之未息,不然,不敢忘。”穆叔曰:“以齐人朝夕释憾于敝邑之地,是以大请。敝邑之急,朝不及夕,引领西望曰:‘庶几乎!’比执事之间,恐无及也。”见中行献子,赋《圻父》。献子曰:“偃知罪矣,敢不从执事以同恤社稷,而使鲁及此!”见范宣子,赋《鸿雁》之卒章。宣子曰:“匄在此,敢使鲁无鸠乎!”[32]

《圻父》今作“祈父”,即《孔子诗论》中提到的“誶父”。《毛诗•小序》:“刺宣王也。”[33]《毛传》:“刺其用祈父不得其人也。”[34]《毛诗序》谓之“刺宣王”未必准确,但诗中确有讽刺之意。《左传•襄公十六年》杜预注:“诗人责圻父为王爪牙,不修其职,使百姓受困苦之忧,而无所止居[35]。”穆叔借用《祈父》讽刺晋国身为盟主却不承担盟主应有的义务,对方心领神会。《左传•襄公十六年》的这一事件正体现了“《谇父》之刺”。

《孔子诗论》:“《黄鸣》则困而欲反其古也。多恥者其病之乎?”《左传•文公六年》记载秦穆公死,以三良从葬。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36]。《黄鸟》诗句中有“临其穴,惴惴其慄”,描写三位大臣在临下葬时内心的恐惧,大概就是《诗论》中所说的“困而欲反其古”、“多恥者其病之”。

《孔子诗论》:“《鹿鸣》以乐词而会,以道交,见善而傚,终乎不厌人。”2《左传•昭公七年》记孟僖子在病危中告诫群大夫一定要重视礼仪,孔子对此有所感发:“能补过者,君子也。诗曰:‘君子是则是效。’孟僖子可则效已矣。”[37]正是《孔子诗论》所谓的“见善而傚”。

《孔子诗论》:“《蟋蟀》知戁。”《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记载郑伯享赵孟于陇,郑国群大夫各自“赋诗言志”。印段赋《蟋蟀》,赵孟曰:“善哉!保家之主也。吾有望矣。”杜预注:“能戒懼不荒,所以保家。”[38]《蟋蟀》出《唐风•蟋蟀》,其中有“无已太康,职思其居。好乐无荒,良士瞿瞿” 、“无已太康,职思其外。好乐无荒,良士蹶蹶” 之语。《毛诗•小序》:“刺晋僖公也。俭不中礼,故作是诗以闵之。欲其及时以礼自虞乐也。此晋也而谓之唐,本其风俗,忧深思远,俭而用礼,乃有尧之遗风焉。”[39]《毛诗•小序》为汉人所作,对诗本意多有曲解。结合《左传》,当杜说为长。“良士瞿瞿”、“良士蹶蹶”意为“良士”为国家命运担心,整日忧心忡忡。。印段赋《蟋蟀》表达的正是 “知戁”,所以赵孟称之为“保家之主”。

三、结论

通过以上比较,可以发现这样一个事实:上博简《孔子诗论》对《诗经》的评论方式和《左传》中引用《诗经》所表达的意志内涵基本一致。以《左传》为代表的春秋时期在“赋诗言志”时的基本原则是通过“引譬连类”和“断章取义”以“感发意志”,从而达到表达志向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赋诗者和观诗者所关心的只是诗句本身可能含有的潜台词,而根本不触及到“作者”那里去,这也正是文章开头所讲过的孔子诗学理论的基本特点。上博简《孔子诗论》和《左传》用诗情况内在的一致性可以使我们进一步推断:上博简《孔子诗论》所代表的诗学理论和反映在典籍文献中的孔子诗学理论是完全一致的,上博简《孔子诗论》的基本特点是:强调诗的政治功能和实用功能,诗的价值完全体现在作为一种外交语言所具有的赋诗言志、达政、专对的政治功能上,上博简《孔子诗论》所讲述的就是诗的这种功能。如果说典籍文献中孔子关于诗的只言片语只是显示了孔子诗学理论冰山一角的话,那么上博简《孔子诗论》则向我们展示了孔子诗学理论的整个框架。了解了孔子诗学理论的这些特点,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上博简《孔子诗论》和《诗小序》有如此大的区别。《诗小序》认为《诗经》多“美”、“刺”之言,这实际上是汉儒有意无意地试图从诗歌的创作主体即“作者”那里寻求诗的真义,而这种诗歌评论方式是在孔子以后才产生的,孔子所关心的只是诗作为一种特殊语言所具有的实用功能。两者的出发点和着眼点不同,所得出的评论自然不同。

 

注释

1此字原书无释,今从李零释。见李零《上博楚简三篇校读记》,台北万卷楼图书有限公司,民国91年(2002年)。

2原释文作“以道交见善而傚”,中间无逗号。李零释作“《鹿鸣》以乐始,而会以道交,见善而傚,终乎不厌人”。见李零《上博楚简三篇校读记》,台北万卷楼图书有限公司,民国91年(2002年)。

 

参考文献

[1]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1755页.

[2]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2525页.

[3]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1614页.

[4]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2016页.

[5]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1994页.

[6]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2525页.

[7]梁道礼.孔子诗学的现象学还原.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1998年第1期.11页.

[8]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2507页.

[9] 梁道礼.孔子诗学的现象学还原.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1998年第1期.7页.

[10]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167页.

[11] 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166页.

[12] 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139页.

[13] 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144页.

[14]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2144页.

[15]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287页.

[16]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136—137页.

[17]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1939页.

[18]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256页.

[19]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180页.

[20]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0.366页.

[21]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2048页.

[22]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1856页.

[23]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2078—2079页.

[24]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2079页.

[25]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1889页.

[26]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454页.

[27]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0.774页.

[28]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2080页.

[29]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1903页.

[30]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1903页.

[31]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2021页.

[32]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1963页.

[33]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433页.

[34]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433页.

[35]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1963页.

[36]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1844页.

[37]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2051页.

[38]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1997页.

[39]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3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