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之死与“圈子”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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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之死与“圈子”文化
2010年09月30日 14:09:04  来源: 齐鲁晚报 【字号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童兆洪生前工作照。
9月21日,中秋假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前副庭长潘华山杀人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潘被当庭判处死刑。与此同时,潘的同事、省高级法院副院长童兆洪被发现自缢身亡。
童兆洪的突然死亡,浙江政法界为之错愕:遗书中虽已明示求死之念系因抑郁症,但围绕在童自身,以及童周围的是非与猜测不断。
记者获悉,童已是近两年来浙江省高院突生变故的第八名法官、第二位审判委员会委员,亦是继山西李建忠之后,半年内自杀的第二名省高级法院副院长。此前两年间,浙江省高院已有包括童志兴、潘华山等法官落马、撤职或等候刑事审判;另有五位法院审判长以上的法院人士因“行为不检”,未被深究,仅作违纪处理。
潘华山的死刑和童兆洪的自缢,前者令人悲愤,后者使人悲凉。在他们身后,震荡或将持续。
童兆洪是近两年来浙江省高级法院突生变故的第八名法官,也是今年以来自杀的第二名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对法官经济犯罪仅作行政和纪律处分,在浙江已有多年的默契。这种默契在省—级似有强化,也非省高院自身所能左右。法官不畏法,枉法自然普遍,最后养痈遗患。
童兆洪之死
有关人士透露,童死的前一天已被停职。又有杭州市中院人士佐证,浙江省纪委就童主管部门的问题,一两周前与其长谈。
多位接近童兆洪的人士向记者透露,童突然寻死,似无先兆,甚至连其亲朋也深感意外。
9月21日早上6时许,童进入浙江省高院大楼,此时距正常上班时间还有两个多小时。时至8时30分许,清洁工进入其位于15层的办公室,发现童已在卫生间身亡。
经杭州警方勘查并多方问询,最终认定童兆洪系自缢身亡,并留有遗书。随后,省政法系统人士在浙江省高院小范围宣读了遗书内容,遗书提到“我得抑郁症数月,实在不堪忍受,难受至极,失去信心”。
内部通报亦称,杭州警方询问了童生前曾就诊过的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二分院的精神病科医生,并查看病历记录,证实童在1997年就已患上抑郁症,后经治疗病情稳定,但到今年7月再次复发,及至近期以死了结。
童兆洪1954年11月出生,浙江省兰溪市人。1980年1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是最后一届工农兵大学生;同年进入浙江省高院担任经济庭书记员职务,此后历任助理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宁波海事法院院长等。
童就任浙江省高院副院长已有十年,至今为排名第三的副院长(正厅级),分管民三庭(主要处理知识产权和涉外经济方面的案件)和执行工作等重要部门,是有职有权的实权人物。
2004年6月,童还取得了吉林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据介绍,童为人低调、寡言少语,业务理论水平较高,属学者型法官,其博士学位论文曾被评选为2007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不过,近些年童兆洪“有些微小的变化”,“外出活动比较多,常喝酒至微醺,来往多商人、律师。”
有关人士透露,童死的前一天已被停职,加之家庭矛盾,受非常压力遂轻生。又有杭州市中院人士佐证,浙江省纪委就童主管部门的问题,一两周前与其长谈。
一死万事休。即便存在相关调查,亦会因被调查者的意外死亡终止。但浙江省高院至今未回应童兆洪所涉经济问题的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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